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实验室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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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实验室合同篇1
甲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经招标决议,甲方就南校区一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确定由乙方承但,经双方商务谈判及实地测算,订立以下合同:
一、装潢工程内容:
甲方对南校区一食堂进行装修、改造,其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二、装潢工程总价格:
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装潢工程的总价格为人民币1749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玖元整)。内含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运输费、垃圾清运费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税费。(另在施工中,如有发生工程量变化,可根据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
三、工程交工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45日内装潢工程竣工。
四、装潢材料及装潢工序要求:
1、此项工程乙方要按甲方提供的维修项目及工程量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及工程量。
2、项目工程量及做法以甲方预算项目及工程量为依据。此项工程具体项目内容和预算,详见附件《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书》。
3、维修做法严格按山西装饰装潢修缮定额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在确保质量优良的情况下并要考虑到牢固性及维修方便。
4、乙方装潢完毕后,必须将所有的垃圾清除干净,运出学校。
5、本合同正文未尽部分,则参照附件执行。
五、验收标准:
乙方在装潢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将在一月内对工程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如甲方在一月内未进行验收,则视为合格;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予以修复或置换,修复后再报甲方验收。如在十个工作日内验收仍不合格,则扣除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为违约金。
六、支付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写验收报告单,一次性支付完毕。(在施工中,如有发生工程量变化,可根据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开始施工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源;并协助办理施工人员及施工材料进入校园的手续。
2、乙方在装潢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在购进材料后,必须请甲方监工人员进行验收。
3、乙方在装潢工程中,应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施工警告标牌,装潢施工中造成的人身伤害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和处理。
4、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按合同要求的工序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没收乙方投标时的全部押金,乙方需支付甲方装潢工程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
八、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法院予以解决。
九、该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财政厅两份。
十、该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装修实验室合同篇2
建设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根据双方建设方提出使用要求,施工方做出改造设计施工,经建设方确认施工后,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和答疑纪要涵盖的范围
45、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计算起始时间。
6、工程质量:合格
7、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5天,甲方通知学校保卫科允许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并施工,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水电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工程所需的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和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三、乙方工作
1、说明图纸和现场交底,拟定施工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做法说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4、遵守校园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房屋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卫生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和周围单位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同意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和设备管线。
6、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四、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工程完工时间以施工方承诺的工期前竣工。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工程验收以设计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在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择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程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应费用。
六、关于工程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设计变更部分按本工程预算价格决算。
2、施工队进场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拆除清运完工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水改造、电改造、地砖粘贴、楼梯结构焊接完工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35%,大白乳胶漆及门、楼梯踏步安装完工并整体验收后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5%。
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因工程问题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节。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试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实验室合同篇3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装修实验室合同篇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信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承担周围建筑物及装修结构或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的保护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进行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销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阴雨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19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199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不合格,其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主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的约定支付工
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占总金额(%)
第一次
开工后7日
10
第二次
工程过半
40
第三次
验收合格
45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两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两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总是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____%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施工设计及施工工艺做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负责部分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缩写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经办理任何手续,乙主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装修实验室合同篇5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手机号: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承包人包工、包料。
(2)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3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管理的规定。
4.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人检验。 材料的提供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对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给予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队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内为修单。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 。
(2)其他支付方式: 。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面积按实计算,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
10.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11.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维修
工程结束后,除人为因素外,因质量问题,承包人在一年内负责维修。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部分 份。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