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优秀6篇

时间:2024-07-10 16:31:05 分类:心得体会

要想写出有意义的读后感,我们就要认真阅读相关书籍,通过读后感,我对书籍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以下是合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优秀6篇,供大家参考。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优秀6篇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1

在暑假里,我看了这样一本书:《信笺带我遇见你》。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共分五个部分:《魔幻季节的发卡》、《我的深蓝年代》、《信笺带我遇见你》、《班里来了妖怪同学》和《消失的海底圣地》。它们都让我受益匪浅。但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信笺带我遇见你》。

?信笺带我遇见你》主要讲了主人公潘语沐偶然在《纯小说》中看到了由“影子酱”写的征友启事。由于潘语沐与最好的朋友胡月颖发生了误会,导致胡月颖转学了,这让孤独的潘语沐很快地与“影子酱”成了好朋友。后来,潘语沐加入了由副班长李英音和林紫丹共建的“笔尖友情”组合。于是,她们便一起开始了寻找“影子酱”的旅程。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张照片的提示下,潘语沐惊奇地发现,原来“影子酱”就是胡月颖!更让她惊奇的是,所有的一切其实是由李英音、林紫丹和胡月颖共同设下的局!真是苍天有眼,在下一个学期,胡月颖又回到了班里??

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的作者张海绮很了不起。这位年仅十一岁的小作家竟能写出如此优秀的文章来。而本书作者伍美珍写的前序更让我激动不已。现在很多家长都抗议孩子写小说,说这会影响孩子们学习。但我认为,适当的写小说不仅可以提高孩子的作文水平,还可以让孩子拥有想象力呢!

写小说,完全不必去迷信权威的看法,可以完全听从自己心灵的

呼唤,大胆地构思,自由地表达,只有是发自内心的文字,都是很有价值的哦!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2

读完《红楼梦》,千百种思绪一起涌上心头。

喜,为宝玉黛玉迎春等人一起放风筝时的快乐;那欢声笑语能飘出去好几公里,与散发着淡香的海棠融为一体。姐妹们好久没有那么快乐的团聚了,个个都剪了风筝线放走晦气,此情此景,似掬一捧如水的柔软于心间,阳光温淡,岁月静好,只希望时光在这一刻停泊。

怒,为薛姨妈的计谋;看似慈祥,内心波涛四起,凶猛的如一只恶虎,不仅想争夺二奶奶之地位,还假意劝说把黛玉许配给宝玉,却用她的一言一行悄悄地将宝钗向宝玉移进,把宝钗插入她们之间。可知,黛玉和宝玉是相互依靠的灵石和仙草,从小又一起长大,深情厚谊。将他们分开,不知道要哭倒多少座长城呢!黛玉化作香魂,跟薛姨妈也有一定的关系吧。

悲,为黛玉的死;她流过那么多泪,有一大部分是因宝玉:宝玉惹她了,宝玉和其他人玩耍时吃醋了……最重要的是,宝玉和宝钗结婚之时,可怜黛玉泪都流干了,血都止不住了。回想起父母双亡,和宝玉打闹时的时光,加上重病在身,身体薄弱,就这么断了气。真是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才貌双全的美人——林黛玉,就这么烟消云散。

红楼的梦,是一场五味杂陈的梦,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说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在红楼梦的背后,是红楼曾经的辉煌,是作者曹雪芹经历过的起落人生……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3

相传东胜神州有一个小国,叫傲来国,千万年来,在傲来国花果山上的一块仙石,三丈六尺五寸高,感受了天真地秀,日月精华,化石崩裂,化成一个石猴,花果山的猴子们都拜他为美猴王,他当了菩提祖师的徒弟,还得到了如意金箍棒,可却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500年后,唐太宗李世民决定派唐僧前往西天取经,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为徒弟,前往西天取经。

一路上,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僧,经历种种磨难,和自然环境作斗争,跋山涉水,晓行晚宿,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困难的精神,坚定的信念,最终修成正果。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还记得《西游记》中的“三打白骨精”吗?孙悟空拥有一双火眼金睛,那狡猾的白骨精三次各变成了农家姑娘、老婆婆、老公公,都被孙悟空打死,让我感受到了孙悟空保护唐僧的决心和勇敢的品质。最后他们师徒俩的误会冰释。师徒四人一步步向西天进发。

