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7篇

时间:2023-06-03 13:04:28 分类:合同书

现在人们在职场中接触到合同的机会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能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下面是合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7篇,感谢您的参阅。

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7篇

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篇1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 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 ___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__

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篇2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篇3

合同编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甲方(抵押人):见本合同“立约人信息”条款的约定

乙方(抵押权人):见本合同“立约人信息”条款的约定

为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主合同项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一、甲方以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最高额抵押。

二、抵押财产因故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同

“抵押财产清单”或者乙方收执的他项权利(抵押权)证书或抵押权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财产上因附合、混合、加工、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为乙方债权的抵押担保,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等手续。

四、如果抵押财产因自然因素或者第三人行为毁损、灭失、被侵害、价值减少、脱离甲方控制,抵押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或权利证书(明)被注销,甲方均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二条 担保范围及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

一、本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见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

二、本最高额抵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依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如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三、本最高额抵押的债权确定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额度有效期间。

四、被担保的债权项下的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垫款、各种应付费用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限内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应于抵押登记完成之日将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乙方持有。

第四条 主合同变更

一、甲方同意,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或对主合同进行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均无需通知甲方,甲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以及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一)乙方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随之转让,甲方应协助乙方及该第三人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

四、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五条 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

一、甲方应妥善地对抵押财产进行占有、保管和维修保养,合理使用抵押财产,维持抵押财产完好,按时缴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乙方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检查,并可要求甲方将抵押财产权利凭证的正本交乙方保管。

二、甲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财产的,应当告知该第三方乙方抵押权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财产的完好、接受乙方对抵押财产的检查以及不妨碍乙方实现抵押权。甲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义务,同时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抵押财产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因此遭到索赔而承担了责任,或为甲方垫付了赔偿金,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六条 抵押财产的保险

一、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保险期限、投保金额办理抵押财产的保险。保险人应当具备法定资质和良好信誉。

二、保险单内容应当符合乙方的要求,不得附有损害乙方权益的限制性条件。保险单上应特别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变更保险单应经过乙方书面同意;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财产已投保但保险单未注明上述内容的,应对保险单作出相应的批注或变更。

三、甲方应确保保险连续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致使保险中断、撤销、失效,或者致使保险人减免赔偿责任,或者不经乙方同意变更保险单。如果保险期间届满时,甲方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甲方应当续保,对保险期间作相应延长。

四、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抵押财产续保的,则为续保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抵押财产的保险单正本交付乙方,并且在乙方预留有关保险索赔或保险权益转让所必需的文件。

五、就抵押财产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一)经乙方同意,用于修复抵押财产,以恢复抵押财产价值;

(二)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三)按照乙方要求转为动产质押或权利质押,用于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四)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由甲方自由处分。

甲乙双方有关抵押财产保险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七条。

第七条 对甲方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或修改租赁合同)、赠予、转让、出资、重复担保、迁移、改为公益用途、与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

二、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财产而获得的价款或其他款项应当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有权选择本合同第六条第五款第(一)至

(四)项约定的任一方法对上述款项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第三方妨碍

一、如果抵押财产被国家征收、征用、拆除、没收、无偿收回,或者抵押财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担保。

二、抵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乙方债权的抵押担保。甲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有权选择本合同第六条第五款第(一)至(四)项约定的任一方法对上述款项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抵押权实现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包括依照主合同约定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利。

二、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抵押财产价值(下称“暂定价值”),无论是否记载于登记机关的登记簿,均不表明抵押财产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乙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若以抵押财产抵偿乙方债权的,上述暂定价值并不作为抵押财产抵偿乙方债权的依据,届时抵押财产的价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公平评估确定。

三、乙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变卖或拍卖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后,优先用于清偿抵押财产担保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甲方。

四、甲方与债务人为同一人的,乙方可以对甲方的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先处分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乙方实现抵押权。

六、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甲方不提出任何异议。

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篇4

甲方(资金借入方):身份证号码:住 所:

乙方(资金借出方):

住 所:

甲方因需要资金用于经营生产,特向乙方借款。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属于生产经营性借款,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用途进行监督、检查,但乙方对甲方借款的用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如果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___月甲方收到款时应出具收条,但甲方不出具收条不影响甲方实际借款的事实;同时,乙方可以不再出具支付款项的凭据。

第四条 甲方借款利率为月利率%(本利率以人民银行期借款基准利率_____%的四倍之内)。利息从合同约定的借款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确定的利率不变。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乙方的借款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通过银行划入甲方的银行卡内。

如果资金不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甲方的银行卡内,则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将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人或者将借款存入收款人的帐户内,收款人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

第六条 甲方自愿按到期一次还本、每30天付息一次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时间每满30天,第3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 元。甲方将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

借款到期当天,甲方应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剩余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甲方

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才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时,乙方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本息。

第七条 甲方自愿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以自己拥有产权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清单附后。

