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演讲稿5篇
咱们在动笔写演讲稿的时候肯定要保证内容具体,演讲稿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听众的注意,一定要在脑海中认真整理好相关的思绪,合同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与法同行”演讲稿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1
尊敬的评委、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九(1)班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知法、学法、守法……生活处处有法。那么,什么才是“法”呢?
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法律时刻提醒着我们,约束着我们,衡量着我们的行为。
法律是春,带给我们光明与希望;法律是夏,带给我们保护和绿荫;法律是秋,公平正义是它的准则;法律是冬,铁面无私,毫不留情。法律是正确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标准。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但是,你可曾知道,因为不懂法,不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就像大海中迷失航向的一叶小舟,漫无目的的乱闯,遇到一点风雨,就很容易被大海吞没。
2006年6月9日凌晨,成都的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了解过法律吗?他们想到过事情的后果吗?
悲剧总是不断发生着。同年,杭州5名平均年龄仅18岁的少男少女又因“口角之争”,将一名17岁少女杀害并分尸。2006年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15年。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啊!同学们,是什么造成了这些悲剧?是什么夺去了这些鲜活的生命?
对!是这些人对法律的无知,才使他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是这些孩子霎时的冲动才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一切,正是法律意识的淡薄,一朵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才在瞬间凋谢。
我们完全有能力战胜自己!我们完全有能力主宰自己!遵纪守法,从我做起;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从遵守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请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要修身养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 亲爱的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
我叫xxx,来自南部县司法局,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无悔青春》。
南充,是闻名遐迩的川北重镇,历史悠久的文化名邦,举足轻重的中心城市。这里物华天宝、这里人杰地灵。2016年,市委高瞻远瞩,站在南充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了“155”发展战略,确立了将南充打造为“成渝第二城”的目标,为南充未来的发展描绘了壮丽蓝图,拉开了大城崛起的宏伟大幕。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南充人”,能够服务于家乡人民、能够参与这个伟大工程,我由衷地感到骄傲与荣幸。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我殷切地期盼能在自己的岗位上为这一宏伟蓝图助力添瓦、不懈奋斗。
犹记得年少时,老师曾问我,你的信仰是什么?对此,我颇感疑惑,直至我考上政法干警,重回校园学习、体会法的精神,心里这份疑惑才找到了答案。
我此生最重要的`信仰,便是法律。
毕业后,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我走上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三年多的工作实践让我下定了决心:法律信仰既是法治工作者的信仰,更是社会民众的信仰,司法行政人员要带头守护神圣的法律信仰。当前,基层法治环境存在一些困难,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民众的法治意识不尽人意、教育文化水平不高,乡土人情的社会氛围比较浓厚,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例如,在执行社区矫正工作中,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不以为意,希望我能够“照顾”一下他们。遇到这样的“嬉皮士”,在入矫时,我都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彻底纠正其错误认识,端正其服刑态度,始终维护法律尊严,做法律坚定的执行者、忠诚的捍卫者。
在严格的执法基础上,我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利用重阳节,开展“感恩家书 德法同行”的亲情教育。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汪某,犯盗窃罪,被判刑四年十个月,因表现良好,服刑三年后假释到我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狱期间,妻子离家出走,留下年幼的女儿,由年迈患病的父母照顾。汪某洋洋洒洒写下了几千字家书,诉说了对父母妻儿的挂念、关爱和愧疚,也表达了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决心。字里行间,不难体会他感情的真挚。虽然他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有着和大家共通的情感需求,与其枯燥地说教让他们心生抵触,不如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用一颗真心唤起他们情感的共鸣。
年初,我所接收了一名情况特殊的服刑人员,年仅17岁的梁某,梁某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报到时他独自一人前来,我很是诧异,便要求他联系父母前来陪同办理手续,他低着头小声地说:“我爸妈离婚了,妈妈在贵州生活,爸爸再婚,之前做了一些事伤透了他们的心,现在都不管我,任我自生自灭。”一番交谈我感受到了他的失落以及对父母的些许怨恨。对此我是感同身受的,我也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能理解孩子那颗渴望得到父母关怀的心,为了引导他走上正途,对他讲述了我自己的经历与感受,并主动联系他父亲,安排了一场亲情会见。“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提了。”父亲的第一句话让梁某泪流满面。父子间几次沟通后,心结慢慢打开了。目前梁某在我所接受矫正已满三月,表现良好,看到他一点点的进步,我深感欣慰。
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琐碎且平凡。忘不了在烈日炎炎的夏天,我们行走在乡间田坝为调解矛盾纠纷而来回奔走的背影,忘不了在寒风刺骨的冬天,我们为了搞好一场法制宣传,连吃三顿泡面,却依然满足的笑脸,此刻我为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感到自豪。
与法同行,真情不泯,在法律中体会人间温情;与法同行,青春无憾,把最好的年华献给法律;与法同行,信仰不灭,让法律的天平挑起人间正义!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在最美的年纪遇到了最好的时代,与我挚爱的家乡共同成长,一起享受丰收的喜悦。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平凡的岗位上,让我们挥洒过汗水的土地,开出平安美丽的法治之花;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155”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自己的业绩!
