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服务合同5篇

时间:2022-09-23 14:07:50 分类: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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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服务合同5篇

维保服务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维修、保养"海景"小区 11 台电梯。

一、保修、维护项目

参见附件一:"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当地技术监督局的要求管理、维护、保养甲方的电梯,协助办理电梯设备相关合法手续。

2、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每月定期贰次安排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及乙方维修、保养规范,按"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加油和清洁卫生等工作,每次例行检查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该例行检查可以在应急维修后进行)

4、乙方负责提供保养工作中所需的润滑油、碎布( 主机减速箱油、缓冲器用油除外)。

5、电梯正常使用时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1 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乙方对设备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年度安全检查"通常在设备年审前进行,以使设备顺利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定期年审(该条款须同时续签保修到期后的保养合同)。

7、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隐患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必要时配合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8、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因工作失误造成电梯零部件损坏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和人为损坏等导致电梯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合约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或委托他人对设备进行维修整改。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在合约期内资料、证件等原因而导致设备不能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和需配合事项: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国标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要求事项提出的整改意见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加以整改而发生事故及有关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应按国家要求对电梯设备的资料、证件等,进行归档管理。

3、甲方应保管和保护好机房内一切电梯相关设施,保持机房没有障碍物及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及井道。

4、甲方应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人员对乙方的维保质量及服务在工作单上签名确认。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维护保养时间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5、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等工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回复确认函。甲方在工程结束时书面通知乙方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整梯工作性能的隐患,乙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其发生的整改工作及全部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障,使乙方能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或协助。

7、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期内电梯的单价大于200元人民币零配件费用及当地监察检验部门定期年审费用。

8、每年的定期年审,甲方应在接技监局通知后五天之内告知乙方。

五、报修、投诉、服务承诺:

1、电梯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拨打乙方维修保养报修电话: 1__0,热线服务电话:4三菱21__5。

2、乙方不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咨询客户有关的服务情况,每年两次给用户寄发《服务质量咨询反馈单》,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调整。

3、维保合同期内,乙方在责任范围内对电梯零配件进行免人工费维修、更换。

4、甲方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请打乙方总部电话:0757-8__3或1__5。

六、维修保养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保养费用:

序号 设备代码 使用编号 层站 台数 维修、保养时间 保养费用(元) 元/台/月 小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万零柒佰元整(¥:40700.00元)以上价格包含¥200.00元以下的零部件。

1、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后,三天内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__年2月1日支付余款:贰万零柒佰元整。

2、甲方应以汇款支付维修保养费,乙方收到甲款后出具正式发票。

3、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维修保养费时,乙方有权停止履行所有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超期三日起计罚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5‰偿付逾期违约金,总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5、其它费用支付时间:

电梯需要更换零配件时,甲乙双方确定好价格后,甲方应在更换后叁天内付清零配件购置费用(含节假日)。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电梯土建工程如井道壁、底坑、井道防水,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等工作。

2、本合同条款及"电梯润滑、维护工作计划"中内容之外的项目。

八、保险赔偿:

一旦设备发生意外,均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析,

如果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导致意外发生时,应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所致,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应以工程协议形式在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供服务。

2、维修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的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3、维修保养合同期内,若国家实施或修订有关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定协议由乙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4、维修保养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维修保养有效期为 壹 年。(以合同有效签章日起顺计)

6、如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达成终止合同协议。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8、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9、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应。

10、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1、根据目前海景电梯的运行状态,乙方必需有专业人员将所有电梯调整至最佳使用状态并由甲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支付剩余电梯保养费用。 甲方验收前如需更换电梯零件经双方协商后方可更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人:电 话:

签订日期:

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维保服务合同篇2

甲方:__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__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一、 合同的签订及合约期限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__工程有限公司为华能大厦弱电系统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限自20__年01月01日起至20__年 12 月 31日(下称“维保期间”)。

二、 维修保养工作范围

1、本项目为华能大厦弱电系统维保服务,主要由集成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弱电系统专网布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安防报警系统、冰蓄冷系统、消费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热力站监控系统、光伏监控系统、变配电监控系统、太阳能监控系统、精密空调系统监控系统组成。

2、各系统的具体维保服务内容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执行。(详见附件一、二)

