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读后感7篇

时间:2024-09-12 12:30:14 分类:心得体会

每写一篇读后感,都是对自己思维逻辑的一次梳理和提升,在撰写读后感中,我们可以概括书中的主要观点和重要结论,合同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盗墓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盗墓读后感7篇

盗墓读后感篇1

盗8就这么结束了,老九门的大秘密一把火烧了,三叔不是卫斯理,组织和‘它’也不能写得更多了。张起灵要做的事和吴邪想知道的秘密无关,但经历了这么多吴邪关心的只是闷油瓶本身了。

张家的确是个超然的族群,带领正当壮年的霍仙姑他们去进行史上最大考古活动和与吴三省文锦他们进行西沙考古的是吴邪认识的瓶子本人,而几十年后他依旧年轻如初。

张家人拥有长生不老,但不等于‘不死’。他们可以活到200岁左右,其实也接近于人类生命极限的理论值,然后死时依然有年轻的容貌。只能说张家的血统非常优异,千年的族内通婚将他们的'基因中的优势和劣势都发展到极为纯粹,每代族长张起灵尤甚。他们的身体机能超出常人,青春常驻血液百毒不侵,不过他们最后还是会死的,尤其容易因遗传病‘失忆’而死。

所以这样的长生秘密其实不值得组织去追寻,一方面不可能将张家的基因复制到那个人身上,而且就算得到了也没用,多活个几十年也不是永远,至于驻颜之术那个人又不是爱美的女人更不会在意。老九门2、3代人的精力、生命算是白折腾了。不过那个疯狂可笑的计划最后总算烧了个干净。

闷油瓶是最后的张起灵,其实他不该去守那青铜门,或者说把自己困死在青铜门里。那里面的虚无终极最多是个象征意义的地方,要守住张家血统秘密的最现实做法应该是找个能力最强的张家女子和她生一堆孩子。不过闷油瓶肯定没想过这个,他的性格太特殊了,不管是什么造成的,他这样的淡然出世最终会让张家的神奇基因永远断绝消失。想要最保险的守住一个秘密,让其消失的确是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对瓶子那一边的事一无所知的吴邪绝不可能简单的用鬼玺打开青铜门的,十年是给他用来遗忘的,即使吴邪守住10年之约,但到那时他有了自己稳定的生活,对瓶子的离去也不会那么看不开了。

要是没有那个10年后去换班的念想,吴邪可能一时冲动会死守在雪山洞穴深处陪伴闷油瓶,枉送一条天真无邪的善良生命。

吴三省和解连环终于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也许他们可以一起隐居安然终老。但他们负了文锦、负了潘子、负了哑姐。他们抛下一切,将家族早早交给下一代去承担,轰轰烈烈的前半生和不想负责的后半生是矛盾,也是看开。

霍家强大的女人们为权利地位奋斗一生,但她们无法得到自己喜欢的男人。霍仙姑不会是吴狗爷的最终选择,霍玲得不到张起灵的关注,霍秀秀与吴邪无缘也很难和青梅竹马的解雨臣在一起。

盗墓读后感篇2

南派三苏看盗墓笔记有三年了,暑假作业有一项是读后感,我写了盗墓笔记。自我感觉良好。就希望老师别骂我。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兔肉芹菜这个。有字数要求么?看的不是很过瘾。没办法,新初一,字数,这个我们要环保,不要浪费中性笔笔水啦。

盗墓读后感篇3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盗墓读后感篇4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代替吴邪,只身前往长白山云顶天宫青铜门内,再次沉睡十年。胖子留在巴乃,永远的陪伴已经死去的云彩,而吴邪选择成为吴三省,留在杭州。

盗八的最后一句话是,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是啊,多好,还有一个十年,多忧伤,还要一个十年。即使18年的现在早已是第十三年了,即使817那个属于长白山约定已经过去,又一次踏上前路的他们,在《重启》里,依旧相互扶持着,依旧在为救相互的命而不顾一切。

所谓的未来,和现在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等不到千年雨歇,也不知道三叔去了哪里,弄不清二叔的真正目的。他们再强大,再无畏,或许也终究抵不过那些用千年的.时间和思考,造就的阴谋。

