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经营权合同优质7篇

时间:2023-02-07 13:08:10 分类:合同书

合同对于企业的意义,是很重要的,只有明确了自己的需求,我们写出的合同才是有实际意义的,以下是合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转让经营权合同优质7篇,供大家参考。

转让经营权合同优质7篇

转让经营权合同篇1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租赁合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地点:

2、 商铺位置:

3、 商铺面积:

第二条、 商铺经营权的内容

甲方将本合同标的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条、 出让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出让期限:原房东与甲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受让后,将继续代替甲方向原房东履行租赁合同。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约定商铺交付给乙方。

出让价款:该商铺五年经营权出让价款为(大写) , (小写) 。

3、 乙方按照 分期 方式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大 写) ,再于 年 月 日支付(大写) 。

4、现有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乙方同样不向甲方做出其他补偿。

第四条、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出让金中,包含甲方向房东缴纳的肆万元保证 金。租赁期满后,房东应将此款退给乙方。

第五条、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全部经营证照,甲方需配合乙方于最后一笔转让款支付前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经营项目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2、 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让商铺时,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拖延期间的迟延履行金500元/日。超期三十日未交付者,视为根本违约,甲方除应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的义务以外,还应按照出让总价款的30%赔偿违约金。

第七条、 免责条款

1、 本合同履约期间如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均无权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2、 如遇到国家和政府整体性改造和商场重大改扩建须拆除该商铺时,本合同可以随即终止,甲方应将未履约完的剩余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并按照市场折旧酌情补偿乙方的铺位装修成本。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期限的商铺经营权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负责调换和退款。

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共计四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经营权合同篇2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同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乙方决定以可里村委会为核心区域投资开发集低产林改造、种养殖经营、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等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其集体山林、已分到各农户山林(商品林)联合整体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林地

(宗地一):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转让给乙方,坐落: 勤丰 (镇) 可里 村委会 组,名称(小地名): ,面积________亩,林权证号: ,宗地编号: 。

宗地四至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转让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山林转让期60 年,转让费260元/亩,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内按甲方实际转让亩数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转让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转让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办理林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

(三)在乙方开发项目启动时,甲方享有劳务输出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可以优先考虑安排甲方的劳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当的权益,要负责乙方用水、用电、通讯和交通等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现有的水和设施取用水,乙方根据项目规划逐年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应积极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抵押林地及相关开发项目,但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山林转让费。

(五)在山林转让期内,乙方允许甲方在转让山林区域内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对造成对乙方山林的毁坏,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在转让期内,凡属于国家政策规定补给甲方林地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到的项目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项目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须协调和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征占用的相关手续;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项目开发中的补偿、补助属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护林防火期限外,可适量在双方指定的期间、区域进行自用烧柴砍伐(间砍),房屋修补所用木材,但不准进行商品性采伐和销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的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乙方允许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确定的区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进行民间埋葬活动,但不允许在乙方开发区内进行埋葬活动

(九)如乙方开发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资,所占用土地由甲方无偿提供。

(十)在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经营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自主开发山林,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各项活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开展项目建设,开发山林中不得损害村民利益。

(十二)转让期间,、甲方有责任对山林进行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建设由乙方自主投资,享有因此带来的全部利益,并承担相应法律性、政策性和经济性风险。

(十三)转让期间,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乙方。在转让期间由于较大矛盾和纠纷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资产处置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场价格补偿乙方;由于国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偿权。

(十四)转让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转让续期的优先权。山林续期的价格、范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若不能续期,乙方要将已开发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归还甲方。

(十五)为了实现林地的统一开发,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乙方开发需要征占这部分山林地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后,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大面积采伐等)。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转让此山林给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两倍赔偿乙方。

2.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不受让本合同约定的山林,所交转让费不退,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林地转让的凭证,与林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报政府机关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提请楚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所在村委会、镇林业站、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于

转让经营权合同篇3

甲方(出让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让方):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村第 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流转地块:甲方将位于 的承包土地 亩,位于 的柴山地 亩,位于 的绿化林 亩的经营权 流转给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见附图。

