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事务工作总结6篇
工作总结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积累经验,在工作结束后写好工作总结,从而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下是合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事务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事务工作总结篇1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2023年事务工作总结篇2
20xx年3月1日-3月30日,我在秦镜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实际上由于周末,真正的实习时间也就20来天)。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一个月就过去了,而我在这短暂而充实的一个月中也学习到了许多东西。
律师对于所有法律人来说都是一个很具诱惑力的职业。我学习法律已有四年,尽管知道大多数电视剧和电影中对律师的演绎是有所夸张的,但是仍然难以避免律师在我心目中略显神秘的形象。是法庭上的滔滔不绝、慷慨陈辞?还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是正义的捍卫者还是富人的代言人?是不是要在义和利之间进行艰难的抉择?……但是不管是何种形象,我一直都认为,法律人最好的代表是律师,而不是法官或者检察官。律师的工作,能够将法律作为一门实践学科的特征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又不断地将法律运用中的问题提交给理论来解决,推动了理论的发展。家里帮我联系到秦镜律师事务所实习,我觉得非常开心,因为终于可以接触到律师的日常实际工作了。
实习的第一天,律所的行政主管让我填写了实习登记表,分配了座位。律所根据业务合职能,分为好几个部门。我跟随李律师,实习中接触了大量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非诉现在已经成为大多数律所的支柱性业务,上法庭对于当事人来说绝对不是件好事,法律除了在纠纷发生后作为解决的依据而存在,更多的作用应该是预防纠纷的发生,律所的非诉业务正是预防纠纷或者为更好解决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的重要一部分。律师们给我的印象就是敏锐、高效率、负责和耐心。律师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一个合同要几易其稿,客户的要求又常常变化,而时间又很紧,要是几个业务集中在一起,那加班是不可免的了。
一个好律师必须思维敏捷,反应迅速,短时间内能够抓住问题的重点。这难免让人觉得律师都是比较强势的,但是我所接触到的律师们,尤其是女律师,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咄咄逼人的,而是温柔亲和的。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对很多事情都是一窍不通,大家都非常耐心地指导我,还对我起草的文件进行修改,非常的耐心和细致。
一个行业区别于另一个行业,因素是什么?学习了法律的人和没有学习法律的人,区别又在哪里?最根本的并不在于几年的学习中得到了多少知识,记住了多少法条(这对于法律人来说很重要,但是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通过努力可以获得),法学教育培养的是一种思维,即法律人的思维。这是我在学校得到的教导。在律所,我体会到这一说法是正确的。开始在律所实习,我又一次感受到,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能够用到实际中的真是少之又少。因为在此之前,我连真正的合同也没有见过几份,更不用提法律意见书或者律师函之类了,至于用律师的思维方式来考虑问题更是妄谈了。
比如一天,李律师让我为某公司提出的问题查找法律依据。搜索相关资料是律师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这点是我们在学校也会用到的技能,因此不需要更多的指导。整个实习过程中,我经常要做的事情就是查找相关法律依据,因为律师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以及律师函,都是必须要有根据的,不能光凭想象或者法理推断(当然,法理推断也很重要,它可以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或者以此发现存在的问题)。另外学习到的一点是,当通过已有法律法规不能对实践中的问题给出明确的答案时,律师还需要直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以便得到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的操作意见。电话咨询是律师在获取资料时另一个很重要的技能。当然,想要利用好这个方式需要不断地实践、学习、再实践……
2023年事务工作总结篇3
