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后感8篇

时间:2024-01-21 12:30:07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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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8篇

牛虻读后感篇1

在这百般无聊的假期里,书,成了我唯一消遣时间的工具。而《牛虻》这本书给我注入能量,带来了活力。

?牛虻》是一部描写革命爱情悲剧的书:在神甫的诱骗下,亚瑟(牛虻)忏悔着透露出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暗恋的——人琼玛以为是他告的密打了他耳光,于是他伪装自杀,流浪了13年,改名为牛虻,再次回到意大利,却不幸被捕,但他视死如归,慷慨就义。这时琼玛才知道,他就是亚瑟,但心中的悔恨已无法抹去。

“真正意义的行动是不应当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个城市里,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他赶快前进。”牛虻那坚持信仰,宁死不屈的精神,曾极大的鼓舞了为民族独立人民翻身解放而奋斗的一代又一代革命者。而此时牛虻也使我感受颇深:是什么鼓励着牛虻度过流亡时那如人间地狱般的13年?是信仰!是坚定不移的信仰!也正是这信仰,让牛虻宁死不屈,视死如归,我们虽然生活在和平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牺牲,但我们也需要有坚定的信仰,永远坚持它,这样无论遇到任何挫折我们都不会击垮,这样你会发现自己越来越强大

牛虻,这不朽的形象就如同一盏明灯,永远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

牛虻读后感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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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经典 坚定信仰

——读《牛虻》有感

太仓海关嵇从民

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牛虻》被誉为青年人的精神食粮,影响了几代中国人,鼓舞着广大青年坚定信仰。小说以主人公亚瑟·勃尔顿坎坷的一生为主线,描绘了他在饱受压抑和摧残后,丢弃了他曾经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中,锤炼成了一位为祖国独立而英勇战斗的革命者,塑造了牛虻这一为意大利民族解放而饱经苦难并最终英勇牺牲的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坚定信仰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读完小说,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信仰的力量。在那个信仰缺失的年代,在别人夸夸其谈的时候,牛虻用他的实际行动阐释了自己的信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身体疼痛,面对非人的流浪生活,面对敌人黑洞洞的枪口,他毫无畏惧、从不退缩,因为在他的心中有着强大的力量源泉——信仰,一个愿意为祖国摆脱奴役牺牲一切、奉献一切的信仰,一个愿意为民族独立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信仰,一个愿意为人民自由不懈努力、奋斗终身的信仰。牛虻英勇就义前的那席话给了我极大的震撼,面对死亡毫无惧色的他对那些行刑的刽子手们嘲笑般地吼道:“开枪吧!轮到我们收拾你们的时候,我们就要用大炮来代替这半打破旧的马枪了。”当第一波射击没有将牛虻打死时,他又对那些刽子手喊道:“枪法坏透了呢,伙计们,再试一下看看!”正是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烈场面,这直冲霄汉的英勇气魄,深深地打动了我。

牛虻坚定的信仰让我想起了我们共产党人的信仰,虽然时代不同,地点不同,但那份信仰是相同的。同样的坚定,同样的执著,同样的至死不渝,一样是为了祖国,一样是为了民族,一样是为了人民。从1921到2011,从血雨腥风的革命年代到激情澎湃的建设岁月,在这过去的90年里,我们共产党人在信仰的召唤下,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为了全国人民的幸福,一直兢兢业业、艰苦奋斗。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求得国家和民族的独立,解放劳苦大众,他们挺身而出、不畏牺牲,许多共产党员为此奉献了宝贵的生命;在和平发展年代,为了尽快摆脱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他们呕心沥血、鞠躬尽瘁,许多共产党员员为此付出了毕生的心血。九十年前,我们党是一个只有几十名党员,既无钱,也无权的小党,九十年后,我们党成为了一个拥有近八千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90年艰难曲折,90年惊涛骇浪,90年披肝沥胆,在信仰的指引下,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几番考验,几番洗礼,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始终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的我们,最缺少的或许就是像牛虻那样坚定的信仰。然而要想拥有坚定的信仰并非易事,真正的信仰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必须经过对马列经典著作、中国特色理论体系的系统和深入地学习,必须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真正理解共产主义才可能树立坚定的信仰,并自觉地将这一信仰贯彻一生。为此,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共产党员,潜下心来阅读红色经典是大有裨益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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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篇3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牛虻读后感篇4

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泰戈尔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13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牛虻读后感篇5

暑假里读了两本小说,一本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另一本则就是《牛虻》。

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牛虻》吧!牛虻是爱尔兰作家伏尼契的代表作,也是教育各影响了三代中国人的伟大作品!自使至终最突出的是它洋溢着一种强烈的英雄主义精神。故事发生在意大利人民为赶走奥地利人,统一祖国而进行反抗与斗争的惊心动魄的战乱年代。而文中的主人公亚瑟也就是牛虻,是一个生在富裕家庭深信上帝的教徒,直到有一天,他开始怀疑,开始慢慢放弃心中的信仰,他才发现,没有上帝,所谓的上帝只不过是一个思想的束缚者,一个凭空捏造的所谓的崇高的“神”。他成为了一个革命者主人公牛虻是一个有血有肉,敢爱敢恨的英雄,但他绝非完人,他也有缺点,他冲动、他倔强、他的缺点像优点一样的突出,明显。

牛虻是一个很有信仰的人物,就像文中所说的,之前他信仰上帝,待到心中的上帝的光环熄灭后,他找到了他的另一个伟大的信仰,那就是他的祖国,他深深热爱着的祖国,他为它献出了生命,献出了他本该流光溢彩,如鲜花般灿烂盛开的青春。这种爱国精神并不是人人都有,像我们这些现代的孩子,这些“草莓族”,哪里还有一点儿的爱国情怀,爱国精神。真是“一碰就烂”哪!为了改变这样的状况,我们应该从小就培养我们的爱国情怀,做为一个中国人,就应该把根和心都种在中国大地上。

最令人感到震撼的是牛虻那种得寸矢志不渝的追求,那种不可调和的仇恨以及那种感人肺腑的爱情。

正是因为牛虻坚忍不拔的精神超越了时空,所以虽历经百年,但至今仍震憾人们的心弦!

