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魂小说读后感7篇

时间:2024-01-31 15:33:23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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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魂小说读后感7篇

镇魂小说读后感篇1

托氏的书最先接触的是复活,这实在是个错误。小学时喜欢读故事,大仲马堂吉诃德一类,突然接触到俄国冬天那股子阴冷,沉甸甸的道德枷锁人性召唤还真是消化不能。从此把俄罗斯抛到脑后。

大一看安娜卡列尼娜,关于婚姻与家庭的巨著,却出乎意料地好读,大概是线索分明吧,两条并行——安娜与列文。安娜的形象实在是光彩照人,不分男女大概都会心生爱慕。可是这份光彩却在对沃伦斯基的情爱与对孩子的母性的无法平衡中慢慢磨尽,看着美好走向毁灭,把烛光吹灭。

安娜太过美好,相较之下,卡列宁与沃伦斯基都像是为安娜作陪衬而生的,都是那样的可憎,细细想来又觉得亦是常人。此外印象深刻的还有尼古拉的死,安娜与沃伦斯基私奔在外时拜访的那个画家,以及唯美的滑冰那一段,还记得书中的插图。书中最爱的人物是列文,看的时候只觉得与自己的感情思想有诸多贴合之处,他与妻子(我竟然忘记名字了)在小桌上以手书写心中所想之话的首字,实在是非常动人。

战争与和平大概看了一个月,期间夹杂着别的书,今天早上终于把第四本还给图书馆了(虽然有点草草收场)。四卷本一本本从图书馆借来,非常有成就感。没有读过别的译本,草婴先生的翻译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安娜的那部也是。另外上海文艺的这套精装整体做得都不错,字大看着不累,还有插图。

跟安娜比起来,战争与和平实在是宏大太多。整体来说是四条线,安德烈,皮埃尔,保里斯,尼古拉,不过后来重点似乎放在了前面二者身上,尤其是皮埃尔。此外,对各色人物的描写也是不厌其烦,一开场的舞会,安娜舍勒就是个让人难忘的人物(这应该算是扁平人物吧?);打仗泡妞赌博都有一手的陶洛霍夫,却偏被托翁添上了好儿子的身份,让人都来不及恨;永远在那里美丽着的海伦(这个名字是故意的?),最后的猝死却实在匆匆收笔。

写巨著必是大笔力,开合之间风云四起。这部书并非单一视角,而是时而透过娜塔莎的眼睛,时而穿过皮埃尔的思想,时而站在彼得堡的贵族聚会上巡视,时而俯视大地上的拿破仑与沙皇众生,时而是客观描绘战争画面,时而又作者主观议论连连。外国文学都喜欢心理描写,雨果是一节环境描写一节故事情节,托翁则好像有憋不住的议论一样。他反对个人英雄主义,大力嘲讽拿破仑(那白胖的小手哟),对沙皇也不算客气,他认为所谓英雄们决定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其实他们是被宏大的历史推着走的,就算他们做出了决定,也不能很好的传达到最下面。对于一场战争,他更强调士气,强调人民的力量,包括游击战之类……战争不是历史学家笔下的战争,托尔斯泰认为他们只是写自己心中的战争——首先有一个结果然而捏造出一个原因来。如何还原历史,什么才是真实的历史?也许就是最平凡的。好比法军没有那么伟大,俄军也没有那么英勇,士兵们被赶到战场上,凭着士气作战,看着运气逃跑,然后出结果……(但是老托的过于激烈让我觉得战争在他看来有种双方稀里糊涂就结束的感觉,应当还是有主战人员的谋略等因素在里面的)当然老托的思想还有很多,除了他直接发表的议论(这在越往后越明显,有说教之感,个人极不喜第四卷的最终结局),还借各位主角的思想转变有所表达。

说说各个主角。安德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躺在战场上仰望天空的画面以及最后的以死为醒,当然对娜塔莎的爱情也很亮眼,马车上的一瞥,舞会上自己给自己的赌约(她要是先去邀请……的话就做我的妻子,嘿),以及最后临死前回归朴实的爱。很喜欢这个人物,刚正笔挺,但是在现实中应该不怎么讨喜吧,笑。安德烈死后,娜塔莎与玛丽雅那种“极力让自己悲伤”的感觉也戳中了我,我们好像都有这样自我粉饰的真诚。