3、弱电系统维护界面划分

(1)中控室除消防系统、楼控系统、互投柜、1层大屏控制柜以外的其余弱电系统各工作站、交换机、线路由弱电系统二维护厂家进行维护。

(2)各弱电子系统通讯线路由弱电系统二维护厂家进行维护。

(3)各弱电子系统控制箱(柜)电源供给部分由机电维护厂家维护,弱电控制柜内部各种控制主板、模块由弱电系统二维护厂家进行维护。

(4)楼宇自控系统集成7个子系统(热力站、冷站、光伏、太阳能、配电、电梯、智能照明系统)的数据监视,弱电系统一与弱电系统二维护厂家维修界面如下:

a) 以上各子系统(除智能照明系统、电梯监视系统)工作站、服务器、控制设备、传感器、执行器、控制程序、系统软件由弱电系统二维护厂家进行维护,

b) 弱电系统二维护厂家提供正常的软件运行功能及通讯接口(除智能照明系统、电梯监视系统),

c) 各子系统与楼控系统工作站通讯线路由弱电系统二维护厂家进行维护(除智能照明系统、电梯监视系统),

d) 弱电系统一维护厂家负责以上各子系统在楼控工作站的图形数据显示,

e) 弱电系统一厂家需向上级系统集成提供正常的通讯服务及数据传输,

因各子系统出现问题导致楼控工作站系统集成出现故障,由弱电系统一维护厂家与弱电系统二维护厂家共同解决此类故障(如各子系统通讯接口的设置,数据的重新绑定等)。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 根据华能大厦工程维保服务商管理考核办法,双方约定每月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备案。

2、乙方提交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保养报告,保养报告内容包括维护工作单,紧急维护工单,维护内容,存在的问题总结以及建议等。

3、 定期维护:乙方应严格按照维护保养方案中各项维修保养服务标准执行,完成各项工作,同时乙方还应委托2名有经验的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师对弱电系统进行每年度四次每次一周(7日)的定期维护保养,对系统软件、硬件功能进行全面检查,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系统现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计算机系统及各子系统应用软件的正常运行。时间安排在1月、3月、7月、11月中旬(或根据甲方安排的时间进行)。

4、 应急服务:为系统运行管理提供应急服务,负责处理设备系统缺陷,当系统运行过程当中出现故障,接到服务要求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对出现故障的设备或软件系统进行应急维修服务。具体时间要求为:

周一至周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对环境、安全存在重大影响的系统故障:技术负责人及负责本工程维护的技术人员于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5、重大活动保驾:每年提供8次重大活动保驾服务,在甲方召开活动期间,派驻2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保驾,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6、派驻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服装。在每次周期服务中进行安全、技术、规范的学习和培训,现场培训一年四次,公司培训一次。培训内容为提供现行使用的系统、设备管理、设备的软件操作以及故障的排除等。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具体的设备系统保养计划。

2、乙方应根据合同付款条件于前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付款资金计划。

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及标准提供定期保养及维修服务,保养后系统应能够正常、可靠运行;提供定期保养及维修服务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4、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系统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损失,如甲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5、乙方免费向甲方随时提供与系统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6、乙方项目负责人: 胡华 13____35

7、合同期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维修保养总结及所有图纸、记录等技术资料。

8、当损坏的设备有维修价值时,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无维修价值更换新设备时,乙方必须出具此设备厂家盖章的无维修价值的鉴定报告说明。

9、不管是否由甲方购买或是乙方提供购买的备件产品,乙方应免费进行软、硬件的安装及调试工作,且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10、下列诸项不包括在维修服务范围内:

l正常消耗材料,如打印纸、色带、电池等;

l设备的重新安装或规定改动,设备以外的电气工程,非由乙方所提供的辅材、备用件、附件或其它装置等;

l设备搬离工地,在其他建筑物内另行安装调试等。

五、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乙方的定期考核和款项支付。

2、甲方应将设备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允许乙方人员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在设备地点使用必要的机器、通讯设施和其它设备;

3、甲方应维持适当的场地温度及湿度条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条件为:温度0-50℃,相对湿度10-90%rh,无凝露;

4、在乙方维修服务人员执行维修服务期间,甲方应委派相关专业运行管理人员在维修现场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成维保工作、维保工作未达到规定要求,造成重大影响时,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在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未提供服务的时间退还相应费用。

六、 违约责任

1、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应转让本合同或移转其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否则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倘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另一方未强制执行该条款,该情况不影响其它合约条款的继续执行。

3、除乙方有过错、过失的情况外,乙方对下述情况不负责任: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使用数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由于甲方不当使用或操作设备而引起的任何损害;及任何第三方基于上述原因而提起的索赔及诉讼。

4、乙方在提供本合同所述的服务时,应小心和熟练地按时进行,但对因甲方提供的外部条件而影响设备性能不作保证。

5、任何一方对由于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本合同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均不应被视为违约,但应在上述不可抗力发生之后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对方。

假如任何一方疏忽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在有关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二十天仍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不损害其根据本合同在法律上享有的任何权利的前提下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疏忽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在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未提供服务的时间退还相应费用。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维保,乙方怠于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

