师说读后感作文1000字7篇

时间:2024-05-27 09:32:51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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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说读后感作文1000字7篇

师说读后感作文1000字篇1

合上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却久久无法平静,脑海中依然难以忘怀他的形象,这使得我不断思考着这本书中的一个个细节,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他小时候就亲身经历了社会底层人民的艰苦与无奈,这也促使他在少年时代就握起枪,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布尔维什克,成为了一名红军战士,就这样,他从一个懵懂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红军英雄,但却因为战时受过的旧伤复发,从而使他双腿瘫痪,双眼失明,但这并不能打倒他那惊人的意志力,他开始写作,最后完成著作。

而这个他,就是书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

读完整本书,我最初惊叹的是保尔的性格,他对不同人的态度有着那样鲜明的区别,他会去义无反顾地扶助正义,却也会去毫不犹豫地打倒黑暗。他去营救被敌人扣押的革命同志朱赫来,即使后来被告发也毫无怨言的义无反顾;他对资产阶级的波兰贵族维克多的厌恶,他是那样的爱憎分明!而且,他曾经几次在战乱中负了伤,但最后都死里逃生,这靠的是什么?靠的是保尔坚强的革命意志,他是个伟大的革命战士!想到这,我觉得我们身处和平时代,对比起战争时代,我们少受了战争的侵扰,不应该庆幸才是吗?可在近来爆发的疫情中,大多数人都在家里抱怨着无趣,可想想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我们更应该去感恩!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这是保尔在烈士墓前说的,也是书中的名言。的确,我也这么认为,只有不断奋进向前的人生,才是值得回忆且不留遗憾的,但是不可置否,我并没有做到言行一致,在生活中,我有一些松懈,在学习中,我也没有用十二分的努力去对待。读完这本书后,仔细想想,其实即使我们年纪尚小,正处于花样年华,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在生活学习以及更多方面松懈下来的理由,正是这样,我们才更应该去珍惜时间,珍惜生命,不负青春韶华,去与时间赛跑!

也让我感触颇深的,是保尔写书这一情节,那时的他,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从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变成一个残疾人,这是多么难以接受的惨重打击!可是,保尔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出乎意料地开始了写作,一个盲人写作,是怎样地艰难啊!但终于,保尔完成了他的著作《暴风雨所诞生的》,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奇迹啊!可以说,这是凭借着保尔的坚持才写出来的呀!扪心自问,我是否做到了坚持呢,得到的答案是没有,记得我一遇到瓶颈,就先想到放弃,从来都没有想过坚持,久而久之,躲避和放弃困难就成了我的习惯,但我应该去学会坚持,去克服困难,坚持下去,定会有收获!

突然,我猛地回过神来,刚才就像做了一场梦,望着眼前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恍然大悟,钢铁需要千锤百炼,而这不刚好对应保尔从军后的风雨历程么?

是啊!在这场如梦般的思考过程中,我读懂了这本书,更悟到了许多的人生道理……

师说读后感作文1000字篇2

多少年繁华过往,白云苍狗,历史如烟。多少英雄垂泪杀场,又有多少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提及项羽,脑海中浮现的是千年古战场上猎猎作响的旌旌战旗,是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英雄气概,是金戈铁马背后的尺寸柔情!快意恩仇身死乌江,他是历史的巨人,为历史注入了最有气势的磅礴简章!

读项羽本纪我心中不时涌起一阵阵的感慨。项羽,在一个战争的年代用一份属于自己的豪情成为了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在那个风雨交接的历史时代演绎了一段英雄本就该有的豪迈。

他,豪情冲天,爱江山,爱美人,痛惜英雄,重情仗义。他是一个足矣让人快意的英雄!项羽二十四岁便举兵反秦,年幼时就跟随叔父学兵法不学剑术的大志,从来就不曾停歇成为一代英雄的步伐。鉅鹿之战时,面对比自己多出数倍的大秦雄师,他选择了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他的勇气与无畏注定了他以少胜多的战局,注定了各路诸侯“膝行而前,莫敢仰视”的精彩瞬间。他可以以少胜多,一生70余战,战无不胜,尽显了儿时就曾积淀的军事才华。

