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劳动合同5篇

时间:2022-09-16 18:03:38 分类: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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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劳动合同5篇

经理劳动合同篇1

一、 订立合同各方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需要和对乙方基本条件的考察,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合同。

二、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为 年。

三、 工 作 内 容:

1. 负责制定公司年、月产品销售计划,搞好市场调查,建立健全客户资料档案,保证公司市场营销目标的实现。

2. 负责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 回款,协调处理好销售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处理好销售部门与客户的关系。

3. 协助建立销售业绩考核管理体制,调动销售人员的推销工作积极性,不断开拓新市场,收集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当好参谋。

4. 掌握公司产品市场行情,为公司产品定价提供准确的市场依据。

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由于乙方工作岗位的特征, 享有相近岗位的工作条件, 即交通、通讯、餐补等均按公司规定执行。劳动保护方面, 夏季(7月1号—8月31号)发放规定的降温费,或采取其他降温措施。

五、劳 动 报 酬

1.本企业工资支付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同岗位平均工资水平。每月发放一次, 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2.乙方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 平均每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 元/月。

3.本企业实行按出勤日补助中餐及车费、通信费的补助制度。

4.本企业按国家法律规定, 职工在甲方工作三年以上的为乙方提取社会保险费,上交社会保险机构。

5.待遇标准与解释,依据甲方所制定的《公司待遇与奖罚制度》。

六、劳 动 纪 律

1.实行8小时工作制, 即工作8小时计为一个工作日。

2.有事必先请假, 获准后才可离开岗位,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工作时间, 不准擅离岗位, 不准会客、聊天, 不准在电脑上上网、进行娱乐活动。

4.不准擅自将外人带进公司办公室, 确有自己的客人需要见面的, 未经允许不得在办公室会客。

5.乙方应自觉维护本公司声誉和对外形象, 爱护公司的设备和设施。要自觉的保守企业秘密, 不准将公司的财务报表、产品技术资料、图纸和磁盘记录资料提供他人查阅和复制。并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6.由于乙方无视约定的劳动纪律, 给本公司带来较坏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责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约束, 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七、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一)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企业规章制度造成损失和有害影响的;

3. 严重失职的, 营私舞弊或勾结社会上的人员, 对本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在合同期做出有损甲方专利、技术、经营利益,并为其他企业服务的。

(二)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有下列情况之一:

1.在工作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终止, 必须有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合同期已满, 双方不再续订的;

2.乙方患慢性疾病或者非因工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 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 拒不承诺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负责人安排加班后的补休的;

3.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乙方工资(含生活补助)的;

4. 解除劳动合同后, 未按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1.经甲方培训后成为企业管理技术骨干, 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与甲方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甲方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纪律, 对企业工作秩序造成混乱, 损害甲方经济利益的(可以计算损失的部分)。甲方违反劳动合同, 除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外, 接受政府执法部门的处罚;乙方违反劳动合同, 要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为录用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 由于乙方过错, 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并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乙方应保守甲方有关生产、经营的技术资料。乙方离开本企业,三年内不得在与本企业业务相似的企业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经理劳动合同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住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2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3、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20 年 月 日至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止。 特别注明:

1、在试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身体状况不符合甲方职业要求的;

(2)录用时有欺瞒行为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素质、能力、绩效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的。

2、在试用期起15日内,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工作时,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试用期起15日后乙方要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乙方于当天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

4、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基本工资,只享受业绩工资,其业绩工资按甲方《工作人员业绩工资计付规定》实行。

二、 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 区域销售经理(之一) 岗位工作。

2、因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3、区域销售经理晋升。区域销售经理入职3-5个月后,完成的销售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列前的,依次晋升为省级销售经理→大区销售总监,月基本工资6000-9000元。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在 区域内开展公司业务,组织销售团队,对区域内销售指标进行分解,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业务总金额完成下列指标(以正签项目合同和现金业务金额为准):

(1)试用期时间段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

(2)试用期满后每月40万元。

说明:乙方入职后每一年内(自入职之日起12个月时间段),当月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转到后续月份,后续月份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贴补之前月份未完成的部分。乙方自入职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时间段)完成的业务量的超过部分不能转到下一年。

2、负责与区域内客户沟通合作意向,负责招投标的资料准备和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签订协议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区域内协议的跟进和实施。

3、负责区域内公关活动的策划、安排、组织工作,处理外部公共关系。

4、负责公司营销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对所管理的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甲方不固定乙方到公司上班时间,但乙方需在每周星期六上午将本人在本周的工作情况和下周的详细工作安排发电子邮件到公司销售部邮箱:。本人工作任务以内加班加点的,不计加班工资,本人工作任务以外由公司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国家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报酬

1、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工龄工资 + 业绩工资。

2、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止的试用期总基本工资3000元,该基本工资在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发放。

3、乙方试用期满工作月基本工资每月20 元(不足一月,按实有天数129元/天计算),岗位补助20 元(不足一月,按实有天数129元/天计算)。

4、岗位工资与应完成的月基准业务量(限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40万元挂钩,在每月3日至10日对受聘人在上一个月的销售情况进行考核:

