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超市对租赁合同优秀5篇

时间:2023-02-10 15:01:24 分类: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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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超市对租赁合同优秀5篇

开超市对租赁合同篇1

甲方(出租方):

承租方(乙方): 购宝乐商业(湖南)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开设购宝乐超市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 总计租赁面积(房地局测量认可的为准)为平方米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规划红线图及附件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

1.2 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用于开设购宝乐超市。乙方在使用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

干预,今后如乙方改变房产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终止合同。

1.3甲方同意,若乙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实际使用房产的时候仍出现空置

情况,乙方可将房产部分出租,甲方与乙方关系不变。

1.1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 除非甲乙双方按第十章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唯年 月 日至年月 日为免租期。)

在本租约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归房产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权继续承租,条件由双方另行通过友好协商商议后以书面订定。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房屋租赁单价为第一至第租赁年度每季度万元。

3.2第3.1款所称“租赁年度”,均系指自免租期满之月、日起,向后推算,满十二

个月为一租赁年度。本合同所称“租赁月”,均系指免租期满之日次日起,向后推算,满1个月为“租赁月”。

3.3从乙方开业第二个月起,乙方应在每个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且甲方

应向乙方提供的合法的发票。

3.4若第3.3条所述日期恰逢法定休假日,则甲乙方可在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

向对方履行义务。

第四章 税收及费用

4.1 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 的水、

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具体公式为:水费=实用水吨数x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单价;电费=实用电量x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单价。由乙方在收到相关部门付款通知后由其直接向相关部门缴纳。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3

第五章 甲方保证及责任

5.1 甲方保证确实拥有房产的转租权和使用权,并保证其所承租的房产业主确实拥有

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于本合同后(见附件)。

甲方保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产现状不属违章建筑,也未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5.2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

5.3甲方明确知晓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连锁超市经营,并保证该房屋按照法律、

法规及行政管理的要求,可用作该用途。

5.4甲方应对房产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房产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租赁期内房产或其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四十八小时内进行维修;甲方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出通知四十八小时后自行维修。本款所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房产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安排进行,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或干扰。

5.5 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 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电(包括水、电增容)、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等业务,不另收费,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6 甲方应确保房产具备持续的、不间断的、能满足乙方连锁超市经营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如附件所述的水、电、电话等各技术条件的供应。如上述技术条件因故中断(因市政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或甲方可控制以外的其他原因除外),则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的二十四小时内迅速将其恢复,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在水、电或空调中断期间的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水、电或空调中断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另外,乙方有权进行恢复上述技术条件所需的一切维修, 该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上述技术条件于中断后的连续达十四天仍未恢复,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5.7 甲方须确保乙方可根据其营业需要,自行确定营业时间,并确保乙方在其营业时间内可根据需要正常使用各通道、电梯、空调、员工盥洗室等公共设施。上述因营业时间不同而导致的问题应由甲方负责协助解决,并协调好相邻关系。

5.8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的摆放场地等,均须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否则在营业过程中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相邻各方投诉,(而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有关职能部门标准),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保证乙方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5.9 甲方同意将房产交由乙方按照连锁超市经营统一标准设计和装修。乙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期间及房产装修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大楼供电、供水、排烟、排水及其它公共系统的使用情况和有关资料。涉及与大楼水、电、空调或排水、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时,甲方应派专职工程人员配合,以便乙方尽快完成施工。

甲方同意无偿提供乙方如附件 招牌、广告位置图所示之位置,供乙方设立招牌和广告,该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并同意进货通道或有关设施使用通道绝对畅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5.10 无其他连锁超市竞争:除非与乙方预先协商同意,否则甲方在此合同期内,不论有否收取代价均不可在房产所在物业内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提供与连锁超市经营相关的服务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也不得通过转让全部或部分物业的产权或其他任何方式而使第三方得以在物业内经营本条所约定服务项目。

如甲方违反本条规定,在甲方纠正违约行为前,应按乙方前一年营业额的5%按月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由乙方直接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

