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的读后感400字8篇

时间:2024-03-17 17:31:59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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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的读后感400字8篇

孝的读后感400字篇1

?阿甘正传》这本书,姜老师经常说起,很吸引我。所以我去新华书店找了又找。最后找到了一本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

我想大家都明白,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而阿甘就是那种努力追求幸福的人。阿甘的妈妈对阿甘说“你务必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进不了学校,直至上学,到橄榄健将,到战斗英雄,到捕虾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齐,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最后以诚实、守信、勇敢和真诚,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己的辉煌。

幼年的阿甘腿有残疾,同学们就讥笑他、玩弄他,还边追赶着他边向他扔小石头,伴着珍妮“阿甘,快跑”的喊声,阿甘惊慌了,他拼命地跑,跌倒了,就再爬起来……随着铁架子破裂,最后他奔跑如飞了。就这样阿甘跑进了橄榄球队,进入了大学并顺利毕业。在战场上,部队伤亡惨重,阿甘记得珍妮的嘱咐:“打但是,就跑。”靠着不停的奔跑,阿甘竟然冲出重围,成了这次激烈战斗幸存的人。但他没有顾及自己的安危而一次次的回到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的真诚、勇敢和善良让人震惊和感动……

也许会有人说阿甘的一生会有太多巧合,但那仅仅是巧合吗阿甘用诚实、守信、认真、勇敢换来的东西让太多人羡慕和嫉妒,但他失去了多少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呢他的好友在战斗中不幸身亡,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阿甘竟然真的去买了一艘渔船,办起了企业。为了纪念自己的好友,他把这个企业叫做吉布甘企业,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好友的母亲,自己去做一份除草的工作。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阿甘就是这么诚实守信、重情轻财的人,虽然好友、亲人、女友一个个离他而去,但他仍然带着小阿甘坚强的活着,在常人看来,阿甘真的很笨,但他的人生纯洁无暇,他那颗金子般的心,折射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芒!《阿甘正传》这本书告诉我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我们每一个人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孝的读后感400字篇2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假期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孝的读后感400字篇3

你的童年是什么样子的?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大多独生子女。放在家里,个个都是小皇帝小公主,备受宠爱。可是有人和我们的命运截然不同:三岁丧父,跟着外祖父一家生活,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所以他的整个童年都是孤苦和悲惨的,他就是《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

?童年》是高尔基三部曲之一,是一起亲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因为是作者亲身经历的事,所以写的十分真实生动,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他就好像那个时代人类的一个缩影,像一株野草,尽管社会腐朽生活艰辛,他仍坚韧不屈。带着一股百折不挠的韧性,在封建的社会杀出一条血路。就像那种混迹在煤堆里的孩子,纵然皮肤被外界环境染得发黑,可眼睛是亮的,心里是暖的,灵魂是干净的。

读《童年》,你才知道孩子的生活也可以不幸,你的娇纵没有理由。我们身边不止一个阿廖沙,同在中国,有多少孩子锦衣玉食,被家长惯得不成样子;又有多少孩子,刚刚懂事,就要肩负家庭的重担。那些阿廖沙们,无一不是用苦难打造出来的宝石。他们虽然家境贫穷,可是灵魂富有,这是上天对他们考验的回赠。我始终坚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他儿时的不幸,只是上帝授予他大任之前的考验,而那些富裕家庭的孩子,却不一定有资格。

?童年》里的故事是真实而残酷的。最让我喜欢的是好事情,他是一个睿智正直的小青年,最让人心痛的是小茨冈,年纪轻轻就被十字架压死。但正因为他的真实,所以才打动人,我们能看到最底层人民的辛苦谋生,也能看到她们在生活困苦的情况下仍然闪闪发光的精神品质。于是读《童年》我还懂得了不卑不亢感谢命运的给予。

这本世界名著的单身还要托列宁的福,是列宁向高尔基提议,把他的经历写出来,因为这一切都是极富,教育意义是极好的。我们都应当感谢列宁,否则高尔基或许不会写下他的经历,否则世界上或许会少一颗文化的珍珠。

孝的读后感400字篇4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__,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孝的读后感400字篇5

补救曾逝去的光阴。一个永垂不朽的人有成长就必有烦恼,我一直都这样认为。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动手炒菜,所以我觉得这顿饭格外香?后来贵族和文人学士也仿效起来,在中秋时节,对着天上又亮又圆一轮皓月,观赏祭拜,寄托情怀,这种习俗就这样传到民间,形成一个传统的活动,一直到了唐代,这种祭月的风俗更为人们重视,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

在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神农尝百草”。它的故事情节令人紧张。它在讲炎帝为了人民能够摆脱病痛,不怕危险、艰难的事。

传说炎帝成了部落首领后,他忠心耿耿,积极为人民做好事。他发现,人们因为没有固定的饮食,什么都吃,连一些有毒的东西都吃了。所以,吃了以后,人们就开始生病。这个问题可让炎帝急坏了。一天,他在踱步的时候,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亲自去尝一尝,看看哪个有毒,哪个没毒。读到这,我想:万一他也中毒了怎么办?他想到这些了吗?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继续往下读。正好,书上解开了我心中的谜团:他虽然想到了这一点,但是,为了人民的安危,他必须这么做。我自豪地想:原来,中华民族还有这样为了人民,而牺牲自己的伟大的人啊!

