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优秀7篇
读后感可以是对书中某个情节或人物的深入分析,也可以是对整本书的综合评价,通过写读后感,我能够更深入地思考作品中的主题和意义,从而加深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合同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优秀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1
有一次,我有幸阅读了美国乔治。赛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此书讲了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且被玛利欧收留,还交上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因为“嗓音”好听的原因,在时代广场地铁成了大有名气的歌星,但当它正红时却想起了家乡那自由的环境,给小动物们带来的一曲又一曲歌声。
我是分敬仰本书中的柴斯特,它不喜欢成名那样的拘拘束束,却喜欢不成名那样的自由自在。我觉得柴斯特会认为自由不是一天两次的演奏会,不是成千上万只眼球。而他想自由,不想拘束。亨利猫也曾说过:“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都想成名,但只有极少一部分人实现了自己的明星梦,所以,普通人就想去了解成名人的一切。那晓之以理,成名人就别出门。
不出名,有人会觉得自己很不起眼,其实不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但他们就这样想。而若出了名,那“自由”有是个什么东西?铺天盖地的繁忙和人们好奇的目光下。快乐早已被一点点吞没,“自由”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烁着却难以摘到。
我觉得人只要有个稳定的工作,自信、积极向上的态度,做个快乐的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好啦!
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2
这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书中有一位主角——柴斯特蟋蟀。柴斯特是一位天才音乐家,他在家乡也常常弹奏美妙的音乐,到了城市也学习城市里的音乐,可是有一天晚上,柴斯特梦见了家乡的桑叶,把对于塔克是宝贝的两元钱给吃掉了。
柴斯特把两元钱给吃掉了是因为他想家了,把两元钱当做家乡的桑叶吃掉了。
读过了有趣的《时代广场的蟋蟀》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尽管你住在其他地方,而不是自己的家乡,也要常去你的老家看看;尽管或许你不在那里长大,但那毕竟是你的家乡,或许你的妈妈或者你的爸爸在那里出生长大,如果没有这个老家,你就不会有妈妈或者爸爸。要常常去你出生的地方看看,如果没有那个地方,也就不会有你,不会知道现在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
我常常幻想着美好的未来。也许长大了,很多人都喜欢回到家乡去;也许长大了,我成为了一位妈妈,我会对孩子说:“长大了要常常回老家看看哦!”;也许长大了,很多的人讨厌老家,我会努力告诉各省各市的省长和市长:一定要回家想经常看看,让所有的人都能牢记这一点!家乡是我们的根,在那里,有我们的童年,有我们的回忆,有我们和爸爸妈妈共同经历的快乐……无论将来,我走到哪里,我会把家乡放在心里,还一定要常常去看看我美丽强大的家乡!
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3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开始敬仰起蟋蟀来,不仅它的歌声令我陶醉,而且它那思念故乡的情怀,使我肃然起敬,勾起了我难忘的老家童趣!
书中主要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次的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离了故乡,却深爱着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之事。尽管柴斯特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地遇到了男孩主人玛利欧,还有忠诚憨厚的亨利猫和聪明的塔克老鼠,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但它还是十分思念乡下长期相处的土拨鼠、鸭子、野兔……尽管它的音乐天赋也得以发挥,出名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但它却突然做出“退休”隐退,要回归乡下老家,去过从前那种虽不知名而十分平静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实现了回到能找到自己乐趣的故乡愿望。
读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其实,这里面隔着一个老大的问题便是:自由。“快乐”与“出名”是三明治外面那薄薄的两层,中间夹着一层叫“自由”的牛肉馅饼。柴斯特的嘴太小,一口咬不完整的三层。所以它得想一想,主要咬什么。正如它的朋友——享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也是同样让它感到非常疲倦。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所以说,自由带给我们的快乐远远胜出出名带来的快乐。
其实,大城市、荣耀虽是件好事,但它感觉不到乐趣,却感到非常疲倦。乡下生活、相处的小伙伴虽不是很出名,但这里却没有寂默和痛苦,它能感受到快乐和有意义。我们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当你离开了自己向往的地方,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呐?我虽然出生的城里,但小时候总是跟外公到妈妈的老家去,那也是乡下的悬水小岛——册子岛,在那里有许多我童年的乐趣,留下了我快乐自在的尽情玩耍的足印,像柴斯特那样,使我十分思念、难忘。
人说城市美,可我更爱妈妈老家那乡下的美景。过去靠小船来往的悬水岛,如今是雄伟壮观的大桥横架海峡,吸引了众多游客车水马龙地来观光旅游。每当夜幕降临时,妈妈带我在海边沙滩散步,吸着略带咸味的新鲜空气,让人心旷神怡。抬头眺望装点着无数闪闪彩灯的西堠门大桥雄姿,疑是银河落东海,真的美丽极啦!
那里连绵不断的山峰,到处郁郁葱葱。春天的嫩绿丛中百花争艳,有鲜红的映山红、金黄的油茶花、雪白的梨花……夏天河边的柳树上传来一阵阵的蝉鸣声,秋天的果树上挂满了沉甸甸的果子,冬天那一串串玲珑透剔冰凌……真的让我流连忘返!