开超市对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 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房屋的面积及用途

1、 甲方自愿将其所拥有的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 ㎡,公摊系 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 数 ,实际使用面积 ㎡,该房屋用途:商业用房。

二、 租赁期限、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赁期共 10 年,甲方保证于 xx 年 月 日将出租 年 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无偿提供 60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免租期。合同自 日止。

2 、 乙 方 租 赁 房 屋 的 租 金 为 每 月 每 平 米 35 元 整 ( 人 民 币 大 写: 写: 写: 房屋定金 xx0 ) 月租金为 。 ) ,年租金为 元整(人民币大 元整(人民币大 ) 。合同签定后 10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整(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 ) 。待 , 正式付租金时一次性冲抵。付款方式为 半年支付 每次前十日内付清。 3、该房屋租金前三年不变,三年后房租增至 50/平.月,以后每 3 年 递增 15%。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纠纷。

消防验收合格,符合国 家房屋出租要求。如因纠纷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水电使用按表计量,按月缴纳,执行当地政府统一收费标准。

水 费每吨 元、电费每度 元,物业费 ,冷暖气设 备由乙方自备 ,若遇价格调整,请出示执行部门书面通知。

五、房屋租赁后,甲方除收取乙方的租金及水电费外,乙方不再承担 甲方的任何费用,经营期间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按时如数收取房租及水电费用,并提供正式发票。

2、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及房屋经营所需的有 关手续(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交乙方备案.

3、保证乙方租赁的房屋正常使用,并负责对租赁房屋的正常维修及 户外水、电线路的维修。因维修延误,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 担

4、免费提供租用地界所属门头、竖灯箱、门窗的广告使用权。配合 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严禁在租用地界门前摆摊设点。

5、甲方保证乙方安全用电量 设备的户外安置地。 80 kw,并免费提供空调及冷冻

6、 如甲乙双方不再合作, 乙方的不动产部分无偿交付给甲方使用。

乙方:

1、乙方保证按照双方所签合同条款,按时如数向甲方缴纳房租及水 电费用。

2、乙方应爱护所租赁房屋的公共设施,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3、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治安、卫生、经营的管理制 度,维护甲方信誉。

4、乙方在装修期间,如需改动房屋结构,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合同期满后,乙方须予以修复。

5、乙方在经营期间可部分转租租赁房屋,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整 体转租。

6、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 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甲方 无关。

七、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执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市政拆迁,在政府有补偿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分配。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执行,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拒 付租金。甲方并按每日向乙方赔偿月租金的 金。

2、乙方如未按时交纳租金达十五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 场地, 乙方拖欠房租每一日, 甲方有权加收月租金的 5% 的 5% 作为违约 违约金。

3、除发生不可抗拒力量及下述条款(第十条)以外,双方均不能解 除合同。如单方提出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赔偿剩余年限总租金的 20%做为违约金。

九、本协议不能因法人或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化。如因变更而给对方 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时, 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终止合同。

十一、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 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如果以人手传送,以送达时视为已接受。如果以函件形式传送, 以邮局凭据视为已送达。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

甲方 如继续将房产对外出租,乙方有优先租用权。甲方应当向乙方 告知其它潜在意向租户的租赁方案(包括租金和条件) 。甲方 应自收到乙方通知后的三十(30)日内给予乙方书面答复,逾 期未予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 租达成协议的, 应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前,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原租赁合同执行。 如乙方未在上述期 间提出续租要求的,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起终止。

十三、本合同从双方法人或法人代表、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立 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十四、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发生纠纷应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友好的 方式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司法部门裁决。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 力。

十六、付房屋租赁证明材料、消防意见书及房屋平面图。

十七、补充条款:

1、甲方为乙方提供就近免费公共卫生间,

2 合 同执行期间,乙方出入车辆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保证乙 方门前无占道行为。

3、甲方保证该商业街区内不再引进其他 超市或便利店。 。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人: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人: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开超市对租赁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定以下合约。