也许司马迁认为霸王的性格太过完美,也或者是项羽的义气和妇人之仁造就了“鸿门宴”这一场让后世不绝惋惜的历史。优柔寡断,刚愎自用,范增放走刘邦,曹无伤性命生死,这一切虽然不乏深刻的挞伐,但更多的却是由衷的惋惜和同情。如果故事不是这样发展,如果刘邦身死鸿门宴,那么何患楚汉相争,哪来四面楚歌?然而,历史就是历史,没有如果亦没有是想,历史的结论从来都是肯定的。

谁能说,刘邦小人建立大汉江山是悲剧,谁就是对历史的不尊。试问,没有大汉王朝的建立,何来张赛捧回的那束天山的雪莲?英雄不一定就可以无限的推动时代的发展,小人也不一定就不当华夏的天下。至少历史告诉我们,汉朝的建立是正确的历史抉择。四面楚歌,天不待我,英雄悲仓。当项羽带着800随从,死别虞姬,冲出重围,看着身后的十几人时,我想,他的心是在悲鸣的,后面是不尽的追兵,前面是滚滚的乌江,江后是他情愫中的江东父老。这时,我们昔日的英雄似乎已经累了,想起虞姬的死,想起死去的万千将士,霸王东山再起的豪情似乎已经全无。

当他一人斩杀一百余人于马下,看到他手下一个将士也在追杀他的队伍中,于是他大呼“汝非我贾人人乎,拿我头颅去!”于是拔剑自刎死于乌江畔。宝马赠亭长,头颅送故人“他死的何其潇洒?萧萧英雄路,茫茫马逐鹿。一代英雄就这样,将遗憾留给后人,也许别人会觉得他的自刎是懦夫的行径,但是我读项羽本纪始终认为他是不折不扣的英雄。

项羽本纪犹如一幅逼真传神的英雄肖像画,色彩鲜明。通过项羽悲壮的人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只有智勇双全的人才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我与地坛》是身残者史铁生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逝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贝多芬传》是法国着名作家罗曼兰《名人传》中的一部传记。它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部传记中,罗曼罗兰着力刻画了贝多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从贝多芬身上,我们能学到了许多崇高的精神,个性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贝多芬”。

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应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忙,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必须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应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我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能够打败。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之后,又拜海顿为师。之后,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能够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能够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感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务必承受着另一种痛苦。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

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此,但他从未放下过音乐。要明白应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我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感情,他充满着期望。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本书的作者罗曼兰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只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杯具,才能帮忙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努力向前。同时,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就应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我的信仰。

犟龟是什么呢?它就是一只小乌龟,他叫淘淘,是一本绘本的主人公。这本绘本叫做《犟龟》,是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的作品。故事是这样的,狮王邀请男女老少去参加他的婚礼,淘淘得知后,踏上了参加婚礼的旅程。在路上,它遇见了许多小动物,在它们的嘲笑声中,淘淘仍然没有放弃,坚持走完了很长很长的路,最终成功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盛大婚礼。

在这本书中,淘淘说过两句话,我的印象最深刻:一句是我的决定是不会改变的,另一句是一步一步坚持走,总能到的。这两句话淘淘说了许多遍,不管是因为走路很慢被蜘蛛发发和蜗牛师师嘲笑的时候,还是得知有突发事件导致婚礼取消的时候,它都坚定地说出了这两句话。

淘淘是一只很倔强的乌龟,因为它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坚持不懈,不怕困难,不管别人用什么理由来干扰它,都不会半途而废,实现自己的愿望。

从此以后,小犟龟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记得二年级暑假,天气炎热,爸爸带我去学游泳。因为我害怕水,所以当我知道要去游泳时,我的心里充满了恐惧。我很不情愿地到了游泳馆,看见了碧蓝碧蓝的池水,好像有妖怪在里面,我的心里忐忑不安。在教练的指导下,我鼓足勇气,和小伙伴们一起跳入了浅水池。浑身感受到了池水的凉爽,我的心情也放松了下来,忘记了内心的恐惧,和大家一起玩耍了起来。

但是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我还是迎来了最害怕的挑战——深水池。我心想:深水池的水这么深,我应该会沉下去吧,说不定会被淹死。想着,我的额头就冒出了冷汗,不由自主地洗起了泳镜,想缓解我紧张的心情。看到同学们一个个勇敢地跳进水里,我的心也跟着七上八下的。终于轮到我了,看我迟迟不肯跳下去,爸爸张开双手对我说:快跳下来吧!如果你沉在水里,我们会保护你。