二、流转时限及用途:甲方于 年 月 日起将上述土地和林地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乙方将承包地用于农业生产,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绿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转价格及付费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绿化林地转让费为 元,大写 万 元整;乙方于 月 日现金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甲方另立收据。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转证件: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一本;

2.《林权证书》(编号: )一本;

3.《退耕还林合同书》(编号: )一本;

4.《财政补贴一折通》(编号: )(粮食直补贴金)一本。

五、其他约定:

1.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流转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行调整的,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 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组、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

六、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经营权合同篇4

转让方(一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号码:

顶让方(一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横县果果饮品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除含油烟的餐

饮)。

第二条 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店面位于广西横县横州镇教育路31号

2. 该店面现在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3. 本合同签订当天一起对该店的所有东西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甲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承包后可享受该店的所有经营权,使用权,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 房租到本月22日为止,乙方接手后应在2015年7月22日前与房东签铺面租赁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转让经营权合同篇5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转 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房主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房主履行该租赁合同。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八台桌球和电脑记费系统及附带设施)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转让费)为元人民币(大写)。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的营业执照由乙方转让后,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日期:

乙方签字: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经营权合同篇6

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投资建设的 项目,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设施,甲乙双方就该项目特定位置商铺经营权出让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地点: 。

2、商铺位置: 层 号商铺。

3、商铺面积:该套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经营权的内容

1、甲方将特定商铺经营权约定期限出让给乙方,乙方在出让期限内对该商铺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让期间产权依然归甲方所有。

2、经营业态规划:乙方经营范围为 产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业态,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让的铺位,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补偿。

3、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按规定依法纳税和缴纳工商、卫生防疫等管理费用。

第三条、出让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让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让期限共 年。甲方于年 月 日前,将合同约定商铺交付给乙方。

2、出让价款:该商铺 年经营权出让单价为人民币 元/月/㎡(建筑面积),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3、付款方式: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即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上述约定出让价款。

第四条、其它费用

其它费用是指:除去出让金外的,乙方因经营需交纳的经营保证金,物业管理费,铺内装饰照明和用电、自用水以及铺内灭火器购置维修等费用。

1、经营保证金: 元/铺,乙方需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缴付给甲方。

2、物业管理费:

(1)第一年物业管理费暂定为 元/㎡/月,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商铺交付日一次性交清。以后每年年度的物业费于当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

(2)因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以上项目的费用标准发生变动时,甲方可根据费用变化情况做相应调整。因项目管理运营需要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时,甲方应对新增的的收费项目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3、乙方商铺内灭水器购置及维修费:按市场维修价格收取。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铺内安装装饰照明、通讯设施时,其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商铺从事商业活动前,应在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办理合法的注册登记手续,所有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并依国家规定按期缴纳。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商场的管理规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2、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3、乙方不按时缴纳物业及相关费用时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无条件收回另行处置。

4、甲方依据项目管理制度和规定,对乙方违章经营有处罚的权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时,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无条件收回另行处置。

5、甲方可根据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业态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接受统一规划,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商铺。

6、甲方有权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之规定或根据本地区商业经营特点特定和调整市场的营业时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交清合同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所列之相关费用后,即获得合同约定期限的商铺经营权,享有该商铺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经营期间要遵守市场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自己负责本商铺的财产安全。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所组织的统一活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市场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自用水电、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依法积极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动用乙方保证金支付,并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乙方在经营期间对铺内建筑、各种设备设施无权拆除或更改,不得擅自安装

水电管线及设备。乙方因经营需要进行二次装修时,必须提前报甲方工程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6、乙方在甲方书面允许情况下可转让商铺经营权,甲方应做变更登记并收取相应的过户手续费用,新的受让人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新的受让人只享有剩余年限的经营权,同时本合同甲方与乙方的一切关系将自动解除。

7、乙方进场需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活动,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有的民事及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提前解约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转让金,并退还保证金,合同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 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 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 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 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 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 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7) 未经甲方同意连续 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8)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遵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记录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经营权合同篇7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____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xx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xxx_年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__月____日至__月____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__月____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__月____日预付转让费12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__年__月____日

__年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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