我经常和小伙伴们在乡下的草地上追逐着小鸟,在山坡上争先恐后地进行爬山比赛,在海涂上小心翼翼地捉着螃蟹,和外公在小河里钓鱼,和妈妈一起到海礁上捡海螺……真的到处都留下了我快乐童趣的靓影。
我多么渴望着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地凌空翱翔!
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4
“是的,退休。”柴斯特轻声地说,“我很喜欢纽约,也很喜欢有这么多人来听我演奏,但是我更爱康涅狄格州。我想回家去。”——《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段话出自于乔治·塞尔登写的《纽约广场的蟋蟀》一书。这本书写得轻松愉快,又富有纯粹。高尚的趣味。既能陶冶情操,又能被书里的故事所打动。
这本书写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机缘巧合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被玛利欧带回报摊并认识了塔克和亨利,开始了它在时代广场的新生活。
它们三个成为了好朋友,但如果不是它们,就不会酿成火灾,柴斯特也就不会有机会把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现给世人,得到白利尼一家的支持,又得到了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的认可,给这个不起眼的报摊带来很兴旺的生意了。
从此,柴斯特一举成名,获得了非凡的成就,让全纽约的人都来听它天籁般的声音,让各大报社和电视台都在播报。柴斯特顿时成了纽约最出名的“音乐家。”
可是,正当它成就辉煌之时,它却出人意料的回到故乡,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它一直以来都还时时刻刻惦记着温暖而又美丽的故乡,怀念着往昔那美好的生活。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的人生启事: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要被名誉和地位冲昏了头脑,而要做一个遵从自己内心的高尚的人。就像电影《无问西东》里的一句台词: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
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神话王国,使我感触到了悦耳的音乐,收获颇丰。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情面冷漠的纽约。它走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赋有的家庭,有的时分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舍弃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丢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分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并且能演奏盛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变成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了这个故事今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惫的双眼。读完今后,我思绪万千。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持之以恒的精力!由于我的.喜好和它的喜好如出一辙,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持之以恒的精力。为一个乐善好施的好市民!读完今后,我思绪万千。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持之以恒的精力!我要吧这种精力发扬到日子中的点点滴滴,变成一个乐善好施的好亲爱的同学们,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咱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珍惜友谊,都有一个宽恕的心,学会相互关怀,相互帮助。那么人世将会充溢爱,充溢欢声笑语的乐土。
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6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主角是猫、老鼠和蟋蟀。这会使我们非常奇怪。一只老鼠,它生下来就有一个死敌,那就是——猫。可是,在这本书中没有出现老鼠躲避猫的情景,更没有出现猫捉老鼠的现象。由于蟋蟀较小,生活中有可能老鼠或猫闲着没事干,去捉弄蟋蟀事情发生。但这些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都是“no!”的.,可谓是奇迹中的奇迹。故事主要讲一只在康涅狄格州的蟋蟀,鬼使神差地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在那里有了新主人——小男孩玛丽欧,一位管理报摊的人的儿子。还认识了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遇事不易慌张的亨利猫,与它们一起结成了好朋友,过得很好。虽然过得很好,但是也先后两次闯过祸。第一次是睡觉误把两美元当成桑树叶子吃了。第二次是因为柴斯特唱得太过迷人,塔克跳得过于疯狂,碰倒了火柴盒。火柴全都掉到地上,火柴与地板摩擦冒起了火花儿,火花落到了杂志上,引发了火灾。事后,玛利欧的妈妈指责蟋蟀柴斯特,说他之前咬钱,说它纵火,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这时是柴斯特的低谷,可柴斯特的生命是低谷一去高潮来。没过多久,柴斯特展现了他天才的音乐天分。为玛利欧一家子迎来了一大笔财富,然而就在柴斯特的事业到了高潮,他却想回到他的家——康涅狄格州。这个和冰波先生的《花背小乌龟》中的花背乌龟惊人相似。然而,在社会上,像柴斯特、花背乌龟的人不多了。有些人为了牟取暴利,而危害别人。这本书告诉我们:朋友要互相互助,也鼓励我们要做像柴斯特一样的人。
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篇7
星期六,我从书店买了一本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柴斯特”的蟋蟀,它生活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上,有一天,“柴斯特”在联系跳跃的时候,闻到了香味,它顺着香味的方向走去。原来是一个家庭在野餐,边上放了许多食物,于是柴斯特跳进了食物的篮子里,被主人带去 了许多地方,最后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然后柴斯特和塔克老鼠还有亨利猫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也经历了许多事情,生活一些时间后柴斯特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于是就和他们告别在朋友的帮助和理解下回到了家。
读了这本书,我最喜欢柴斯特有一对可以发出声音的翅膀,可以凑出美妙的音乐。还有它超常的记忆力 ,只要它听过的歌都能记住。柴斯特在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中选择了自由,从柴斯的身上让我明白了在所有的事情都要去尝试,然后才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