听了爸爸的鼓励,我的心里变得平静了一些。这时,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它一步一步慢慢地走着,是犟龟!在困难和嘲笑面前,它没有丝毫退缩,我为什么不能也做一只犟龟呢?我仿佛听到可爱的小犟龟在我耳边说:一步步坚持走,总能到达的!想着,我又重新鼓起了勇气,闭上眼睛,扑通一下跳入了深水池。我深吸了一口气,回想刚才学会的技巧,慢慢地划了起来。我这才发现,原来深水并没有那么可怕。克服了恐惧,我终于变成了一只小犟龟,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了起来。就这样,在爸爸和小犟龟的帮助下,我战胜了恐惧,战胜了自己,最终学会了游泳。现在,当我再看到水时,我已经不再害怕了,反而增添了更多的喜悦之情,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后来,每当我遇到困难,我都会想起这次学游泳的经历,我会告诉自己,我要做一只犟龟,然后坚定地对自己说:一步一步坚持走,总能到达的!

我家有一套《小屁孩日记》,我很喜欢它,因为它真实、有趣、生动、幽默,与其他日记比起来一点也不同,能给我们带来很多快乐,我经常笑得前仰后翻。

?小屁孩日记》讲述的是主人公米多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成长故事,描述了校园生活的精彩、有趣、好玩、神秘和烦恼,让人又爱又恨,又讨厌又留恋。《一年级屁事多》、《二年级趣事多》、《三年级怪事多》,那里有唠唠叨叨的妈妈,有笑起来含糖量很高但最擅长罚站的甜老师,有跟屁虫朱奇奇,有告状精王天天,有打不死的小强刘坚强,还有让人又恨又怕的班长卜一萌,他们个性突出,让人印象深刻。

?小屁孩日记》里有一篇《面包总动员》,说 米多按老师的吩咐帮妈妈做家务和面粉,稠了加水,稀了加粉,结果整整做了一大洗澡盆。妈妈没办法,只好把它们都烤了,一共一百二十二个,只好上顿下顿都吃面包,以致最后看到面包就反胃想吐。

还有一篇《校长室里的秘密》,因为老师都怕校长,所以米多认为校长室一定有法宝,决定和金刚、朱奇奇一探究竟,他们三个叠罗汉,终于米多抓住了校长室的窗栏杆,但下面两个罗汉却不见了,他像一只风筝挂在那儿喊救命。米多因此出了名,同学们都找他了解校长室的秘密,他编了很多故事,换来了十袋牛肉干、五根棒棒糖、一只小水枪、六支铅笔和两块橡皮。其实校长室里什么都没有,谁叫他们就是不相信……

?小屁孩日记》还有很多这样的日记,透过聪明可爱、调皮捣蛋的小屁孩,我感受到天真无邪、童言无忌的童年,也慢慢明白了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等道理。或许,很多年之后我会说,我就是曾经的那个小屁孩!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电视便是《西游记》,最爱看孙悟空除妖保师西天取经,最爱看猪八戒那搞怪的摸样,最爱看沙和尚一片护师的忠诚热血。

起初,我也不知道谁写了《西游记》,写它干什么,我只沉迷于五花八门的法术兵器和怪模怪样的妖魔鬼怪。每天都和小伙伴们扮演其中的角色,不过孙悟空这个角色是大家争着演的。

孙悟空可谓是《西游记》中的最大主角,我起初看《西游记》的原因便是我最爱孙悟空这个角色。金毛雷公嘴,威武霹雳腿,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和能识别妖魔的火眼金睛,不用说,最厉害的莫过于他的如意金箍棒。

小时候,我每天都幻想我也是西游队伍中的一员,我也有很厉害的法术和兵器……

现在整本的《西游记》我都看了不止五遍了,虽然与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故事情节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依旧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出西天取经这一路所遇到的艰难险阻,自然的,对这些取经人物的认识也更多了一些。

“俺老孙来也!”或许这句话是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的,几乎成了悟空的口头禅,这句话中蕴含着悟空的自信。悟空的通天本领是不容置疑的,每个妖魔都很厉害,都有自己的绝招和法宝,但悟空却每战必胜,越战越勇,也难怪,他可是战斗胜佛齐天大圣呀!他不但有通天本领,而且他还有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漫漫大道上,哪一次唐僧遇险不是悟空第一个出手救他呢?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中,他被师傅抛弃却依旧担心师傅的安危,此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说起猪八戒我就想笑,猪样人身,还是天蓬元帅呢!八戒八戒,头条戒律便是戒色,他倒好,取经路上色心不改,为此给师兄弟们添了许多麻烦,比如“四探无底洞”吧,那白鼠精幻化成一位美女,八戒见状一直在师父面前为她说好话,弄得大师兄又伤心又气愤。即便这样,我依旧喜欢他,因为他若不在取经队伍中,那这队伍就不会那么充满活力了。

最辛苦的人莫过于沙悟净了,他可担着担子走了十万八千里啊!然而他对师傅依旧忠心耿耿,在取经途中猪八戒好几次劝他分行李散伙,沙悟净却全都严厉回答“不分”。我想,要是现实社会中多几个像沙悟净那样忠厚老实的人该多好啊!

