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处工作总结7篇
写工作总结的时候,一定不能有太过主观的情绪,我们在写好工作总结之后,是可以让自己的工作锦上添花的,下面是合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监督处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监督处工作总结篇1
20xx年,双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省局、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省局提出的“质量监督工作要点”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查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职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职责到位和工作到位,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职能,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使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在总体上有了明显的好转,有效推动了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结合实际,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继续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和国家质检总局“四查、四建、四落实”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人员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并以质量提升活动为抓手,把整治规范和发展提高结合起来,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保障双鸭山地区的食品安全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依照食品许可证申请程序,严把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增加获证前企业的现场抽查比例;实行审查组长考核制度,严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条件审查关,对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的,一律
不受理、不审核,同时严格审证后的监管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提高其分析、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基本问题的能力;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互查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检查。
20xx年,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
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到目前止,全市共有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获证率100%;478家符合条件的小作坊100%签订承诺书,并建立了原料进货、投料和销售台帐。经过今年的深入整治,全市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进一步得到了规范,其产品质量有了进一步的保证。
1、增加巡查力度,严密监管小作坊生产。认真做好普查建档工作,加强对小作坊的巡查力度,督促小作坊建立和健全原辅料进货记录、投料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指导其填写相关表格,进一步完善、规范记录等,重点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工艺流程,提高小作坊生产管理水平。严格实施出厂检验,督促没有自检能力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强化公开承诺,要求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并在规定区域内销售。
2、严格执法,重拳打击。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大对小作坊的执法力度,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和生产加工集中区域为重点,对突出的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小作坊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食品和生产伪劣食品的小作坊,规范了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行为,提高其产品质量水平。
3、加强指导,上门服务。我局对小作坊的监管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帮扶。在查处和打击小作坊违法生产行为的同时,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帮助小作坊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对证照不齐且条件较差的小作坊,劝退或限期退出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要求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改变生产场所用途、清除生产原料,并注销证照中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范围,;对证照不齐且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采取上门指导、免费提供服务等办法,帮扶其规范经营和发展生产。
(三)加大食品添加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一是检查企业是否漏报、瞒报备案内容;是否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如实记录;是否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否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规定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并与备案表内容保持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整改。
二是严格按照标准对备案信息核实,确保符合标准要求。凡发现不明添加物质,无法说明全部配方的复合添加物质,不符合标准规定使用用途的添加物质,立即责令企业立
即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三是检查企业是否使用非传统食品原料和不在国家公布的目录内食品添加物。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四是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履行使用添加物质备案手续等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获证企业,依法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坚决责令企业实施召回。
二、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相关要求,我局采取了加大宣贯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书》等方面入手,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宣贯。我局组织所有获证食品企业的管理、检验、采购、保管等方面人员,分期分批集中开展了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使企业负责人更加明白了自己是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企业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增强了企业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与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书》。明确了双鸭山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遵守规定。要求企
业法人在责任书上签字、盖章。通过我局食品监管人员的努力,目前,已经有95%以上企业签订了责任书。
