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合同6篇

时间:2023-02-22 11:02:36 分类:合同书

写合同时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虚夸,这样才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合同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消防合同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消防合同6篇

消防合同篇1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乙方的预算书是组成合同的一部分,合同价款经双方确认后,预算范围内所含工程内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予以调整,预算范围以外的洽商变更另行单独结算。

三、工程工期

1、本合同工期为____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2)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验收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3)因甲方未具备进场条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4)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6)隐蔽工程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按时验收的;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四、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1)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现场施工与图纸不符,需增加工程量。

3、工程结算价格调整计算方法:上述引起的任何洽商增减,在洽商签订时双方确定金额,最终工程结算为固定合同价+洽商金额,不再另行结算。

4、工程结算价格需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的:乙方施工完毕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给予确认,延期视为认可乙方所报结算金额。

五、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六、工程质量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7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或单项工程的,在工程隐蔽或单项工程竣工前2日,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日。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或拒绝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七、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自行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预付工程总价的_______%,计rmb:_______元;

2、工程峻工、消防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一周内,付工程总价的60%,计rmb:_______元。

九、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_____年,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本工程投入使用之次日先到期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工程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消防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条款规定的服务:

一、 服务内容: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1.1检查消防管道的保压情况,每三月一次。

1.2检查消防喷淋泵、消火栓泵自动,手动及控制箱的工作情况,每三月一次。

1.3每月对烟感、温感报警器,气感及手报抽查1/3。每三月全部检测一次。

1.4检查声光报警器、防排烟机、消防广播工作情况,每三月一次。

1.5喷淋系统末端排水阀排水,每月一次。消火栓检查三月一次。

1.6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转换情况及控制的工作情况,每三月一次。

1.7室内消火栓压力检测,消火栓箱内的报警器,水带及其它附件检查。每三月一次。

1.8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年检时,乙方人员到场,并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1.9遇到突发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紧急派员排除和维修。对于一般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

1.10整个消防系统维保一次结束后,需在一周内递交维护保养记录。

二、 服务要求:

2.1乙方每月到甲方现场作维护保养工作。特别情况甲方发现设备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人员接通知后3小时内到进行维护。

2.2平时一切消防设备保证正常工作。

三、 合同总价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全年总价为

3.1每次乙方须先进行一次服务,然后甲方按一年技术服务费用的四分之一付款,即 元。

3.2购买备件、备品及更换另部件的费用,另行按实计算收费。

四、 技术服务质量:

乙方保证所有经验检测和保养的设备在合同期内都能正常发挥功能。如在感应元件的检测范围内发生消防事故时,感应元件没有动作,如:不报警,不喷水等,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 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如需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 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所在地,每次应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民币以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导致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七、 仲裁:

由本合同引起或执行本合同时所引起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采取友好协商后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应提交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八、 其他事项:

8.1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维持工作环境整洁。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经济罚款。

8.2在维护保养时间,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方便。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3紧急联系:

消防合同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签约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特殊约定。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或者用户手册配置、使用、安装并维护本合同项下采购的产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导致乙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条 产品交货及验收

1.乙方供货时须按报价单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交货时甲方应对合同约定产品进行检验,如有异议应于收货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4.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产品所需的系统调试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非标定制产品的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报价及结算

1.乙方所供的产品价格依据所附报价单执行。

2.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全额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延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收回产品并要求甲方支付30%违约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订立补充合同。

2.合同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收货给乙方造成损失。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

第六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产品质保维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个月。

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甲方如有需求或询问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 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指导。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合同。

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并要求甲方更换合格产品。

2.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标的物型号、数量为准。

3.报价单及其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合同篇4

甲方: (小区)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灾自动报警系统、 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防排烟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通讯系统。 注:

1.管道设备的防腐涂漆工作不列入乙方维护范围。

2.第三方检测费不列入乙方维护范围。

3.管道隐蔽开挖工程不不列入乙方维护范围。

4.设备强电部分不列入乙方维护范围。

5.外围门面设备不列入乙方维护范围。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保障合同范围内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提供合同范围内已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消防系统全套竣工平面图、系统图及设备说明书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

