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枪作文400字8篇

时间:2023-12-17 11:03:51 分类:心得体会

作文也是一种分享的方式,它可以让我们与他人交流想法和观点,作文是一种自我表达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发现内在的潜力,下面是合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喜欢枪作文4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喜欢枪作文400字8篇

我喜欢枪作文400字篇1

牵牛花没有荷花那么出淤泥而不染;没有牡丹那么国色天香;没有兰花那么清新飘逸;也没有菊花那么傲雪耐寒,可是我还是喜欢造型独特的牵牛花。

牵牛花别名喇叭花、朝颜花、“勤娘子”,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勤劳的花。牵牛花为旋花科,它蔓生茎细长约3米到4米,花期6月至10月,大都朝开夕谢。每当公鸡刚啼叫,他就会开放出一朵朵喇叭似的花来,人们清晨闻着它立刻就会精神抖擞。

牵牛花有各种各样的颜色:有红的,有粉的,有紫的,有黄的……美丽极了。它的花瓣与其它花不一样,它是连在一起的,仔细观察它的花瓣条纹组合起来想一个五角星,花蕊一般有四根,金黄色的,闻起来有股淡淡的清香。

还记得小时候,我们家阳台养了一盆牵牛花,但时间不长就发现牵牛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叶子黄了,花也枯萎了,最后大家觉得阳台不适合养牵牛花,就下定决心把它扔了。就因为这,我还跟家人生气好长时间。

现在,我每次外出游玩时,都会发现草丛里、山坡上、公园里,都会有牵牛花的影子,看见它们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盆曾经出现在我家阳台的美丽牵牛花。

我喜欢牵牛花,不论在什么样条件下,它依旧能开放出那美丽的小喇叭,他生命力顽强,不屈不挠的精神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喜欢枪作文400字篇2

一年中有四个季节。而我最喜爱的季节是气温的夏天。它有说不尽的美妙之处,让我留恋不已。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夏天,苏州荷塘月色景区的荷花就像诗里写的那样,十分美丽。那些美丽的荷花,有的是紫色中带一点儿粉色的;有的是粉色中带一点儿白的;有的则是紫色中带一点儿白色的……不管是什么颜色的,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

水果是我最喜欢的食物之一,每到夏天,就会有许多的水果自然成熟。芒果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青芒、小芒果、巨无霸芒果,样样都有。西瓜在夏天也是必不可少的水果,一周能吃四个大西瓜呢。

冰激凌也是解暑的“宝藏”之一,口味也有许多种,有草莓的、巧克力的、西瓜的、抹茶的……而我最喜欢的却是可口的香草冰激凌,一口咬下去,浓浓的香草味布满了整个嘴巴,感觉凉爽,从上至下,穿过了每一个地方。

只有到了夏天,女生们才可以让妈妈买自己梦寐以求的长裙、短裙,穿在身上,不时旋转一圈,快活的小仙女就是我啦,好不惬意啊。

虽说到了夏天,但运动也不能少,大多数人会选择游泳。游泳又算运动,又算解暑,两全其美,我还经常和小伙伴相约去室外游泳呢。蛙泳、自由泳、仰泳、比赛……只要有时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多么自由!多么快乐!我喜欢夏天!

我喜欢枪作文400字篇3

这条牧羊犬是我们小区里的,她叫美美。

美美跟我可是好朋友,她只要一见到我,就会蹦蹦跳跳地跑到我跟前,轻轻地咬着我的手。有时,她爬到我面前直立起来,摇头摆尾的,我一看这姿态,想道:“真是一条可爱的狗!”

美美的可爱,更表现在她的外表、性格和玩耍中。

美美的外表非常引人注目。她的头上批着一些金色的毛,里面有一些黑色和棕色的毛,胸前是没有一点杂色的白毛,那些白毛像雪一样洁白无暇,漂亮极了!摸起来很舒服,像绒毛一样软,一样滑。美美的耳朵小小的,有一点弯下来,像两片小叶子,在空中漂浮着,她的眼睛像两颗夺目的黑宝石,她还有一个嗅觉灵敏的鼻子,美美的牙齿尖尖的,像一座座山峰,她的尾巴不长不短,卷起来的时候,像一个绒团,可爱极了!

美美的性格非常特别。她如果对你不熟悉,就会汪汪地叫个不停,不让你摸她,甚至是碰也不行。一但跟你成为了朋友,就会变得乖顺起来,既听话又可爱。而且还围着你跑来跑去,尾巴还会不停地摇摆,那亲热劲不知用什么词来形容。

美美很喜欢玩耍。一个绒球什么的,都会引起她的好奇,使她产生浓厚的兴趣。假使有一个绒球滚到她的脚下,她先是警惕地跳在一边仔细观察着,然后伸出爪子,碰一碰,挠一挠,直到最后解了怀疑,才尽情地玩耍起来,扑过去,捧起来,咬了咬,弄得绒球满地滚。美美特别喜欢户外活动,如果你带她出气玩,一定不能少了带飞碟,因为美美最喜欢玩飞碟了!玩飞碟可是她的强项,你只要把飞碟飞起来,美美一定会跳起来,把飞碟稳稳地接住,就算你仍得很远,美美也一定会把飞碟叼回来的。美美在玩的时候,特别是跳起来的时候,那长长的、滑滑的、软软的毛,就像飞起来似的,真是可爱十足!