转眼间我来到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学习到了很多与劳动有关的知识。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刚到劳动所时就参加20xx年度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表录入工作,和同事经过三个多月的加班加点将四万多份调查表全部录入到省劳动力资源网,其中个人就完成了总数的3/4将进3万份。
2、按月完成了全年的农村富余劳力培训转移就业月报表和农村劳力双转移月报表等各项任务数的工作和其他各类报表。
3、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是一项繁重的工作,每年的4月至7月份是居民参加医保和医保费用征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几乎都忙得不可开交的,4月和5是是居民参加医保的时间,每天都有很多居民前来参保,6月份就必须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并将信息表整理归档,因为7月份县社保局就要委托银行进行医保费用征缴。
4、协助领导和所长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处理好各宗劳资纠纷案件,并在时候组织材料进行归档。
5、到了年终,各种考核和检查接踵而来,我和同事们准备考核、汇报材料。整理、补充材料是一门很大的学问。这是一个工作的过程,但我看来更是一个难得的学习的过程。
总得来说,我的工作就是协助所长做好有关的工作、收集及整理相关劳务案件资料归档、完成多项报表和主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今后我将以崭新的精神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努力学习,提高工作效率,熟练工作业务能力。
2023年事务工作总结篇4
20xx年4月,结束上市公司10年财务年报审计之后,感慨万千!随即开始酝酿着一篇有关自己从业两年来的总结。随着不断的分析和理解后发现,有些总结不仅和自己从事的项目有关,而且折射了整个审计行业的诸多现象。于是,带着总结和反省的精神、抱着大胆改革的思路,从行业发展、事务所质量控制导向、风险评估程序应用等多个知识面出发。结合理论和实际工作,发现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及获取的经验成于此文。特别是其中对国内所发展的建议、薪酬导向审计,笔者认为都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从业不久,有些幼稚的体会和憧憬,自然渲染于黑白之间,之中多少的可笑之处和拙见不周还忘见谅。
一、对国内事务所行业发展的前景及建议
“事务所的做大做强”最快捷的方式莫过于合并。但是,同样的方法,不同的事务所却做出了不同的效果,此文主要针对具备证券资格的国内事务所。
1、从国家安全机密和资本市场扩容看国内事务所的发展前景
首先,从国家安全机密看事务所发展。在这里,笔者不论事务所整体行业成长,而只谈有关国内事务所的发展,所以自然对立面肯定是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要谈本土所的做大做强,必然是要向国际四大所挑战的,若非然则无所谓该话题。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统计数据来看,07—09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中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占有率分别为53、00%、54、78%、52、81%。暂且粗略的假设收入与数量成一定比例关系,这意味着,国内有近一半的上市公司由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从另一宏观经济数据分析,10年a股市场近1600家上市公司占我国10年gdp37、67%,结合两者信息和国际四大所业务质量控制的底稿符合要求,意味着我国近18、84%的gdp信息流向是透明状态。目前风险导向审计理念贯彻的是了解企业的全方位立体化信息,其中包括企业内部控制、供应商和客户环境、技术和研究开发能力、企业发展战略及战术、核心竞争力等等,这些信息也象征着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简言之,我国目前大量成熟的机械制造业、民生行业、金融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企业、钢铁业、甚至军工业的财务和企业环境信息基本属于信息无监管化。从20xx年7月爆发的力拓间谍门事件来看,我们暂且不考虑其中的政治和集团利益因素,而只需考虑这项间谍门事件的操作流程不难发现其中的商业机密为何物。笔者不知道大部分审计人员的数据分析能力和职业操守素质如何,但相关数据分析的结果就是国家机密。
所以,从国家机密安全考虑出发,笔者认为国内事务所的做大做强是趋势和必然。可是这也并非拔苗助长似的成长,而是要让本土事务所本身科学、合理、健康的发展,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优势。俗话说,有多大锅下多少米,我国国内事务所目前的这口“锅”尺寸确实不大,无法扛大梁,眼下国内事务所的行业发展已是配合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失的分支力量。
