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瘤教育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3-05-20 18:02:14 分类: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将我们内心想法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我们在动笔写心得的时候,我们的思考水平也会得到提高,下面是合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除瘤教育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除瘤教育心得体会6篇

除瘤教育心得体会篇1

新学期开始了,我又带上了一年级。我们班共有学生29人,年龄一般在6周岁左右,来自不同的家庭,家庭环境对他们有着一定的影响。在这些学生中也有几个学生上课特别吵,不停的做小动作;有个学生还常常拿别人的东西;好多学生在下课时间大吵大闹的;有几个学生作业不及时完成,即使错了也不订正;有的学生常常将纸扔在上??我觉得当务之急是养成良好的习惯,这对于学生的学习,个人成长都是非常有利的。

一、对于学生上课特别吵,不遵守纪律,大声喧哗的问题。

一到老师讲作业,学生声音非常大,老师讲什么其他学生根本听不见,一次、两次还好,长期下去是不行的。这时,我就放慢节奏,停下来,先让学生安静,让学生讨论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有什么坏处,你应该怎么做,再把自己说的做一做,有的学生经过教育,不专心的坏习惯就改正过来,有的学生还是不行,我就让他在班级中找一个学生学习,以他为榜样来要求自己。这样尝试了一个星期后,学生在上课时已经基本能做到安静。

二、对于个别学生拿别人东西的.问题。

在我的班里,有几次学生跑来告诉我,他的笔不见了,于是我便帮着查,查着查着原来是在旁边的同学那里。我再问旁边的同学,他说是他捡到的,小学生真是天真,将捡到的东西当成是自己的。我问他,这支笔不是你的,你知道吗?他说知道,我又问,不是你的,那是谁的?他说,是别人的。别人的应该怎么办?应该还。通过几次有针对性的教育,并将教育的成果告诉学生,慢慢的,班级里少东西的事儿少了。

三、对于学生间的争吵,如何建立集体观念的问题。

在刚入学时,有学生常常堵在办公室门口,大声的告诉老师,谁打人了,谁骂人了,谁推人了,这样既难看,也难听,影响老师的工作,更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危害十分大。其实仔细思考,不难发现,学生告诉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并不是原则性的大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可以通过对学生的教育来尽量的减下来,我与学生一起讨论,这些事情完全可以是你让下,我再让一下就能解决。我给学生机会,比比谁能解决这样的事情,这样一来,学生告诉的事情明显的少了,当然,有些伤团结的事情还是要重点的加以解决,以免形成恶劣的班级风气。整个班级看起来是面貌焕然一新,非常团结。

四、对于学生不认真学习,不完成作业的问题。

在班级里,有的学生上课不认真听,常常做小动作,手里一直是不停的,等到让他说的时候,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对于这样的情况,首先,让学生知道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惯的好处,接着,共同制定出下一步的步骤,然后让他坚持到底。有的则不完成作业,对于这样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然后,“查”是十分的关键,自己查与他人查相结合,长久下来,他也明白了,作业是要完成的。

通过养成习惯的教育,学生上课基本能安静的学习了;不再有人去拿别人的东西了,同学间也能友好相处了;学习也是越来越认真,不交作业的人也越来越少了,地上也十分的干净。我觉得,一个良好班风的形成首先要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今后我们还要多学习,多努力,争创文明班集体。

除瘤教育心得体会篇2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仅有一次生命,我们应当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此刻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我以往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先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样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样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细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齐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此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我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此刻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仅自我要遵守交通法规,并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礼貌守法的好少年吧!

除瘤教育心得体会篇3

作为家长,经过多次的讲座学习,我逐渐认识到,幼小衔接的主要挑战在于培养孩子学习与生活的品质,使他们能适应小学的新环境,适应更加多元的人际关系,更加积极的发挥自己的社会属性。幼小衔接不是一蹴而就的,不应局限于大班,在整个幼儿园阶段,我们都可以培养孩子的主动性、独立性和人际交往能力,来让孩子更加从容得适应小学生活。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培养孩子的主动性,建立自驱动力,要积极鼓励孩子,使他们发自内心的参与各项活动;

二是要培养孩子的独立性与自理能力,通过列一份“放手清单”的方式让孩子从生活中的各种小事中不断拓展自身的行动边界;

三是要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和孩子一起设立时间规则、空间规则、物权规则等,让孩子感觉到与大人的相处是平等而自由的,从而内化为规则感;

四是要培养孩子的人际交往能力,让孩子学会主动准确的表达自己的诉求,不过多干涉孩子之间的交往,让他们在不断的磨合中学会正确的相处方式。

同时,作为家长,我们对于孩子以及他们遇到的人和事,要客观描述,呈现事实性评价,不夸大,不贬低。这样才有利于孩子形成良好的自我评价,良好的社会适应。听了三位老师的演讲为我做好孩子入小学的准备指出了正确的方向,通过讲座我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调整自己与孩子的交流方式,由方法的培养孩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做为家长让我们以平常心陪伴孩子共同成长,简而言之,为了能让孩子们顺利度过幼小衔接这个关键阶段,迅速适应小学生活。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前做好准备:

1、家长一定要认识到,孩子开始上学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没有必要多度紧张。家长应该调整孩子的作息时间、学习和生活习惯。

2、以身作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作为家长,我们一定要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起到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

总而言之,孩子从幼儿园进入小学学习,是他们成长中的一件大事,生活中的一个重大转折。那么如何让幼儿愉快地进入小学,自信独立地面对小学生活,能尽快适应一年级的学习,需要家长、幼儿园和小学共同努力。

除瘤教育心得体会篇4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除瘤教育心得体会篇5

引子曾说过:“人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必须珍惜你所拥有的美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

