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好书作文通用6篇

时间:2023-08-09 11:05:48 分类:心得体会

通过作文的写作我们可以将生活的点滴记录下来,作文是我们思维的表达,是心灵与文字的交融,以下是合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以好书作文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

我以好书作文通用6篇

我以好书作文篇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屈原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臧克家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

即使是名人,对于读书的感悟也各不相同,但是同样的是,他们都很认同读书的重要性,并且呼吁人们要多读书。就像臧克家先生说的那样,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交了一个益友。的确是这样,读书不仅能够使我们增长知识,了解到很多平时课本之外的东西,扩宽眼界的同时扩展了思路。

而且换个角度想,读了一本好书,就像是跟一个优秀的人进行了一场谈话,意犹未尽,收获颇丰。

无论是年轻人,还是少年,即使是参加工作了很久的像爸爸妈妈这一代人,也应该保持良好的阅读习惯,因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的确改变了我们与人交流以及获取信息的方式,互联网对于信息的获取传播确实较为迅速,却养成了我们偷懒散漫的习惯,于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抱怨换上了孤独症,不擅于与人交往。其实这些都是互联网的弊病,适当的利用电子产品确实方便快捷,但是也要适可而止。我们还是要尊重传统的文化传播方式,多读书,读好书。

我以好书作文篇2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书让我们懂得许多道理。今天我要介绍一本好书——《西游记》。

?西游记》是一本家喻户晓,不管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喜欢看(的一部长篇小说)。

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一部,总共有一百回,写了石猴出世、孙悟空拜师学艺、大闹天宫,一直写到唐僧陆续收下孙悟空、悟能、悟净三个徒弟,再写路上碰到九九八十一难,最后来到西天,见到如来佛取到了真经回到大唐的故事。

他们在取经途中,遇到的妖怪多得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大家都知道有个厉害狡猾的妖精——白骨精,也就是尸魔。她和孙悟空大战了三次。为了吃唐僧的肉使自己长生不老,白骨精先后变为村姑、老婆婆和老翁,但全被大徒弟孙悟空识破了,而一棒子打死。唐僧却不辨人妖,反而责怪孙悟空,(说他)恣意行凶,违反戒律,然后写下贬书,将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结果唐僧被妖精抓了起来。悟空虽被贬回花果山,仍不忘取经大业和师父的安危,见八戒前来求援,立刻赶往波月洞,救出了师父。

悟空设计诱使白骨精重新变为村姑、老婆婆和老翁的样子,(这才)让唐僧亲眼看清了妖怪的真面目,(唐僧)悔恨不已。这时悟空消灭了白骨精以及众多妖魔,师徒四人经过这番磨难后,又重新踏上了征途。

所有看完《西游记》这本书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都会久久回味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仿佛自己也是《西游记》中的一员。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同学们,让我们拿起手中的《西游记》,与唐僧师徒一起去西天取经吧!

我以好书作文篇3

梭罗曾经说过:书籍是举世之宝。那么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西顿动物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西顿,他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他从小热爱动物,善于观察动物,并将它们的生动故事诉诸笔端。这本书以动物的视角给人类以反思,也许人们并不理解他们,但读了之后会对他们肃然起敬,如为了心爱的母狼,而掉入陷阱的狼王“洛波”;心向自由而不愿被缚,跳崖的野马;忠于主人的信鸽“阿克诺斯”最让我感动的要数白尾兔“茉莉”和“豁耳朵”的故事了。

兔妈妈“茉莉”交给兔宝宝“豁耳朵”许多别的兔子一生都学不会的生存技能,“豁耳朵”学得很快,这也让“茉莉”很欣慰,虽然最后茉莉因没能躲得了狐狸的攻击而牺牲了,但她完全不服输的精神,在“豁耳朵”及其后辈身上世世代代传承。

不读这本书,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动物丰富的情感;不读这本书,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动物的精神;不读这本书,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动物的丛林法则人类不该为了个人利益而随意捕杀这些美丽的生灵。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心动了吗?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我以好书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故事书。书是爸爸妈妈从图书馆借的。书的.作者是安徒生。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让我觉得有趣,并且对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印象深刻。

我从书中收获到了很多快乐,并且学习了新的拼音和生字。

我以好书作文篇5

故事到这儿并没有结束,几天后放学的路上,"嗨,今天学了《黄生借书说》,最后老师颇为感慨地总结了一句:‘只会把书摆在书架上的人,不是真正爱书的人。“精辟!”“书痴”转过身来,摇头晃脑地对我说。

“哼,难道边看书边给书整容的人就是真正爱书的人吗?”我嘴上笑笑,心里却这样想。

可这样的回击并不能使人开心,一路上,那句话始终在我脑子里回旋着。“只会把书摆在书架上的人,”“不是真正爱书的人!不是真正爱书的人!”

这句话逐渐凝缩成了令我震惊的四个字—我不爱书!怎么可能呢?我那么珍爱它们,就像爱我身体的每一部分。我为了让它们保持洁净,不惜牺牲自己大部分休息时间来整理它们。为了它们的完整还几次和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吵架。可是此刻我忽然觉得我对书的那份真情,都变成了最虚幻,最缥缈,最不真实的感情……

我受够了,我拼命地想把这种感觉从脑海中驱逐出去,可它却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强烈了。当它膨胀到充满我全身每一个细胞时,我忽然变得清醒了!

我藏书虽多,却“高束焉,皮藏焉”,真正细读的寥寥无几。我每日性林,珍攀有加,爱的也不过是它们洁净的外表,飘滋的墨香,文化的象征,这些书从来就没有真正属于我!

瞬间,我从“骄傲的藏书家”变成了一无所有的可怜虫。虽然悲哀,可也庆幸自己懂得了怎样才是对书的真爱。

我又变成了一个爱书的人。不信你瞧:那个坐在书桌前,拧开台灯,抽出书本,专心攻读的人,不就是我吗?

我以好书作文篇6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 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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