(1)当月实完成的业务量(含意向合同)比月基准业务量40万元(意向合同月基准业务量为150万元)每减少1000元扣0.8分;当月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比月基准业务量40万元每增加1000元加0.8分。考核加分为正分,扣分为负分,每正一分奖10元,负一分扣10元,在当月工资中结算。如果离职,离职之日止未考核的时间段仍须进行考核,批准离职人的正分和负分在当月工资中结算。

(2)当月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转到后续月份,后续月份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贴补之前月份未完成的部分,每3个月按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进行阶段考核,年终(12月31日)按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总考核。乙方自入职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时间段)完成的业务量的'超过部分不能转到下一年。

(3)所签意向合同中的业务量只能作为一个月考核的临时依据,在两个月内该意向合同未实现正签项目合同,该意向合同中的业务量无效,对所考核的月份重新考核。

4、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2个月时间段,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实完成的业务量每月平均达到40万元,则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基本工资按20 元/月计取,岗位补助按20 元/月计取,少发放的工资在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之日发放。

5、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月工龄工资200元,月工龄工资最高不超过1200元。

6、假期工资按公司《工作制度》实行。

7、业绩工资。

(1)客户一次性现金购买产品,销售人员业绩工资计付。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等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总额为产品销售总金额的5%.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低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计取

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高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超过部分的业绩工资,按所超过部分的50%计取。

④ 本项业绩工资在客户付款后的当月工资中发放。

(2)销售人员承揽项目(分期付款、合同能源管理)业绩工资计付。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等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业绩工资总额为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低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计取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高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超过部分的业绩工资,按所超过部分的50%计取。

④ 本项业绩工资按项目方付款的等比例,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3)销售人员对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的业绩工资计付。

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中的人员,与公司签订了全职或兼职劳动合同的,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否则不能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本人与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中的人员自然构成“首问上级”与“直接下级”的关系(直接下级须与公司签订了全职或兼职劳动合同)。直接下级的首问上级固定为1人,以直接下级的“入职登记表”所确认的首问上级为准。

首问上级的直接下级可自行发展下级成为首问上级。首问上级组织的直接下级达到5人,且所组织的销售团队(限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月销售业务量达到40万元,自然成为全职区域销售经理,享受全职区域销售经理待遇。

④ 首问上级享受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只按直接下级所得业绩工资的15%计取(不按直接下级所完成的业务量计取)。首问上级享受每个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累计总额为10万元止。

⑤ 首问上级所享受的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与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同时发放。

(4)全职工作人员的业绩工资,按下表规定上浮:

8、销售业务费用处理

(1)销售人员开展销售业务,正签合同前的差旅费、招待费等其他业务费用包含在业

绩工资中。销售人员呈报的项目经公司确认后,公司可垫付项目前期费用(含招待费、差旅费、借支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公司垫付的前期费用,不超过该项目总金额的0.3%. 公司垫付的前期费用在首次支付本项业绩工资时扣回。

(2)由公司垫付了前期费用(含招待费、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而未成功的项目,公司所垫付的前期费用(不含借支)由公司和项目承揽人各负责50%,项目承揽人应负责的50%,从基本工资中扣回。借支由借款人偿还。

(3)销售人员开展项目正签合同后的项目服务工作,省级销售经理及以上职位人员开展销售工作,按规定凭票报销差旅费,享受出差补助。

六、薪资发放

1、乙方工作月的当月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在下一个月的20日发放。

2、假期工资的发放办法,按公司《工作制度》实行。

3、销售业绩工资的发放办法,按本合同规定实行。

4、月岗位工资与乙方工作情况挂钩,按本合同规定实行。

5、乙方经批准离职的当月工资,计算到甲方书面确定的乙方离职之日止,离职当月的工资在下一个月的20日发放。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为乙方办理从乙方在甲方试用期满后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下一个月起至离职之日的上一个月止期间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的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

② 月绩效奖。

③ 年终绩效奖。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4、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九、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期内或解除合同后均不得将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向第三者泄密,但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机关报送、接受查询除外。如有泄密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按下列规定实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本合同未解除前受雇于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⑤ 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转移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⑥ 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据为己有的;

⑦ 乙方未经请假批准,连续5个工作日,甲方办公电话或相关负责人移动电话联系不上乙方的;

⑧ 合同期未满未经书面报告批准,擅自离职的;

⑨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①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②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③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在合同期内解除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可签订兼职协议,乙方按甲方的《兼职人员业绩工资计付规定》享受业绩工资。

5、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6、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乙方按甲方的《工作人员业绩工资计付的规定》所应享受的业绩工资。

十一、特别协定与合同担保

1、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特别提出的防止利用甲方经营模式、资信等导致或参与同业竞争的从业约束条件:

(1)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乙方自离开甲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经营有同种项目的企业从业;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谋求私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诉诸法律。

2、乙方经办的甲方货品在20天内未回款到甲方或收货方未与甲方签订相关合同,乙方按经办该货品时的市场价付款给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提出解除合同但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或在合同期满通知期内未书面通知乙方而不续约时,甲方须赔偿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工资4000元的损失费。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5日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但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合同期满通知期内未书面通知甲方而不续约,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当于一个月工资4000元的损失费。