“西天如来点金蝉,收徒历险万里难,寻得极乐取真经,共别皇恩去雷音。”说的便是西天如来大弟子金蝉子转世——唐三藏。他可谓是佛家真弟子,他一心向善,一意向佛。十万八千里,漫漫西去途,软弱无能而又善心不变,糊涂枉人而又师徒情深。唐僧是这支取经队伍的领导,也是《西游记》获得好评的第二人物。

?西游记》是编织我童年梦想的丝线,是谱写我美好童年优美乐章,它是我的启蒙老师,让我懂得了凡事只要坚持就能成功,让我懂得了只要一心向善,便会有好报,让我懂得了衷心、讲义气,便能让人敬佩。

那一本厚厚的《西游记》已安放在我的书架上,有时我会望着它沉思,是否我也可以像吴承恩一样再创一部神话呢?

在生活中中,有许多人是为了追寻一个目标而不惜自己的生命;也有一些是为了希望而舍弃许多自己美好的事物。像根鸟一样,他梦中梦见一个女孩紫烟掉进了长满百合花的峡谷,一直等人来就她。根鸟决定去寻找她,二次半途而废,第三次就一去不复返。当他到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时,才如梦初醒,头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

读到这里,我的心也不由得和根鸟一起痛哭。因为他费尽自己的全部力量,来到这里,努力却白费了。尽管如此,在我的眼里,这些人还是胜利者,有没有达到目标并不重要,关键是你付出了多少。如果你半途而废,不论你地位多高,还是失败的人。去吧!为目标而努力!去吧!为理想而奋斗!去吧!为希望而坚持!去吧!为自己远大前程而作全力以赴的拼搏!战胜困难,超越自我,无论风吹雨打、天打雷劈也坚守信念,绝不动摇。

如果你是有毅力的人,不会被困难打倒;如果你是一个坚定的人,不会被眼前的诱惑所迷恋,我们是堂堂正正的人,绝不会向敌人求饶;不会向恶神屈服。我们有自己的目标,难道不应该去追求吗?

追求是真理,坚持不懈是意志。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是要做得天衣无缝,必须得靠个人的坚持精神。如果没有坚持不懈,人类绝会丢失 40% 的努力。

我们是勇敢者,我们必须学会坚毅,只有这样做,才能取得成功。不管你收获了多少,总之,你的付出必须比收获的多,为以后事业打下了坚固的基础,才有可能是常胜将军。

比如像我,同学叫我帮忙到寝室拿东西,我走到半路,怕耽误了玩的时间,转身返回教室所以失信。也许我应该好好想自己是否缺乏这种品质,好好反思一下。难道我们做人就不应该坚持不懈吗?我真佩服根鸟,佩服他永不放弃的精神。

要知道追寻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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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说读后感作文1000字篇3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

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师说读后感作文1000字篇4

借着暑假这个空闲的假期,我花了7个小时把余秋雨的《中国文脉》读完了。总体感觉给自己的中国文学史复习了一下。复习过程比较轻松。有笑着感叹的地方,也有不甚满意的地方。