他们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坚定希望就在前方,终于,十万八千里的路踩在脚下,师徒四人终于克服万难取得真经,造福百姓。他们的故事让我深受感触:人要坚定自己的目标,凭借超乎想象的毅力去努力,奇迹就会发生。《西游记》真不愧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他不仅内容丰富,而且让我们学会了面对困难的坚定决心!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4

?伤仲永》是王安石写的一篇文言文,出自《临川先生文集》,被编入我们的初中语文课本七年级下册。

这篇课文的题意为为仲永感到惋惜,至于为什么呢?请看文章前半段的翻译:金溪人方仲永,家族世世代代都是耕田的。仲永出生后五年,还没见过书写工具呢,就忽然哭闹着要它。仲永他爸对此感到惊讶不已,但还是借了邻近人家的给他用,没想到仲永立马写诗四句,并题上自己的名字。诗的内容大致就是要赡养父母,还要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团结一致,这诗就传给了全乡的秀才观看。从此以后,指一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去看的地方。仲永同县的人对此事感到惊奇万分,有的人渐渐地开始去请仲永他爸来作客,也有的人拿钱财去求得仲永的诗。仲永他爸认为如此这般会有利可图,便每天都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了。 看到这儿,天生神童方仲永的结局已经注定,可想而知,第二段中描写了仲永后来才能衰退,最后甚至过人天赋都消失成为了一名普通人。正如同作者

王安石在最后一段第三段里发出的感概:天资再聪慧,后天教育未达到要求也不行,不仅如此,天份如此之好的仲永,没受过后天教育也只是普通人。而现在那些非天才,本来就是普通人的的人,又没受后天教育,岂不是连普通人都不如!所以天才不是就是天才,天才不努力也会变废柴,天才和努力应并重,天才少者当努力多,我们中无论是谁都要付出努力啊!

仲永小神童为什么学业荒废呢?都归功于他那没文化的种田汉老爹,贪图一点小利而抛弃了儿子学习的大好时光,不过他本人可能也没认识到自己干的好事,把洋溢的才华、智慧全贱卖了,仲永出生于此环境也许是天妒英才吧。相比之下,我们呢?有如此关心我们学习的家长,还有学校这种学问的天堂,我们更应该感谢这些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不是厌恶它们。珍惜时间吧,时光不待人啊。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5

其实,很多故事都是千遍一律的,尽管情节各不相同。我觉得,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能经过千百年的洗礼,不是因为它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它有深刻的哲理,而且能折射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哲理是永远挖不完、品不透的,就像《简·爱》。

?灰姑娘》之所以能成为有名的童话故事,或许更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女主角是漂亮的、楚楚动人的,男主角是英俊的,还是个王子。人心都是向真、向善、向美的,尤其是美,不是吗?我这里要说到的美,是指一个人的脸蛋儿。

可是我们不能决定自己的容貌啊。自己的身体是父母给的,我们能改变吗?又何必因自己生了张好脸蛋就不胜欢喜呢?

也许有人会去整容,在今天这高科技的时代,整一张标致的漂亮的脸是很简单的。可是这样做有意义吗?是为了符合别人的审美观,享受众星捧月的待遇?你改变了自己,只为这吗?当你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那张漂亮却非常陌生的脸,你是否会感到些恐惧?那个昔日不怎么出众却活泼爱笑的你呢?那个昔日并不怎么出众却沉静温暖的你呢?如果你到了要靠脸来赢得别人的青睐、关心、可怜、赞誉,那只能证明你不自信,你没有魅力和能力。

我不禁想起了芭比,很多小小女孩儿喜爱的对象,“她的生活永远顺风顺水,可始终都是别人在为她做选择,过分的优越,也让她无法体会一个小女孩子生活中那些并不完美却足够丰富真实的喜怒哀乐。

芭比的创始人,露丝·汉德勒,她以一个不完美女人的身份创造出完美女人芭比,也创造出了美国美泰尔公司的辉煌。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罪与罚的读后感500字篇6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杀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杀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干的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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