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营承包合同6篇

时间:2022-08-21 09:03:08 分类: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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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营承包合同6篇

酒店经营承包合同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公开的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甲方愿意将本酒店厨房承包给乙方操作、为甲方执行营业上之所有工作。

一、承包期限:於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1、在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财务部、缴纳合同期间保证金:元(大写)於合同终止时、一切交接妥当后、退还签合同时所缴交保证金。

2、用工方式:由乙方派人、不计为酒店员工、但却受甲方监管之方式(考勤、制度、服装、礼仪等)

3、用工人数:共计人、届时根据甲方经营状况、再协调人员之增减、在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但须经甲方确认素质。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基本的工资为RMB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0日、如遇节日则顺延发放日、由乙方造册发放签收、以免造成纠纷。

三、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须确保菜肴毛利率45%的标准、菜肴营业额保底为25万、如超出25万元以上部分、按超出菜肴营业额之%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次月的10日连同基本工资一并发放、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四、合作条款

1、成本管理:燃料成本%。水电成本%。菜金成本%。损耗成本%。计算依据—免单、行政餐、管理餐包含在成本范围内。现金卷、挂账需加入营养额内核算成本。

2、人员管理:由于采用厨房承包制、但站在管理原则上厨部所有人员的安排均需向行政部办理进出手续、为保证技术力量、特别岗位(凉菜、炉头师傅、点心、头二切配)必须经过店方管理人员试菜认可、直到满意为止。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乙方的留、走由甲方之考核决定。

3、甲方认为乙方有个别师傅不合乎聘用标准、乙方无条件更换。

4、特别岗位师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RMB500元/人。

5、乙方须保证合同内工作额定人数、除去正常替班外、每少一人扣除工资RMB200元。

6、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与监督、如乙方违反酒店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执行正当处分。

五、出品的质量与管理:

1、按标准食谱配比加工、若出现菜品口味过重(咸或淡)或其他顾客难以接受的口味造成退单、需由乙方负责买单、若由此造成的折扣或其他损失、乙方须承担50%责任。

2、每个加工环节均仔细把关、避免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蚊、蟑螂等)若由此成的折扣或其他损失、乙方须承担50%责任、退单由乙方负责买单。(以上情况由搂面和厨师长共同确认后生效)

3、由于粗心对顾客特殊要求的菜品未按标准加工、因此造成的退单由乙方负责买单。若由此造成的折扣或其他损失、乙方须承担50%责任。

4、菜肴制作加工要迅速、若由于制作主观原因造成退菜、打折或其他、乙方须承担50%责任。

5、收市后的盘点及下单要做仔细、避免沽清菜过多、特色招牌菜不允许沽清、否则按200元/次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六、安全管理

1、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加工要求操作、避免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否则厨房最高负责(乙方)3000—10000元之赔偿於甲方。

2、注意安全操作、避免人员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乙方人员在酒店外惹事、发生的纠纷与酒店无关、(乙方人员因工负伤由甲方负责)

4、甲方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安全环境。

5、创新管理要有一定的研发创新能力。完成店方要求的每月、季节新菜推出、并得到市场的认可、否则按完成的质与量给予一定的处罚或奖励。

6、营养部必须做好服务质量、统一管理甲方提出的要求给予充分的准备、及时做好营销方案和市场调查。

七、合同解除

1、欠发工资和资金十天以上视为违约、由此在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不积极、一切责任归属甲方、并可以解除合同。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案、提前终止协议视同违约。

3、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

4、乙方由于各种原因要求退场、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合同期间、乙方多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标准、或甲方多次提出建议、仍无法改变影响经营效果、造成双方无法再合作的情况下、甲方可无条件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将不获得任何赔偿。但是如果任何一方造成的违约、都将赔偿对方RMB元整。

八、其他乙方人员应无条件遵守员工守则和管理制度。

九、未尽事宜、协商处理。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内容、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酒店经营承包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提升机关后勤服务水平,提高酒店的经营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双方商定,对________大酒店的租赁经营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大酒店租赁给乙方经营,租期年,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结束。承租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酒店转包给他人经营。

二、租金:乙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付租金,第________年基价租金为___________万元,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清,以后年度租金按上__________年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递增。租金一年一清,乙方必须在下年经营期前一次性交纳,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经营。

