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的读后感100字参考7篇

时间:2024-06-12 18:31:24 分类:心得体会

读后感是读者对作品中文化、历史和社会背景的思考和探索,通过写读后感,我可以更加深入地思考书籍对于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贡献,合同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飘的读后感100字参考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飘的读后感100字参考7篇

飘的读后感100字篇1

这个暑假,我认真的度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里的《三打白骨精》。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主要讲的是唐僧师徒取经路上的一天,孙悟空去化缘了,唐僧坐在那里等候,妖怪白骨精发现了唐僧,就想要去活捉他,她早就听说吃一块唐僧肉,就能长生不老。于是她先变成一个小姑娘,假装给唐僧送馒头,结果被火眼精精的孙悟空识破了,打跑了白骨精。可白骨精不甘心又变成了一个可怜的老婆婆,还是没能逃过孙悟空的眼镜。最后她又变成了一个老爷爷,继续迷惑唐僧,仍然被孙悟空识破。但是善良的唐僧见悟空打死了“人”,气极了。虽然孙悟空解释再三,打死的是妖怪,但是唐僧肉眼凡胎。再有多嘴的猪八戒,一心想回高老庄当女婿不想取经,就帮着师傅撬边,唐僧一气之下把孙悟空赶走了。白骨精也趁机掠走了唐僧。在危急时刻,悟空又重回师傅身边,帮师傅度过难关,继续取经之路。

这篇故事生动的描述了白骨精的狡猾,唐僧的善良和孙悟空的勇敢,真精彩呀!同时,我也感觉到集体的力量是强大的,团结一致妖怪能把你怎样?一旦自己搞不团结,妖怪就会趁虚而入。这正是唐僧被抓走的主要原因。

特别在如今社会里,有些人的表面是虚伪的,内心是阴暗的,所以人时时刻刻都要檫亮眼睛,要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飘的读后感100字篇2

回他那齐天大圣府的时候,误闯进了太上老君的地方,偷吃了金丹,把天庭闹了个顶朝天。齐天大圣回到花果山,把自己带的酒和小猴子们一起痛饮,这可把玉皇大帝气坏了,最后命令二郎神抓住了他。

我觉得体现出了孙猴子是一个为了公平起见,不畏强权的一个猴子,他也可爱,淘气,爱恶作剧。

我读的了郑渊洁的西游记,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是齐天大圣大闹天宫和观世音遣将捉猴王。

齐天大圣孙悟空管了蟠桃园以后,就偷吃蟠桃,完了睡觉。一天,要开蟠桃会,七仙女来摘蟠桃,说:“没有请齐天大圣。”齐天大圣一气之下,七仙女全被齐天大圣定住了。他智取了赤脚大仙,变成了赤脚大仙的模样,偷吃了山珍海味,偷喝了仙酒。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西游记》,讲的是孙悟空学得一身好本领,会七十二变,能上天入地。它天不怕地不怕,自封为齐天大圣,并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后来,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它和猪八戒、沙和尚一路上降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达西天,取回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只有战胜了困难才能成功。

从前,有一个石头里蹦出了一个猴子,人们叫它石猴。有一天石猴和小猴子戏水,有一只猴子说:“咱们去看这水是从哪里来的?”猴子们纷纷跑过去。原来,水是从美丽的瀑布流下来的。有一只老猴子说:“谁敢跳进瀑布看看有什么,我们就称他为大王。”石猴说:“我去!我要去!”它一下就跳进了瀑布,看见里面有洞,洞里有一些石桌、石椅、石凳……

石猴跳出来说:“里面有好东西!”大家迫不及待地跑进去了,就这样石猴当上了大王。

我看《西游记》,西游记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啊,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还有沙和尚,还有白龙马呢,一起西天取经的故事。妈妈说孙悟空和猪八戒都是从天上下来的,孙悟空被压在石头山下,猪八戒以前是元帅,后来就变成了猪!太有意思了!为什么这么多的妖怪呢,现在没有妖怪了呢。

我叫妈妈给我讲,为什么要取经呢,去哪里取呢?妈妈说是以前的一个和尚,取印度取经。妖怪多是因为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

我要多看书,故事真有意思!

这段时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以后,知道了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和三个徒弟历经磨难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本书共写了十八回,包括:拜师学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等精彩故事。我看的很认真,和电视上的故事情节一样。

我通过看这本书学到了,任何时候都不要害怕困难,要勇敢面对;还要会明辨是非。

飘的读后感100字篇3

?五猖会》一文记叙了鲁迅儿时看五猖庙会的事。五猖会是难逢的盛大庙会,鲁迅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但在出发之前,父亲却让他背诵一字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父亲要求他读熟,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庙会。一盆冷水把鲁迅的兴致全浇灭了。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

最后,鲁迅回忆到:“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以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直到现在,别的完全忘却,不留一点痕迹,只有背诵《鉴略》这一段,却还分明如昨日事。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鲁迅通过记述此事,让我们看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性。