加强督促检查,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采取企业自查结合监督抽查的形式,切实抓好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向企业发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年度自查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依据企业自查情况,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当前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逐个产品、逐个环节地开展集中清查,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信息通报发布体系、食品企业信用体系、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具体措施
自20xx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市政府相关的监督检验经费一直不到位,使我局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四、对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建议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食品卫生许可证废止,但是由于相关的规定还未出台,无法进行小作坊监管及相关许可工作的开展,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问题。
监督处工作总结篇2
为切实加强学校教学卫生、生活卫生设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我所采取集中或日常巡回监督检查的形式开展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的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为了学校的卫生安全,我所制定了具体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日常巡回监督和集中式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的春、秋两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我所从分组安排、检查方法及要求、检查重点、时间安排、行动方向和材料汇总上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并按照“宾阳县学校卫生联合监督检查记录”表格,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管理以及学校教学卫生、生活卫生设施情况三个方面列出检查项目共计20项,对被检学校及学校周边卫生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今年无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这是我们卫生监督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检查结果
从今年组织的两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中,我所共出动车辆50台次,出动监督员196人次。按照检查方案对全县的.83所中小学校、中心校检查两次,其中中学校及中专技校44所,小学、幼儿园23所,中心校16所。检查过程中共对学校书写《现场检查笔录》9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限期整改9所学校。现将检查结果统计如下: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
检查的83所学校及幼儿园中,使用自来水的有53所,使用自备水源学校25所,25所学校都已办理自备水源集中供水卫生许可证,管供水人员38人已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制订有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学校21所,占被使用自备水源学校的84%;有消毒设备的学校4所;对蓄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的学校25所;清洗消毒水池有记录的学校25所;安装使用的直饮水机的学校有35所,其中有28所学校使用的各种型号设备及部分供水管网已取得卫生部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批件索证备案。
(二)、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
检查的44所中专技校及中学中,有校医室的学校有9所,占中学学校数的20.5%,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7所,无校医室的学校35所,大多数小学及幼儿园无校医室;学校制订有传染病防治预案的44所,有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学校44所;校医室有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的学校8所,占有校医室学校的88.9%;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的学校43所,占被检查学校总数的97.7%。
(三)、学校宿舍及教室卫生情况
学校教室、宿舍和阅览室通风较好,教室、阅览室基本上都安装有电风扇等通风设施,采光、照明尚可,学生宿舍有消毒记录的12所,大部分学校无宿舍消毒记录。
三、存在问题
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在生活饮用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生活饮用水方面
1、自建集中式供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采用地下水作水源,大部分的中小学校均未设置净化、过滤、消毒等设施,水池未进行消毒处理(未能提供清洗和消毒记录),直接为学校师生供水。
2、少部分自建集中式供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供管水人员均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且无专职的供管水人员,由食堂工作人员操作。
3、相当部分自建集中式供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时未能提供),无人落实制度。
4、有分持供水(直饮水)的学校,有部分学校的卫生意识淡薄,未经卫生监督部门场地审查备案而擅自开展直饮水的经营活动。有些供管水网无卫生批件,吸附过滤棒未按时更换,未起到过滤、消毒作用,管道未按规定进行清洗和消毒,学校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对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埋下安全隐患。
5、近年来学校基本没有开展学生健康体检,没有建立学生健康要案。
(二)、传染病管理方面
1、学校对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少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没有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卫生制度以及学生晨检制度。部分学校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不扎实。大部分学校无校医室,虽然部分中学建立有校医室,但由于条件不符未能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无证行医的嫌疑,缺乏对校医的管理。
2、每所学校都称有兼职或专职的疫情报告人,但有少数学校无相关资料证明此人是疫情报告人,存在资料不完善的现象。
3、大部分学校中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但制度内容均不完善。
4、全县学校以不同形式开展晨检工作,晨检及缺课记录有走过场的现象,但根据检查针对项目的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晨检有一定的差距,各学校在晨检的理解上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没有统一的晨检的标准,是造成晨检质量较差的根本原因。各学校虽然有缺课记录,但对学生缺课原因追踪未认真落实,登记不具体。
5、学校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开展了健康教育课,但在全面性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有远离检查标准的现象,特别针对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扎实。大部分学校虽以开展,但资料未收集整理,记录不详细现象特别突出。
6、部分学校无传染病报告登记簿,虽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登记,但均不规范,没有使用正规传染病报告登记簿进行登记。
7、学校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没有得到开展,未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四、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整改和落实有关措施,以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学校卫生的管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与安全,对9月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检分质供水不合格的几所学校下达停止分质供水的意见书。
五、建议
1、学校领导要明确学校是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