今天我校广播安全问题,虽然同学们对安全小常识了如指掌,但同学们仍然仔细倾听。第一要注意饮食问题!虽然过节是件很快乐的事。但同学们却要注意饮食健康。1、不要暴饮暴食。2不要去吃一些小摊小贩的食品,要去吃一些正规的饭店的饭菜。第二、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多一分意识,做个有责任心的学校的一员。为了你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为了社会上不会再有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亲人哀伤的呼唤,年轻生命的断送,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规则,做个珍爱生命的好学生吧!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我曾经见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眼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路上的行人了。别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的神情。

我和妈妈走到一个拐角处,看见许多人围在一起,我们就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真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凋谢的蓓蕾开放。

如今,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我们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

让我们把“安全”这两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希望所有的人们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

大家都要珍惜生命!

除瘤教育心得体会篇6

20xx年继续教育培训,使我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更需要高素质的教师。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更新换代异常迅速,作为教师就必须善于接受和消化新观念、新知识,认真钻研业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学习期间,我在与实际相结合不断的实践,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使学生产生敬重感,自觉自愿地接受教育和指导。因而通过不断地学习,使我不但在理论上对教育、教学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

从而在教学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把这几个月学习的心得总结如下:

一、参加培训使我对教科研方面的熟悉有进一步进步能自觉地参

与课堂的教学研究积极参加课改研究及时总结自己在教育教学工作的经验撰写教育论文。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使我意想到教学课程的改变我们必须跟上新的教育理念所以在下工夫熟习新教材的同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不断进步自己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很快跟上了教育改革的步伐也进步了自己课堂教育能力和教学质量。

二、学习进程中我重视师德方面的修养

我坚持把师德建设当作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环节来抓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学习和领会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所涵盖的内容进步自己的事业认知、职业认同水平增强了自己从事教育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依法治教、廉洁从教成为自己自觉的行为积极争取做一位“师德双馨”型的教师。

三、重视交换在教育教学中的利用。过去只知道埋头于书本知

识信息闭塞不善于交换使得一些好的经验未能融于自己的教学而自己的一些体会又未能及时整理因此使自己的发展缓慢前进。通过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我有了长足的进步使我感到自己的教师修为有了深一层次的进步使我更加如饥似渴的寻求新知的摄取。今后我会努力实在不全身心肠投入教育事业为祖国培养更多的栋梁之才。通过继续教育学习我深切感觉到做为一位教师需有先进完备的教学策略与方法。续教育学习使我在教学工作中能“因材施教”对学生能给予学习上的指导生活中的关心熟悉的点拨思想的疏导。总而言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是成功的对我来讲可谓收获多多。我们要切实进步对教师继续教育重要性的熟悉。立足课堂服务教学。积极参加新一轮继续教育培训。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位具有先进教育理念、良好职业道德和坚强坚实业务基础的高素质的新时代教师为教育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除了更新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之外,我们还需要结合个人情况及教学环境和特色来很好的贯彻和应用它们。这个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发现和自我完善的过程,除了需要不断客观的看待“过去的我”,我们更需要一份持久的热情,一份对教育、对学生、对社会的神圣信仰与追求!

经过这一段的学习,给我的感受是很深刻的,中国历来是一个重教化的礼仪之邦,是一个非常强调师道尊严的国家,而中国的教育几经盛衰走至今日面向21世纪,中国的基础教育最紧迫的任务是走向素质教育,这是一次教育思想的历史性深刻变革,是一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的历史性深刻变革,面对当今中国教育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作为一名现代教师该何去何从?应如何定位一名普通教育者的价值,通过继续教育学习让我更加明白:一个现代教师如果仅仅是将书本上的有限知识教给学生是远远不够的,教师必须对学生做到教会做人、教会求知、教会办事、教会健体、教会审美、教会创造,要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知、情、意、行和谐统一,而要达此种教育目的,首先就必须从改变教育者开始,一个现代教师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素质,完善自我,我自完善,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现代教师,而这其中最关键的我认为有两点:一是高尚的人格力量,一是自己广博的学识。万事德为先,尤以师为重,教师的职业理想是其献身于教育工作的根本动力,动机因素是一切行为的屐性因素,这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来说也不例外,教师要干好教师工作,首先要有强烈而持久的动机,有很高的工作积极性,师德的实质就是教育事业的“业”字,师德体现的就是对教育事业及其社会地位的认同、情感和行动,很难设想一个对教育工作毫无兴趣的人,一个见到学生就心烦的人,不会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因此不断增强自己的教育事业心,强化自身的职业责任感是自我完善的需要环节。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是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他们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教师的人格作为师德的有形表现,高尚而富有魅力的教师人格就产生身教重于言教的良好效果。孔子曰:“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由此可见教师人格的力量,学生从教师言谈举止中发展其性格,从教师的品行中形成其品德,从教师的威望中完善其人格的全部含义。

博学,这是一个根本前提,要帮助学生打开知识的大门,教师本身必须有桶“活水”,必须是充盈的,是清澈的,其实成功的教师,他的知识更应是奔腾不息的江河,只有不断地拓宽,向前,才能无愧于时代,教师的工作有点像蜜蜂酿蜜,需博采众矢,只有将本体性知识,广博的文化知识和实践知识结合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学高为师,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更强调“文理融合”,这样才能适应知识大爆炸时代思想活跃、见多识广的学生的需要。我认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教师文化知识的广泛性和深刻性,当前,在推进素质教育,倡导更新教育理念的同时,怎样树立新时期的师者形象,已成为广大教师面临的重要课题,

总之,这次学习将指导我今后的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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