三、乙方承租期间,由甲方提供相关的证照。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在___________日内变更法人代表,做好各种证照的年检,确保证照的有效性。乙方承租酒店后,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遵纪守法,搞好门前“三包”,按有关部门要求落实好计划生育,文明创建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凡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甲方在出租期内,向乙方提供水、电、消防、霓虹灯等设施,费用(含维修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根据计量表在次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收取,乙方不能及时交纳的,经甲方一次性催交后,乙方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要切实做好消防工作,防止任何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发生火灾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财产损失。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对酒店内的载人电梯及食品电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养和年检,确保安全运行无事故,并承担维修保养及年检费用,对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损坏大酒店的主体结构和主要部件。如确因经营需要对外部装饰的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后,经有权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对内部装修(璜)的改动(包括供水、供暖和制冷等),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人进行装修(璜)的费用一律自行承担,承租期满后,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大酒店的装修(璜)费用不予补偿。

八、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大酒店原来的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非法的经营活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具有监督的权利,对不正当的经营活动有权制止和纠正。

九、乙方在承租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租赁期间的一切用工事项(包括录用、辞退、报酬和养老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前,需向甲方交纳十万元的物品赔偿保证金。乙方根据经营需要接收甲方的有关物品,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在承租期内,乙方必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有权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资产及物品进行跟踪监督,促使乙方确保资产和物品的完好无损。对损坏或短少的资产及物品,乙方应按原物赔偿或原价赔偿。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损坏的资产和物品的价值后,退还乙方;如资产和物品无损坏,保证金全额退还。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内,如违反上述有关条款,造成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退还已交纳的租金。

十二、因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不属于乙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未租赁期间的租金;如乙方无故提出终止本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凡违约者,依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处理或依法处理。

十五、本合同如有争议,由射阳的仲裁机构裁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公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酒店经营承包合同篇3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一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场、附设商场、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 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 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 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 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 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条 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 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____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三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 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 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条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条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四章 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五章 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 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 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六章 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 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 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 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 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七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 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 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 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 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 保险

第三十六条 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 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 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 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酒店经营承包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清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及费用计算: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的方式承包甲方所有的地毯清洗、地面石材清洁保养服务项目。清洁项目及收费标准:

1、地毯清洗: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每月对甲方区域内所有地毯进行二次全面清洗。

2、石材地面:房间大理石深度翻新处理:

3、地毯、石材清洁范围及面积计算:

二、合同期限:

三、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为乙方清洁服务工作免费提供用水、用电便利。

2、为共同维护甲方工作场所内环境卫生,成果,配合乙方进行清洁服务工作,严禁破坏公共场所卫生等不文明行为发生。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歧视与侮辱乙方所有保洁服务人员人格。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前时间、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

4、根据本保洁服务合同,甲方如需乙方增加保洁服务区域范围,甲、乙双方协商另立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甲方的地毯清洗、石材保养,且保证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

2、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对乙方清洁服务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3、如乙方违反劳动安全和操作流程,导致甲、乙双方人员、设备、物品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重大违约和过错责任发生,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一方应负责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2、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须赔偿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清洁服务损失金额。

七、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中途解除本合同。

3、除本合同规定之外,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时,均应赔偿守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付款方式:甲方须在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或现金形式付清乙方上月清洁服务费用。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

(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

(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酒店经营承包合同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明确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座落在 营业场所的第一层和第二层,其中经营面积 平方米及简易房屋 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为每天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每月按时交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承包经营以外的经营场所(除第一层第二层外)由甲方自由支配,不必征求乙方意见,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担的义务。乙方有关财务方面问题全权由甲方派人负责处理。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将酒店的承包经营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时,必须先与甲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

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7、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承包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9、乙方每年应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10、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设施和其他备品的安全及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四、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执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负担。

3、合同履行期间,除上述已明确合同终止条款外,双方不得擅自终止,若违约擅自终止,另一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向对方索赔。

4、乙方做出有损害甲方资产及权利行为者委托评估部门评估损害程度,要求乙方赔偿,必要时向法院提出终止合同。

5、按本合同第二款付款期限,乙方超3天不能及时付清承包金,即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包金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酒店经营承包合同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 约 地 点:

签 约 日 期: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本着共同发展、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权利能力声明

1.1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有完全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发包标的在约定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使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乙方承包后以甲方名义经营所承包酒店。

第二条 承包标的名称、位置、经营范围、及设施。

1.2 天祝文华大酒店,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天祝县 路 号,建筑面积总计: ㎡,法定代表人: ,经营楼层二楼、三楼、四楼、经营面积总和 ㎡其中二楼自助餐厅,三楼中餐包厢,四楼宴会厅。