2、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校医室不能从事诊疗活动,可改为学校的保健室,有条件的学校要申请(如有的学校有人员资质,但场所面积达不要求,可增加使用面积可能达到条件)。
3、学校要进一步重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增加投入,添置消毒设备,制订完善有关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对自建集中式供水的水源进行有效的消毒才能供给师生饮用及定期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对分质供水供管网进行定期更换过滤器材及出水口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杜绝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4、进一步提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各学校要切实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尽快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学校卫生制度以及学生晨检制度,设专人及时报告疫情,扎实细致地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把有效控制学校传染病疫情作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点。
5、规范和完善学生的体检工作。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建立完善的体检制度,及时与当地卫生机构联系,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将学生的健康信息存档管理。
监督处工作总结篇3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职责,20xx年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一、完善规章标准,编制专项规划
国家卫生计生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职业病防治法》,组织修订相关部门规章。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编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0年)》,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引领各地做好“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到2020年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指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及实施举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修改完善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例》草案。提高职业卫生标准、放射卫生标准和职业健康技术标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等7项职业健康技术标准。
1、配合修订了《职业病防治法》;
2、编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20年)》;
3、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安监总局);
4、修改完善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例》草案(安监总局,还未颁布);
5、制定了:
aq/t4274-20xx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aq/t4275-20xx 家具制造业手动喷漆房通风设施技术规程
aq/t4276-20xx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
aq/t4277-20xx 隧道运营场所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4278-20xx 水泥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细则
aq/t4279-20xx 汽车制造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细则
aq/t4280-20xx 火力发电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等7项职业健康技术标准(安监总局)。
二、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健康权益
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加强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举办两期全国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管理培训班,不断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服务水平,确保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方便优质的职业卫生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10个部门出台了《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简化诊断程序,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方便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服务,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1 两期培训班(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卫计委)。
2 出台《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1、着力加强农民工尘肺病源头治理。
各地主动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小矿山、小水泥、小冶金、小陶瓷、小石材加工等企业。要建立粉尘危害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
2、大力推进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3、认真做好尘肺病诊断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针对当前农民工尘肺病诊断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办法,简化诊断程序,缩短诊断时间,切实解决农民工尘肺病诊断的实际困难。对诊断有争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
[简化诊断程序好像还都没出台,其余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4、有效保障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未参保尘肺病农民工,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其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先行支付,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
[其余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5、切实解决特困尘肺病农民工医疗和生活问题。
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尘肺病病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并可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各地要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纳入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上述保障制度仍不能解决医疗救治问题的.,要采取多种措施,使其获得医疗救治。各级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农民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尘肺病农民工遭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应当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各地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尘肺病农民工献爱心、送温暖,逐步形成政府救助与社会关爱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共同解决尘肺病农民工的生活困难。
6、全力维护尘肺病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7、全面强化政府落实责任。