大城崛起,未来已来!南充,让我们携手奋斗,乘风破浪,共同成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
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4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关爱青春,与法同行。
踏着成长的节拍,伴着欢快的旋律,怀揣成才的梦想,我们走进了青春的大门。每当我们想起青春的时候,就会想起我们青少年朋友,想到我们在站的每位同学,想到许多美好的事物。青春,展示着秀丽的容颜、优雅的气质、健美的身姿、丰富的精神世界、无限的美好前程。青春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宝贵、最美丽的春天。然而,当我们赞美青春、祝福青春的时候,却有许多青少年朋友不知道珍惜青春、爱护青春;当许多青少年同学青春之花鲜艳盛开的时候,有的人的青春之花却过早的凋谢了。当我们在校园接受着优质的教育,享受着青春幸福的时候,许多青少年、中学生却因违法犯罪而走进了工读学校、少管所和监狱的大门,甚至失去了生命,令人多么遗憾和惋惜!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2004年全国法院共审理和判处未成年违法犯罪28万人,平均递增9.6%,与1996年—1999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18万相比,上升了36%。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暴力化已成为新特点。一面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危害社会;另一面,青少年又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的主要对象。青少年吸毒、网络被骗、校园暴力、校园侵害、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青少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我们痛心,我们担忧!有人认为,之所以出现以上现象,原因是:青少年心智不成熟,容易受外界的不良影响和诱惑;消费需求失衡、重利轻义、崇尚金钱,盲目追求高消费,追求享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交友不慎,缺乏原则和明辨是非的能力;社会不法分子引诱、不正之风困扰、不良文化侵蚀等。如果说以上原因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受侵害的诱因的话,那么,归根到底的根源则是法律知识的欠缺和法制意识的淡薄。正是他们不懂法,才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正是他们不懂法,遇到不法侵害时才会束手无策。所以,我们每个同学需要懂得法律,需要学习法律。
当今社会是法治的社会。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们的行为无时无刻不受法律的约束。有的同学会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的同学会认为,自己年龄还小,还未长大成人,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一个人自呱呱坠地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它既受到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随时陪伴我们左右。
青少年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我国先后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办法也先后于1995年和2005年9月1日正式实施。如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社会的共识。但是,在加强社会对我们保护的同时,我们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此,我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①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做到法律允许做的才能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坚决不做,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②切实做到依法自律,积极做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坚决不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从小事做起,从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做起。
③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要看到我们年纪还小,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都比较缺乏,虚心接受家长和学校老师的正确教育和引导。
④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求助法律。
⑤人人做好法律宣传员。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用法,还要大力维护法律、宣传法律,让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深入人心,让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得到惩罚,让法律保护我们每个人。
同学们,我们拥有青春,便有了克服怯弱的勇气;我们拥有青春,便有了面对一切的魄力。为了我们的青春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的生命幸福安康。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我们青春的智慧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公正无私的法律保护我们的青春幸福。关爱青春,与法同行。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演讲稿篇5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是五年级的杨佳鑫,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当今社会,人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工作学习环境。今天,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已逐步成为大多数公民的自觉行为,作为当代社会中思想活跃、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先后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关注,我们学校一向重视对同学们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少数同学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也有的同学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有的同学正经受着网络诱惑,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荒废学业。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校规校纪、损害了学校的形象,而且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要提高法制观念,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我们要从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手,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此外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要从小事做起。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不管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应小题大做,绝不让它蔓延。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我们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搞好团结,
爱护公物,保持校园环境的优美整洁。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法无处不在,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