皮埃尔则让人联想到俄罗斯胖胖的大熊,总想到他尴尬又虔诚地参加共济会的仪式,对娜塔莎激动地说如果我没有结婚的话就会像您求婚,以及在战场上的天真和沦为俘虏后的思索,这个人说白了就是过惯了好日子的人需要来吃点苦,就明白生活的意义了。他最终娶到了娜塔莎,想起来就是眼睛闪闪亮、面上含着笑,然而婚后也变成了不修边幅、严管丈夫的妇人,不知道有没有老托自己的感慨呢。

尼古拉更多的时候以一个军人的形象出现,对战争及沙皇经历了狂热到思索的过程(书里很多人开始都有这种心理,见到皇帝热泪盈眶之类,后来有的变了有的没变),但这不是彻底的转化。对他印象较深的是他逃避家里的琐事、逃避索尼娅,沉浸在军队那种制度化的不需要思索的环境中,不知为何很有同感。打猎一段也很精彩,托尔斯泰本身很爱打猎。索尼娅一直是默默付出的形象,唯独在圣诞夜装扮狂欢那里,在不起眼的小女孩也闪闪发光了一把,想起来那夜的画面都是银白色的。另一位女性玛丽雅小姐某种意义上和索尼娅有共通之处,她们都是奉献型的女性。尤记得她与娜塔莎的友谊变化过程,托翁对女人的心理掌握的也很妙呢。

保里斯给我的印象就是野心,他对裘丽的求婚一段实在是令人拍案。保里斯的母亲公爵夫人(看过就忘啊)也是位精彩的人物,一开场就是为了儿子的前途丢下脸面去托关系缠人的描写。但是和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的友情却让人感叹。

书里死去的人很多,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第四卷里那个年轻人的死,彼嘉,他是罗斯托夫家的最小的生命、最新的希望,红红的脸、给大家分葡萄干、善待法国小鼓手、年轻人常有的多虑,就是这样一个青年。托翁描写他骑着马往战火激烈处冲,那是一种缓慢冷静的笔调,说着到庄园门口时一只手不再挥动,然后身子歪斜下去,再往前就摔倒在地,然后,印象最深的一句“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的脑袋”。读到这里是整颗心猛地凉了。再回读时还有点不相信。

总的来说,战争与和平里有一种中青年人的朝气,包括托翁自己的。那种大篇的议论有时觉得挺拧巴,就是非常的自信想要表达出来,像阿细说的,“强加给你”。大概是因为横跨欧亚大陆的关系,俄罗斯文学展现出很奇特的一面,总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像中国的红楼梦之类的大家族风貌。有人说托氏是追求广度而忽略了深度,在这本书里大概有那么一点,每个人的转变稍显突兀了点。等到了安娜卡列尼娜里,就显得温润浑圆许多。复活则是老年人的沉思吧。

本来想稍微记录下的,结果絮絮叨叨又写了这么多,完全是临时所想,留给自个儿看吧。

镇魂小说读后感篇2

恐怕许多人都读过《红楼梦》,但大众人士都很少书面评阅她,没有点儿丰厚的文化底蕴谁敢妄加评阅?鄙人拙识,可能是职业使然,我被《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深深吸引。

写作课上,让学生写人,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大部分学生写人物外貌都是千篇一律,这让我大伤脑筋,也许悟一悟《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对我的教学有所帮助吧。

?红楼梦》的开篇,各样人物出场,便是通过人物眼光,在对比中各自亮相。宝黛初会,一见面便似曾相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抓住她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虽也用说书传统的肖像套话,却又不落俗套地勾画出了黛玉所特有的”笼烟眉“。正因黛玉”眉尖若蹙“,宝玉给她取字”颦颦“。正因黛玉”泪光点点“,宝玉觉得”久别重逢“。正因黛玉貌如”神仙“,却并没有”通灵“佩饰,宝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狠命摔去那”劳什子“。正因为运用了有特征的肖像为引线,从而带出了有个性的心理、言语和行动描写,显示了主人公心相通的痴情,拉开了《红楼梦》大悲剧的序幕。

曹雪芹描写贾宝玉的肖像,一次未能尽意,再次让他亮相,使黛玉感到他”外貌最是极好“,却又已”好皮囊“跟世俗所说的”腹内原来草莽“形成反差。这种”表里不一“的肖像,唤起读者的关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肖像描写中”眼睛“的描写甚是重要,我们经常说:他的眼睛会说话。鲁迅说: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是画了全副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画好眼睛,等于成功地描写了肖像。而成功的肖像,就等于在读者眼前,打开了认识人物的窗户。曹雪芹这样描写黛玉的眼睛:奇眉妙眉,奇目妙目,奇想妙想,真真写杀!那奇妙处,就在于会说话,能让读者透过它们看到内心。

