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作文优秀6篇

时间:2024-06-07 14:32:47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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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作文优秀6篇

我喜欢的??作文篇1

不曾忘却那清晨的露珠。

——题记

生活中无处不绽放着精彩,像一串串调皮的小露珠,巧妙地连起,一滴,便是一个剔透的爱。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充满了爱的生活!

母爱柔情潺波意

若世间所有的苦难都是为了我,我如何能不爱您风霜的容颜;若世间所有的悲伤都为我尝尽,我如何能不爱您憔悴的心!母亲啊!您看到孩儿这一片赤子之心了吗!此时的我正在奋笔疾书,握着您送的笔,抒写我对您的拳拳爱意。我愿化作一缕春风,拂去您额上的汗滴。母亲啊!我定会:拼十年寒窗不畏苦读,携家亲期盼勇夺桂冠!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有母爱相伴的生活!

师生情长绵似水

洒满了落日的林荫路,我走走停停,细数与您共度的日子,有欢乐,有委屈;有笑,有泪。

记得您以前说过:“同学的眼睛是雪亮的,同学们都是正义的'。”这让我感触颇深,我会尽我全力祛除以前的坏毛病,成为一个“正义”的人。您对我们的爱,我们终生难忘。“师生情,长如水,取不出,放不坏!”老师,我永远爱您!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有师情相随的生活!

暖暖同学情意浓

尘埃在光柱上飞舞,落英撒满了我们的整个世界,空空的桌子,挂着我们满满的友谊,你们都在吗?

一次考试前,耳畔是同学的声声祝福,这祝福浓缩着同学的情谊,我们一起玩耍,一起交流。网络上,键盘敲出的字,一行一行象征着我们纯真的友谊;课堂上,朗朗的书声,激烈的争辩,是我们的智慧在碰撞。我喜欢这样的生活——与友情相遇的生活!

后记

还记得那清晨的露珠,折射的光辉映照在我们的脸上,露珠晶莹剔透又不觉空虚,那是因为爱!我喜欢这样充满母爱、师情、友情的有爱的生活!

我喜欢的??作文篇2

我喜欢春天里的第一丝绿色,它给大地带来生机,给人们带来春的预告。

我喜欢夏天的花朵,不论是什么花,都是美丽的,都是大方的,衬着蓝蓝的天,犹如一幅刚绣好的十字绣。

我喜欢秋天的树林,每片叶都是金黄的,仿佛是皇亲们在开庆功会,也有些羞红了脸,羞涩地站在这些身穿金衣的叶子边。

我喜欢冬天傲雪的红梅,喜欢她从不和其它花争艳,只是默默在白色的冬日开放,给人们带来温馨。

我喜欢早晨的红日,它给人们带来光明,给植物带来希望。

我喜欢傍晚的晚霞,远远眺望着,仿佛自己也变成了一丝霞光,飞入了那仙境之中。

我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喜欢它的性格,温柔时风平浪静,含情脉脉,愤怒时放荡不羁,酣畅淋漓。

