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体会和心得体会最新6篇

时间:2023-02-02 18:02:57 分类:心得体会

我们在写心得的时候,一定要表达出内心的真情实感,真情流露的心得体会是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的,下面是合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宪法的体会和心得体会最新6篇,感谢您的参阅。

宪法的体会和心得体会最新6篇

宪法的体会和心得体会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

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

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

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力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力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

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

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白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久治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

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

宪法的体会和心得体会篇2

什么?宪法?听起来这么高大上的东西,和我们有什么关系?直到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却让我明白了看似虚无缥缈遥不可及的宪法,竟然与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是如此息息相关,而且是触手可及,无处不在。

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爸爸带我到市民中心散步,在b座一楼大厅,我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小型新华书店——由十几个柜子构成的开放式书店。第一个柜子上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堆小红本,封面上赫然写着两个烫金大字——宪法。对了,李老师不是布置了一个关于宪法征文的自主作业吗?不如乘此机会看看这位高大上的法律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红本书的封面,看到目录才知道宪法是由序言和四大章组成,共一百四十三条。爸爸看我有兴趣,不失时机地开始“上课”:“宪法是我国所有法律的“老大”,其它所有法律都是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制定的,因此也叫‘五四宪法’……”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宪法还真的和我们密切相关呢!

譬如,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这不就是说偷东西是犯法的吗?由此我想到前几年的一件事,出于好奇我在家门口的超市里偷偷拿了一把小锁回家玩,在爸爸的追问下我才说出实情,“小时偷针,长大偷金”,爸爸非常严厉地批评了我,并去超市归还了锁,至今想起来我都有点害怕和后悔。

再如,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奶奶信_,周日经常要走很远的路去教堂。而我偶尔会和她争辩,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上帝,你们那是迷信,不讲科学。今天看了宪法的规定,看来今后我应该尊重奶奶的信仰自由,不应该和她老人家争辩了。

还有,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不受侵犯、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由此,我联想到一些新闻或听到的故事,譬如强悍的学生欺负同学逼迫人家下跪、贫困地区有的父母强迫孩子外出打工赚钱不让他读书、执法人员非法进入别人家中搜查……其实,他们这都是在犯法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这把强大的伞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社会家园吧。

宪法的体会和心得体会篇3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就是要尊重宪法的法律地位,坚持确立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当前,人民法院肩负着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神圣职责,务必要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弘扬、践行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要着眼于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切实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就是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人民法院起着关键作用。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事关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作为人民法院,要着眼于加强宪法实施,推动形成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的良好社会心理和公民素养,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就是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高全民法律素养。人民权益要靠宪法保障,宪法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要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一方面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这个目标,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守法者依法办事畅通无阻、违法者违法行为处处受限,确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牢固树立宪法权限不能突破、宪法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

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必将形成一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社会力量,必然转化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人民法院不仅是实践者,也是受益者。为此,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热情、更加神圣的责任感,积极投入到宪法宣传工作中去,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宪法的体会和心得体会篇4

近日我参加了第一期全省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三项建设’”专题培训班,在此次培训班上各位领导采用多媒体授课,运用了大量案例,图文并茂,深入浅出,观点明确,使自已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特别是安顺市公安局、六盘水市公安局就本地区个案办理中的深刻教训剖析,德江县公安局成功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经验,本人深深地体会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新时期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必须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的要求,开展好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公安部提出的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能力;要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实战能力;要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要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工作,实现公安机关与媒体的良好合作,着力提高驾驭复杂局势能力,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平安、确保一方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这是公安部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是公安部党委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

近年来,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坚持“科技强警、素质强警、创新强警”的发展战略,以“三基”工程建设为抓手,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各项公安业务建设,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们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案件高发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特别是今年,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公安部党委作出开展“三项建设”、推进新一轮“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部署,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形势任务相比,我们的工作距党和政府的要求,距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与公安工作现状相比,民警在思想观念、纪律作风、执法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是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最大的“瓶颈”。在公安厅党委提出的“科技强警、素质强警、创新强警”三大战略中,素质是核心,加强教育培训则是提高民警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厅党委举办全省科所队长专题培训班,开展大培训,目的就是要我省基层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如此大规模的培训活动,在我省公安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充分表明了厅党委狠抓基层队伍建设、抓素质强警的决心和力度。