炎帝出发了,他开始尝百草了。有一次,他竟中了70多次毒,而他却毫不在乎。只要不死,他就会继续走,继续尝。不过,有一次,炎帝尝到了一种含有剧毒的“断肠草”。终于,肠子烂了,停止了呼吸。但是,炎帝造福了后代,发明了五谷,他这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当我面对困难时,我会退缩;当我身处在茫茫世界中,我会感到孤独;当我面对社会中的茫茫人海时,我会感到无助……可是炎帝不会,他一定会勇往直前。

在我读这篇文章之前,我连发个本,捡个笔都不愿意。同学们都不愿意托我办事。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以后,我经常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虽然炎帝死了,但他这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却永垂不朽。

孝的读后感400字篇6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虽说是虚构的,但也严厉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其中,大人国这一章引发了我的反思。

格列佛无意间来到大人国之后,被一家好心的居民收留,一开始,格列佛犹豫一切的事物太大,不适应,那里却有一个小女孩,心地善良,成了格列佛的忠实小保姆,又由于主人动了歪心思,准备靠格列佛这个"稀奇”地生动卖艺赚钱,后来主人越有钱越贪婪,把格列佛倒是累病了,他越来越瘦,直到病倒,无奈之下,把这个“无用”得格列佛卖给了王后,格列佛又开始在王宫里度过快乐生活。

咱们先来谈谈格列佛的主人,他是一个极其自私又贪婪的人,原本对格列佛事事照料,格列佛也十分感激他,但是他却因为“钱”这个字动了歪心。我可不可以用他来赚钱?他的选择当然是:可以!他一天布置很多个卖艺演出,直到累得格列佛病倒。社会上有很多为了钱“多多益善”的人,不会用自己的实力赢得他人的欣赏,而是耍各种小聪明蒙骗别人,这么贪婪的人不值得我们去关注。

再说说王宫中的王后和各位大臣吧!自从自己王宫中有了格列佛之后,气氛开始变得不太一样,因为格列佛十分善良,王宫里的人都喜欢他,他们也十分照顾这位"小客人”,不管格列佛遇到什么危险,那里的人都倾尽全力帮助他。这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帮助他人,既不会与外界闹出矛盾,也可以更好地去涵养自己的品性。

这就是我读“大人国奇遇”所发自内心的感触,我从中也悟出了多种人生哲理!

孝的读后感400字篇7

已经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看的这本书,只记得开始并不是因为真的想读而是一种虚荣心作祟。故事中人物繁多,直到最后,有些人我还没理清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是主角是非常鲜明的,这让我想起了“权力的游戏”,都是围绕一个家族的起起落落去表达平凡的生活。主角对于我来说既亲切又陌生,亲切的是他们早年的贫困和质朴善良的心性仿佛也在照射着我的生活,陌生的是因为他们是一群远在他乡的陌生人。读到最后,我感觉,作者或许是想表达知识改变命运的信息,可能我这只是看到了它一小方面的内涵…别人吹捧这部小说时总说它反映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真实生活状态,而我也认识到故事同时还反映了在艰难万分的现实中这一家人是如何保持坚韧不拔。

但对我来说,我的侧重点是主角孙少平通过知识,书籍得到了丰富的精神财富,具备了强大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使得他格外与众不同,也使他对世间万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能够做到耳清目明。而我一直认为这也是我一直所追求的境界。正因如此,这部书才有了让我读下去的欲望,让我越来越喜欢这位男主角。无疑孙少平的命运很悲惨,理想和现实形成鲜明的对比,尽管努力适应现实,命运却一再打击他。对啊,在极其严峻的现实里仍然保持理想的高度是多么天马行空。但值得庆幸的是他的精神力量已足够强大,纵然遭受种种不幸和困难,他都坚持住了。故事尾处,孙少安的事业取得了成功,得到了很多物质财富,相比弟弟孙少平,让人觉得他很成功。但是最后秀莲的绝症却反映了他不是真正的富有,真正富有的是早已失去心爱之人的孙少平。

唉!无论怎样,生活的磨难是那么残酷,理想和现实都极大丰富的状态可能是永远不会存在的……而无论怎样选择,无疑都会使人痛苦和空虚。

孝的读后感400字篇8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古老的书,名字叫《一千零一夜》,我很喜欢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这样: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美丽的女孩,但过了一天后就会杀了她。一个女孩想阻止国王这样做,她自愿嫁给国王,然后每天都讲一个精彩的故事给国王听,国王听得入了迷,总舍不得杀了她。最后国王不但不再杀人,还把这个女孩立为王后……

王后讲的故事可多了,比如说《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三个兄弟》、《猫和乌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猫和乌鸦》,这个故事将了猫和乌鸦是一对好朋友,它们在森林里遇到了老虎,在这危急的时刻,乌鸦赶快飞到了放牧区,冒着生命的危险,一面扇着翅膀不停地扑打地面,一面引颈狂啼,最终吸引了牧羊人和牧羊犬,并把他们引到猫朋友遇险的地方,吓跑了老虎。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朋友遇到困难或危险时,我们一定要伸出援助之手,即使有再大的困难、冒再大的风险,我们都不能逃跑,都要勇敢的面对,这样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我以后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一定会像乌鸦那样帮助我的朋友。

?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中像这样有趣的故事还有很多,我都很喜欢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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