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完的路作文8篇

时间:2024-09-24 10:30:44 分类:心得体会

大家在写作文时,可以适当引用名人名言,但要注意引用的恰当性,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记录下自己的梦想,激励自己不断前行,合同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走不完的路作文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走不完的路作文8篇

走不完的路作文篇1

读书能使人明智。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在过去几年里,我对读书认识不够,读书很少。特别是现在的影视节目很多,学习压力大,觉得没有时间读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要付出辛苦。

读书要不怕寂寞,更要拒绝诱惑。听老师讲,毛泽东小时候就常去市场读书,市场上人很多,又很吵杂,他就像一个人坐在那里一样,照样能读书得进,记得住。

我就是缺少这个能力,一听到热闹就想去看看,有书也读不下去了。我今后一定要克服缺点,有计划地多读几本书,特别是像四大名著,要一年读上一本,从而增长知识。

记得历史上有个叫苏秦的人,他以前总认为自己读了一些书就够用了,可是一到外国就不行了,后来,他又苦学了一年,才真学到了本事,受到许多国家的重用。

我也要向古人学习,学他们刻苦读书的精神,争当做一个知识很多的人。

走不完的路作文篇2

阳光琐碎,打在干净的书页上,散发着浓重的书香气味。

张爱玲,一个孤傲的女人,过早的成熟,过早的成名,过早的凋谢。

?半生缘》,一个悲伤的结局,给曼桢完美的经历点了浓重的一笔。

她的选择似乎是获得了表面上的平和,而她却忽略了冰层下的奔腾暗流的涌动,她的牺牲最后被证实是没有价值的,故事的结局也成了一场可笑的悲剧。

一步错,步步错,自曼桢做下决定伊始,她就该明白,一切已经不一样了,无法成全的爱恋似乎是最值得怀念的。怀着一点心酸,几分惆怅,这样比欢欢喜喜的大团圆来得真切。试问在那时的背景下,曼桢和世钧的姻缘会幸福吗?这应该叫做不完美的完美吧!

其实,细看《半生缘》,我们不得不说这社会太现实了。但命运真的掌握在那些有权有势的手里吗?不!不是的!虽然我们只是命运的小股东,但我们有足够的实力去开拓生命的宽度,有足够的能力去把握命运。

考试算什么?我们屡败屡战,屡战屡败?怎么可能!命运与现实相矛盾,那么就让我们正视命运,就像张爱玲那样,对生活热爱,倾其所有;对文字热爱,视其为知己。而不要像曼桢那样,放弃自己的完美,宁要不完美。

学习算什么?一支笔,一张纸,一颗心便可,抛去那些枷锁:自卑、无知、迷惘、胆怯——这些不完美,去寻找完美的自我:努力`向上,乐善好学。回眸身后的脚印,错了也好,对了也罢,重拾信心,让我们直视前方,努力去追梦,在不完美中追求完美!

合上书,一入夜。抬起头仰望苍穹,望见那满目的繁星,一轮斜月挂起,天空并非纯黑,倒是黑色之中透着一片深蓝,直通向前方;天上的繁星像盏盏明灯映入我眼帘,静谧的夜空带着一种令人痴迷的美。

天黑黑,万物寂寥,这是不完美的;天黑黑,万物寂寥,这又是完美的:因为我们是天上最闪耀的一星。

走不完的路作文篇3

我五六岁时,就喜欢到大自然去寻找好玩的东西。高远的天空,广阔的大地,空中的浮云飞鸟,水里的虾蟹游鱼,地上的走兽昆虫、花草树木世界万物,不仅好玩还让人沉思和遐想。

百灵鸟叽叽喳喳、蹦蹦跳跳的叫人的耳朵离不开它的歌声。春天,大雁飞来了,排成了一排排的队伍,一会儿排成人字形,一会儿排成一字形,一会儿又排成了一个三角形,真叫人羡慕!

菊花的开花、结籽,暑寒荣枯有着不同的趣味。花儿有淡红的、金黄的、深蓝的,形状有单瓣的、重瓣的,各种形状。树叶各种不同,有扇子形,有针形的,还有可以合拢的草。

小河边的石头有各种颜色的,有红粉红的、有黄绿的、还有黑白的。它们也有各自的条纹,有各自的形状,美极了!

