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基金申请书8篇

时间:2023-08-06 14:08:59 分类:合同书

同学们明白申请书在制定的过程中有哪些需要强调的事项吗,长篇大论的申请书不利于领导通过你的请求,以下是合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国自然基金申请书8篇,供大家参考。

国自然基金申请书8篇

国自然基金申请书篇1

尊敬的学院领导:

我是学院法学系xx级5班的一名学生,学号是10441084,籍贯云南昭通。家庭成员有父亲、母亲、姐姐、弟弟、我。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现在十分需要领导、学校、国家帮助我,帮我和我的家庭度过难关,让我能有幸和其他的同学一起顺利完成学业。特向学院申请建立贫困生档案,希望学院给予帮助和支持。

父母以打工为生,收入很不稳定。并且身体欠佳。

上大学来,我深知着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我省吃俭用,化压力为动力,无时无刻努力着,各门功课均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热心帮助同学。现在大一的我是入党积极分子。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让我的家人欣慰,用良好的成绩来回报帮助过我的亲人和朋友,来回报国家和社会。

我也一直从事探索着各种能够赚点生活费的工作。做过促销、做过外场主持、自己也做过些买卖。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以及发达的网络资源,我慢慢的在生意买卖方面有了些思路。我不在课余的时间玩游戏,睡觉。我学会充分的利用自己所有的资源为家里减轻负担。大学生本应自信、自强、自立,但高额的学费,目前仅凭我个人能力是完全不够的,希望学院领导体恤学生家长的艰辛,给予一定的扶助。

现如今,党和国家的政策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这让我这样的学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我满怀热血感谢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心。真诚希望领导给我一次机会,理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我会以绝对的努力好好学习,争取上进!只要自己一有能力,我将帮助所有有需要帮助的人。特别的是我一定要成为一个能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和巨大贡献的人。

再次真挚的感谢各位领导!恳请学院批准建立档案。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国自然基金申请书篇2

写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书可能要注意如下几点:一般都是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评价的。创新性、可行性、已做工作成为他们下笔的依据。

1、创新性是灵魂。如果创新性上出问题经常被毙。所以在写本子的时候,一定要在内容上要新。有时候为了中基金,会写点保守点的内容,这往往经常被否。如果国内外文献能够检出你的创新点来,那就不行了。有的人用‘首创’这个词,如果文献上出现你申请的研究内容,或评审人已经在文献上见到过你申请书中创新点(经常是小同行评),那这一个词就会让评审人不满。说明你不诚实,或文献掌握不全。

2、可行性要写清楚。有的人将研究方案写得太简单,让人觉得不知道他如何做,这是非常不明智的。如果让人觉得他做的方法上不可行,或根本达不到,不批的可能性比较大。

3、已经做过的研究要写清楚。从工作到今天,你已经做过什么,发表过什么文章,得到了什么属于你自己的成果一定要写清楚。否则别人认为你瞎吹,没有以前的工作做基础呀。另外单位的工作条件要写出来,否则让别人觉得你没有条件完成。所以‘牛校’‘海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的申请人命中率要高。

4、申请书一定要精练,不要多写,每个字都要管用。有的申请书写得太多太长,好象写得越多越能说明人。其实不对,真好的内容不需要太多的文字就能够说清楚的。太长了,将你非常有精彩的内容埋在大量不重要文字之中,找到这些精彩要花功夫的。要知道,看申请书的人要看许多本,精练而能够说清楚是非常好的(试一下,这一段、这一句、这一字删掉有多大影响,能删则删,但不能够删掉精华哟)。格式上绝对不能出错,特别是前后格式,参考文献格式,不要有错别字(极个别还行)。申请书都不好好写,有必要给他资助吗?

国自然基金申请书篇3

目前所在机构,部门,职称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开始,按时间倒排序):

格式:开始年月—结束年月,机构名,院系,学历,导师

例如:

1991/09 – 1995/06,北京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系,博士,导师:×××工作经历(科研与学术工作经历,按时间倒排序):格式:开始年月—结束年月,机构,部门,职称

例如:

xx7—至今,中山大学,高分子化学系,副教授

曾使用证件信息(限3个)

格式:证件类型,证件号

例如:

军官证,×××××××××

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及人才计划项目情况(按时间倒排序):项目类别、批准号、名称、研究起止年月、获资助金额、项目状态(已结题或在研等)、主持或参加。

例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873999、×××××××××、xx/01—xx/12、30万元、已结题、主持。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xx年,环境科学。

国自然基金申请书篇4

+++++++++研究所,副研究员

教育经历(按时间倒排序):

工作经历(科研与学术工作经历,按时间倒序排序):曾使用证件信息(限3个)

格式:证件类型,证件号

例如:

军官证,×××××××××

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及人才计划项目情况(按时间倒序排序):项目类别、批准号、名称、研究起止年月、获资助金额、项目状态(已结题或在研等)、主持或参加。

例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873999、×××××××××、xx/01—xx/12、30万元、已结题、主持。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xx年,环境科学。

国自然基金申请书篇5

尊敬的校领导老师:

您好!我是xx班的。很荣幸的成为我校的一名新生,满怀着对学校无比感激地心情,在激动与兴奋的心情中开始了这里的学习生活,在这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礼德勤诚的校训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本人认为在各方面均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现将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一、思想情况