新意并不多,把冷饭热炒一遍,模模糊糊都是晓风明月的感觉。好在时间线索比较清楚,分类也比较明确。

最不满意的地方是他因为对曹操的偏爱,冷落了孔明,冷落了三国。对罗贯中缺乏足够的敬意。

其次是他对越是遥远的东西评价越高,越是接近现代的文人和作品,越缺少充分的评价。好像是文脉消失了一样。这个见解缺乏说服力。

第三是对百姓在文学史上地位评价的前后矛盾。前面说稷下学宫里不需要草民。后面又说只有百姓还记得屈原,好像给了屈原无上文学地位的是百姓。

最后是对红楼梦的解读评价,虽然很高,说这是人性生存与美好的幻灭,但是分析软弱无力,缺乏独到见解,又不敢在众多理论中阐明旗帜,不够给力。

为了可以追求语言的生动,很多地方做了一些想象,确实有效果,我往往就是被此逗笑。但是越到后面,越觉得写法出现模式化,就在笑不出来了。

?中国文脉》是一本很不错的书,在这我也推荐大家有机会一定要看下。

师说读后感作文1000字篇5

每当提及小仲马的名字的时候,首先映在我们脑中的便是《茶花女》这部永世不朽的著作。小时候曾读过《茶花女》少儿版,但是,当时年龄太小,理解能力有限,没有多大的感想。如今再次读起《茶花女》,才真正领略了这部世界名著给人带来的震撼力,我的心在读后很久仍颤抖不已。我不知道这几百年来它得到多少人的同情和让多少人伤心地落下了眼泪,但它确实让我长久不息地难过和同情。

?茶花女》讲述的是19世纪40年代,一个来自贫困的乡下女孩来到了巴黎,走进了名利场,开始了交际花的谈笑生涯,并改名为玛格丽特,她名噪一时,才华出众,过着骄奢淫逸的妓女生活,却并没有追求名利的世俗作风。后来结识了一个叫阿尔芒的青年人,两人开始他们的爱情交往,她放弃一切跟阿尔芒到乡下过着平淡的生活。但是由于阿尔芒家里人不同意的原因,最终她还是为了阿尔芒的幸福,接受了阿尔芒的父亲所提出的条件,再度回到那淫乱的世界中去了,同时也为了他的妹妹,一个和她素未谋面,毫无关联的人,只因为她是他的妹妹。而不知道真相的阿尔芒盛怒之下,在社交场合当众羞辱她,玛格丽特一病不起,含泪而死。阿尔芒读了玛格丽特的遗书,方知真相,可是失去的就是失去了,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最终阿尔芒只能在失去玛格丽特的痛苦中过一生。是的,她像最高尚的女人一样冰清玉洁,有多么贪婪,她就有多么无私。

?茶花女》的作者小仲马是在一个悲惨的世界里造就了一个悲惨的人物──茶花女。因为她每天的装束中都少不了一束茶花,所以起名叫──茶花女。虽然她是一个妓女,但是她的命运却如此催人泪下,对这个饱受创伤,最后在一个冷漠中死去的可怜姑娘。她是一个本性善良的否则她不会为爱放弃一切。玛格丽特并不后悔所有的选择,她深信当他知道真相,她会在他的眼中显得格外崇高,虽然是发生在她死后的事情。玛格丽特是一个坚强的姑娘,她一个人面临着死亡,她又如此善良,不愿让他看到自己死亡前的痛苦。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阿尔芒给予的,但她一生最痛苦的时光同样也是阿尔芒给予的。阿尔芒的出现,是使她走向命运终点的催化剂,使她的悲惨命运更加深化。或许没有阿尔芒出现即使没有了闪耀点,也不会有深切的痛苦。或许正是因为阿尔芒,她的生命才有了光彩,她才能够从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完全的解脱。

这不仅仅是个凄凉的爱情故事,同时也是一本揭露了资本主义者的虚伪和残忍的书,它控诉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不平。迄今为止,这部催人泪下的小说被译成了十多种文字,风靡世界。

师说读后感作文1000字篇6

读了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很同情黑奴,同时,我也痛恨奴隶主。十九世纪初时,肯塔基州的农场主谢尔比先生由于经商失败,被迫出售黑奴汤姆和小哈里偿还债务,乔治·哈里斯、妻子伊利莎和儿子小哈里分别向北方加拿大逃亡,历经波折,终于相会并安全到达目的的,过上了真正自由人的生活。老实的汤姆叔叔得到新主人圣克莱尔和他的女儿伊娃的喜爱,但不幸的是伊娃病重而死,而圣克莱尔先生也在没办理完手续时被人杀害。汤姆被卖给了烈格雷,最后因鞭打而死。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对黑奴产生了同情。这些好孩子,一出生就远离母亲,挨打挨骂,使他们养成了坏习惯。因为他们有这个坏习惯,所以奴隶主打他们,讨厌他们。他们也不想想,这是谁造成的。人们都宣扬“人人平等”,可是,黑奴和奴隶主同样都是人,为什么要有三六九等之分呢?只因为民族落后,人们就可以把黑奴当物品一样买来买去吗?虽然有些奴隶主是善良的,但是,毕竟还是有很多奴隶主是凶狠的。