生活中不存在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人物外貌的独特之处,就在最能体现其人本质并且足以区别他人的地方。作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作品的需求,用精巧的笔墨把它们描写出来,力求外貌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特色鲜明。

镇魂小说读后感篇3

?小狗钱钱》是一本关于理财的书,作者主要写了一位女孩从连一只狗也买不起到非常富有的故事。

故事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吉娅的女孩。她非常渴望有一条狗,可她们的房东又不准吉娅一家养狗。过了一段时间,吉娅一家买了一套带花园的新房子,吉娅很开心。可爸爸妈妈每天因为银行分期付款的事而愁云满面,更别说养狗了。一天早上,吉娅发现家门口趟着一只受伤的白色小狗。于是,吉娅开始养起了小狗。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狗,它会理财、会说话,吉娅就给小狗取了个好听的名字——钱钱。

钱钱教会了吉娅很多理财方法;她的表哥马塞尔也教吉娅挣钱之道。听了他们的建议后,吉娅开始想方设法让自己挣钱。她向邻居说明了自己的处境,经过邻居同意后,帮邻居照顾狗并训练它们。吉娅又叫来表哥马塞尔和同学莫尼卡一起来帮忙。吉娅原本一个月二十马克的零花钱,一下子涨到了五百马克。吉娅的'举动触动了海内女士,她邀请吉娅到她儿子的小学去演讲。后来,吉娅的零花越赚越多,连表哥马塞尔也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这本书钱钱的话语中,我知道了几个理财方法:一、要有自信心态;二、有一本每天记上五条成功事情的成功日记本;三、有一个梦想储蓄罐和一本梦想相册;四、毁掉信用卡;五、在许可范围内,按最低付款数目标准支付。六、花钱时想一想,这真有必要吗?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我在成长道路上又进了一大步。我学会了如何支配金钱,学会了把钱花在合理的地方……我将创造“金钱银行”实现理财梦想!

镇魂小说读后感篇4

“童年”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那么的天真无邪,那么的让人留恋。而《草房子》这本书让我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童年是多么的美好,它把最真实最纯真的童年带给了我们。在那座金色的草房子里里,我认识了很多个性鲜明的人物:秃鹤、纸月、白雀、细马。

他们的故事让我动容:

当我看到秃鹤为了长出一根头发而忍受着大姜涂抹头皮带来的痛苦而一声不吭时,我知道,这个倔强的男孩儿再也不会从我的记忆中消失。当读到他写给蒋老师的那张小纸条:“我可以试试吗?”的时候,我哭了。我分明看到了油麻地小学最英俊的少年……我懂得了,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靠的是宽容,是努力!

还有桑桑,那个把自家饭橱做成鸽笼,夏日里穿着棉袄唱着“姐姐十五我十六,妈生姐姐我煮粥……”的桑桑;那个默默地蹲守在秦大奶奶身边身边,从黑夜一直到太阳出来,为了给纸月报仇,与三个比自己强壮的男孩搏斗的桑桑;那个忍受病痛,坚持上学,的桑桑……他的调皮,他的善良,她的坚强……就像一颗颗的种子,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我知道:成长和蜕变就在这艰苦的磨砺之中。生命的光彩来自于困境中的坚强与美丽。

美丽的纸月,在校门口摆小摊的杜小康,梦想为母亲盖一所大房子而努力放羊的细马,还有为了救落树孩子而长眠在艾地的秦大奶奶……读完这本书,我仿佛进行了一次荡涤心灵的旅程。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远不衰老的,那就是美。

?草房子》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美的,那是最纯真的美,源自灵魂深处的人性美。

我们那金色的草房子,那金色的童年!

镇魂小说读后感篇5

在《水浒传》中,人物形象最丰满,最鲜明的便是林冲了。他身在官场,宦海沉浮使他循规蹈矩,后被陷害发配远方,最后被逼上梁山,生活经历是最丰富的一个了。他慈悲为怀,懦弱怕事,但又天性冲动,情感世界也丰富。我认为关于“座位”这个问题是最值得讨论的。

他被人陷害发配远方,因为担心妻子会受到他人欺负,所以不敢妄意轻为。他一路上被两个公差所欺负,脚上因走路而磨出了泡,还经常被他们骂走得慢,简直是受尽了虐待,吃饭时坐在最低下的位置直到鲁智深在薛霸的水火棒下救下了他。正当鲁智深要打死薛霸,他却阻止了鲁智深。有了鲁智深的介入,林冲重新坐上了最高座——两个公差对他恭恭敬敬的,态度有了180度的变化。但到鲁智深走后,林冲又自觉地坐在了最下座,对两个公差惟命是从,稍有不慎便受到折磨。