2. 甲方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耗用换件材料由甲方提供,也可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其费用另行计算。质量规格双方认可(乙方负责修复);

3. 甲方负责整个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

4. 甲方承担第一次初查存在的问题所产生的修理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5. 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

1.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2. 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3. 各系统检查中发现故障乙方负责排除,检查中记录交付品,按乙方的时限,报与甲方,得到甲方确认。

4. 乙方维保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如损坏甲方的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并保持好现场的环境清洁。

5. 加强安全管理,发生的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6. 定期检查、维修向甲方报告作业状况,属每月巡检的,每月书面报告一次,属季报告的必须按每季汇总报告甲方,并要求质量标准明确正常或合格及不合格、完好,各类报告必须准确无误不得虚报,一经发现要承担违约责任;

7. 巡检细则是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必须按质按量按时执行;各系统的检测频度,抽检的百分比不得马虎,检测报告中,请注明编号、标明位置便于复查。如有虚假,应负违约责任。

8. 维保时发现有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时,100元以下由我司购买,100元以上由我司尽快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年总金额:

本合同消防系统半年维修保养费(人民币大小写): (¥.元)(含年检费,总额按系统分配)。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执行合同第一季度后十天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25%(¥ _______元);经甲方审查,乙方如约按期履行合同,后三个季度每季度月底支付维修保养费的25%(¥__________元),以此类推。一次付款,开据一次发票。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2.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则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保费用已超过一周,则视为本合同所包含之维保项目自动脱保,项目脱保后乙方有权不再履行维保义务;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按每次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维保方没有即时按质按量的执行、巡检、维保细则,追究违约责任。本合同执行期中,因乙方责任不到位,时间不及时,而造成消防设备设施损坏,影响消防安全,维保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其它

系统更新改造施工部分的费用不属于本合同维修保养范围。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消防合同篇5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就位于泸州市合江县 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进行装修改造,拟对原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水设施进行改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合江县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地址:

合江县川源第一城a-54-58门市

三、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

合江县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川源第一城a-54-58门市改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并分别接入火灾报警和自动喷淋系统(具体内容说附件平面布置图)。

四、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及内容,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 元整 (含税票)。

五、质量要求:

材料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准,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

六、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七、工程款支付: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材料款人民币 元(大写:整),合同约定内容完工并调试开通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结清合同款尾款人民币¥ 元(大写: 玖仟 元 整)。

2、合同价款支付形式为现金。

八、其他:

凡涉及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报审、备案、检测、验收等手续事宜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费用,乙方协助。

九、违约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付给另一方合同总金额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合同附件:

火灾报警平面布置图;自喷平面布置图。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签约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消防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大包干合同,乙方已知悉施工场地的要求及困难性。乙方需保证将施工场地原有的消防联动报警点全部更换完毕,保证消防联动系统能正常运行,并且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若消防大队提出因消防联动报警点不够所以未能通过消防检查,由乙方负责增加消防联动报警点,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增加的报警设备的费用,以达到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为准。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含税价)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全部货到现场经甲方工作人员点算核实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消防检测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5%,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六: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且乙方必须能确保通过甲方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检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国家消防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消防报警主机应设置及可兼容联动甲方现有设备的远程手动启动及自动联动防火卷帘门、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功能。消防报警主机应具备监视泵故障功能。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中的消防电话系统应正常通话。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必须正常工作,一旦出现故障,无工作报警的,经过查证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时,乙方须负责修复和处理赔偿相应的损失。

5、消防主机移交使用时如厂家所生产的主机操作系统存在需要密码开启操作的所有系统,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使用密码供甲方保存使用。一旦出现须要密码开启至甲方消防主机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负责修复和保证甲方消防主机能够正常使用。

6、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七、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质量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签字验收后报警主机三年、前端设备两年。期满后须提供零部件采购渠道和相关供应厂商的联系电话。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必须修复正常。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至少1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3%的劳务费。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本条第二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九、甲、乙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4人,正常维修维护处理人员2名。直至能够完全独立处理操作和维护工作。

十、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工期顺延推迟。

3、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4、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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