我也被伊利莎的勇气和毅力感动。她为了自己的孩子使劲地跑,摆脱敌人,她可以为了孩子,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彼岸。这很令人敬佩,母亲为了儿子,可以忍受这么多的苦,可见,黑奴也有感情,也有一颗爱孩子的心,可见,母爱是多伟大呀!可是,那些奴隶贩子为了钱,竟要活生生的拆散那些幸福的家庭,这亲人离别的场景是多痛苦呀!可是这些奴隶贩子,天天看这些令人心碎的场景,竟然无动于衷,还觉得这是家常便饭,他们还有没有同情心,还有没有人性?这些悲剧都是他们——那些奴隶贩子们和社会制度造成的。他们不应该买卖奴隶,不应该让他们家破人亡,不应该看着这些无动于衷。

汤姆叔叔对主人要卖掉他毫无怨言,他还为新主人祈祷,为新主人卖力,它是多么善良呀!这个主人去世了,他落到了凶狠残暴的主人手里,可他就是不逃,他甘愿受鞭打。所以,汤姆最后难逃死亡的命运。但是,汤姆是个好人。他为了让别人多休息一会儿,把自己的劳动成果给别人,自己多干些活,他不想伤害那些无辜的黑奴,宁愿自己受罚,也不愿让他人受苦。他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了解了十九世纪时黑奴的生活是多么痛苦,比起他们我们真是太幸福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们有时还抱怨这样舒服的生活,想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伊娃是个善良的小女孩,她要是见到那些可怜的孩子,伊娃都会用一颗宽容、博爱的心去爱他们,让他们走上正途,让他们感受到爱的力量。我很敬佩伊娃。

师说读后感作文1000字篇7

暑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文中那位小姑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是那么的勇敢和镇定!作为一位地下党的女儿,当她的父亲离开了家,母亲被特务殴打而吐血后,她却不象一般的孩子一样惊慌失措,哭鼻子,抹眼泪,而是帮着妈妈做事。妈妈病了,她独自一个人上山打电话请大夫。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对革命充满信心。“不久,我爸爸一定会回来的,那时,妈妈的病就会好了。我们‘大家’也都好了!”冰心奶奶也被小姑娘淳朴的话语所鼓舞。我想:正是因为小姑娘渴望拥有光明、追求解放的精神,才使得她有不怕困难、战胜困难的胆量与勇气。

她是多么乐观啊!当冰心奶奶问她吃什么的时候,她笑眯眯的说:“红薯稀饭——我们的年夜饭。”这位小姑娘面对只是“红薯稀饭”的年夜饭,还是如此的幸福,如此的乐观。

文章结尾细致地描写了小姑娘为冰心奶奶做了小桔灯。小桔灯虽然只是发出一点光芒,但它却是象征着革命必胜的信念。所以,每逢春节,冰心奶奶就会想起小姑娘她们一家。

战争是残酷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读了这篇文章,我更加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我原做小姑娘一样坚强乐观的人,长大成为祖国的栋梁。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冰心奶奶的《小桔灯》这本书,《小桔灯》这本书里有好多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小桔灯》,因为我觉得这个故事中的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让我非常佩服。

?小桔灯》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一个人在家照顾她的妈妈,因为她的爸爸不在家,所以,她要一个人在家照顾刚吐完很多血的妈妈,她打了一个电话,医生就来了,他刚刚给她的妈妈打完一针,她的妈妈好了一些,不过她的妈妈还没有吃东西,小女孩在给她的妈妈煮红薯和稀饭,小女孩用我买的最大的桔子,用小刀削去上面的一段皮,又用两只手把底下的一大半轻轻的揉捏着,又慢慢地从桔皮里掏出一瓣一瓣的桔瓣来,放在她妈妈的枕头边,天黑了,我要走了,小女孩拉住我,拿过穿着麻线的大针,把那小桔碗四周相对地穿起来,用一根小竹棍挑着,又从窗台上拿了一段短短的蜡头,放在里面点起来,这个小桔灯就做好了,她让小桔灯照我上山。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这个小女孩很坚强,一个人在家照顾生病的妈妈,还很会替人着想,知道天黑了,路不好走,还帮我做了一盏小桔灯为我照路,想想我自己,这么大了,还要事事依赖妈妈,我以后也要帮妈妈分担一下家务,减轻妈妈的负担,不要让妈妈太劳累,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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