其次,从资本市场扩容来看。20xx年9月,据商务部人士声称在20xx年适当时候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形式,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即a股市场计划即将推出国际板。这给国内事务所开展国际业务又注入了新的概念和活力。然而,为此而产生的事务所人才储备、风险控制、业务技能等等问题也即将摆在国内所的面前。面对这些诱人的机遇和挑战,国内所如果战略性实质合并和发展及储备人才,决定了未来本土所的未来生存空间。
2、笔者对制约国内事务所做大做强因素的考虑和应对
首先,是目前国内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核心竞争力存在问题。我国国内事务所目前发展依靠的社会资源。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社会资源丰富决定了业务的广泛程度。然而,所谓中石油、中石化、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移动等他们力所不能及的范围,这时就显出了他们核心竞争力的匮乏。这也是严重制约着有健康核心竞争力的事务所的发展。有人把这种问题归根为制度导致的腐败问题、也有人归根为中国人的传统作风习惯和急功近利问题、更有人归根为行业本身收费性质问题。其实,这一系列的问题,也不是在这里三两句能够说的清楚的。故而暂且把这种问题归结为审计风险意识问题。
即国内事务所缺乏经营风险意识问题,所谓些个合伙人毫无审计风险而言,他们认为任何问题都能够解决。而实在一些风险解决不了的时候,他们就说没那个业务能力,实则没那个社会资源。也正因如此而导致的行业恶性竞争,多少对审计行业有着雄心壮志的义士不得不暗淡的退出这个舞台。
二、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1、业务控制理念对业务质量的影响
强化业务质量是未来事务所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而质量控制是业务质量的核心动力。目前国内所在这方面落后于四大是有相当的距离。笔者了解到很大部分国内所在质量控制的留于形式、新审计准则要求下的执行情况、薪酬机制导致的人才流失等情况是相对于国际四大而言是严重的(尽管目前四大在某些方面也开始出现不足)。
业务质量的强化,从某一角度上说就是将审计细节化。但是,任何事务的细节化,最终会招来大部分员工的反感和厌恶情绪。所以对应的领导推动就显的格外的重要,而领导的推动必然要考虑成本收益的基础,利益上的得此失彼最后将落在领导的决心上。为此,笔者从业务控制质量的理念出发,进行了相对分析。
业务质量理念分为业务控制理念和人才竞争理念。业务控制理念和人才竞争理念的是一个事务的两面,前者是向外,后者是向内。
所谓业务控制理念即严格控制风险的文化、有效的业务流程、强有力的领导推动机制等。一个好的业务流程决定了业务质量的层次,积极贯彻新审计准则的业务要求已是必然的趋势。而对新的审计系统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执行及后续强化和讨论,必然会影响部分老员工的反感和部分领导的利益分配。审计本身从实质上来讲既是一个带着思想而进行程序化的过程。暂且剥离思想的参与,单是程序化的过程缺陷就有可能导致致命的法律责任风险。而新审计准则的风险导向审计充分调动了整个项目组在整个审计始末进行着思考。对于控制风险和规避法律责任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新一代审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充满着机遇和挑战。无论是国内所和国际所,我想,在中国,大家在同一起跑线。所以,在业务控制理念的落后,必将是毁灭性的结束!
2、人才竞争理念——薪酬导向审计
在人才竞争理念方面,事务所必须营造完善有效的`竞争体制,这一点对于事务所的长远发展积蓄着人才储备。事务所的竞争力无非来自业务层和领导层。领导层,我们决定不了。但是,这两者绝对是相互作用和制约着。事务所建立的竞争理念必须剥离个人情感,以客观实质为基础。审计风险主要集中在事务所和签字会计师,而业务执行人员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在业务执行阶段,我们不光要执行执业准则的要求进行风险导向审计,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是“薪酬导向审计”。“薪酬导向审计”在国内尚无定义,纯属我个人概括,如有不妥,还忘见凉。
“薪酬导向审计”主要存在于国内一些依据收费而进行业务提成的事务所,但是这些事务所又不是真真意义上的“薪酬导向审计”,他们只是完成审计工作后,根据收入的比例或者个人的情感而进行的薪酬分配。这样的结果,可能导致的风险将是非常重大的。
以笔者从也几年的经历为例进行说明。在不少初进事务所初中级员工和一些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在业务执行阶段,即使发现了错报,他们也进行隐瞒,进而进行合理化的修饰和掩盖。原因很简单,在最短的时间做最多的项目,那最多的提成,而忽略了大量的可能隐藏的风险。这大大增加了事务所执业风险,这种风险不是控制不了的,而是被刻意的隐瞒。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简单,人才竞争理念的落后!