[内容与常规要求没特殊点]。
三、强化监督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积极指导和推动做好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20xx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395289家,下达执法文书284523份,行政处罚10487万元,较20xx年分别增长6.0%、6.3%、77.7%。对6个省的39家建设单位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58项,下发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予以整改。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并责成有关省市依法严肃处理。
处罚力度大幅度增强(安监)。
四、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源头防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对15个省(区、市)进行督导,起草下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要点》,为各地开展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以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共抽查32个省级单位118个县(市、区)的29351家工业企业,涉及劳动者2815088人,形成了《工业企业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报告》。
专项整治: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效果显著(安监)。
五、加强监测报告,履行防治职责
国家卫生计生委继续做好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病报告质量和时效性,组织编写《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中央转移支付职业病防治项目,开展重点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等三项监测工作,对工作效果施行量化考核,组织省份间交叉督导检查。组织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放射卫生监测工作,帮助西藏弥补了工作空白。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目前全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497家,职业病诊断机构58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209家。
1 编制《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规范》(卫计委)。
2 开展重点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等三项监测工作,支持西藏自治区开展放射卫生监测工作(卫计委)。
3 目前(20xx年年底?)全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497家,职业病诊断机构58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209家(安监、卫计委)。
六、广泛开展宣传,推动健康促进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各地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出动宣传人员7万余人次,举办研讨会、报告会、知识讲座等9000余场,参加现场咨询213.4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437万余份。制作下发《〈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光盘(20xx年)》5000套,在《人民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刊发10个专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动“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培训职业健康监管人员21788人次,组织培训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22万人次,培训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1259万人次。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拓展职业健康管理内涵,搭载健康城市平台,推动健康企业建设,编制相关指导文件。
监督处工作总结篇4
现将我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上级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考核要求,结合本地、本局实际,重点抓好了两大方面工作:
(一)狠抓质量强市,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1.深化质量发展机制。一是深化组织保障体系。在业已成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对全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变动情况进行了排摸与反馈,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架构,保证四大质量的牵头推进及各成员单位的联络畅通。适时召开了“全市质量强市工作座谈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各部门工作进展,持续加强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并对《2015年余姚市质量强市工作要点及任务指标分解》进行了二次意见征求,以领导小组名义予以发布。二是深化质量强市宣传。通过专题报道、质量论坛、企业专访、组团参观等多种形式搭建全方位的交流沟通和宣传平台,突出宣传针对性,增强社会互动性,进一步扩大质量强市的影响力。目前已在宁波市质量强市建设专栏发布信息20篇,并重点围绕“315”、“520”等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群众性质量宣传活动,如制定了“520世界计量日”活动方案,向《中国计量》杂志社征订了主题宣传画、配套彩页,在一些社区、学校的宣传窗内进行了张贴,还利用政府信息网络平台向社会各界发送了1000多条宣传短信。
2.深入实施“三大战略”。一是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探索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和认证工作,推荐宁波舜宇光电信息有限公司的手机摄像模组、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的车载光学产品、浙江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舞台机械、座椅看台、灯光音响为“浙江制造”认证试点产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召开宁波名牌申报指导会,推荐10家工业企业、3家服务业企业新申报宁波名牌,并动员31家企业开展复评。二是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召开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培训会,邀请宁波市局标准化处的专家对全市12家申报单位进行了专题培训。开展试点项目指导工作,推动东方智慧仓储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和余姚市朗霞裘皮城服务标准完成验收,组织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参观了业已通过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的宁波市81890服务中心。开展采标率统计工作,经测算20xx年我市规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为59.76%。三是实施质量管理战略。组织7家企业参加卓越绩效管理培训、2家企业参加宁波市卓越绩效管理项目启动会。做好卓越绩效重点辅导、专项改进等管理项目的申报工作,动员11家企业申报14个项目,其中3家企业获得专项改进项目、1家企业获得管理诊断项目。围绕打造“质优余姚”的工作要求,专门出资购买了500套《卓越绩效评价务实》书籍,深入辖区企业开展了“入企送管理、送服务”活动,累计走访企业40余家,扩大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影响度。
3.深推质量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做好“余姚市质量强市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系统完善等工作,利用平台为我市区域质量状况分析、政府决策、产业转型升级等提供准确的数据和其他有价值的参考。二是夯实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做好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政府招投标第三方验收工作,上半年共对11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验收,涉及标的额7042.49万元,其中财政拨付项目91个、涉及标的额4083.02万元,业主自行支付项目24个、涉及标的额2959.47万元。并积极拓展业务,现已完成了医用三源计量项目资料申报工作,计划对扭矩扳手及万能试验机、拉力机进行论证。此外还完成了对部分老旧报废设备的清理申报、新设备的申购更换工作,包括电线电缆检测、煤气表检定装置设备的升级改造。
