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住房合同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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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住房合同篇1
甲方(定作人):
电话:
乙方(承揽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位于 房屋需要进行装修。
2、乙方是多年从事房屋装修工作的装修队的负责人,乙方拥有房屋装修所需的设备和人员,乙方及其雇用的施工人员均具有相应资质且熟知房屋装修工作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愿意为甲方装修上述房屋,甲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装修 房屋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装修项目及造价
1.1 门厅、餐厅、客厅、卧室、厨房及卫生间的地砖铺设。本项造价约为: 元。
1.2 厨房及卫生间的墙砖铺设。本项造价约为: 元。
1.3 电路改造。本项造价约为: 元。
1.4 安供水管路改造。 本项造价约为: 元。
1.5 材料搬运费、垃圾清运费共计: 元。
以上1.1至1.5项预算总价款: 元,完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1.6 变更施工项目须经双方书面认可,变更部分的价款按发生变更时双方书面认可的价款结算。
1.7 上述造价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和乙方供料的材料费等装修所需的各项费用,除上述列明的价款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条 承揽方式及材料提供
2.1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2.2 甲方提供的材料为:
2.2.1 门厅、餐厅、客厅、卧室、厨房及卫生间的所用的地砖、墙砖。
2.2.2 套装门。
2.2.3 插座、开关。
2.2.4 卫生洁具。
2.3 材料责任承担
2.3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3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乙方承诺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装修期限及进度协调
3.1 装修工期 个日历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2 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与其他项目装修人员协调配合,避免产生进度、场地、工序衔接等方面的冲突。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乙方与物管之间的关系。
4.4 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装修审批手续。因甲方未履行此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7 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4.8 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按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装修质量,按期完工。
5.2 装修中的所有事宜均由乙方直接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乙方负责装修的
5.3 保护好房屋原有的门窗、管道、电线、灯具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因乙方装修原因造成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5.4 装修施工的时间和出入小区的手续应遵守物管的规定执行。
5.5 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7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野蛮施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乙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5.8 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物管指定的位臵、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修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6.1.2 不可抗力;
6.1.3 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6.1.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7.1 工程质量
7.1.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7.1.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7.1.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7.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标准验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8.1.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8.1.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的验收;
8.1.3 竣工验收。
8.2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3 保修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9.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9.1.1 本合同签订后,预付 元。开工当日,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
9.1.2 完成50%的地砖铺设后的二日内,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
9.1.3 完成全部的地砖铺设后的二日内,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
9.1.4 竣工验收(物管验收)后三日内,双方结算,结算后二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
9.2 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9.3 甲方只向乙方或持有乙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支付工程款,其他人员无权向甲方索要工程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0.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修理期间,甲方付款期限顺延。
10.4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共同签订时间:
共同签订地点:
合住房合同篇2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地址、号码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地址、号码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房型规格 ;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俱: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出租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气、暖供应正常,(天然气
表显示数字为 立方,电表显示为 度,水表显示数字为 度)。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因该家属院管理费和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金每季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合计 元整;以后应在到期后的前10日内付清下季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七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九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十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十二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十五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房屋内现有财产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出租人) (承租人)
时间: 年 月 日
合住房合同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2、甲方的出租房屋为简装,厨房和卫生间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水管、电线路和设施完好无损。家具及设备以现有为准,甲方不再为满足乙方要求而改变任何东西。(家具及设备情况见附表)。
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
3、入住时甲方暂收乙方家具及设备押金人民币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4、房屋租赁期共从 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把房屋交还甲方。
5、乙方把房屋交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此房屋,在租赁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7、甲乙双方议定房屋年租为人民币乙方先交款后用房,甲方收款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8、水费、电费由乙方自己每月20号以前到相关部门缴纳,首次交费时甲方可引导乙方到先关部门办理。若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造成的断水断电及滞纳金、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入住前的水、电用量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入住后的水、电用量由乙方承担费用,入住时水表底数是 吨,电表底数是 度。
9、小区物业管理费由乙方缴纳。
10、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家具作不定期检查(一般为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如出现自然损坏问题由甲方修复,如人为损坏则由乙方修复或赔偿,甲乙双应积极配合,以保障安全,正常使用。
11、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介入。
1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
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能按时交纳房屋或其他费用的;
(4)干扰邻居,造成矛盾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5)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13、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1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年租金的50%作为罚款。
15、租赁期将满时,乙方是否续租,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合同期满应提前壹个月支付甲方续租租金。
16、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17、若乙方要更换外门门锁换锁芯必须将原钥匙及锁芯归还甲方。
1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20 年 月 日
合住房合同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房屋所有装饰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自20xx年8月27日开工,至20xx年10月27日竣工,工期60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在9月10日前支付38万元。
(3)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余款。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材料采购,所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同产品。
2、乙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定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产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3、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护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生产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100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800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住房合同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______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_____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_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员会或业主管理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