而“薪酬导向审计”却能大大的克服这种风险。在这,我只谈“薪酬导向审计”框架结构,具体的细化单凭我个人无法完善。“薪酬导向审计”必须建立完善的评审制度,即做为考核的一项关键指标。为之而适应的是必须建立一个“薪酬导向审计系数表”。
这个风险系数表构成与发现的错报大小、科目底稿的难易程度、底稿的完成标准程度、集团组织结构的复杂程度等等指定一个系数表。最后根据风险系数表的权重乘数参与薪酬的分配,同时这些工作都是要在计划审计工作阶段完成。
2023年事务工作总结篇5
今年我到常鸿所实习,三月取得北京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成为一名首都实习律师。经过半年多的实习,深感陷入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不能全面系统地了解广泛的律师业务,也不能静下心来及时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得失。
迷茫困惑之际,第二十九期北京市申请律师职业人员培训在我学习生活了三年的法大研究生院开班了。经过一个月的资深律师培训授课、海淀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庭审观摩,结合半年多的实习经历,我增强了对律师业的认识,受益颇多。
一、关于中国律师的历史。
自19__年9月16日民国政府颁布《律师暂行章程》确立律师制度算起,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建立一百周年。如果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零星律师制度和实践忽略不计,自1980年全国人大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算起,律师制度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真正确立和发展不过三十余年的时间。
作为新世纪的首都准律师,我深感律师制度创设不易,决心从现在和自身做起,珍惜律师声誉,爱护律师形象,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律师业发展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关于律师职业形象。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工作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构成法律职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个行业中,我们在同样的课堂上经过了法学本科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共享同样的宪政信仰和法治理念,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从不同的角度致力于法治国家的建设。法官出庭必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检察官和公证员也属于国家机构从业人员,有着行业共同的制服,只有律师分布于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出庭是否穿着律师袍也并无强行性规定。在法庭上,律师的形象如何同庄严的国徽相映衬,同法庭的氛围相符合,在社会活动中,律师如何与社会其他职业的形象明显区分,这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实践中,事务律师基本能做到统一穿着职业正装,这与事务律师将自身定位为高端服务业从业人员和事务律师一般在规模化、团队化、公司化管理的大型律所执业有关。而出庭律师,由于主要接触基层民众,平时生活中对律师的职业形象往往关注不够,以致出庭时着装较为随意,和法庭上的法官、检察官形成了鲜明对比,难免有损律师在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对此,我认为,在工作时间,律师应当穿着职业正装,出庭时律师至少应当穿着职业正装,有条件的应当穿着律师袍出庭。
三、关于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
实践中,委托人往往是通过亲友或之前客户介绍找到我们的,有的委托人是政府机构或大型企业,有的委托人则文化水平不高或情绪控制意思表达能力较弱。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很多基层民众一生中几乎没和律师打过交道,甚至没有见过一个律师,思想观念中却存在“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律师就是那个和法官混得熟帮当事人疏通关系的人”的愚昧观念,见到律师的第一句话往往是“你和法官熟吗?”同时,紧接着的第二句话则是“这官司能打赢吗?”
一些律师由于生计所迫或者商业逐利心理驱使,为了能签下合同揽到业务,将《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置之脑后,对潜在的委托人大肆吹嘘、大包大揽,不恰当地提高了委托人对律师的期望值,接下案子后发现委托人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者法律适用中存在重大障碍,不得不教唆委托人伪造证据材料,甚至对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严重破坏了律师在法官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认为,作为中国社会中一个年轻的职业,律师应当在同潜在委托人进行业务洽谈时,引导公众对法律、司法和律师形成全面正确的认识,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从而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如果律师一味迎合委托人,放弃法律立场和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定位,将会使越来越多的公众“信访”不“信法”。法律没有了权威和地位,一切靠金钱和权力说话,那么律师业以致法律职业也就迎来了灭顶之灾。
年初,我为北京市某区政府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做论证,当时申请人对多年前的一个“请示”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已经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我提出,“请示”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区政府依法应当不予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即可。当时区政府法制办刚刚来了一个分管行政复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觉得承认当初受理错误面子上不好看,要求我改变论证意见。从专业角度反复思量,我对论证意见向法制办进行解释,顶住负责人的压力坚持自己的专业意见。后来,区法制办向北京市法制办进行了咨询,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
我坚持认为,律师是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的底线是依法,如果违反法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那么他提供的不再是法律服务,他也就不再是律师了。通过听各位资深律师授课,我更加坚信,律师应当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为委托人出具独立专业的法律意见。
资深律师们这样描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那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从法学院毕业时,有的同学会去做法官,有的同学会去做律师。同窗学习四年以致七年、十年后,法学院毕业生会奔向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务、企业法务、律师、公证员等不同的法律工作岗位。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做久了,难免会形成特定的思维习惯,比如检察官一般倾向于认为刑事被告人是有罪的。
在法庭上,法官是高高在上的,他端坐于等腰三角形的最高处,控辩双方的律师相向而坐,同时面向法官陈述自己的意见。控辩双方都希望自己的意见更多地为法官采纳,从而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同时巩固委托人与自己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那么,在日常生活和诉讼过程中,律师是否需要在法官面前低人一等,甚至请客送礼向法官行贿呢?