(二)严守安全底线,确保质量安全形势平稳。
1.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制订年度质监执法专项行动计划,上半年共开展了“蓝剑2号”农资打假、儿童用品、加油机计量器具等10余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全局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6件,处置各类举报投诉63件,无行政复议败诉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同时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对今年以来作出的所有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全部进行了网上公开。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一是抓好安全类产品监管。加大对全市99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和285家3c证书有效企业的证后监管。制定《20xx年度余姚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共安排了182批次的抽检任务,并重点加大了对灯具、取暖器、插头插座等日用消费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截至5月底,累计巡查各类特种设备企业163家,发现隐患62项,已整改47项,整改率75.8%,共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5份,现已关闭12份。依托乡镇网格化管理的基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专项整治工作。启动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扎实开展电梯隐患和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对40余家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进行宣贯培训。深入开展以《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重点联合市住建局、物管中心对206名小区物业相关人员进行了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对400余名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村(居)协管员、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进行了分批培训。
3.加速改善质量民生。一是加强公共安全监管。联合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对医院、酒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检查,共检查企业13家,发现隐患5项,均已整改。对1家旅游景区、1家游乐场所、4家商业广场中在用的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设备21台(套),发现隐患设备3台(套)、其他隐患3项,开具指令书1份。开展高考前驻地酒店电梯安全检查,共检查6家高考定点住宿酒店。此外还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应急联动机制,上半年共协助110社会应急联动15次,抢救电梯被困人26人次。二是加强民生计量监管。上半年共对61家加油站的620支加油枪、23家粮站的45台机械秤、9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40台定量灌装秤、214台超市电子计价秤和5500只天然气燃气表进行了强制检定。深入开展“计量惠民服务活动”,对部分医院、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的220台血压计和90台人体秤进行了免费检定及校正,并发放了100多份血压知识科普资料。在市新建小学开展“关爱小学生眼健康现场免费验配公益活动”,为200多名在校学生进行眼健康保护咨询,发放宣传资料400多份、视力表200多份、眼镜清洗液80多瓶,对60多位近视学生进行了视力检测、验光、配镜、眼镜清洗、维修等免费服务,向4名贫困生免费赠送了近视眼镜,活动受到了全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在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质监职能,继续抓好两大块工作:
(一)围绕质量强市,全力打造“质优余姚”。紧紧围绕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全面深化以打造“质优余姚”为目标的质量强市建设。主要是以品牌、标准、质量管理“三大战略”为支撑,着力加强企业“后备库”建设,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争创各级名牌产品、参与各类标准制定、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并注重树立质量强镇、质量强企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标杆引领作用。
(二)围绕监管工作,抓好质量安全工程。将重点抓好灯具、消防器材等区域块状产业的质量提升,抓好电线、水暖器材等问题突出行业的质量整治,防止出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继续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广泛开展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楼道志愿者活动,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规范“四有”乡镇建设工作,努力构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监督处工作总结篇5
根据县20xx年度维护稳定工作任务书,我局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维稳工作责任书,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扎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根据《xx县20xx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及时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责任制,全面摸排和全力化解可能引发的安全矛盾纠纷。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察力度,开展电梯、压力容器专项检查,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2.切实抓好单位内部安保工作。在清明、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领导带头值班,定期不定期对办公场所防火防盗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方面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法制意识,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形成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6月安全月以及计量惠民进社区、超市,农资打假等活动大力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初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半年来,我局在综治维稳工作上取得较好成绩,但与县综治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做好综治维稳各项工作。
监督处工作总结篇6
近几年,随着机关部门法制工作力度的加大,质量技监部门的执法工作也进一步规范,既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在执法实践中,仍遇到了合法权益难维护、处罚轻重难确定、处罚决定难执行、违法主体难封杀等问题。
一、在执法工作中的遇到的难题
在正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一些难题,比如日常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对某公司销售的排水用聚氯乙烯管材进行抽样送检。5月12日送样,6月7日检测结果不合格。可业主已将800米管材出售,产品无法追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有些生产饮用水的非法加工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质量技监部门负有食品生产源头监管的责任,也只能作出罚款、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如果取缔非法加工点则要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样一来,黑窝点又要转移了,不能有效打击这种黑心商贩。