我最喜爱的是我家屋后的一片向日葵。向日葵长得快,日晒向日葵,一天长一分米,没几天比我长得还高了。微风吹来,沙沙的竹叶声,如同呢喃细语。池塘边的柳树高大挺拔,它的“长头发”也就是柳树的枝条,在空中摇摆,一副超凡悠闲的样子。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它倒映在池塘的水中,好像在照镜子。

大自然是一本看不完的大画册,是一部永远读不完的大书,里面有无穷的奥秘,有无尽的乐趣。

走不完的路作文篇4

雪莱曾说过:如果你过分珍爱自己的羽毛,不使它受一点损伤,那么你将失去两只翅膀,永远不能再凌空飞翔。人生在世,很多时候鱼和熊掌难以兼得,人生总有缺憾。我们不必过分追求完美,应懂得舍弃。

农夫因一麦穗子未成熟而失去了一地麦子。这样过分追求完美,不懂舍弃,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庄子便是一个懂得舍弃的人,他放弃了繁华与富贵,可能也曾心系江山社稷,愿以一身经天纬地之才去践行那保国安邦之志,可面对官场的黑暗,他更愿“曳尾涂中”过着清贫的生活。于是他超脱、他豁达,追求那绝对的精神自由。试想若庄子为名利牵绊,不懂得放弃功名富贵,可能也就是一名极普通的官员罢了。

包袱太多,执念太多反而影响我们前行,舍弃一些不必要的东西,反而能让我们走得更远。因为不懂舍弃,海子选择了卧轨,以期在来世能“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因为不愿再遇尘世阴影,三毛——这个撒哈拉的精灵,自了香魂离我们而去。他们追求极致的完美,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可是,人生总会有遗憾,太完美的人生倒显得不真实。正如余秋雨所说“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一些瑕疵与不足是生活的调味剂,有了它们生活更五彩斑斓。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不必苛求完美,因为人生本来就难以完美。为了未知的诱惑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有时忽视细微的瑕疵不会影响全局,反而收获完美。生活中勿因小而失大,正如有光的地方就有阴影,光和影角质才形成了完整真实的世界。人生有晴天也有阴雨。我们需要在美好时引吭高歌更应在缺憾时泰然处之。自古文章憎命达,史铁生在“缺憾”中自嘲“职业病,业余在写作”,他没有过多的抱怨,直面现实,坦然面对,这可能也正是他能写出如此之多好作品的原因。

你若不动,风又如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何必过分苛求完美,断臂的维也纳依然魅力无穷,轮椅上的霍金照样贡献伟大,及时付出,收获成功。

洛克菲勒说:“等到所有的条件都完美以后才去做,只能永远等下去”。理智放弃人生中的那一颗青穗,你将收获一片金黄、遍地麦香!

走不完的路作文篇5

我有一个幸福的大家庭,有爷爷“厨师”,奶奶“勤劳的园丁”,爸爸“休闲大王”,妈妈“沾沾自喜大王”,我“邋遢大王”。

爷爷负责我们的厨房,每天为我们准备美味的饭菜。我最喜欢爷爷的:春卷,东坡肉,汤年糕等等。

奶奶喜欢花和植物。我们家旁边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花草,我还种了我最喜欢的黄瓜。

爸爸一有时间就会搬出他精致的茶具,泡一壶好茶。他一边喝茶一边吃瓜子听音乐。多么悠闲的生活啊!

妈妈有空就开始沾沾自喜的模式,化妆,自拍,逛街,交朋友。多么沾沾自喜!

我这个邋遢大王,书桌房总是乱七八糟的。作业作业本和试卷到处乱飞,鞋袜总是一个从东到西,让我妈很生气。我必须改变这个坏习惯。

这是我的家。我爱我的家!