我认为,在法庭、仲裁庭中,控方律师、辩方律师和法官、仲裁员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只有控辩双方律师充分展示单方的证据、陈述单方的法律意见,才能为法官认定查明案件事实,并最终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正所谓集思广益,法官承担着决策者的作用,双方律师就是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的谋士幕僚,三方分工合作的目标是,得出一个评判是非、赏善罚恶的公平结论。当然了,委托人难免存在趋利避害、讳疾忌医的情形,律师并不能保证委托人向自己陈述的事实、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准确的、全面的,这就需要律师、法官睁大自己的眼睛,努力做出专业而独立的判断。
四、关于律师职业风险防范。
事实上,作为高风险的法律职业,律师是最重视职业风险防范的行业群体。律师的日常工作就是,帮助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委托人发现、防范、治理和应对法律风险。为此,律师给公众留下了不近人情、斤斤计较的职业形象。试想,如果购物不索要和保存发票,那么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就缺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核心证据。如果商事交易不订立书面合同,不把条款拟订的周密完备,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争议,空口无凭如何能说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理,在律师的执业活动中,律师也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职业风险防范问题。
除了避免向委托人大包大揽,最后不能实现委托人意图,引发律协行业处分或司法局行政处罚外,我们需要做好同委托人的接谈笔录,把每一次同委托人就事实陈述、证据提交、风险提示进行沟通的情况记录在案,一方面是制作案卷检索备忘,另外可以明确律师为委托人所做的工作,完整呈现委托代理合同履行的状况和过程。
综上,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使我能够结合半年多的实习律师工作,总结得失,明确方向,非常感谢律协资深律师为即将入行的准律师阐明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展现和传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四大领域及法律顾问、合同、劳动法、著作权、商标、公司、房地产等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我相信,在律协、律所和资深律师的指导下,我会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律师。
2023年事务工作总结篇6
20xx年,我公司法律事务、授权经营工作在总经理室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大力发展业务、保持稳健经营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总公司有关法律事务和授权经营工作的指示精神,开拓创新,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对诉讼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报告(备)制度。
(1)坚持“减少诉讼案件,降低诉讼成本,努力提高胜诉率”和“诉讼案件分级负责,谁主张、谁举证”两个原则,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要求案件涉及到哪家公司,由哪家公司负责处理,在各个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必须充分准备好所需的法律文件、证据及相关事宜。
(2)各级公司在上级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并按照省分公司有关规定,逐级做好报告(备)工作。对报备到省公司的案件,我处进行认真审核,冷静、客观、公正地进行案情分析,然后建议参加诉讼的公司是否把官司打下去。对下级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处将积极提供支持。如清丰某私营塑料厂火灾案,中院一审保险公司败诉,判保险公司赔款70余万元,目前上诉至高院,我处协助xx公司聘请了律师,分析了案情,争取二审改判。
二、分析以往案件,探索发案规律,指导下级公司开展工作。
我处通过对分业经营以来发生的80多起诉讼案件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初步摸清了我公司诉讼案件败多胜少的原因,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项对策措施:一是要把好承保质量关,切实做好核保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项目填写要齐全,特别约定要详尽、明确。二是在处理理赔案件时,首先要做到及时查勘现场,争取取得第一手资料;其次在现场查勘时,要注意收集现场证据,并和保户一起对收集的证据进行现场确定;第三要及时详尽地查看帐册及有关凭证,对涉及案件的帐册和凭证,要详细地进行抄录或复制,必要时可对其进行封存。三是在制作赔案时,资料要齐全,案件的情况要详细地表述,赔款金额的计算要有理有据。四是要慎重地对待拒赔案件,要分析拒赔的理由是否充分,法律上是否认可,坚决杜绝口头拒赔。五是平时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做好对办案法官的日常宣传、攻关工作,不能临时抱佛脚。
三、直接参与一些案件的诉讼工作。
(1)香港xx公司花生霉变保险骗赔案取得阶段性进展。我公司积极协助警方做好取证工作,目前,取证工作基本结束,案件已移交检察院起诉。