3、本合同未解除前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离职之日止,因本协议规定未到期而未发放的薪资、费用、奖金不予发放,公司已为其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多交月数的金额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确定的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000 元,并另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1)受雇于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2)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转移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3)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据为己有的;

(4)不按甲方时间要求,将本人经办的业务向甲方移交完结的;

(5)乙方未经请假批准,连续5个工作日,甲方办公电话或相关负责人移动电话联系不上乙方的;

(6)合同期未满未经书面报告批准,擅自离职的。

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离开甲方,必须完成工作交接,交清公司物品,结清财务帐目,在甲方书面确定的乙方离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清离开甲方手续。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办清手续的,每逾期一天,须按乙方上月工作日总收入标准的二倍赔偿甲方。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无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特别提示:本合同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则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理劳动合同篇3

甲方 :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和章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销售经理岗位工作。

2、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3、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

4、甲方每月15日以人民币的方式支付乙方税后工资和提成奖金。

5、乙方每月销售凭本人手机订餐、订房计算业绩。试用期基本工资为20 元。试用期为前三个月任务30000万,属于市场开拓期。如果完成任务超出部分按3%提成奖励。如果未完成任务按差额部分的2%扣减工资。第四个月开始任务为50000元,如果完成任务超出部分按3%提成奖励。如果未完成任务按差额部分的2%扣减工资。乙方凭本人手机电话订餐、订房,销售金额达到1000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8%提成。每月完成任务可享有电话费报销100元福利。

6、乙方应及时圆满的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工资任务和经济业绩指标。及时合理安排和消化因加班所致的轮休和调休。

7、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定制度的教育。

8、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9、因乙方工作失职,失误或过失等造成客户的投诉,及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损害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勒令辞退等。情节恶劣,造成后果严重,经济损失重大的,甲方将报请公安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10、乙方有权担保客户挂账,但不能超出本人的工资,(有挂账协议的除外)而当月必须结清所有的挂账才计业绩。如果当月担保挂账没有结回,酒店有权暂不发放工资和提成。而且当餐确客人消费金额账单和销售记录。

11、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有关辞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甲方辞退乙方,需要提前30天通知乙方,不足天数的部分,须支付乙方补偿金,并结清工资。

13、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按劳动法规定的工作制度。每周休息一天,每月休息4天,并享有国家法定节日。

14、甲方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提供免费食宿。

15、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岗位责任制度,乙方须确实严格遵守和执行,实施上述之相关规定和制度。乙方在遵章守纪的前提下在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因工受伤的,甲方负责乙方的相关的治疗费,医疗费,生活费,及工资。

16、如果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及事件致使甲方无法正常经营和营业时,甲乙双方均须协商共同努力解决,并友好协商顾及双方利益。

17、乙方的餐饮部、客房部、康乐部打折权限按照销售经理的岗位职责内容执行。

18、乙方的餐饮部赠送权限,每桌所送菜品必须是菜谱内100元以内的,超出部分由销售经理自己买单。

19、乙方的抹零权限,每桌客人消费单最高抹零50元以内。

20、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业绩的,公司将责令辞退,订餐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扣除当月所有的业绩,视为业绩未完成,并罚款500元,做开除处理。

总经理:

销售经理:

年 月 日

经理劳动合同篇4

第一条 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方(生产经理)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

1.2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1.3.1岗位职务名称:

1.3.2直接上级:董事长

第二条 权利与职责

2.1生产经理权利

2.1.1人事权:可经随时任命和撤换生产班组长,对车间主任与维护的任命与撤换需与总经理协商。

2.1.2与生产相关的事务的决策权。

2.2生产经理岗位职责

2.2.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管理公司日常生产。

2.2.2建立生产岗位规章制度,并要带头遵守。

2.2.3按公司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安排生产。

2.2.4根据生产计划,提出原料采购、备件采供计划。

2.2.5对产品的原料与产品的库存情况进行管理。

2.2.5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2.2.6制定设备故障的应急方案。

2.2.7安排生产部员工的倒班、休假。

第三条 工作地点与时间

3.1工作地点

__省市

3.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2.1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原则上平均每周休息二天。

3.2.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与福利

4.1劳动报酬

乙方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甲方需在每月 日前全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4.2社会保险

由于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己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险,故乙方要求甲方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4.3乙方有权享受甲方为全体员工交纳的除社会保险之外的其他(如与生产安全相关的)保险。

4.4其他补贴

第五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5.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5.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聘用合同期满前45日,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对方。

5.3甲方单位被依法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5.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5.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5.5.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5.5.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5.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5.6.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5.6.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6.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5.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5.7.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7.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8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5.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10甲方单位名称以及经营性质变化,不影响合同的执行。

第六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6.1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

6.2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支付经济补偿金。

6.3乙方因第5.5条所列情况而使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6.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却未按第5.9条书面通知甲方而擅自离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6.5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与福利。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在甲方所在地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7.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理劳动合同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

经营地??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郑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周六、周日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营销管理制度3.2 、2.1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国家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销售成若书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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