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饰合同优秀5篇

时间:2023-03-24 14:04:40 分类: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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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合同优秀5篇

装修装饰合同篇1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价约人民币x元。其中单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工程量按实结算,拆除及清运废土项目包括本项目所有应拆除和清运的范围。

三、施工工期:x个日历天(自xx年x月x日开工至xx年x月x日完工,其中一期工程应于xx年x月x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

工期相应顺延。)

四、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国家建筑行业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乙方施工人员进驻工地现场须服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自觉清理现场卫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先付给乙方备料款人民币x元。余额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x天内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施工,所用材料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甲方确定的样品要求。

七、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天派人到现场无偿修复。

八、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因维修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工期顺延,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工程项目如有数量增减或改动,在装修过程中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含设计平面图、预算表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装饰合同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 包工包辅料

1.4工期:总工期为: 日历天,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标准,质量合格及以上。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2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附物品详细清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 份。工程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及装修,做好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向甲方提供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施工图纸以及具体的施工方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3.2指派田海继(联系电话:)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程相关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6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以施工报价单上写明的项目为准;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单载明的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4.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为保证工程统一管理和保护甲方利益,乙方严禁施工工人与任何人(包括甲方)私下商定变更或进行其他私下交易。与工程相关所有事宜,甲方应与乙方的工程代表联系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3 已施工完成的项目如需变更,则完成部分将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以乙方列出的单据为凭证。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每一笔款项,超过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效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5.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_)、《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需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要求。6.2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在设计方案不变、材料品牌不变的情况下,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不另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3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对阶段工程、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完成对该段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完成相关手续。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阶段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必须应予承认。

6.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5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两次验收时间差不得超过5天,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价款费用、工程结算和保修

7.1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5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分两次结清。

7.2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工程款支付至下列制定账户: 姓名:

账号:

开户银行:

每次支付工程款后,由乙方出具收据,并捺印。

7.3 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格的5%。工程总体保质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保修期止2日内向乙方结清所预留质保金,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0.1%滞纳金。

7.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5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5天内结清尾款,如超过5 天,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0.1%的滞纳金。

7.5 乙方应认真核对施工图纸,仔细报价,工程结算总价不能超过合同价格的5%,若超出合同价格的5%视为甲方无支付能力,不予结算。

7.6 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向甲方交回钥匙并开具工程保修单。(未出现在报价单上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均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

7.7如果本工程结束,验收及交接手续未办清之前,甲方就开始使用该场地,本工程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八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需经甲方或监理确认,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乙方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2 本工程按照报价图纸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3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对材料的质量、数量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 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应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9.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9.4由于乙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在施工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5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0.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 乙方支付甲方 500 元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宽限期过后(宽限期为5日),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500 元违约金,以此类推。

10.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视为已验收合格。

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此合同(除合同条款规定的以外)。

11.2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管辖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按现场情况或者甲方意愿需要增加工程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12.3本合同履行做法说明,项目施工前,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成本,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施工预算。

12.4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日

装修装饰合同篇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xx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以装饰专业施工图纸为准。

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为:xx元整(xx元),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发包人责任

3.1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

4.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

5.2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第九条关于备料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9.1备料预付款

9.1.1备料预付款支付时间与金额

备料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进场施工后15天内/拨付,备料预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9.1.2备料预付款抵扣方式

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费

9.2.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以现行浙江省统一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9.3进度款

9.3.1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价的90%;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5%;

9.4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发包人。

9.5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工程量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量审核和确认,并在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0.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0.1.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结算审定造价的5%。

10.1.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1年。

10.1.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

第十一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1.2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承包人发现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承包人保管。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1.3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人。

11.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发包人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二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2.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3.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8万元。

第十四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

(1)提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15.1施工期间,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与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承包人交涉无果时,承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15.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发包人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承包人可优先为发包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一份,合同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份。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⑴.本合同

⑵.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⑶.施工图纸;

⑷.施工图预算书;

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⑹.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附件二:《质量保证承诺》。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安全生产承诺书》。

附件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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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xx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书

附件二:质量保证承诺

致: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xx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结合双方已签定的施工合同,我公司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目标:

(一)满足施工图纸要求;

(二)满足并不低于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满足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四)总体目标:工程合格率100%;

二、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将实施先进、科学、可行的组织及管理措施:

(一)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iso9002系列标准要求;

(二)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工作技能符合本工程的作业需要,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

(三)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机具等性能良好、可靠,能够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四)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材料、设备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参考品牌进行采购;如一些材料、设备没有规定具体的参考品牌,我公司也将选择国内知名品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执行,绝不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更不使用其它工程的剩余材料,未经许可绝不随意进行材料代用。

(五)项目制定先进、可行、完整、具体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

(六)严格“三按”施工(按规范、按图纸、按施组),施工过程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七)无条件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及湖州当地监检机构的质量检查、监督;

(八)因我方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我方无偿负责整改直至合格。

xx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xx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xx

为保证xx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按第一部分协议书中规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签订的竣工验收报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装修工程为两年;

2、防水、防腐工程为五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两年;

4、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

5、其他约定:竣工验收交付后,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服务保修1年。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及时提供服务,并保证在18小时内到达。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1年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安全生产承诺书

xx有限公司: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xx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安全(警示)规则与标识;

二、设立

说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二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并在使用有效期内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有关设施设备和危险品处都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遇动火作业、限制空间、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办理作业票证;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施工器具及配件,必须取得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八、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防范措施,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对施工项目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保障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十、对所有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贵司,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十二、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震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三、严格遵守国家与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它事项;

十四、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司、监理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xx有限公司: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xx以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在实施贵公司项目工程施工中,如果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我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装修装饰合同篇4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算报告,办理竣工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保险

第16条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

发包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身份证号:

第19条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承包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装饰合同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近额(元)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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