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现在的我们,再说出这句话,又去哪里寻所谓天真呢。时间,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的,我们可以否认可以不相信,但在那秒针滴答的瞬间,你已不是过去的你了。人在时间面前终究是渺小的,就像小哥即使见到了终极也终究会遗忘,就算那一朝雨村的雨停下,那一代的张起灵也早已不知是谁人了。

可即便是如此,即便再痛苦再无奈,至少也该挣扎下吧。为了那可能的解脱和自由,为了那墓道里渺茫的光明与温度,为了那一朝惊雷再起,得以以灵魂高悬的闪电,照亮一个人。

于是终极之前,我们问过那句好久不见,见到那千年雨歇。

盗墓读后感篇5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子,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子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盗墓读后感篇6

“瓶”字拆开为“并”和“瓦”,“邪”字拆开为“牙”和“耳”,意味:与你并肩同行,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耳鬓厮磨,轻声低语,白头偕老。——题记

因为身边做腐女的朋友很多,刚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她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瓶邪”。

开始,我只知道这是书里的两个主角,至于“瓶邪”则是腐女们在看书时歪歪出来的一堆cp。

真正接触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我去同学家借书随便帮她把把这套《盗墓笔记》带回来还给另一个同学。就是在这几天我开始看这本让众多腐女爱不释手的书。

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吴邪(天真)在爷爷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自己的三叔带上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张起灵(闷油瓶)就是其中一个。

在第一部里,他们遇到了胖子,虽然胖但是心很细,他们组成了一个人人羡慕的“铁三角”。

吴邪,一个本该不卷入这个事件的男孩,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胖子经常笑他‘天真无邪’,因为爷爷的笔记,他从此踏上了一条他本该不该踏上的路,一路走来他的变化很多,他不再天真不再轻信他人他不再没有心机他也开始算计别人,不再是当初柔弱的`男孩,他变成了一个坚毅的男孩。

张起灵(闷油瓶):神秘的盗墓人有如同段誉食莽牯朱蛤而百毒不侵一般的拥有超强驱虫血液(被吴邪和王胖子称为老闷宝血),身上背负了巨大的秘密与他的长生不老勾起了吴邪对他的兴趣(瓶邪一定是这样来的!)职业级的突然失踪人员,曾对吴邪说“带我回家”。

虽然三叔(作者)在这本书里没有用很多优美的语句,还经常爆粗,但是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跟多的是羁绊,是感动,这些朴实的语音感动着我们的心,很多人会把书里的故事当真,就像最后一章张起灵在长白山对吴邪说的“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很对人真的会在明年(20xx年刚好是这本书完结的第十个年头)到长白山去,虽然会有人觉得不解,会说这又不是真的何必当真,可是他们就是这样存在我们心里,这是一种别人不懂的感情。

盗墓读后感篇7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近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颇为震动,这就是以前不会care、现在却可以嗑得死去活来的地方。平时他比较擅长打打杀杀直接清障给安全感,在此处却好像没有必要地迂回来精神安抚吴邪,通常这好像是胖子的功能,能看出来一个是吴邪当时确实很慌,一个是胖子当时还不知道来历,所以三人之中他这一表示实则非常必要。

初中的时候喜欢刺激,只把它当灵异探险类,对斗里形形色色的奇事异物印象更深。如今看那些推理的部分,才会get到为何他们非常人的点,这些都是我以前会跳过直接看结论的地方。

而且吴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storyteller,他设定是好奇心重,且是有从普通人被骤然拉入盗墓界的经历,这个过程非常急速,他就会把很多他注意到的、同时也是读者好奇的'地方放大,掰得很细地去讲,所以花笑他“学术盗墓”,但也正好符合第一人称的性质。不过有时候推理需要,不免要故弄玄虚,搞得整段都很克也是常事……

另外出于推理天性,他喜欢揣摩人,经常换位思考,这部分内容也非常好看,有些观察微妙、细致,堪称毒辣。

也有十几年如一日不变的东西,就是我对这种相声调调的热爱,原著风的一大精髓就在于此。以前最爱的人物是胖子,无他,口条实在太顺溜了,记忆第二深就是的他跟吴的扯淡,每段看下来都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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