通过教育培训,切实解决了自已科学发展观不牢的问题,提高了自已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使自已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刻地认识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体到公安机关,根本目的就是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把各项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轨道,提高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在公安工作中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把提高执法水平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把打击和保护、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把抓好自已的业务工作与推进“三项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密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执法质量为主线,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利用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战,服务于实战,着力在提高“五种能力”上下功夫,将培训成果转化成抓好本单位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战斗力,在素质提升、水平提高、能力加强等方面见成效。在抓本单位的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认识抓思想。一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关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抓住当前公安法制建设大发展的良好机遇,积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思想动员,更新执法理念,切实领会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在执法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注入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以敢为人先的魄力,见微知著的眼光,誓不言败的韧劲,服务大局、推动大局,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执法能力、服务执法能力和和谐执法能力,做执法为民的楷模、学法用法的表率、执法办案的能手、法律服务的高参,在执法活动中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推动法制工作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二是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统一起来,把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与自觉接受监督统一起来。三、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队伍建设年”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大学习、大讨论”、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等一系列活动紧密结合、有机统一起来,既要狠抓“队伍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又要全力促进公安法制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二、提高素质抓学习。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做到“一日一学、一周一训、一月一考、一年一总结”。即:每天坚持一段时间自学,每周利用“周一讲评”坚持组织一次培训,每月组织一次执法竞赛,每年进行一次执法工作总结,解决工学矛盾,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为严格、公正、规范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别是贵州省案事件信息系统开通后,着力提高案事件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

三、重视执法抓组织。一是在各执法办案单位确定一名法制员,负责本单位的执法质量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本单位执法规范建设中的“三员”作用(即:一、当好“质检员”,严把案件初审关。二、当好“参谋员”,服务领导决策。三、当好“指导员”,规范执法行为),把好执法质量第一道关。二是实行执法工作集体审议制,对执法工作特别是案件的办理,必须要有部门领导、办案民警、法制员参加,充分发扬民主,共同研究处理,防止凭主观臆断办案、办错案、办人情案,同时在交流的过程中逐步提升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

四、健全制度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是公安执法的保障,是保障“履职尽责、公正执法”的根本和核心,一是针对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规范每个执法环节、细化每个办案程序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民警,每一个岗位,严密执法操作规程,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从制度上规范行为,切实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将执法工作纳入民警个人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目标考核相挂钩,奖惩过硬,增强民警责任心,实现要规范公正执法向我要规范公正执法的观念和行为的转变,促使全局规范执法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宪法的体会和心得体会篇5

?宪法》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从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与时俱进

第一,确立“_”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_”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第二,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上世纪90年代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第四,关于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科学概括

第一,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因骚乱、战争、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等引起的紧急状态常常威胁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的非常措施,一般都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加以不同程度的限制,因此,宪法必须规定并规范紧急权力。现行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及其会的决定,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但这些概念都有特定性,适用范围比较狭窄。“紧急状态”是大多数国家宪法通用的概念,适用范围比上述概念广泛。宪法修正案把“戒严”改为“紧急状态”,便于应对各种危机,更加科学。

第二,关于政治文明的规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宪法修正案在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具有极强的科学性,反映了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于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关于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宪法修正案把乡、镇人大的任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使各级人大任期一致,可以更好地协调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人事安排。

第四,关于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的规定。宪法原来规定国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征收的规定。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是使用权的改变。宪法原来的规定以及据此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没有区分上述两种不同情形,统称“征用”。事实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既涉及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况,即征收;又涉及了临时用地的情况,即征用。宪法修正案对这两种情况进行区分,理顺了因征收、征用而发生的不同财产关系。

以民为本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的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宪法的体会和心得体会篇6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不但对公民的权利进行保障,同时也对国家权利行使进行了规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与平衡的根本规范,每一个人都应该自己认真学习领会,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做出自身贡献。

通过认真学习,我们掌握了宪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我们领会到宪法和国家充分融合密不可分,国家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权,我们每一个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需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每一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良好的秩序,没有法律社会将混论不堪,古人说的好“国,无法则乱”,法是人类的行为准则,道德底线。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我们不需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拥护宪法,树立社会服务精神。

宪法修订,是国家发展与时俱进的前提,是指导国家前进的灵魂思想。国家要发展,就要不断根据当前国情不断探索新的方针政策,不断寻求突破口。只有制定准确的方向,才能指引国家取得更加骄人的成果,才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国力,实现强国富民的伟大胜利。

法律是国家和谐的基础,有了法律社会才会进步,公民才能提高素养,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作为新时代的电力人,我们一起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增加法律观念,让宪法深入内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时时刻刻保障电力安全,为社会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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