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申请书6篇

时间:2023-07-02 14:07:08 分类: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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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申请书6篇

检察院申请书篇1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于20__年_月__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是客服部的一名员工,现在主要负责万和会的工作。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两个月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因此,我特向公司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

现将这两个月我个人在公司的情况做一下总结:

1、因为我们部门是刚成立的,刚开始在工作中我们只能跟着我们王主管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以较快的速度熟悉着公司的情况,尽快让我们客服部较好的融入到公司中,找到我们客服的工作任务,让公司也因为我们的到来工作更加顺利。

2、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别人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当然,初入职场,难免会犯一些小错误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3、我本人工作认真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积极学习新知识,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两个月来,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检察院申请书篇2

敬爱的党组织:

我叫,19xx年x月x日生,2x年x月郑重地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x年参加南昌分公司党校学习,x年被党组织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x年x月x日被公司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根据党章的规定,x年x月x日我的入党预备期满。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正式加入中国,这是我长久以来的向往和追求。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是因为中国是有着光荣历史的党,是使亿万中国人在世界面前站起来的党,是带领中国人民摆脱贫困落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党,是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的党,更是时刻为人民服务,危急时刻能挺身而出的党。现将我的转正申请报告送上,请审查。

入党一年来,我在党组织的严格要求下,在支部党员的帮助教育下,无论政治上、思想上都取得了较大进步。特别是通过进一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过程中,不但加深了我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更增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从而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要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回顾这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我的收获是很大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在思想上:能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学习xx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主动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项党员活动和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履行党的义务。明确了作为一名员,必须把实现远大理想与学习、工作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一年的学习,我更加坚定了理想和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认识到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是每个党员实现人生价值的崇高目标和前进的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员仍然要讲理想、讲大局、讲奉献,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做到这些,是对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在工作上:踏实工作、尽职心尽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按时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助其他同志完成任务。成为一名预备党员后,我觉得肩上的责任更为重大了,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仅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整个组织。特别是在一些公共场合、特定场所,我必须以一名合格党员的身份出现,不但要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要身体力行好党的各项决策、要求,时时处处做好群众表率。

三、在学习上:坚持把学习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重要途径,既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利用业余时间自我学习。截至当前,本人已通过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概预算资格、中级计算机职称、通信工程师和职称英语综合等考试,不断夯实自己的理论水平,提高业务能力,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

总之,我时刻注意以一个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党的各项活动,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新时代的合格党员。从目前我的情况看,还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如在工作方面还不够大胆,创新还不够,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在日常生活中,还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性、纪律性,真正达到党员所要求的标准,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针对这些问题,我要虚心向身边的先进党员学习,进一步的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在各个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今后,我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期:xx年x月x日

检察院申请书篇3

尊敬的领导:

20xx年月份,大学刚刚毕业的我经过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被招录到x局,成为一名光荣的国家公务员。一年来,我在这个团结求实,温暖友爱的集体里,亲身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团结奋斗的快乐,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认真按照国家公务员的标准去做,加强政治学习,对业务精益求精,在见习期满之际,我郑重向领导提出转正申请。

为了便于领导对我的考察,我将自己一年的实际工作情况向组织作以汇报:

一、政治思想方面:

首先,我主动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全会精神,通过周六和业余时间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并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并与今年x月被组织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我还参加了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保密员培训、组工信息员培训等,加强了自身的政治素养,提高了业务水平。

二、工作方面

1、在xx局办公室工作中,认真做好督查、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等上报工作,做好综治、安全、教育执法督导、干部统计工作,做好单位城域网管理、上传下达文件、计算机管理等工作。

2、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工作中,认真做好教育活动信息宣传工作,按时完成信息统计、撰写、上报等工作,每月上报信息10篇,部分信息稿件被市以上宣传媒体采用。

3、在xx部志书编写办公室工作中,认真做好志书纲目、组织史资料搜集整理工作,探访革命老同志,编写文字工作。

4、在x纪委党风室工作中,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宣传工作,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多次组织参与各类党风廉政文化宣传活动。

三、学习生活方面:

录入xx局以来,由于离家较远,而且加之对生活习惯一直不适应,造成工作学习的耽误。通过近一年的体验以及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已经逐渐适应了这边的工作状况,对于领导们的关心和关怀,我感到了很大的动力和压力,争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优秀成绩来回报,不辜负领导们的期望。

四、不足和措施:

一年来,我勤勤恳恳、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单位各项纪律和规定,自觉接受纪律、法律约束和人民群众监督,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比较年轻,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学习还不够深入,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务实创新的精神,学好用好理论,搞好实践运用,炼就真本领。坚持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的工作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促进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以上是自己工作一年来的基本情况小结,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我渴望按期转正,请领导考虑我的申请,我将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期:xx年x月x日

检察院申请书篇4

敬爱的党组织:

在去年的建党之日,我光荣地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今天我郑重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批准我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现在我将一年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向党组织作一汇报。

经过近一年来的不断学习和锻炼,我对党的认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认识到我们的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不得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并且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认识到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作贡献;认识到要刻苦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与时俱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工作;认识到要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

我之所以有强烈的愿望要求加入党组织,就是因为我们的党始终把代表各族人民的利益为已任,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上坚持走群众路线,在行动上,坚持把人民利益举过头顶,高于一切。我衷心地热爱党,拥护党,愿意在党的组织中更好地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我作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在具体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坚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牢记对党的誓言。一年来,在党组织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教育下,注意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江贪腐同志的“三个代表”和“七一讲话”,学习郑培民、谷文昌同志的先进事迹。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党史和党章,了解我们党的光辉奋斗史,从而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加明确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注意在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使自己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一年来,我能认真做好职工大学和工会干部培训的教务管理工作,在教学工作中能尽心尽责地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我的各项任务,做到不怕吃苦,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为群众做出榜样,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年来,我能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注意在实践中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不断增强组织观念。但是,我还认识到自己还有缺点和不足,比如对工会干部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还十分肤浅,对工会干部教育教学实践还不敢大胆尝试,在工作方式上有时还比较单一、固执;还有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在向周围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还有不足之处,今后要注意努力加强。

现在预备期即将期满,这里我郑重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批准我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如果组织批准我成为正式党员,我一定在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牢记入党的誓言,勤奋工作、刻苦学习,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党组织没有批准我成为正式党员,我一定不泄气,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期:xx年x月x日

检察院申请书篇5

敬爱的党组织:

从xc年10月10日我被单位党组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后,一年以来来我从各方面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处处注意要以一个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的细小言行和为人处世,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时时刻刻注意身边细节,不断充实总结自己、提升完善自己。经过这一年的预备期,我觉得自己不论是在思想意识上,还是在平时的言谈举止中,都较以前有了较大提高。为了进一步接受党的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也为了正确树立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理想,我特向党组织申请转为正式党员。

2019年1月份,怀着对人生的憧憬,我走进了我们高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三部白炭黑包装岗位一职,在见习期的工作中,一方面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于律己,自觉的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吃苦耐劳、积极主动、努力工作;在完成领导交办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的协助其他同事开展工作,并在工作过程中虚心学习以提高自身各方面的能力;我看到公司正逐步做大做强,以目前的趋势,我可以预见公司将有一个辉煌的明天。作为新人,目前我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工作,让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上挥洒自己的汗水,焕发自己的青春与热情;使自己在基层得到更多的锻炼。在与新同事的相处中,大家的关怀与照顾,使我感觉到了家的温暖;在与师傅们的学习中,她们的帮助与教诲,使我提升了专业知识与服务技能;而领导们的鼓励与支持,更让我深深的热爱着这个团队。

我对自己的总结是肯定的,但这对我个人而言,是自我一个非常大的肯定,也让我有了非常强烈的成就感。今年,我的目标根据公司的现状及要求,部门的人员调整情况及我个人的要求,又进行了重新调整。相信在部门同仁们的努力下,我们会达成我们的目标的。

以上是我自预备以来,个人一些粗略的转变过程。这些个人的心态、思想及行为上的改变,也是基于我对我们党正确认识的基础上的。

此外,我想对我们企业党支部未来发展提几点个人想法:

1、中共党员如何在企业中发挥先锋规范作用,我想是我们党员应该好好深究的问题,是我们八方公司中共党员应该开展讨论研究的一个课题。

2、公司的党建工作应该进一步加强,要做就不要停留在表面,应该对党建工作中的如支部设置原则、组织关系管理、组织生活等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让所有的党员真正感受到八方党支部的存在及我们党员的价值。但这对我个人而言,是自我一个非常大的肯定,也让我有了非常强烈的成就感。

以上是我自预备以来,个人一些粗略的转变过程。这些个人的心态、思想及行为上的改变,也是基于我对我们党正确认识的基础上的。

此外,我想对我们企业党支部未来发展提几点个人想法:

1、中共党员如何在企业中发挥先锋规范作用,我想是我们党员应该好好深究的问题,是我们八方公司中共党员应该开展讨论研究的一个课题。

2、公司的党建工作应该进一步加强,要做就不要停留在表面,应该对党建工作中的如支部设置原则、组织关系管理、组织生活等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让所有的党员真正感受到党支部的存在及我们党员的价值。

在这一年来的预备期里,自己按照上述认识做了一些工作,发挥了一个党员的作用。但是按照党员标准衡量,对照检查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也是不少的,请党组织考虑我的转正申请,如果因为我自身的原因不能如期转正,我会坚定信念,不气馁,入党申请书范文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办事能力,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入党,请党组织不断考验我,并用高标准严格要求我!我将欣然接受批评和指正,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

最后,恳请党组织考虑我的转正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期:xx年x月x日

检察院申请书篇6

申请人:黄,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壮族,农民,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xx镇xx街号,系本案被害人黄父亲。电话:略。

申请人:莫,女,19xx年x月x日出生,壮族,农民,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xx镇xx街号,系本案被害人黄母亲。

申请人:陈,女,19xx年x月x日出生,壮族,农民,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xx镇xx街号,系本案被害人黄妻子。

申请人:黄,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壮族,学生,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xx镇xx街号,系本案被害人黄儿子。

申请人:黄,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壮族,学生,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xx镇xx街号,系本案被害人黄女儿。

申请事项:

被告人黎故意杀人一案,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3月31日以(20xx)南市刑一初字第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一审判决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2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提出抗诉。

事实和理由:

一、被告人黎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人杀害被害人黄动机并不仅仅是因为喝酒一点民间矛盾,而是被告人因被害人举报过他的一些违法行为而一直怀恨在心,被告人刚从外地回来,自称从 事保安工作并不属实,被告人平时嚣张跋扈,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显然是蓄谋已久趁被害人家中喝酒之机恶意进行报复,被告人从被害人背后偷袭,猛捅被害人颈部 等要害部位数刀,其中三刀深达胸腔、两刀深达肌层,肆意剥夺被害人生命,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有犯罪前科,应当 从重从严予以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再让被告人进入社会而导致更多的危害。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基于一般民间矛盾而实施犯罪,其犯罪情节、性质并非极 其严重与事实不符,有失公正。

二、被告人黎认罪态度不好,以喝醉酒为幌子,强调自己杀人当时无意识,企图减轻自己的罪行,应当从重处罚。

三、被告人拒不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未取得申请人谅解,依法应予严惩。 截止到一审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丝毫的悔意,不仅没有看望过受害人,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解过 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被告人家属向法院递交的33600元人民币,是惺惺作态,装出一幅愿意赔偿的样子,意图达到花钱买刑的真实目的。被告 人的犯罪行为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人身及精神损害,仅能用货币衡量的直接损失就已高达50万余元,被害人向法院缴纳的33600元钱, 只是杯水车薪,完全不应当据此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理由,申请人认为一审法院量刑过轻,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黎死刑立即执行,请求贵院依法提出抗诉。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xxx 住xxx

申请人因不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xx)武刑初字第19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提出诉讼。理由如下:

一、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法院夜查明:“潘信与表哥卢仪发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当走到新世纪商务酒店门口时,被告人阳涛出面劝阻,卢仪发不听劝阻并与被告人阳涛发生争吵和大都,在大都过程中被告人阳涛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跳刀将被害人卢仪发刺倒在地。”这与客观事实不符。首先,被害人卢仪发虽与潘信潘信发生争吵,但没有证据证明争吵“激烈”。其次,被告人阳涛并不是出面劝阻,而是帮潘信与被害人卢仪发争吵并持刀杀人,虽经旁人拉劝,但其挣脱后,连续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最后致卢仪发不治死亡。 被告人阳涛在侦查、审查去苏及庭审中一直强调是由于被害人卢仪发“挤我的脖子”,而庭审中所有证据都没能证实这一情节。所以,被告人卢仪发阳涛虽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没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福安最事实,不应认定为自首。

二、 一审法院审理程序不当。 本案中,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6:监控录像。这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但一审法院却不在庭审中播放,不播放有怎能质证?