我喜欢听歌,喜欢那轻柔的节奏在我脑海中盘旋,喜欢感受歌声中的各种风情与欢乐。

我喜欢吃饼干,喜欢品尝它里面各种味道的夹心,也喜欢它那香脆的“外衣”。

我喜欢看书,在书中,我可以和尼摩船长游遍海中世界,也可以跟着“查理九世”去到一个又一个奇妙的地方,还可以跟随作家曹雪芹的笔尖游遍大观园,让自己更加博学多才。

我喜欢做白日梦,喜欢在自己的遐想中飘来飘去,幻想自己成了小鸟,成了绿树,也成了柳絮。

我喜欢那无边无际的黑夜,喜欢它和着星星和月亮,演绎一场属于自己的“星月夜”。

我喜欢我自己,喜欢我那火爆的脾气,也喜欢这“吃货”的性格。

我喜欢我自己喜欢的一切。

我喜欢的??作文篇3

现在我们生活很美好,其中对吃大家都很讲究。一般大家都喜欢吃什么“北京烤鸭”、“鱼香肉丝”……而我却喜欢吃“韭菜炒豆腐”。

这天,爸爸妈妈为了奖励我近期表现很好,所以“犒劳犒劳”我。爸爸亲自下厨,还特意做了我平常爱吃的“韭菜炒豆腐”。开饭了,我一看到那炒的金黄的北豆腐上点缀着嫩嫩的切成一节一节的韭菜就垂涎欲滴。我很快夹了第一筷子,把豆腐放到嘴里,啊,我感觉身子轻飘飘的,仿佛吃到了最“美味”的“佳肴”。外焦里嫩的豆腐再蘸点白糖就更加美味了。吃完第一口,我连忙说:“这道菜我包了!”妈妈又说了八百遍的那句老话:“你吃的'完吗?别眼大肚小!”我就当“没事人”似的坐在那儿“品”着我的韭菜炒豆腐。后来感觉太香了,“抱”着盘子“狼吞虎咽”起来。爸爸看到我的样子就忍不住从我这“抢”了“半”块豆腐,爸爸“可怜”,我更“可怜”,因为爸爸“抢”走的那“半”块豆腐正是所谓的正宗。“哦,我饱了!”我说。妈妈说:“豆腐吃多了吧!我就知道你爱吃这道菜,但是一顿饭不能吃的太单调了!”“哦,知道了!”结果,妈妈硬是让我吃了点米饭和土豆丝。哎,虽然我吃的很撑,但是我还是喜欢这道“韭菜炒豆腐”。

我最喜欢吃的菜就是普普通通的家常菜——“韭菜炒豆腐”。

我喜欢的??作文篇4

有人喜欢百花盛开的春天,有人喜欢烈日炎炎的夏天,还有人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可我却喜欢白雪飘飘的冬天。

冬天,天上飘起了鹅毛大雪,孩子们好开心呐!个个眉开眼笑,快速的穿上又大又厚的棉袄,如离弦的箭一般冲出了家,来到外面,顿时,整个地方充满了欢声笑语,孩子们先用雪堆成一个胖乎乎的雪人,雪人头顶大帽子,嘴巴、眼睛、鼻子都是用石头做的,手是一根大小相同一样长的树枝,做得惟妙惟肖,后面刚好可以躲一个人。再做冰墙,一堆一堆的雪放在上面,有时还不用手,直接拿把大铲子,一块一块地放上去,冰墙就做好了,再把地上放满雪球,一场打雪仗战争就预备好了,“啊!”一个孩子叫了一声,原来是对方趁他们不注意,悄悄地丢了一个雪球。“战争”开始,随着孩子们的一阵叫喊声,“战争”都进入激烈状态……

在公园中散步,你会惊奇的发现树上面吊着一些东西,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大条一大条的冰条,正想碰那冰条时,“咔擦”一声,断掉了,再到另一边去扳断一个冰条下来,好冷啊!一阵冷气从我手中散发出来,我使劲把手捏成拳头,那个冰条一瞬间变成了一滩水,懒洋洋的.趴在了我手上,再看那些小车,车前也是一样,留下了许多鼻涕,这一条那一条,真多啊!

这就是冬天,一个既热闹又宁静的冬天,我爱她。春天;我爱电闪雷鸣、蝉鸣蛙声的夏天;也爱落叶缤纷、黄菊吐艳的秋天;但我更爱那银装素裹、万里雪飘的冬天。

冬天的到来让世界变的寂静。动物们无精打采,在自己的巢里开始了美好的梦,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静,只有北风呼呼的声音。

冬天的到来把世界变成了粉妆玉砌童话般的世界。每当下过雪之后,万物都被白雪覆盖,大地就像穿上了一件洁白的棉袄。一眼望去,耀眼的冰雪世界无边无际,漂亮极了!

冬天的到来让世界充满了欢声笑语。小孩们在雪地上打雪仗、堆雪人,大人们在自家门口扫雪。有的人坐在雪地上有说有笑地欣赏美丽的雪景,不禁赞叹道:“好一片瑞雪兆丰年的景色啊!”

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冬季,因为它有自己独特、含蓄的美。你要问我最喜欢什么季节,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春天!”

春天,是一个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季节。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身心感到十分舒畅。这时,小河不再是冰块,而是叮叮咚咚的河水了;花儿也不再是花苞,而是个个都露出笑脸了;人们的心情也明朗起来了,每个人显得都很开心。“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朱自清的散文《春》也这样说:“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文人墨客都这么描写春天,春天是多么美好呀!

