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8篇

时间:2023-02-08 13:02:05 分类:合同书

要知道合同的引言主要是讲明签订合同的目的,我们在签署合同之前,一定要细读合同中的内容,下面是合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8篇

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篇1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a类为包工包料b类为包工不包料

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设计费为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1.5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2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4.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7.1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5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保修

9.1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提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2.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5合同的其它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

附件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篇2

委托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本着完全自愿、互利互惠、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就甲方 长沙南郡明珠 小区 5 栋 室装饰设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 使用性质:跃层式住家房

3.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 设计前提: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并到甲方房屋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平面设计方案。甲方在认可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2、设计内容:乙方提供甲方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图 2 套,效果图 2 张。 (注:客厅效果图一张和主卧室效果图一张)

三、设计收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互相约定根据本协议设计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用,甲方应交纳全额设计费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优惠后设计费实收: ¥ 元整(金额大写)。(注:纯设计不享受任何设计费优惠)

(1) 设计收费标准:普通商品房/单间(每平方米30元)、跃层式(每平方米50元)、别墅(每平方米80元)

(2) 详细预算费标准:每套按工程造价总额的0.4%计算。

(3) 效果图收费标准:客厅600元/张、餐厅/主卧室500元/张、小公装1000元/张 注:纯设计项目的设计费全额收取,乙方提供设计说明壹份;若甲方在未签施工合同前将施工图纸带出公司,需交全额设计费,暂做纯设计项目处理,设计费不退。乙方可免费进行三次图纸更改,如需继续更改,乙方有权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应的图纸修改费用。甲方若将该项目装饰工程交予乙方施工,预算费全免;造价在6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论乙方是否负责施工,甲方都须交纳全额设计费。

(4) 支付方式: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费 定金 元整为总设计费的40%。设计完结后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总设计费的60%元。

四、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2) 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图设计,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退。乙方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若甲、乙双方在后续过程中因意见不统一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交付时间,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其它服务

纯设计项目,市内工程乙方设计师在装饰工程时免费到现场服务至少两次,进行现场放样及调整尺寸。

六、协议文本

(1)本协议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协议栏写明并双方签字认可。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补充协议: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设 计 师:

手 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进行居室装饰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中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供电南村16幢206室

二、居室规格:房型 单 层(式) 2.5 室 1 厅 1 厨 1 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 其他(注明部位) 计 ;

总计:施工面积 30.3+9.45+3.23+1.7+3+1+1.4= 50.08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四、委托方式: 包工不包料

五、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 10月 4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 12 月 10日工程总天数: 略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 人工费标准

2.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合肥市地方标准t30-1999〈住宅验收标准〉规定。

三、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合肥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饰装修专业委员会。

第五条、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二、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三、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迟工期的,均需由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四、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章,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项目施工时,甲方必须到现场察看。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施工中如需要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

1.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2、在装饰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肯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月日:

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篇4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给设计人支付赶工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员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取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gb1838-9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份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判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0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发包人 一 份,设计人 一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到帐后。

8.11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元/㎡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________㎡×________元/ ㎡计取,设计费总计________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________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 元后,乙方在__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即____________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________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____张,总计____________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

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__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__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篇6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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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1109胖丫头

20xx-08-03回答

装修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篇7

甲方:装修方

乙方:设计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二、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派人勘察现场后一天内支付40%(40480.00),施工图纸交付并与施工方确认无误后,当天支付50%(50600.00),合同规定第三次现场跟踪结束三天内支付10%(10120.00);

三、设计的时间

1、甲方需提供所属项目较为完整的基本资料及基本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平面图2个工作日完成定稿,平面图纸确认后7个工作日完成双方满意的效果图八张(中心大厅*2\候诊厅*1\过道*2\诊室*1vip\诊室*1\美容中心vip室*1),效果图确认后施工图10工作日完成甲方如急于施工乙方可酌情提供合理性预先施工图纸。(限定工作日内需甲方配合跟进确认,不得无故拖延确认影响总体图纸交付时间)。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拥有作品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或思路,促使乙方设计的作品能更符合甲方诊所文化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将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需为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未经的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4)乙方只负责甲方项目的纯设计工作,不包括项目预算\消防\土建\暖通等工作内容,如甲方需乙方提供此类工作项目,需另签订委托我们协议;

5)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进行vis设计,内容包括:标识,门头*2,侧墙广告,工装,名片,优惠卡,信封,信纸,手提袋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3、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者变动施工方案,如因此造成所有后果甲方承担。

4、乙方需在限定工作日内,完成甲方所需图纸的设计,如超出时间,应按照每天1260元的标准对接下来需要支付的费用进行扣除(因甲方原因造成此情况除外)。

5、如乙方能够在预定天数内完成相应设计,甲方应在相应支付时间内及时支付款项,每超出一天,在应付款项上增加1260元,上限10000元。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公司银行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开户银行:

个人银行开户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

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

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

中国银行: 户名:

设计合同与装修合同篇8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 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 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

(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

(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 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 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 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 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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