走不完的路作文篇6

夕阳、明月、繁星是美丽的,曾有多少位作家、诗人用丰富多彩的语言描写过它们,可我却被那变幻莫测的晚霞深深吸引了。

那是一个明朗的傍晚,我刚做完作业,站在凉台上,望着天空出神。突然,天边出现了一道美丽的红霞,红霞的范围慢慢扩大,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就把西边的天空染红了。

我目不转睛地望着。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两朵洁白的云朵,可霎间又被霞光染红了,它们还是继续地向前移动。离我越来越近了。呀!前面那一朵云多像一只狐狸,尾随在后的不正像一只凶恶的老虎吗。我望着天空的造型,我不禁想起《狐假虎威》这则寓言故事,就在我正想再仔细欣赏时,它们就消失了。

这时,天空又出现一幅:画上画着一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后面忽然来了一个高大的猎人。瞧,猎人手里还拿着枪呢!小兔竖起灵敏的长耳朵,快速地向前跑着,猎人也在后面追着。他刚刚举起枪,小兔忽然钻进云层不见了,猎人也不知道哪儿去了。

我看着看着,眼前模糊了,当我再次仰望天空时,只见天边“尘土飞扬”,数百只被晚霞染红了的马向前飞奔着,随着云朵的移动,似乎还可以听到它们奔跪的声音。眼前这幅万马奔腾的画面太精彩了。

一时恍恍惚惚,又什么都看不清楚了。一会儿工夫,晚霞便收敛起最后的霞光,消失在地平线下。我久久地站在那里,依依不舍地和晚霞再见了。

多神奇的大自然啊!我爱这美丽的晚霞。

走不完的路作文篇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是啊!只有不断的阅读,不断的接触新的知识,我们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每一个伟大的人的背后都有那么一段苦读书的“剧情”。

多读书,多读有益的书,这对于每个人,都是一种进步!

我爱读《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让我读懂了前所未有的课外知识。我爱读《名人的故事》因为这本书启迪了我的思维,我爱读......

我认为不爱读书的人太“可怜”了,他们不但尝不到阅读书籍的快乐,更体会不到书籍带来的无穷的智慧。

有一次,班主任让我们写作文,写秋天来了,别的同学都写“秋天来了!稻谷丰收了,水果成熟了!”

我觉得那根本就是千篇一律!我不这样写:“秋姑娘穿着金黄色的衣裳来到了人间,她用衣袖挡住了火红的太阳,把稻谷染成一大片一大片的金黄色,用手衬托出成熟的果子。秋天,使农民们的笑容格外灿烂!”

老师看完我的文章,满意的朝我点点头!

走不完的路作文篇8

总以为,青春是一首永远也唱不完的歌;总以为,青春会完美无暇的存在着。可现实却告诉我青春是残缺、易逝、是不完美的!

我喜欢一个人漫步在大街上,耳朵里塞着耳机,反复的听着同一首歌漫无目的地走着,想着过去的他,想着现实的残忍,想着想着眼睛就湿润了,总以为这就是青春,这才是属于我独特的青春,它会像一首歌在我耳边反复的吟唱,一直萦绕着我,不会离我而去。

人人都喜欢长的漂亮的女孩儿,我以为他会不一样,可现实却总是那么让人心寒,他喜欢上了我们班的班花,并且谈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呵,多么心寒啊!那段时间我拼命地学习,再也没有与他说话,他主动找我说话我也是冷言相对,渐渐的,我们的关系在不知不觉中就淡了!转眼间,就到了寒假,下学期回来我想换班,过去的,就让他变成一个回忆吧!因为青春终究是不完美的!

也曾迷茫过,也曾幻想过,也曾冲动过。用力地爱过,没心没肺地笑过,却被狠狠地伤过,是不是这就是所谓的青春?青春不完美,不完美的才是青春!

好想大声的告诉他“我喜欢你”,可懦弱的我终究没有勇气,唉,懦弱!对于过去,也只能说声再见!再见过去的美好时光,再见过去的炫丽青春。

很奇怪,为什么现在连自己都讨厌自己,所谓倔强,不过是自己为难自己罢了。我没有强大的内心,让自己变的坚强、勇敢;也没有超独立的自我,让自己变的可以喜欢不去喜欢他。很多时候,我会讨厌自己的多氧化情绪,真的很烦人,但是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去学会忘记他,很多时候的难过心情让自己都觉得是矫情,无奈是无法释怀的,那些似懂非懂的、难以捉摸的种种。爱情,是人生中,一首永远也唱不完的歌。每一次我的若无其事,是不是都让他感到漠然?不完美的青春,终究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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