方进行维保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后期的服务费中相应扣除。如乙方怠于履行

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逾期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按照未提供服务的时间

退还甲方相应费用。

七、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 7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注:在正常维保时,乙方承担在维保期间内3000元以内的元器件更换费用,整个维保期间更换的元器件累计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3000元以上元器件更换需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承担费用。

八、 支付方式:

本项目维保服务费分五次支付: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125000元,即大写人民币:壹拾

贰万伍仟元整。

2、进度款:按季支付。甲方按照每月考核情况,每季度对乙方进行考评后,分四次支付乙方进度款,分别于20__年4月、20__年7月、20__年10月、2017年1月支付进度款, 前三次支付额度分别为:12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最后一次支付额度为: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九、 其他

1、 乙方应按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保工作安全、操作人员安全及设备安全、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乙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发生的费用由上述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则乙方应对因其未能及时采取抢救措施而导致的甲方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乙方在进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保护现场的环境,避免由于防护方法不当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它不良后果。

4、安全文明标准:

零事故,即“不发生人身死亡及群伤事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特大交通责任事故;不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

5、本合同经由甲乙双方指定业务代表签署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双方对本合同履行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 乙方: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维保服务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总则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为甲方的计算机设备提供软件硬件的维护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服务内容及责任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设备保持正常应用的维护服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对甲方要求,提供即时上门维护服务,提供工作时间的电话咨询服务。

2.合同期内,甲方的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电脑等相关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及时派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并在接到甲方有效报修电话的4 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如有其他原因不能保证按时到达,应向甲方说明理由,并在不超过24小时到达现场对电脑等设备进行修复。

3.软件服务范围:及时解决甲方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软件服务范围包括windows 、office、outlook 、ms-dos、autocad 、internet explorer 、acdsee、防病毒软件及其他软件,网络、计算机病毒清除、系统注册表清理及操作系统的整体维护。对于以上范围以外的软件,乙方应尽量协助解决。

4.硬件服务范围:甲方设备由乙方负责硬件的维护,如因硬件导致的电脑等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乙方应配合甲方寻找相应的电脑供应商维修(硬件在保修期内,有电脑供应商保修)。

5.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尽快检查出故障,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提出维修建议。

6.在维护过程中,乙方维护人员如需将甲方的设备搬离甲方所在地,须征得甲方同意,出具相关文字手续,并在指定时间内送还给甲方。

7.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结束时,乙方人员应出具有关维护说明(报告),或向甲方有关人员描述故障引发的原因及处理过程,以及今后在使用当中应注意的问题。

8.乙方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应不接触及不泄露甲方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和甲方it安全秘密的一切书面资料、图表或者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包括口头或视觉透露的资料和信息。

三、甲方责任

1.在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维修与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提供设备的相关资料,包括设备品牌型号、规格、系统软件、设备驱动程序、设备等。

2.协议范围内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告故障现象,错误信息等,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有准备地到现场及时解决问题。

3.对于偶发性及间歇性故障,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故障跟踪工作,根据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方法进行记录。

4.甲方应为乙方服务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提供维护时间。

5.在维护过程当中,所需要更换的零配件费用由甲方自得负担,不计在服务费用内(对于保修期内的零配件,由电脑供应商提供)。

6.在服务期内甲方应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技术水平进行监督与考核,提出意见。

四、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服务能力(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不能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的,出现因乙方服务能力不足导致故障不能及时排除,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属于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

2.甲方故意隐瞒协议内维护设备的重大故障隐患,增加乙方维护工作的困难和负担,乙方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要求其他服务商(出现硬件问题是属于电脑供应商维护的除外)提供类似服务,所造成的事故,乙方不予负责和维护。属于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可要求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如对方没有过错,应向对方付违约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

5.任何一方违约,应向无责任一方付赔偿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

五、服务地点及设备数量

甲方公司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脑:_______ 台。

六、合同价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正)。

(二)结算方式:

1.签订本合同当日甲方预付定金¥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

2.履行合同每个月后第一个工作日甲方付乙方¥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 元正);

七、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服务合同篇4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__)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 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保费,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 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乙方维修时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甲方给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换电梯配件,电梯因配件问题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保服务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 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以及维保价格:

序号电梯型号规格层/站/门台数每台每月维保费每年每台维保费

1gvf-ii1000-c0904220.002640.00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 壹 万 零 仟 伍 佰 陆 拾 零 元整($10560.00元)

二、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三、服务形式和内容

本合同委托的维修保养为常规维修保养。

1、乙方每月 2 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 (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四、付款内容和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5280.00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五、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及义务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七、其它

1、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准许他人对设备装饰、翻新、修理、更换,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及所发生费用的支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应就地办理相应的查验手续。

4、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要求需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的工程、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述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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