二、难题出现的原因
在执法中出现这些疑难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立法滞后,存有缺陷。如何让商家和生产厂家实行产品召回制度,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使遵循“公权法律没有赋予不可为”司法准则的执法主体处于尴尬的境地。二是行政执法体制不顺。行政执法部门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造成执法工作形不成合力,相互掣肘。监管系统交叉过多,职责不清,导致对同种法律行为有多种不同执法依据的交叉,客观上造成行政执法难作为。三是宣传还不够到位,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不强,绝大多数的行政相对人对质量技监的专业法律法规不熟悉。
三、未来工作中应加强的有效措施
1、树立正确意识
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应该有适应形势的补位意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适时作出司法解释,作为法律的延续和补充。作为省一级的人大和机关部门,也可以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作出补充规定,弥补法律的缺陷。如,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商品,可以让商家和生产厂家利用大众传媒作出公示或公告,并作出无条件召回的承诺;若已经造成损失的,要作出适当的经济被偿等等。
2、理顺众多关系
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和重大案件互相通告制度,形成执法合力。如,供电部门根据质监部门断电的函,就要对生产企业拉匣,工商部门根据质监部门取缔的函,就要适时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另外,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作为下级的要多请示、多汇报、多与上级沟通。有些案件可以通过上级局的横向联系,对下级局的相关单位施加压力,整合执法资源,协同作战,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3、规范执法行为
实行行政执法案件流程表管理制度。对现场执法、案件调查、法制员审查、案审会审理、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归档等十几个办案环节,作出时限上的规定,提高办案效率。实行执法人员相互交叉共同监督制度。现场执法人员不做调查笔录,做调查笔录人员不去现场执法。实行教育培训考核验资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基本法律、行政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以学法促进执法。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考核,对不合格的人员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理。实行外部评议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聘请行风监督评议员、举行民主测评等方式,认真听取相关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4、量罚合情合理
在判定情节轻重时,要充分考虑主客观方面的违法情节,酌情量罚;在事实要件认定时,必须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对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事项的性质认定酌情裁量,确认其行为是否违反质量技监管理秩序;在选择处罚的对象、种类和幅度时,不要超出法定的范围和幅度,同时不要畸轻畸重,显失公正;在选择行为时限时,根据客观情势运用自由裁量权对履行的期限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且必须切实可行而又能体现严格执法,过短或过长都是不适当的。
5、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质监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宣传活动等时机,抓好阶段性重点宣传工作,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效果。行政业务科室在服务企业的同时,抓好标准化、计量、质量责任、质量控制、特种设备等专项质量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抓好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厂长、经理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他们相关质量法律法规意识,促进企业质量控制工作。抓好信息宣传工作,鼓励质监系统内部的干部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多动笔,通过编发简报、内参、调研文章,争取多在各级新闻媒体和内部信息载体上刊用,树立质监人的良好行业形象。
监督处工作总结篇7
根据《关于在全县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xxx乡认真组织指导,全面完成了全乡38个行政村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现将我乡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之后,我乡及时召开了党政班子会,针对我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召开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市、县有关会议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分析村委现状,要求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及早调查,及早准备,及早宣传发动。并确定在于6月14日在xxx村首先召开试点现场会。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动员培训、督促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由各管理区领导负责4个片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分片分村指导选举工作。全乡38个村委按照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分别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乡领导即总揽全局,统筹安排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同时,又各自负责所联片各村的选举工作,把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深入到村社调查研究,指导把关,为全乡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认真研究,制定方案。乡党委召开了专题党委会,多次召开村三职干部和驻村干部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我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xxx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乡整个选举工作在6月30日前结束。三是搞好培训、打好基础。我乡在多次召开会议的基础上还于6月14日在xxx村进行了选举现场试点观摩会。各村在会上认真学习和参与了选举各流程的具体操作方法,并听取了党委副书xxx作的解释和强调的注意事项。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全乡全面展开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充分准备、认真实施
1、各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传达市、县选举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从而使乡、村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扩大基层民主,实行依法进行选举,必须有村民的广泛参与。
2、严格要求,规范操作。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于6月10日全面展开,6月20日各片各村开始投票选举。25日全面完成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全乡共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委员68名,其中主任21名、党员50人。
3、完善工作,确保稳定。对于在选举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在乡选举领导小组的及时处理下均得到一一化解,确保了本次选举前后无一起上访事件和不稳定隐患存在。
4、制定监督委员会任期目标、工作规划。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修订和完善会议、学习、廉政等制度,并公布上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