2.1甲方按照酒店整体装修方案负责餐饮部分整体装修,包括:桌椅、板凳、后堂设备(不包括炊具餐具)、灯光、音响设备,并负责消防竣工。乙方负责除此之外的客房及所有公共部分的装修、改造。

2.2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酒店 300万/年,押金100万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交纳承包金上递增 6 %。

2.4承包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承包期限及酒店改造装修免租期

3.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 酒店改造装修免租期:甲、乙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起8个月内完成酒店改造装修,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承包金。改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及具体施工方负责。

第四条 承包金、承包期相关费用、税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4.1 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金按年支付,在装修期开始3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第一年承包金,以后乙方应于每年结束的15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交纳一年的的承包金。甲方指定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

4.2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不包括、水电暖费用、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等费用,乙方向相关部门缴纳,在此过程中,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

4.3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缴纳酒店经营的各项税金。

4.4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4.4.1 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酒店改造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将 万元履约保证金中的 万元退还给乙方;剩余 万元转为本合同的押金,承包期满双方有关费用结清、财产、设备、物品等移交完毕后10日内,甲方将押金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 酒店改造装修及二次装修

5.1乙方承诺一次性投资约 万元人民币,在签订本合同之后酒店移交之日起,开始对该酒店按照星级综合标准进行整体改造装修。

5.1.1 在签订本合同之后3日内,乙方应将酒店改造装修方案报送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改造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5.1.2 甲方指派代表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装修审批备案,相关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承包期五年届满,乙方应根据市场行情,对该酒店进行二次装修,以满足市场需要。二次装修方案应报甲方审核同意。

5.3 酒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权利

6.1.1 甲方负责保管酒店的产权证明和营业执照、公章、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乙方在需要使用的上述证章时,需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供使用。

6.1.2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6.1.3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6.1.4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好运中心温泉大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6.1.5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6.2 甲方义务

6.2.1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酒店各种年检手续。

6.2.2 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6.2.3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该酒店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相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6.3 乙方权利

6.3.1 为了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该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6.3.2 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6.3.3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制定酒店各种规章制度,经营目标和方案等。

6.4 乙方义务

6.4.1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及非法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2 乙方需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酒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4.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内对外提供担保、抵押或举债等。

6.4.4 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各种办证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建议:应当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承担费用,如果乙方办理可能导致乙方的经营项目甲方不知情,况且工商的所有材料均在甲方手上。)

6.4.5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酒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4.6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6.4.7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对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相关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8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4.9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把其身份证、相关证明等交予甲方查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处以备案。

6.4.10 承包经营酒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经营管理

7.1 乙方应制定酒店经营管理目标、经营方案、建立酒店各项管理制度、运作流程与服务标准,完善酒店组织架构、岗位编制和岗位职责等,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7.2 乙方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7.2.1 酒店现有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直接接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经乙方考核,合格者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转为乙方聘用人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7.2.2 在承包期间,酒店所有的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均应乙方负责,因劳动用工或劳务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8.1 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抵押或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8.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包、转借酒店。

8.3 甲方出售该酒店,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保险

9.1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将其在酒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单上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甲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险种:(1)财产险;(2)公众责任险;(3)劳工保险;(4)团体意外险;(5)其他按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9.2 酒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受益人为乙方。

第十条 合同的延续、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10.2 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期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函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10.3承包合同解除或期满,乙方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自愿接收的除外。

10.3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1 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移交酒店超过15日以上(含);

10.3.2 经乙方函告,仍不协助乙方办理年检等手续;

10.4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0.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包、转借该酒店;

10.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除变动酒店结构;

10.4.3 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10.4.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酒店用途的;

10.4.5 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10.4.6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超过15天。

10.4.7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10.4.8承包期间,乙方逾期20天未缴纳承包金。

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举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酒店收回的验收

11.1 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天,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物品(无论是否为乙方所添附)等清点后如数交还给甲方。

11.2 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保证交还后的酒店能够正常经营。

11.3 乙方装修改造投入的设备、设施、物品等全部无偿移交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2.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赔偿损失计算标准定为:投入总费用(有准确的凭证)×70%×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10年。

12.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所进行的改造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押金。

12.4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逾期交纳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纳承包金的0.1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20天以上(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万元违约金,并没收押金。

12.5合同期满,乙方未按约定交还酒店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交付支付占用费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3.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3.1.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13.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的签约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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