三、 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阳涛量刑畸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阳涛在与被害人卢仪发毫无纠纷的情况下,为帮助与被害人卢仪发发生争吵的朋友潘信,即持刀连续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其手段之残忍、行为之恶劣实属罕见。刺伤被害人后不实施救助,逃之夭夭。为逃避打击到公安机关投案却不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四、 被告人阳涛拒不赔偿经济损失,应予严惩。 截止到一审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丝毫的悔意,在被害人被抢救的过程中,不仅没出一分钱的抢救费用,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节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未向申请人支付过分文赔偿。被告的犯罪行为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痛苦。这是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但是被告及其家属置申请人痛苦于不顾,不仅不予赔偿,反而千方百计钻法律孔子。如果这样的认罪态度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那真是法律的耻辱,社会的闹剧,受害人的悲哀了!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特申请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武陵区检察院

申请人:

申请人:刘万立,男,1963年8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石家庄市卓达书香园一区22-2-301,电话:13315119822

委托代理人:侯合书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不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石法民一终字第00837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抗诉申请 。

抗诉请求

请求撤销(20xx)石法民一终字第00837号民事判决书以及(20xx)裕民一初字第259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第二、三项判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范晓玲离婚纠纷一案,经裕华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8日作出(20xx)裕民一处字第259号民事判决书(见附件1)。判决认定准予双方离婚,对于孩子抚养和财产也做了分割,但是这一判决中有关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认定以及分割存在不公和错误。后申请人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在审理时没有给予申请人充分行使诉讼的权利,在给定的提交证据的时限内就作出了(20xx)石法民一终字第00837号判决,违反了诉讼程序,且在有关财产的认定自相矛盾情况下,随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错误判决。申请人认为该判决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故而提出申请,请求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依法提出抗诉。

一、 申请人与范晓玲所购买的卓达书香园一区22-2-301房子认定为范晓玲所有,系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

申请人与范晓玲共同出资购买的卓达书香园房子,系贷款所买,

并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铁三宿舍房产做抵押贷的款,该房产现没有还清贷款,没有取得房产证,也即该房子至今没有取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因此,该房产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不应确定为一方所有,而只能确定由一方来使用。所以,一审法院认定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归范晓玲所有,其违背了最高院的上述规定,是极其错误的,应予以纠正。此外,该房产虽然没有还清贷款,但是其作为房产存在明显的增殖因素,在进行分割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才能做到公平,而一审法院及二审法院所认定的“以已经支付的款额分割比较合理”,却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从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来看,申请人与范晓玲在支付的购房款限度内就拥有了对该房子处分的部分权力,该部分房产是完全可以进行估价的。所以,在双方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协商价值的情况下,分割时就应以该房产现在价值中申请人与范晓玲所拥有的部分按照评估价进行平分,而不应只以已经支付的价款来分。

二、 共同财产铁三宿舍房子没有考虑已经抵押的事实,判给申请人所有且按照8万元与范晓玲平分事实依据也不充分。

铁三宿舍2-2-101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没有错误,但是该房产在申请人与范晓玲购买卓达房子时已经抵押给了工商银行,在没有解除抵押的情况下,申请人将无法完全去行使作为房子所有人的部分权力,也就是说申请人最终能否拥有该房子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范晓玲不再支付购买卓达房子时的贷款,银行即可对铁三宿舍的这套房产进行处置。现在法院把铁三宿舍这套房子判给申请人所有,同时又让申请人按照8万元的价值同范晓玲折价平分,这样的判决显然是对申请人极其不利。况且按照8万元对该房子进行分割,一审和二审的认定违背了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虽然在一审庭审时申请人与范晓玲对该房产的价值进行了协商,但是在随后的庭审中申请人又否定了原先的意见,要求对该房产进行评估依法分割,而一审法院不顾申请人提出的要求,径直按照8万元进行了分割。这一认定违背了申请人的意志,不符合婚姻法中有关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因此按照8万元进行分割事实依据不充分。

三、 范晓玲在和申请人婚姻存续期间向单位所交纳的风险押金2万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分。

关于这一风险押金,在一审开庭时申请人向法庭提出了是范晓玲向单位的入股金,虽说不出具体的数目但是知道一定存在,而范晓玲在当庭对申请人的说法进行了纠正,其陈述说是风险押金且承认是2万元整(见一审庭审笔录)。不管是风险押金还是入股金,总之,这一事实根据一审时双方的庭审陈述,完全应该认定为双方的一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然而,一审法院竟没有对该项事实进行确认,在判决书中也没有对该事实进行任何的说明。二审也没有纠正一审的这一错误,现造成申请人因这一事项少分共同财产至少10000元。

四、 范晓玲在平安保险公司所入的大病保险,虽然有人身性质,也应作为一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这一保险虽然被保险人是范晓玲,但是其具有财产性质,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一种财产权。因此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在具体处理时,可以考虑这一财产具有人身性质的特点而判归范晓玲所有,但是应予以折价给申请人,而不应是一审判决中所认定的因具有人身性质而全部判给范晓玲。一审法院的对该保险的判决和二审法院的认定均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因而是错误的。