飘的读后感100字篇4

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以明己冤。这是发生在元代的一个悲剧。

穷书生窦天章女儿窦娥,从小卖给蔡婆婆做童养媳。婚后不久,丈夫逝世,婆媳俩相依为命。蔡婆婆讨债,被欠债人胁迫,有生命危险时,被张驴儿父子相救。无赖张驴儿贪图美色,妄图娶窦娥为妻,却被拒绝。张驴儿恼羞成怒,买来毒药打算毒死蔡婆婆,霸占窦娥,不料阴差阳错害死了亲生父亲。公堂上,糊涂官判糊涂案,窦娥为了保护婆婆,被迫认罪。行刑前,窦娥向苍天立下三个誓愿,含冤离开了人世……三年后,窦天章应试高中,重审此案,终于为女儿沉冤昭雪。

读了此书,我心里感慨良多。窦娥是一个孝妇。小时候,父亲为了生活,已经无法养活她,只好送人,年幼的她深知父亲的艰苦,即使心里有万般痛苦,也不任性撒娇。长大了,就是婆婆引狼入室,让她委身于人,她也没做出大逆不道之事,只是同婆婆讲清事理。在公堂上,窦娥宁愿自己去死,也不让婆婆受一点皮肉之伤。最后平反时,她也让父亲照顾好婆婆。

想起这些,我不禁惭愧。在家中,我完全是个骄横的公主。遇到好吃的,我总是抢着吃完,不留一点给父母;每次我心情不好,就把气撒在父母身上,一点也不顾他们的感受;平时在家,我也很爱折腾,比如早餐明明说好吃这个,可吃到一半就不吃了,害得父母在百忙之中还要给我重烧早饭。跟窦娥相比,我无地自容。因此,我下定决心,学习窦娥的优良品质,孝顺父母,做一个让父母幸福的人。

飘的读后感100字篇5

解志熙说:“《围城》正是钱钟书立足于中国的这几块现代化文明的土壤而又方言世界,对整个现代化文明现代人生进行整体反思和审美观照的艺术结晶,它所要反映和揭示的是整个现代文明的危机和现代人生的困境。”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锺书的本意。“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钱钟书在自序中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而这一类人物,就是当时的病态的知识分子。《围城》中常有诙谐的锋刃刺向这些所谓的“无毛两足动物”。可以说,在《围城》里的芸芸众生中,几乎每个人物场时作者都对其肖像进行了一番讽刺描绘。常常采用既含蓄而又挖苦的漫画式笔法,令其形神毕露。例如,那位出场一次的“哲学家”,他的名气是靠同外国著名哲学家通信和会面猎取的。当他沾沾自喜吹嘘他同罗索会面的对话时,其实是在揭露自己的空虚和无聊。再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自称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学家,人们却看不到他的科学家风范。其实是一位心术不正,好色贪杯玩弄权术的学术官僚,他本身就是那所黑暗腐败的大学的化身。在法国取得文学博士头衔的苏文纨号称“才貌双全”的“女诗人”,但她的“得意之作”竟是抄袭的一首德国民歌。自称是“诗人”的曹元朗,其“杰作”《拼盘姘伴》,令人发噱作呕。这两个最后却结成秦晋,确是“珠联璧合”。还有,韩学愈从美国的爱尔兰骗子那里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文凭,骗取了大学教授的头衔,还让他的白俄妻子冒充美国国籍,以便到英文系任英语教授。为了灭迹消踪,杜绝后患,他勾结陆子潇,教唆学生蓄意搞垮方鸿渐,勾勒出了一个厚颜无耻、奸险残毒之徒。……像这样的例子,在《围城》中随处可见。每一个人物,在钱钟书的笔下都化作一幅幅讽刺性极强的漫画。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品尝到漫画式的幽默。

像这样拟人化的调侃,读过之余,每有会意,一种舒心的感觉便油然而生。在行文中,《围城》通篇都是嬉笔。因此,它又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毕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形象更具有立体感。而这部《围城》,的确不失为一部佳作。

读书,奏一曲青春生命的合唱 —读《书有独钟——钱钟书》有感

才情学识谁兼具,新旧中西子竟通。大器能成由早慧,人谋有补赖天工。 ——吴宓赠钱钟书

还记得初识钱钟书是因为那句:“您觉得鸡蛋好吃九行了,何必去寻找那只下蛋的母鸡呢?”从那时起,就一直对这位闻名中外的大文豪有着极为浓厚的兴趣。今年暑假,在我读了《书有独钟——钱钟书》后,更是钦佩他对书籍的热爱。

钟书、钟书、钟情于书。在张俊写的关于钱老的这本传记中,无处不无“书”。在他刚满周岁的“抓周”仪式上,他便紧紧地抓住了书,于是钱家老爷就给他取名为“钱钟书”。而钱钟书也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博览群书。无论是在东林小学还是在桃坞中学,他的语文、英语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读闲书、读散文、读英文著作。后来,在清华园中,他的功课也是外文系中的佼佼者,这一切依然得益于读书。

