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的我作文参考6篇
写作文是一个反复练习的过程,通过不断的写作,我们可以不断改进和提高,作文可以培养我们的写作耐力,使我们能够坚持面对长篇作文任务,下面是合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崇拜的我作文参考6篇,感谢您的参阅。
崇拜的我作文篇1
世界上有许多伟人令人感到崇拜,而我最崇拜的人是爱迪生!爱迪生后来被称为”发明大王”。
爱迪生从小就是一个令人头痛的人,因为他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习惯,常常问得大人烦不胜烦,直到有一次受到老师的责骂后,他赌气回家,老师请家长到学校谈话。在谈话时,老师以”低能儿”的字眼来骂爱迪生,伤心之余,爱迪生的母亲决定让爱迪生回家。
十三岁时,爱迪生开始工作,但由于喜欢利用空闲时间看书的习惯,使他常在上班时间打瞌睡,导致时常失业又换新工作。最后,爱迪生发明了一部印刷机,赚了四万元后,便辞去了工作,自己开设一家工厂。此后他的一生都在研究与发明中度过。为谋全世界人之便利而努力。爱迪生一生中发明过许多的东西,譬如:留声机、电灯、发电机、蓄电池、活动电池等等,约计有两千种左右的发明品。最后,爱迪生于一九三一年与世长辞。
爱迪生,是我最崇拜的人,因为他克服了许多疑难杂症,长大后,学会如何研发东西,成为一个对社会、国家有所回馈与贡献的人,值得让我们学习、敬佩,让自己的生命更充实、更多采多姿,所以我非常佩服他。
这个世上有许多值得我们崇拜的人,而我最崇拜的人是爱迪生,他一生的卓越成就并非侥幸,而是他百折不挠、勇于尝试、敢于创新的成果。爱迪生有一句为世人所熟知的名言:”天才是九十九分血汗加一分灵感”,他一生中最大的乐趣就是工作,我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
崇拜的我作文篇2
在这座大城市里,有拥有好嗓音的歌王,有为国争光的运动员,还有昼夜忙碌的交警……但我最崇拜的是那不叫苦不叫累的环卫工人。
一天清晨,我睡不着就下楼转转,无意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心想:咦,那不是家楼下的清洁工阿姨吗?怎么那么早就来打扫卫生了?我准备上前去问问。突然,一个黑色的物体从高处抛落了下来,刚好砸在了清洁工阿姨的身旁。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垃圾袋,散落了一地的鸡蛋壳和纸屑。本以为那个清洁工阿姨会破口大骂或置之不理,但她并没有,而是弯着腰,弓着背,拿起那黑乎乎的扫帚,把那些散落一地的垃圾扫干净后,又继续清扫地面……
太阳慢慢升起,街上的人也越来越多了,地上的垃圾也越来越多了:有人把吃剩的早餐或包装随地乱扔;有人把纸屑随地乱扔;有人把香烟盒、香烟随地乱扔;还有人甚至乱扔塑料袋……但清洁工人们丝毫不埋怨,不叫苦、不叫累。夜晚降临时,这些清洁工人们又开始扫了起来,他们的晚饭也是只有馒头或包子。是什么让他们任劳任怨为人民服务,为祖国服务呢?对啊,就是爱,因为他们爱人民爱祖国!
虽然他们不怎么起眼也不怎么时尚,但至少他们有一颗心,那心是善良的,是有爱的,更是有尊严的!是他们,把城市变得更干净,更整洁!是他们,让我们每天都能身处干净的环境。他们虽然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表,却有高尚朴实的品质!他们是我最崇拜的人。
崇拜的我作文篇3
有人崇拜勇往直前、不怕危险的消防员,有人崇拜默默奉献的老师,有人崇拜大红大紫的明星但我崇拜是唐朝的第二代皇帝李世民。
唐太宗李世民在唐朝的建立中出生入死,运筹帷幄。即位后,统一中国,抗击外来侵略。
大战刘黑闼
李世民一统中原,少不了要打仗,其中也要靠他慧眼识人,会领兵。其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和刘黑闼的一次大战,书上说他与刘黑闼斗智斗勇,李世民天降奇兵,把羊放在架子上,下面放许多战鼓。羊在架子上,肯定会挣扎,一挣扎,就撞响了战鼓,于是就造出了战鼓乱响的假象,让刘黑闼以为唐军势弱,进而攻之,这让李世民大获全胜,生生直接抓住了刘黑闼。当我看到这段的时候,我禁不住笑起来:李世民真聪明!真厉害啊!