五、 存放在被申请人父母处的液化气一套和缝纫机一台应判给申请人所有在一审时,被申请人承认存放在其父母处的一套液化气和一台缝纫机属于申请人的父母,并且在一审和二审时法院都认定被申请人应对以上财产予以返还给申请人,但是在最后的判决里却没有写上,漏掉了该事项,造成申请人无法依据判决要回该项财产,需予以纠正。

六、 判决让申请人每年预先一次性支付孩子全年的抚养费用不合理。且在判决中没有写明让申请人支付孩子抚养费到什么时候为止,这样的判决不确定性很大,不利于判决的执行。

申请人在铁路上工作,工作稳定但收入不高,一年下来除了花费外也剩不了几个钱。对于判决让申请人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用300元,申请人虽然感觉不低,但是考虑到是给自己的孩子也可以接受,而让申请人在每年的年初就要支付孩子全年的费用3600元,申请人一方面没有这个能力支付,另一方面感觉也确实不合理。申请人的单位每月都按时开支,在每月开支时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是没有问题的,而一审的判决使得申请人将无能力遵照执行。本着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也为了便于申请人能够实际履行,孩子的抚养费改为每月开支时支付300元较为合理。此外,自从诉讼开始至今范晓玲就不让申请人探视孩子,如判决每月支付抚养费,且在申请人支付抚养费时有权探视孩子,将会增加申请人与孩子见面的机会,不管是从增进父女感情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利于判决的顺利履行方面考虑,均是可取的。依照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应该到子女成年为止,即到孩子18周岁,但是在该案的判决中却没有写明这一规定,只是让申请人每年出抚养费3600元,具体到那一天为止在判决书中没有进行明确,使得执行起来随意性会很大,需予以纠正。

七、 二审法院违反诉讼程序

本案在二审期间,主审法官于20xx年8月17日告知申请人在一个月内提交证据,并做了笔录,然而,就在两天后即20xx年8月19日判决书就已经出了,根本就没有给够申请人指定的提交证据的时间,剥夺了申请人基本的诉讼权利,二审法院的这一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

总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对该案极其不负责任,出现多项错误的认定,已经认定的事实在判决部分却没有写进去,导致申请人与范晓玲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明显的不公平,使得申请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此,恳请贵院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此案依法予以抗诉。

此致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xxxxxxxxxx。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不服xxxx年11月19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xxxx)川凉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以及xxxx年xx月xx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xxxx)川民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xxxx年xx月xx日最高法院“(xxxx)民申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依据修正后于20xx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及第208条、第209条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提起抗诉。

抗诉请求

本案提出抗诉,依法撤销原第一审、第二审判决及再审申请裁定。

二、抗诉支持改判被申请人

三、抗诉支持改判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法定事项。

一、关于符合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2裁定的”

二、关于符合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二审对本案的一些关键证据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慎分析,而作出判决,致使作为该判决的所谓关键依据在证据上亦存在重大缺失。

三、关于符合第(五)项“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四、关于符合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五、关于符合第(十一)项“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综上所述,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9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敬请立案抗诉并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刘xx,女,1958年10月1日生,汉族,个体医师,住织xx,系ss人民法院(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中被告王正坤之妻。电话:180ssss5320.

被申请人(原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张xx,男,1959年2月17日生,汉族,农民,住xx.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确权、房屋典当纠纷一案,不服织金县人民法院(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不服织金县人民法院(20xx)织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不服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xx)毕民终字第650号民事判决,于20xx年12月18日向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xx年12月5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xx)黔毕民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申请人刘相英的再审请求。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于20xx年3月向毕节地区检察分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毕节地区检察分院交由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3月30日作出了织检民行立字(20xx)第1号《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至今未果。现依法向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请求事项如下:

一、请求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二、此后,请求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xx)黔毕民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20xx)毕民终字第650号民事判决;织金县人民法院(20xx)织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提审或指定再审该案,支持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xxxxx

综上所述,由于一、二审、再审判决不论在认定事实上还是审判程序上均存在错误,且拒不纠正,申请人深感不公,于20xx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33条的有关规定,向毕节地区检察分院提出再审抗诉申请,毕节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交由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织金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决定立案审查,至今未果,故特请求贵院对本案予以抗诉。

此致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刘xx

二○xx年六月十九日

《检察院申请书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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