我还喜欢秋天,因为秋天的景色也很美,我最喜欢看落叶——一片片树叶好像被秋风吹黄了似的,像跳舞一样落下来。

我原来觉得夏天很热,冬天很冷,所以也不太喜欢它们,但现在我改变了看法,因为夏天可以吃雪糕,冬天可以打雪仗。

一年四季各有各的优势和美丽,你叫我喜欢哪个季节呢。

我喜欢的??作文篇5

在我家阳台上有一盆我亲手栽种的牵牛花。

牵牛花又名喇叭花,花朵有淡紫色、蓝色、淡粉色。中心的花蕊是黄色的,细小的像米粒,像蜗牛的触角,非常好看。牵牛花现在已经长得枝繁叶茂,叶子是心形的,叶脉清晰,绿得那么新鲜,就像一块块翡翠,看着非常舒服。一阵微风佛过,一大片叶子随风舞动,好看极了。

我每天都坚持观察,有时在顶层上俯视,有时在阳台上平视,有时在楼下仰视。我发现牵牛花长得很快,它的茎很长,可以无限生长。为了方便它生长,我特意为他架了两根绳子。墙上爬满了叶子,像一堵绿色的墙。

观察了一段时间,我发现牵牛花有个特点,它在清晨绽放美丽的花朵,露出紫色的小喇叭,“嘀嗒,嘀嗒”吹个不停,好像在叫我起床呢。等我放学回家,牵牛花已经谢了,这是什么原因呢?我带着疑问去找妈妈。妈妈笑眯眯地说:“你自己找答案吧”。我灵机一动开始上网查找资料了。

原来牵牛花在清晨开花是因为牵牛花把有太阳的时候留给绿叶,让它们进行光合作用,为我们人们提供氧气,没有太阳的时候它绽放美丽的笑脸供人们观赏。牵牛花真是无私伟大,我不禁对小小的牵牛花充满了敬佩之情。

牵牛花虽然没有牡丹花那么华贵,有没像玫瑰那样芬芳迷人,但是它那种勇于攀登,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学习。牵牛花,我喜欢你!

我喜欢的??作文篇6

我喜欢远方,喜欢出发,喜欢一生都有新的目标。

——题记

淡淡风,沁着花朵的芬芳记忆;溶溶月,透着夜晚的恬静美好。

安静的时光里最适合畅想。席慕容曾经这样说过:“在我们的生命开始之前,世界早已存在;在我们消逝之后,世界会一如既往。但我们的努力也已留下痕迹……”是阿!人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走人生这条路。总该留下些什么,也总会留下些什么。

多年前,懵懂的我站在这条路的第一个分岔口上,怀揣着稚嫩的梦,踏上了旅程。这是一条怎样的路阿!让我笑,亦让我哭。我在这条路上磕磕绊绊地成长着。渐渐地发现,你若当初选择了那条属于自己的路,也同样意味着选择了行走。

有时候,选择远方,必须选择荒芜。

我敬佩一种英雄:有钢铁般的意志,又有悲天悯人的情怀,能齐家、治国、平天下。而这样的英雄,非勾践莫属。卧薪尝胆依然泛着传奇千年的光芒。残垣断壁、国破家亡、尸横遍野——在那片希望渺茫的荒芜中,他却看到了自己的远方。“三千越甲可吞吴”——这就是英雄。即使他在磨难的冬天枯黄,却依然在来年点燃了生命的火焰。是荒芜赋予了他生命的意义,是远方给了他站起来的力量。我相信那俯首称臣以及卑躬屈膝的背后,是一颗闪亮的不愿轻易服输的倔强的心;那宁为瓦全不为玉碎的柔韧与隐忍的灵魂深处孕育的,是一个更远更美更真实的梦。那梦,那倔强,最终带他走出荒芜。

有时候,选择远方,必须选择勇气。

他,为了践行一个承诺,在萧萧风中,在易水岸边,举起那一杯离别酒,对邀青天,慷慨洗剑。剑光清冷,一如他坚定的眼神。剑归长鞘,高歌“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慷慨而英勇地前行,去赴那一场死亡的悲宴。人的傲骨愈在面对危难和死亡愈能呈现,荆轲走在血迹斑斑的路上,一路上都散发着侠骨的香气。

他们选择了自己的路,无悔地行走着,走出了自己的辉煌。

年少的我们,脚下也有一条路,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这条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在困难面前没必要犹豫,那只是在浪费时间。未来和远方在向你招手,若你行走,便有足够的资格得到你该得到的。那么,让我们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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