贞观之治
“贞观之治”时期,李世民把所有刺吏的名字都绣在自己的屏风上,以便考核。李世民对所有死刑案非常慎重,必须做到铁证如山,才能判案。
和平盛世
李世民在位执政时牢狱常空,路不拾遗。在夏天,老百姓家家都敞开门睡觉。他虚心纳谏,就连平时爱拍马屁的人也会指出他的错误,最著名的要数魏征了,他对李世民可是无错不指啊!因为李世民有这些优秀的品格,所以他在位期间国泰民安,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繁荣,军事力量强大。他是一位了不起的好皇帝。
崇拜的我作文篇4
有一个人曾经说过:“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有一个人曾经说过:“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是谁?没错!他就是我们敬爱的鲁迅先生。说起鲁迅,他可是我最崇拜的人。
每当谈起鲁迅先生,我的脑海里就立马浮现出他的形象:一个五十上下的中国人,黄里带白的脸,瘦得教人担心,但是精神很好,没有一点颓唐的样子;头上直竖着寸把长的头发,一根一根精神抖擞地直竖着;胡须很打眼,好像浓墨写的隶体“一”字。我仿佛看到他穿着羽纱的长衫,左手里捏着一头已经熏黑了的黄色烟嘴,在大声的说笑着。
我觉得鲁迅先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座不朽的里程碑,是文学中的巨人!他的作品特别得多,如:《野草》、《朝花夕拾》、《呐喊》、《狂人日记》、《彷徨》等等。我从他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体验到了读书的快乐,从《社戏》中则感受到了童真的幸福。我从他身上,品读出了人性的真善美。
他曾经说过:“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是会有的。”时间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勤奋者,会努力去挤,他可以有很多收获;懒惰者,则终不愿去挤,他始终不都会有好的结果。鲁迅先生正是善于支配时间的勤奋者。他一生多病,工作和生活条件都不好,但他每天都工作到深夜,第二天,又是废寝忘食。
他一直以父亲般的胸怀宽容我们,等待我们。让我们一起走出浮躁的海面,以后辈学人的身份带着一颗不然世俗的心,与他进行灵魂深处的对话吧!
崇拜的我作文篇5
有一个人,我一直很崇拜她,她就是我的姐姐——芮婷。她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
姐姐乐于助人,有一次,妈妈没有煮早饭,便给了我和姐姐一人一元钱买包子吃。走在小路上,我们突然看见了一个衣衫不整、蓬头垢面的老人坐在肮脏的角落里,嘴里小声地念叨着:“施舍一点吧,我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姐姐见了,连忙走过去,递给了她一元钱。老人连说:“谢谢,谢谢。”老人走后,我问姐姐:“那你要用什么买包子吃呀?”姐姐说:“我不饿,这位老奶奶已经好几天没吃了,看起来怪可怜的,还是给她吃吧。”
姐姐不但乐于助人,而且很爱学习。每天晚上,姐姐总是学习到很晚才睡觉。一天深夜,睡得正香的我,突然被外面的野狗给吵醒了。我睡眠矇眬地抬起头,看见昏暗的灯光下,姐姐一只手捧着书,一只手托着下巴,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这本书像磁铁一样,把姐姐的目光深深地吸引住了,她没有发现我已经醒了。我不禁喊了一声:“姐姐,你怎么还不睡呀?”姐姐吓了一跳,然后边打哈欠边说:“明天就要考试了,我正在复习。”那次考试姐姐还得了第一名呢!
我十分崇拜我的姐姐,她的善良和她的勤奋好学将作为我前进的动力,一直陪伴我走向胜利的彼岸。
崇拜的我作文篇6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