抵押担保范围为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 甲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抵押登记证明交贷款人保管。如果抵押物没有登记或不能登记,乙方有权单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有权取消对甲方的借款。

抵押物到有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甲方应负责办理,承担所有登记费用,乙方予以协助。

第九条 抵押期间,甲方承担如下责任:

1、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甲方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甲方应在二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3、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经乙方同意转让的.,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收入,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4、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宣布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对逾期借款按每日千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事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或处置抵押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中的条款;

2、甲方有一次或一次以上没有按时支付借款利息;

3、甲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甲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甲方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

6、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甲方或抵押物发生变故,致使甲方需提前履行义务或乙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7、甲方的抵押物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面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乙方无需甲方的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但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及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抵押登记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如果需要签订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则格式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理解和解释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甲 方: 乙 方(盖章):

签 字: 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附件

抵 押 物 清 单

甲方(资金借入方签章)

乙方(资金借出方签章)

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篇5

抵押权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债务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方拟为乙方在一定期间内的借款签订一系列《担保合同》,为乙方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资金安全,乙方自愿将其名下的土地抵押给甲方做最高额反担保。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情况

甲方依对应融资业务合同享有的对于债务人的融资债权,融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本合同所称的“对应融资业务合同”,是指债务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一系列借款合同。

本合同所称的“担保”,如无特别说明,则已包含“反担保”。

第二条 担保期间与额度

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财产,为甲方自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内与乙方形成的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为债权余额,已还部分不计)。

债务人根据对应融资业务合同约定可在最高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融

资额度。具体每笔融资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乙方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期间为:从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全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______年。

特别约定:只要在本条约定的期间内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融资业务合同,乙方就自动为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在最高余额内承担担保责任,甲、乙双方无须逐笔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手续。

第三条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之连带担保责任,即无论对应融资业务合同的债务人因何种原因未按约定偿还债务,乙方将无条件履行全部债务的清偿义务。

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为第三人的,即使债务人向甲方提供了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的,甲方有权就所有担保物或任一担保物行使抵押权,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 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抵押明细详见抵押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担保物的价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净值为准;

3、在甲方行使抵押权时,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甲方所有债权的,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及债务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继续清偿。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1、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代偿金、利息、复利、借款人违约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依对应融资业务合同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3、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等。

第六条 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使用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的出租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它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第七条 抵押权及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孳息等。

本合同书的法律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等对应融资业务合同,无论前述民法典律效力如何,乙方依据本合同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不发生任何改变。

第八条 抵押担保物的占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维护抵押物的完好无损,负责抵押物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管理的要求,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九条 抵押担保物的征用

因国家建设或者商业开发等需要占用本合同项下抵押的土地时,若乙方能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双方可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解除原抵押关系;若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抵押物,债务又不能提前清偿的,在土地被占用时,乙方若获得土地补偿,维持原有的抵押关系,双方持原抵押合同及土地占用补偿协议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乙方若获得货币补偿应将补偿款提存至甲方;若获得其他物质或权利补偿,应将补偿物抵押或质押在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篇6

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4.借款利率:。

5.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

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明细(详见抵押物明细清单)

抵押期限:____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

6.每月向乙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向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篇7

抵押人(甲方):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委托人(乙方):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贷款人、抵押权人(丙方): 地址:

鉴于委托人(下略为“乙方”)委托贷款人(下略为“丙方”)发放委托贷款,乙方与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委托贷款委托协议

[编号: ](下略为“委托协议”),借款人 (下略为“借款人”)与丙方也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编号: ]。为保障乙方、丙方债权的实现,并作为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合同项下提款的一项先决条件,抵押人(下略为“甲方”)愿意向乙方的受托人丙方提供抵押担保。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本合同项下被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委托贷款合同由丙方向借款人提供的 (币种)最高限额为(大写) 元整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到期日为 年 月 日,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丙方根据乙方书面通知要求而宣布委托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抵押人在此承认借款人所欠委托贷款本金、利息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的抵押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承诺:

(一)甲方向乙方和丙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于签字时作为,并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持续有效。

(二)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不存在任何影响抵押权实现的其他权利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税款、工程价款等)

(三)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乙方和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

(四)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文件交丙方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对乙方和丙方要求保险的抵押物,如需办理保险,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并保证到期续保。

(六)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抵押期间,由于甲方及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三十天内通知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议向丙方增补与减少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六、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按第 种方式操作(订立合同时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七、在抵押期间,甲方出租抵押物应征得乙方同意。

八、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按第 种方式处理(订立合同时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诉讼;

(三)抵押物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人员发生变更。

甲方有前款(一)的情形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和丙方;有前款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乙方和丙方。

十、甲方违反前述四、五、七、九款约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如发生依据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乙方有权委托丙方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

十二、委托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丙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委托代理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十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签约三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一份,各份效力相同;副本数份备查。

叁方签署:

在签署本合同时,叁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抵押人住所: 抵押人:(公章)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传 真: 邮政编码:

委托人住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住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最高额抵押合同主合同7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