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代理合同8篇

时间:2023-04-16 17:05:10 分类:合同书

我们在日常的工作或生活中,有很多情况都是使用到合同,我们在如此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需要签署合同的情况,下面是合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委托律师代理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8篇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篇1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提出并进行和解;

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元。

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 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

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

代表人: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邮: 电邮:****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篇2

委托人: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简称乙方)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并进行和解;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xx元。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律师: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篇3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处理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l.乙方委派__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l.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x元人民币(小写)(大写:x万元整)。支付方式为:

(1)乙方户名:

(2)开户行:

(3)帐号: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工作费用

l.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签字)代表:____(签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篇4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xxx

乙方:律师事务??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篇5

甲方:

乙方:江西xx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王x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1、 ;

2、 ;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____市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务办结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江西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篇6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委托人 一案第 审(诉讼/仲裁)的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到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参加诉讼(仲裁)。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对甲方的生活隐私必须保守秘密。并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出庭参与诉讼。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如实提供本案的证据。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时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撤销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代理权限:陈述案情、进行辩论、撤回起诉、放弃部分请求、作出和解承诺、代收法律文书以及 (不委托代理的项目应予划除)。

六、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人民币 元。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须再行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至本案本审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时止。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xx律师事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篇7

地址: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 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 方: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 银行

开户行:中国 银行 支行

账号:

名称: 律师事务??

联系电话: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法律服务工作细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法律工作者(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师)必须认真履行代理职权,用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有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见委托书)

六、根据《福建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最高限收标准》闽价费字3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 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师)的旅差费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诉讼外调解、撤诉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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