一、租赁区域位置

甲方同意以租赁方式将鑫牛连锁超市 店营业面积 平方米柜台作为乙方产品专销柜。

二、租赁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约期)。乙方不得将全部或部分专营场地转租、分租或出借他人使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合约期满如双方未同意续约,本合同期满的第二天起失效,如需续约,应另行续约。

3、本事约期间,乙方如需中止合约,应提前2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撤离租赁区,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途撤柜,应付给甲方xx元违约金,合同自动终止。

三、付款方式

1、租金 /年, 交一次。

2、乙方的水费、电费由 承担。

3、乙方销售所用保鲜膜,保鲜盒由乙方自行解决。

4、销售款由甲方收取。

四、营业时间

早8:00——晚7:30

五、促销

1、甲方举办的各促销活动或发行的各类优惠卡、会员卡、优惠券,经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规定给予折扣优惠。

2、乙方如果决定向顾客赠送纪念品或优惠卡,应事先通知并经得甲方同意。

六、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销售的商品,应自行负责整理、进货,并严禁冒用甲方名义对内进货。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商品作业流程规定,乙方商品搬入甲方商场后,如需退换带出超市时,应经甲方商场的店长同意并开具证明,由现场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3、乙方不得陈列销售违禁品、违反商标专利及其他违法或过期商品,如有以上情形发生,其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对于商品的陈列、销售及经营,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甲方的意见办理。

5、乙方所销售的商品因有瑕疵致使顾客遭受损害,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开超市对租赁合同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东乡县火车站正对面金碧世家 号楼 号(共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该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铺为毛坯房,实际面积以房管局产权处测量为准,其中租金多退少补)。

第二条 该商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个月,包括 “免租期” 个月,乙方无权提前终止该合同。

第三条 该商铺要求主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1. 为了扶持乙方经营,甲方给予乙方免收租金 24个月 优惠,每月租金标准为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则按当时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收取标准。同时乙方须于签订本租赁合同的同时或之前向甲方支付起租年度首个季度应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2. 租金为季度支付,先付后用,乙方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季度租金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元)。租金可以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

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向甲方交付一年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元)。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约并无违约行为,甲方在 5天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乙方所交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行为约定

1. 乙方装修商铺,应严格遵守有关商铺装修的规定,接受东乡县商铺装修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接受甲方对商铺装修的监督、管理,并在办理装修许可证、交纳装修预赔金、装修余土清运费后进行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和商铺内固定的水电、通讯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 乙方装修无违反市场装修及有关房屋装饰工程管理的规定,装修保证金在乙方装修完毕甲方检测后 个月后退还。

3. 乙方禁止将货物靠商铺内墙体堆放,如因挤压墙体发生的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应爱护和合理使用商铺及附属设施,并负责铺内水电、通讯设施的维修保养。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过失造成商铺及附属设施的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5. 乙方租赁期满且不续租,其附着于租赁房屋的装饰部分原则上不能拆除,乙方坚持要求拆除的,必须将商铺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预赔金;扣除预赔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接受甲方对商铺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以及其他有偿服务,并交纳相应费用。

7. 乙方在承租期内有转租时,仍由乙方全部支付房租费用,甲方不对其他方发生业务来往。

8.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商铺外及商铺外建筑物上乱搭乱建、任意书写、张贴广告及宣传画。

第六条 租赁期间用水、用电按分户表计量,按商业用水、电计价,乙方在每月的5日向甲方或主管部门缴交当月的水、电费。

第七条 乙方经营需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上网可直接向甲方申请,甲方负责协助开通,由此产生的开通费、使用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该商铺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取得甲方的认可,并按新的租赁条件签订续租合同。

第九条 违约认定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 单方违约收回商铺,应赔偿乙方相关所有损失。

2. 商铺因工程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甲方又未及时修复缺损,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停业期间的店租。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地震)导致商铺无法使用,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