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在年月日光荣的加入了共青团。我为自己能够成为这个优秀组织的一员而感到无尚的光荣和自豪。入团后,我更是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以团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在不断鼓励、帮助身边想申请入团的同学。积极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态度积极向上,成为支部和班级精神力量的聚集点,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学习情况

学习中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这并没有使我满足,我知道自己距离优秀学生还有一定的距离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生以学习为主,在学习上遇到了什么困难,我先是自己独立思考,如果自己解决不了我便会向同学﹑师兄请教﹑讨论﹑学习。入学到现在,我一直刻苦用功学习,我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的勤奋换来了任课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由于学习成绩每次都在年级名列前茅,多次在评优中,被评为学习优良生,学习优秀生。

三、生活情况

生活中,朴素节俭﹑性格开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平时很善于和同学沟通,也乐于帮助同学,所以很多同学不管生活上还是思想方面有了困难也愿意来寻求我的帮助。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虽然家里的条件不好但是我丝毫没有因为这个而对我平时的学习和交际造成任何影响。虽然说有的时候会被生活的压力影响,但是每当这时我都会想起洪战辉,跟他比起来,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这样一想我又变得和以前一样坚强甚至更加坚强。

进入学习,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在这些年中,我从一个懵懂的少年不断成长,从一个知识欠缺成为一个各方面知识比较全面的合格中学生。在这四年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将申请奖学金。我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进步,特别感谢学部领导的大力培养,老师在功课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要特别表示感谢!今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我自己,以求有更好的表现。

以上即为本人的基本情况,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申请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国自然基金申请书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的基础研究。

第三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中央财政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列入预算。

第四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五条 确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六条 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规划

第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优先发展的领域,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在受理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可以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为依托单位。

本条例施行前的依托单位要求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注册。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注册的依托单位名称。

第九条 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

(四)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基金管理机构对依托单位的基金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 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 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填写项目计划书,报基金管理机构核准。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书,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年度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务院财政部门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预算拨款。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除外。

依托单位自收到基金资助经费之日起7日内,通知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使用基金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负责人使用基金资助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基金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 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协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 自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审查结题报告。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众评论意见。

第二十八条 发表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抽查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公布,公众可以查阅。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对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评审专家,不再聘请。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布本年度基金资助的项目、基金资助经费的拨付情况以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基金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基金管理机构在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进行评估时应当参考申请人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检举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3至5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不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的;

(二)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六条 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3至5年不得作为依托单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二)不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或者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纵容、包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的;

(五)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第三十七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评审职责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四)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不公正评审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三)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二)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伪造、变造印章的;

(四)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财物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因前款规定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四十条 违反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决定资助的研究项目,按照作出决定时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在基金资助工作中,涉及项目组织实施费和与基础研究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基础研究环境建设活动的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

国自然基金申请书篇7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华南理工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xx级硕士xx班的学生xxx,家住湖南省xxx,地处偏远的湖南西部山区,当地交通不便,经济极不发达。

20xx年8月,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可以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学习;忧的是,每年3100元的学费从何而来?父母拿着我的录取通知书四处奔走,东借西凑,可是9月份我到大学报到时,仍然还欠600元学费没有交清,是伟大的母校以她宽容的胸膛接纳了我这个寒门学子。之后三年中,我获得学校一次性减免学费2400元、湖南省政府奖学金20xx元及减免学费xx50元、校奖学金500元、考研奖金1000元以及每年500元师范专业奖学金,并且通过自己平时做社会工作获取报酬,我不但圆满完成了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还考上了久负盛名的华南理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可是如今,父母不再年轻,体弱多病,家境亦无好转,面对每年8000元的学费以及广州高昂的生活开支,亲朋好友的帮助简直是杯水车薪!而我除了要完成学业和科研工作之外,还兼任了社会工作,业余打工的所得很是有限。但是,我依然坚定地选择了读研这条路,因为我知道,在求学成才面前,任何经济上的困难都是暂时的、都是可以战胜的。我不畏惧困难,更不讳言贫穷,所以我郑重地向学校、向一贯以来支持寒门学子成长成才的中国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我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积极上进,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品学兼优,多次获得各类奖项,诚实守信,没有任何不良行为;担任过学生会主席等职务,对社会工作尽职尽责,并于20xx年加入了光荣的中国共产党。我希望在华南理工大学这个人才荟萃的'大熔炉里,能够继续创造佳绩,获得助学贷款会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科研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早出成绩、早日成才,早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才智和力量。

离校后我一定按照协议规定按时偿还贷款,决不拖欠,因为我知道还有很多和我处境差不多的学子等着这笔贷款去交学费!请银行和学校领导相信我,我以我的人格作为担保!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国自然基金申请书篇8

填报说明

一、填写申请书前,请先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项目申请办法及规定。申请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易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二、申请书为十六开本,复印时用B5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第三页起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一式六份(至少一份为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按申报学科投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口科学部。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另报送省(自治区)科委一份原件。

三、封面右上角“科学部编号”由对口科学部填写,项目类别和申报学科代码1由申请者填写。

四、申请者和项目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成员申请(含参加)的.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不含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五、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一个科学部。

六、申请者可因同类项目竞争等原因,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姓名与单位,3人以内),附另页于申请书原件中。供科学部选择同行评议人时参考。科学部将对此信息保密。

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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