我喜欢枪作文400字篇4

猫是我最喜爱的一种小动物,我喜爱猫的原因不单只是因为它长得可爱,常逗人欢喜给生活带来乐趣。而且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名出色的捕鼠能手。猫和虎同属一科,它们的长相相同。尽管大小悬殊,但猫却具有着虎的种种优点。强健的四肢使它有极快的奔跑速度。脚上的爪子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而且能沿墙壁上房,爬树跳,追捕老鼠。脚底下的肉垫,使它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能偷偷地接近老鼠,轻而易举地把它抓住。猫还具有一些虎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优点:猫的眼睛可神了,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也能看清楚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逃不过它的眼睛。它的.耳朵非常灵活,能够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只要有声音,哪怕是极小的,它也能及时分辩。猫的胡须很长感觉十分灵敏,能够测量各种洞口的大小。这样一来,老鼠一旦遇见了猫,便注定是难逃了。

猫只有在夜晚才显特别精神,是猫进行捕鼠的最好时机。白天,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有时它很贪玩,出去一天一夜也不回家,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等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猫有时特好玩,你在桌上静静地看书或作业时,它会悄悄地来到你的脚边钻来钻去,也喵喵地不停叫几下,有时还会爬到书桌的另一面,扑在那里眯着双眼,静静地陪着你阅读书本,你每每会伸出手来,抚它一下,猫很可爱也懂得人性。

多可爱的小猫啊。

我喜欢枪作文400字篇5

我很喜欢桂花,因为桂花不但很香,还可以做成糕点。

桂花一般在八月开花。桂花很小,藏在树叶里,人要仔细寻找才能看到它。可是桂花的香气,实在太迷人了。

奶奶家就有一棵伞形的桂花树。到了桂花树开花的季节,我就会和姐姐跑到树下,使劲地吸着鼻子,陶醉于它的香味之中。

每当奶奶要做桂花糕时,便喊我和姐姐:“去,摘桂花!”奶奶话音刚落,我和姐姐就迫不及待地跑到桂花树下,使劲地摇着桂花树。对于那些摇不下来的桂花,我们就去树上摘。我像猴子似的,“嗖嗖嗖”一下子就爬上了树。姐姐就不行了,她要上来不把树枝压断就不错了。但她很想亲手摘花,我只好把她拉了上来,找了一根特别粗的树干给她坐,然后,我们就摘桂花。

桂花的香气把我包围了,我好像成了桂花仙子,在千万朵桂花中翩翩起舞,在桂花碧绿的树叶中歌唱……

“还愣着干什么,快摘!”姐姐的话把我惊醒了,我连忙摘桂花,不一会儿,一只篮子就装满了桂花。

奶奶把桂花糕做好了,我和姐姐争先恐后地吃起来。呀!真甜,一直甜到我心里去了。

我喜欢桂花,更喜欢它那无私奉献的品格。

我喜欢枪作文400字篇6

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书,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枪作文400字篇7

在我的格言集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志不坚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意思是:意志不坚定的人不会有渊博的学识,说话不讲信用的人做事不会有结果,含义多深刻,是名副其实的真理。

我喜欢这句话,就要照它去做。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上英语课,别的同学英语学的很好,而我只是看一看。我请妈妈教我,开始时信心十足,可我是“五分钟的热度”,刚学不几天就腻了,以后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后来干脆就不念了。一年过去了,我又懂得了不少道理,心想:志不坚者智不达。从此我每天放学回来就开始读、背、练、默写,狠下一番功夫,当我英语成绩考98分时,从心里感谢这句话。

我从小就喜欢踢足球。记得有一次星期六,我和几个伙伴约好下午5点在草坪见面,下午5点。到了,我把这件事早抛到九霄云外了,结果伙伴全到齐了,见我不来,都在抱怨声中离去。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从此“言不信者行不果”这句话便深深地嵌在我心里。后来的日子,凡是我答应的事,再忙也要挤时间完成,我把“言不信者行不果”这句话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了。

这些事,不,更多的事,使我对“志不坚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这句话的认识越来越深,这句话会伴随我走向未来的生活,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有用之人。

我喜欢枪作文400字篇8

书是人类的朋友,是我们的老师。在我的书柜里有很多书,有科幻书,有童话书,有工具书……其中,那本《细菌世界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书。那是去年过年时我自已挑选的新年礼物。

这是一本描写细菌各种习性的书。它是由我国著名科学家和科普作家高士其爷爷写的。书的封面上画着各种各样的细菌,有圆的,有多边形的,有红的,有蓝的,有绿的,还有的全身长满纤毛,真叫人毛骨耸然。

读完《细菌世界历险记》,我才知道原来我们生活中还存在一群人类肉眼看不见的生物——细菌。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细菌,名叫“菌儿”,它通过一个个科普故事向我们介绍了自已的生活习惯和家庭成员,以及人体里的分布和致病性,提醒我们要讲卫生,不然会得病的。

在众多科普故事中,我喜欢“菌儿”的自我介绍:“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的肉眼能看得见灰尘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飘荡。我比灰尘轻100倍,比苍蝇的眼睛小1000倍。”一下子就引起了我的好奇,迫不及待地看下去。好了我就不多说了,大家要想弄清处“菌儿”是什么,就自己看吧!

我很喜欢《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我要好读书,读好书,读更多更好的书,学习更多更新的知识,才能成为有用的人才。

《我喜欢枪作文400字8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