(2)参加了驻马店xx集团进口豆粕货损纠纷案的诉讼和代位追偿工作,较圆满地结束了这起长达4年多的诉讼案件。
xx年xx月,xx分公司承保了驻马店xx集团购买的11563吨豆粕,货物由thor sky 轮从印度某港运抵连云港后,保户提货发现货损即向保险公司索赔。xx分公司查勘、核实后,以“在海上航行途中未遇任何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无任何外来原因导致该批货物的损失”和“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等原因予以拒赔,保户不服,随向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庭提起诉讼,开始了艰难的诉讼过程。在一、二审中,我公司委托的代理人据理力争,但法院还是判我公司赔款4,140,601元及利息。因二审是终审判决,我们只好表示尊重,决定有条件的接受法院判决,一是xx集团要将权益转让给我公司,并在向船方追偿方面积极予以配合;二是按照正常理赔程序进行赔付,xx集团必须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单证。驻马店xx集团根据我公司的要求,正式起诉承运人泰国thor sky公司,并将追偿权转让给我公司。今年4月25日,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庭下达了(xx)沪海法连商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承运人泰国thor sky公司未能提供可以免责的相关证据,依法对货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我公司保险赔款4197306元及其利286947元。被告不服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后,上诉人要求与我方代理人进行和解,同意赔偿我公司损失37.5万美元。考虑到海外追偿难度较大,一般案件能够追回40%左右已属不易,而我们追回的资金已达到70%,我方代理人同意和解。目前,37.5万元美元已如数划入我公司账户。
另外,南阳某私营企业玉器破损诉讼案,目前已进入二审。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地产权纠纷案,我公司按规定向总公司申请了授权。
四、建立法律人才库。
今年第三季度,对全省系统内法律人才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建立起我公司的法律人才库,全省拥有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2人,本科生9人,大专生23人,其中有律师资格的6人。我处已将相关人员的资料存入电脑,以便发挥这些人员的作用。
五、设计了统一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合同书》。
为了规范委托代理诉讼行为,省分公司设计了《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合同书》样式,对委托代理的权限、代理律师的职责及收取律师费方式都作了统一规定。今后,凡我公司系统内聘请的律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全风险承包方式收取律师费,即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律师费以最终为我公司挽回实际损失为标准,按实际挽回损失的一定比例收取。如律师未能为我公司挽回损失,则分文不取。
六、做好授权经营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授权经营工作,省公司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业务部分特别转授权报批程序的通知》,对授权报批程序进行了规范。根据总公司对省分公司的授权,我处在广泛征求各市分公司和省公司机关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xx年《转授权书》,对部分市公司、部分业务的授权权限进行适度调整。11月初,我处又专门发出通知,广泛收集机关各处室、各市分公司对今年授权经营权限、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修订明年《转授权书》做好准备。
以上是我公司在法律、授权经营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明年的工作重点是:
(1)加大诉讼案件处理的力度。对本处参与诉讼的案件,如香港xx公司诈骗案、南阳玉器诉讼案等,一是积极做好取证、上诉、申诉工作,加强对公、检、法等部门的公关,争取早日结案,尽量避免讼事缠身。二是做好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考证。
(2)根据授权范围,加强对下级公司诉讼案件的指导和援助。凡市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们将积极提供援助,帮助联系律师,协助进行案情分析、取证等。
(3)对分业经营以来的典型诉讼案例,从法律和业务角度进行分析,做到一案一点评,然后汇编成册,印发系统内广大干部员工,以生动的案例增强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按规经营,从源头上杜绝一些诉讼案件的发生。
(4)适当时机,举办一期县区公司经理法律知识培训班。重点培训保费收入超1000万元的县公司、超xx万元城区公司经理。请总公司法律部领导和一些有声望的法律界人士上课,以增强基层公司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5)授权经营方面。根据总公司授权和转授权人的意见,结合市公司对今年授权经营工作的反馈意见,修订、印制好20xx年《转授权书》。在适当时机,组织力量对市分公司的授经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各级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