牛虻读后感篇6

?牛虻》是一直想看的一本书,这次有时间,终于把它拜读完。

小说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意大利,那时候的民族解放运动曾产生了很多的爱国志士。主人公“牛虻”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正直善良,刚强无畏,他有钢铁般的毅力和斗志,也是革命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曾使很多青年受到教育和鼓励。这部作品浸透着革命的英雄主义,不算特别陌生。

本书尤为特别的是,亚瑟对父亲的爱,以及他们俩之间的冲突。在刚开始时,亚瑟对神父有不一般的信任,但偶然发现神父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虚伪地维系着自己的谎言时,他的信仰崩塌了。亚瑟难以接受神父是自己生父的事实,此后的十多年不断逃离,遭受着非一般的苦难和地狱般的毁灭。

亚瑟这个角色无疑是悲剧性的。后来他的归来,化名为牛虻,虽说是充满光环的革命党人,但背后的煎熬却无人知晓。

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女性琼玛。她是牛虻年轻时的爱人,后因为误会牛虻出卖他们的地下活动,打了他一巴掌。十多年后,牛虻变成了干练利落冷漠的青年,但他仍然心爱着琼玛。并和琼一起共事,准备起义。

正当希望的曙光将要来临的时候,神父蒙太尼里出现了。牛虻难以压抑自己的爱,就算是无比的恨,还是源于无尽的爱。

小说中最让人感动的情节是牛虻让蒙太尼里选择教会还是他,在父子之情和宗教的盲目崇拜中,神父选择了上帝,而牛虻心碎致死,再也毫无牵挂的死去。

黑夜里,在一片死寂中,幽灵似的恐惧压倒了他,阴暗世界的幻象和梦境也萦绕着他,但是一旦黑夜过去,这些也一同消失了;一旦阳光普照,一旦有敌人在跟前激起他的战斗情绪,他就无所畏惧了。

牛虻他身上不光有爱国精神和革命热情,还有着不为任何拷打凌虐所屈的坚贞品质,他对敌人的憎恨和轻蔑,和对无辜人的善良与同情,值得所有人敬佩。

值得一提的是,牛虻以殉道的方式试图唤醒其他人的觉醒,尤其是深受教皇毒害的父亲,是成功的。尽管在最后,他英勇的死去,也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催醒,另一方面是对教皇的质疑。

革命中留下的血,并不是白留的,都会变成另一种意义。我相信,另一个他的努力也不是白费的。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

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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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篇7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对《牛虻》作了高度评价,保尔就是被书中的英雄形象所打动,在以后的艰苦战斗和建设中才有如此非人的意志力和执着的追求。怀着好奇心,看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后,我就马上捧起了《牛虻》,很快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所吸引了,尽管离当时的背景很遥远,但是女作家细腻的笔触却将当时的情景展现的十分生动。说真的,其实我对当时的政治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是小说对人物的生动塑造却深深地打动了我。从一开始在神甫细心栽培下的贵公子形象,亚瑟与神甫充满着深情的谈话以及紧接其后的旅行,都让我们感受到了当时主人公的快乐与纯真。同父异母的两个哥哥和嫂子对他很冷漠排斥,母亲的去世,却造就了他的敏感与脆弱。可是面对新思想,他又充满了无比的热情。在敌人的严刑拷打前,他毅然坚持保守着秘密。这所有的一切,都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坚强的勇敢的青年,然而命运却要进一步地磨砺他,当他得知自己原本深深敬仰的神甫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时,当他知道神甫为了宗教竟然抛弃他,千方百计地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时,他愤然地将十字架敲碎在地,从此流浪天涯,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在五年的极其艰苦的流浪生活中,他经受到了地狱般的折磨,但同时也成了一个坚毅的,冷酷的"牛虻"。他无时无刻不在用犀利地笔杆抨击虚伪的教会和政府,尽管他的语言充满着嘲讽与讥笑,但他却用真诚与坚强得到了很多人的钦佩,他对革命的孜孜不倦的追求和面对痛苦时的超乎常人的承受力,更是让我们看到了一颗高尚的灵魂,尤其是在他被枪决的那一刻,依旧不断地嘲讽着教士和军官,甚至当士兵们因为尊敬他而不愿意向他开枪时,他竟镇定自若地"教"他们,当鲜血布满整个脸庞,当他被好几颗子弹打的再也站不起来时,他仍然高昂着头颅,向神甫喊出最后的不屈,那一瞬间,我的眼前仿佛真的出现了这样一位钢铁战士,我不禁深深地为他的英雄气概动容。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保尔之所以会被牛虻的精神所感召,也终于明白了这部小说能对中国的几代青年产生很大的影响!

"无论我活着,或是我死了,我都将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这是牛虻小时侯喜欢的一首诗,也是他一生的写照。然而小说的意义在于,它不仅仅是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位英雄形象,更提出了一个深刻的人生问题--人应该如何活着?人应该为着真理与信仰而活,为着真理与信仰去不断地追求,能忍受住各种痛苦与不幸,光明磊落,坦荡真诚,敢爱敢恨,我想这就是我看《牛虻》获得的一点感受吧。

牛虻读后感篇8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squo;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squo;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squo;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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