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的合同优质5篇

时间:2024-03-06 10:33:24 分类:合同书

合同是双方达成共识的法律文件,如果制定过于敷衍,那么它的约束力就会大打折扣,合同的存在可以促进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互信和合作关系,以下是合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设计的合同优质5篇,供大家参考。

设计的合同优质5篇

设计的合同篇1

外包成为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选择之一,然而服务生产中接包方的投入力度,特别是以知识、核心技术、人力资源为代表的知识性生产要素均为私有信息,难以观测验证。在外包中具有信息优势的接包方可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即发包方和接包方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引发外包服务项目执行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另外,成员的风险偏好是影响外包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如何在不完全信息下考虑双方风险偏好时制定有效的外包合同来激励接包方积极参与并透露其私有信息,对提高外包服务项目成功率,实现发包方与接包方的双赢是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

己有学者针对上述问题作了一些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文献研究存在不可约定的质量水平及隐藏质量成本情况下的最优合约配置,但未考虑双方的风险偏好;文献设计了不对称信息下的服务外包合约,但仅考虑asp的风险偏好;为消除不对称信息的影响,文献研究非对称信息下供应链的信息分享机制,但只考虑了零售商的风险偏好;文献探讨了参与双方的风险偏好组合下服务生产过程中存在道德风险的契约设计问题;文献研究发包方、接包方为风险中性和风险厌恶型时,引入保险机制对发包方、接包方收益的影响,但是在对称信息下作的研究;文献设计了销售商的风险偏好不对称下的销售激励契约,但仅考虑了销售商的风险偏好。

上述文献探讨外包合同是在信息对称、单一信息非对称或是仅考虑作为代理人的接包方的风险偏好下作的研究,但实际中作为委托人的发包方也有风险偏好。因此本文考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并存时,参与双方不同风险偏好组合的合同设计问题,分析非对称信息和双方的.风险对双方的影响。研究表明,非对称信息和发包方风险偏好因素改变了传统委托代理理论的一些结论。

从委托代理理论出发,研究双重信息非对称下参与人不同风险偏好下的外包合同设计问题,探讨了非对称信息和双方的风险态度对激励合同的影响。研究表明,在相同风险偏好组合下,双重信息非对称时发包方的期望收益低于道德风险时的情形,而拥有私有信息的接包方的收益增大且努力程度和激励强度降低,体现了信息的价值;不同风险偏好组合下的双方策略和收益由双方风险偏好和非对称信息共同决定。

本文仅考虑参与双方是完全理性时的线性合同,且未探讨风险喜好的情况,若考虑双方的公平偏好及非线性合同,则双方的策略和收益不知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因此,未来的研究将考虑参与双方的公平偏好倾向和风险喜好的情形。

设计的合同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和做法(见报价清单和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由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1.4 工程期限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

2.2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

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见工程变更单)。

第五条:工程工期

5.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 施工过程中因停电、停水而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6.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两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7.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递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第三次

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8.3 若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工期顺延。

第九条:几项具体规定

9.1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____把交给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一条:附则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姓名: 单位名称:

(签章) (公章)

代表人: 法人代表:

(签章) (签章)

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设计的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 (项目名称)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1、 定义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咨询服务”指附件2(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甲方应按附件1(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

设计的合同篇4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业厂房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厂房(包括厂房土建及装饰工程、自动喷淋及消火栓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自动报警工程、空气调节及净化空调、动力及照明工程)

0000.00包干

总图工程(包括红线内厂区围墙及道路、厂区绿化、给排水及电力系统工程)

注:具体设计范围以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为准。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计委立项批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红线图

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要点

设计委托书及设计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建筑设计及总图规划方案

业主确认后7天

建筑设计(单体)全套施工图

方案审批后20天

总图施工图

施工图审批后15天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贰拾万元人民币(¥.00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单体全套施工图出图后五天内

第三次付费

总图施工图出图后五天内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国家设计规范通则及标准。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5%。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壹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的合同篇5

业主朋友进行装修,签订装修合同自然必要,但是与专门从事装修装饰行业的装修公司相比,在经验与知识上都处于弱势地位,如果说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不注意阅读其中的条款,就很容易被里面的霸王条款所束缚。

下面,艾逸网便为您盘点装修合同中的几项霸王条款。

第一,合同中的约定放大了装修公司对房屋的操作权利。有的装修合同中会约定装修公司在装修期间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这是严重不当的,而是仅仅应该限于与装修施工相关的部分权利。

第二,保修期不合规定。按照我国装修业的有关管理办法,装修装饰的保修期至少应该在两年以上,甚至有的施工项目会达到五年。装修合同中涉及到这方面的条款,装修公司往往会就此闪烁其词,含糊不清。

第三,施工工期存猫腻。有的装修合同会有“自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竣工”等字样,这样的约定看似规范,但是对于“开工之日”“工作日”等概念该如何解释

?

第四,合同中忽略装修后的'室内环境质量。基本上没有装修公司会主动约定在完成装修以后,保证室内没有污染气味,或者保证污染气味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业主朋友在事前不明确约定的话,到时候恐怕很难再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五,拒绝第三方,验收时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有的装修合同并不写明装修的验收标准,以至于在验收时出现分歧而无法解决。

第六,逃避保修责任。有装修合同约定,如果业主朋友在装修完成以后的多少天以内,没有为装修公司结清款项,便不在为业主朋友保修,这种明显的霸王条款,还是应该严正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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