2. 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时间交付租金和有关费用的;

3. 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改变商铺结构、用途、经营范围及违规装修的;

4. 违法经营或在商铺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商铺的;

6. 无故关闭商铺达半月之久;

7. 装修标准基本要求:地面贴砖、墙面刮瓷、顶部吊顶、门头店招。

8. 乙方自签订租赁合同自日起,必须开始进入装修阶段,并且保证3个月之内完成装修,开始营业。

9. 乙方必须保证正常营业的同时生源达到满场,(如星期一至星期五出现上述第 款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还需承担与合约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出现上述第2款情况时,乙方除补交应交纳的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每日 %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 5日未缴足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另有权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如逾期30日仍未缴足,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余下期限的所有租金并没收保证金;出现上述3、4、5、6、7、8条款情况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10.因甲方未提供商铺房产证,而导致乙方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甲方承担乙方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超市对租赁合同篇5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经营场地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

一、租赁场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得利购物广场内 号位置 平方米场地(具体位置图纸标示),用于乙方从事经营活动。

2、乙方所租场地仅限于经营 ,不得挪做他用,如有经营其它项目,须经甲方同意。

3、租赁期限为 年,租赁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办理完场地交接手续后,即可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布置。乙方装修、布置等开业准备时间不得超过 天,不得影响甲方及其他客户的经营活动。

二、租金及费用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场地租赁保证金 元人民币。

2、除非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或者双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3、上述场地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自租赁开始日期起计算,以后按每年租金的 %递增。如果本合同的租期开始日不是一个月的首日,则本合同期限内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按天数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计)。

4、乙方应按期预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须于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即予交纳,金额应相等于 个月租金。乙方须于每期(相当于 个月)开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预先交纳该期的租金给甲方,如果到期日为节假日,由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因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业闭店的,该停业期间正常计租,租金不退。

6、在经营过程中,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有挂靠使用甲方设施的,应按甲方要求准时交纳费用。

三、场地装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坏租赁场地原有结构、设备、设施和整体风格的前提下,自行对租用的场地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果乙方决定装修,应当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后,方可进场装修。乙方施工时间不得超过 天。

3、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中至少应当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电、用水说明、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4、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明确答复。

5、乙方进场装修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经营管理

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3、乙方因销售商品而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经营场所的一切所必须的证件手续(消防、工商、税务、卫生等)由乙方自行申请办理。

五、租赁场地的返还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达成终止合同协议后十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赁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提出续展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清理完毕租赁场地,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应从租赁场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装饰和装修,使租赁场地在所有方面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或给租赁场地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害,应当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会签后,顺序办理场地交接和退还租赁保证金手续。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为乙方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变租赁场地、柜台的使用性质; 擅自转租、转让租赁场地、柜台或利用租赁场地、柜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逾期不交纳租金,经甲方催促后仍拒不交纳;

3、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乙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其他便利;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义务,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或严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自行承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在经营过程中,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抵压、担保、转让、转租、转借,否则按违约处理。

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甲方所蒙受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在各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达成协议以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2、在本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补偿金。该补偿金的金额不得低于两个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赁期限届满以后继续合作,应在该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如果各方协商一致,应在达成协议以后十天内办理合同续展手续。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提出续租要求,或者各方没有达成续展合同的协议,或者未在达成续租协议后十天内办理合同续展手续,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与他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就原租赁场地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的优先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使用租赁及其设备、设施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应当予以修复,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赁场地及其设备、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出借租赁场地或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并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租金5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的,除应补交租金外,每迟延交付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金额十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个月的租金,迟延交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费用的,除应补交费用外,每迟延交付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金额十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是最高不超过该笔费用的三倍,迟延交付费用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6、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它约定

1、争议的解决:合同各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天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遇顾客投诉、提出损害赔偿或有关政府机关对经营活动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见或处罚时,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及商场利益做出处理或决定,乙方应接受该处理或决定。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签订地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

《开超市对租赁合同优秀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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