但事态并没如此发展下去。不多时,林冲被押到了柴进的庄上,被迫与洪教头交手,不出二招洪教头便狼狈地败下阵来,于是名正言顺地坐上了头等席。这是他第一次不靠他人平凭自己的实力赢得他人的赞美和尊敬。最后他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白衣秀士王伦嫉妒。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梁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自己也坐上了山寨马军五虎将中第二名的位子。直至死亡,林冲都是畏手畏脚的。他虽有一身武力,但总受人欺负,受人排挤,总是没能找对自己的位置,所以我并不看好他。更高的位置是需要用努力争取的,更要去放手一搏。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人生中找对自己的位置,攀上更高的座位。

镇魂小说读后感篇6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作家儒勒·加布里埃尔·凡尔纳的作品,是“凡尔纳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被誉为“对读者影响最巨大的世界畅销的经典名著”。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一起随随鹦鹉螺号潜艇的尼摩船长周游海底的故事。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尼摩船长驾驶着鹦鹉螺号过南极时的情节:尼摩船长有个大胆的想法,从冰川底下越过南极,然而却在行驶途中先撞上了翻转的冰山,接着又因操作不当又撞上了一次冰山,潜水艇中的空气越来越浑浊,人们的内心也变得焦虑起来,就连平时总是心如止水的尼摩船长都开始露出些慌乱的神色。不过,这些只是一些小小的意外,真正的难题在——缺氧。

由于南极浮冰厚度厚,面积广,导致鹦鹉螺号行驶了一天半都没有穿过南极,而氧气储气箱只够潜水艇中所有人呼吸两天,如果2天出不去,便要葬身海底了。然而命运总拿人们开玩笑,2天过了仍然没出去,氧气箱里的氧气已经所剩无几。最让我感动的一刻就在这时——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因为氧气不足即将休克,就在那一刹那,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愿意用他们最后的一点氧气给阿罗纳克斯,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越过了南极。

这段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勇于给自己创造机会,才能锻炼自我,建立起真正的友谊。

我们在生活中也是如此:我们为何要刷难的题目而不去刷简单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想挑战更高的难度,接受更高的自己,勇于给自己创造机会,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强。

是啊,人如果没有挑战,没有目标,没有向更高点冲击,只在原地徘徊,止步不前,不给自己创造机会,那么这个人的一生注定不会精彩!

镇魂小说读后感篇7

小升初时就读到这本书了,第一次读时就被小说中的人物与事件吸引了,尤其是那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纯洁而又凄美的情。我对那本小说的第一印象就是气势恢宏,这本书号称“百万字长篇巨著"又获得了第三届茅盾文学奖的巨著,足足有四五百页,我一口气的读了下去。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因不满于贫困的现状而去独闯社会的事情,最终孙少安成为了双水村与东拉河一带最有声望的农民企业家,而孙少平成功的闯入了公家门,成为了一名煤矿工人,他们的妹妹孙兰香成功的考上了当时全国重点大学——北方工大。

首先这本畅销出的第一处亮点在于路遥先生善用景物描写,几乎每篇开头都有景物描写去渲染气氛,用平凡而又朴素的语言讲述出一个又一个精彩而又美好的故事。第二,细读本书的人发现这本书的主人公孙少平深处煤矿之时,所说的也是煤矿的专业术语,在主人公的工作背景的转换下,语言也在不断地转换,尽显出路遥先生独特的艺术语言风格,这一点除了老舍,还有谁能做得到呢?

读到这本书时,我心生遗憾,因为是现代的人已经很少去品读经典了,时间的流逝,时代的变迁,人们在空余时间里不是玩手机就是看电视,何不放下手机,去看那一本充满墨香的书籍,去细心品读一下曾经的经典,回忆那些记忆的遥远出的那些平凡的小事呢?现在的生活事业中充满着许许多多烦躁而又无意义的事情,文学作品与曾经的那些经典似乎也渐渐的没有人去品味,但愿人们会重拾书本,重品味这本《平凡的世界》,重品经典,但愿经典咏流传。

当我读到王安忆的黄土的儿子时,我才明白是的,用王安忆的话来讲:"这个世界原是由荒瘠的黄土凝成,绿地只是表面的装饰,这个世界的装饰越来越多,将真相深深地掩盖着,其实,破开绿地底下是黄土,风刮起黄土,底下还是黄土。〃或许黄土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朴素但却是最珍贵的东西。

我不仅发出了一声感慨,路遥先生,您是真正的黄土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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