无论是在去往北京的火车上他与卞之琳关于“吃食”的争辩,还是在清华宿舍他与杨绛先生关于史学、哲学的谈论,都使我惊羡不已。这引起了我对书的思考:读闲书真的有这么大的作用吗?钱老用现身说法告诉我们:有!苏轼曾说: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欧阳修也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成功人士往往都是兴趣广泛之人,因为他们有敢为人先的精神,更因为他们有渊博的学识。钱钟书先生不是无时无刻都在写作,但他一定是无时无刻不在学习,因为他时时刻刻心中都有书。

再高深的学问也是从“a、o、e”开始学起,打下扎实的基础甚至比写出十卷文章还要困难呢。读书的过程就是养心,而知识的富有可以颐养身心。钱老为何能如此博学?因为他爱书、嗜书如命、懂得读书的乐趣,许多知识自然也就融会贯通了;同时他也只问耕耘、不问收获,这也就无疑他会在人才济济的文坛脱颖而出了。

我虽不是像钱老那样痴迷于书,但也是个爱书之人。读李清照,我仿佛体味到“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凄凄”的孤寂悲凉;读曹雪芹,我欣赏宝玉的洒脱但也怜惜黛玉的葬花;读朱自清,我看到了父亲那一抹佝偻的背影和那一池清香四溢的荷塘......在我享受阅读的过程中,自身的知识的积淀也与日俱增、对阅读的理解深度也得心应手、对书籍的热忱也日益浓厚。我无意成为钱老那样的满腹经纶的大学者,但我却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读书的甜头。

鲁迅先生说: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梦醒来无路可走。钱老对书的热爱成就了他的文学梦,但愿我也像他一样在快乐阅读中放飞梦想,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

读钱钟书的《窗》有感

一直不曾注意到窗,只是觉得窗太普通了,不值一题。但读了钱钟书的《窗》后,我才渐渐发现窗里面有另一个世界。

?窗》中写道: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是的,美不胜收并非欣赏的至高境界。从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太多的美尽收眼底不比透过窗定眼一幕好。这让我想到了生活。生活中面临着太多的选择,而被选择的东西或事情各有所长,这时我们就会犹豫不决,当我们还在左右徘徊时,已经错过了太多太多。为什么我们就不会像透过窗观景那样取舍呢?选定一个目标,将它定格,以着它而努力。好比观景一样,选定了就细细品味和欣赏。

窗,让我学会了取舍!

?窗》中又写道: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表示享受。

是的,窗打通了大自然和人的隔膜,舒缓了人与人之间尊卑贵贱关系造成的心理紧张。韦应物在《秋夜》中写道:暗窗凉叶动,秋天寝席单。刘方平有“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沈佺期又有“山月临窗近,天河入户低。”可见,他们都从窗体会出无穷的时间和空间,通过窗诗意的把握世界。即使足不出户,也能透过窗感受自然,感受世界,感受生活。

窗,让我与自然更近一些!

?窗》中还写道:窗可以算房屋的眼睛。

是的,窗对屋内和屋外的人进行了区别。《红楼梦》第五十六回写道:窗内是主人们,窗外是奴才下人。这里‘窗’加强了人的一种身份与权利。这让我想到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好比关窗与开窗,就那么的一扇小小的窗却阻挡了多少的理解与沟通,导致了多少的误会与仇恨。生活中需要理解需要沟通,那么我们不妨敞开心中的那扇窗,让理解走进去,让误会走出来。

窗,让我学会了敞开心扉与人沟通!

卞之琳在《断章》中写道: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窗里,窗外,桥上,楼上。这里纷繁的关系也是由窗产生的,这是窗的哲理!“窗外鸟声闲,阶前滤心善”这是窗的美。有首老歌唱道:“是谁敲打我的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渐渐地回忆出我的心坎。”这是窗的神秘。

窗,让我学会了取舍,让我与自然更近一些,让我学会了敞开心扉与人沟通!窗里有哲理,有美丽,有神秘,还藏有另一个世界!

飘的读后感100字篇6

很早就听说《水浒传》非常好看,张老师也觉得适宜我们初一学生课外阅读,我便央求妈妈买。正好妈妈的一位朋友家有,便送给了我。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总算把《水浒》的上册啃完了。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飘的读后感100字篇7

我读了《红楼梦》这本书。里面从第一章甄士隐梦中见“宝玉”到第二十五章得通灵宝玉绝尘缘,里面的经过是:女娲补天洞,顽石变玉却通天,兴衰成败失计算,贵贱祸福不由人,不知金玉良缘,哪管木石前盟,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尝遍人间三百味,石头回去谈空空。

这本书的意思是:石头通灵尝人间百味,世间顽愚惜真假不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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