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8篇

时间:2023-10-18 12:04:44 分类:工作计划

我们密切监控活动方案的执行确保一切都按计划进行,活动方案应明确定义活动的成功标准,下面是合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8篇,感谢您的参阅。

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8篇

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罪工作专家座谈会精神,有效遏制电信网络罪活动的高发势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與论氛围,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方向

以“防范电信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増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电信罪案件线索,苢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电信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电信罪分子的作案手段;

(二)群众识别常见电信罪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四)群众举报电信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公安机关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二)落实责任,确保后续跟进。

(三)利用微信等先进媒体,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四)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社会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方案下发后,各社会组织立即报送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社会组织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各单位齐抓共管”的总体方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先”的总体原则,各乡镇、各单位多管齐下,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蔓延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县各单位以“系统内部零发案、关联人员全覆盖、服务对象无遗漏”为目标,坚持一次会议动员、一份文件管总、一名领导分管、一个科室主管、一名联络员专管,逐项细化、逐级分解、逐一落地防骗宣传任务,形成部门齐抓共管、条线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一)实行短期“降发案、降损失”,与长远“零发案、零损失”相结合,做到电诈犯罪不停、防骗宣传不止。

(二)推动“大水漫灌”式的普遍宣传,与“滴水浇灌”式的定向宣传无缝衔接,做到面上全覆盖、点上有侧重。

(三)注重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纳入常态、长效发展轨道。

(四)以视频、音频、纸质作品为主,做到线上与线下、有形与无形统筹兼顾;突出社会危害、作案手法、典型案例、防骗技能、咨询渠道“五个关键词”,做到接地气、合民需。

(五)以防骗微视频、微电影、微广播、提示牌和防骗卡、快递防骗帖、防骗公益广告等载体为重点,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集思广益,坚持做到形式多样,达到宣传一次,受众一批人,受益一群人的社会效果。

三、工作措施

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树立好“一盘棋”思想,按照“谁主管谁宣传”的原则,立足本辖区、本部门、单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在联席会统筹协调下,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思想真重视、责任真上肩、工作真落地。

(一)扩大宣传范围,营造防骗声势。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宣传防范作为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切实打好防诈骗、反诈骗人民战争。一是公安机关根据警情,向各单位各乡镇提供宣传资料内容,由各部门自主印发。二是开展常态化全民宣传,各成员单位在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做深入宣传的同时,要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众号、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防范提示,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公开揭露犯罪手法,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三是开展针对性重点宣传,成员单位要深入家庭、社区、农村、校园、机关、重点场所、企业、人员密集区域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防止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针对学生、待业女性、企业财务人员等重点群体,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防骗宣传。四是开展全方位提醒宣传,银行部门深入开展反诈骗宣传,每个银行柜台、自动柜员机和所有网上转账操作界面都要有防骗提醒。通信部门要每月向手机、固定电话用户推送最新防诈骗短信、语音提醒,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防骗反骗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打击力度,遏制嚣张气焰。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转变侦查模式,创新打击方式,坚持主动进攻,提升打击质效。同时要加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专业队伍建设,抽调专业性强、素质过硬的民警充实专业队力量,自我加压、主动出击,集中一切侦查资源和措施手段打团伙、捣窝点,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嚣张气焰。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通报机制,及时互通情况,加强沟通联动,努力做到防范在前,处置在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以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二》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确保做到快捕、快诉、快判。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考核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着力堵塞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银行部门要落实金融领域整治措施,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针对查询异地卡、查询信用卡、查询对公账号难等情况,解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追踪溯源难的问题。通信部门要落实电信领域整治措施,持续推进“断卡”行动,健全完善涉案电话关停机制,进一步提升网络诈骗信息的拦截能力。对上网卡、物联网卡等新兴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评估,严防其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网信办要落实互联网领域整治措施,牵头建立互联网企业服务预防打击长效机制,加大违法信息巡查处置力度,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通报县公安局开展打击。要督促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电商网站、第三方商家等大数据行业及部分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建立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机制,严防数据外泄。

四、工作要求

(一)政治站位再提高。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预防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突出位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谋划。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范畴,做好统筹规划。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宣传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工作主动性,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确保预防打击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预防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凡是发生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百万以上案值),实行“一案三查”(一查部门辖区有无落实宣传职责,是否签到责任状;二查当事人是否接受过宣传,是否签订承诺书;三查案件涉案资金来源)。凡是因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相关企业单位未有效履职尽责的,要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问责。凡是因防范、整治措施不落实,导致辖区部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提请县联席会议挂牌整治,并跟踪掌握整治进度,实行过程问责和结果问责。

五、考核评比

实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此项工作拟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县联席办将会同县委政法委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进行督查,对宣传治理工作浮于形式,未开展切实有效工作的,将直接影响本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本行政区域内防电信诈骗宣传工作开展一次自查,督导下级单位开展防电诈宣传落实工作,对自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能解决的一律当场解决,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防范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将评选县“无诈乡镇”、“无诈社区”、“无诈企业”“无诈校园”等称号。实行约谈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乡镇或县直单位,由政法委进行约谈成员单位负责人。

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篇3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先”的工作方针,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公安机关全力推动、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全社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格局。通过持续开展反电诈、法治及正面宣传,提升辖区群众反诈防骗的意识能力,易受骗重点人群接受防范宣传覆盖率100%,全县涉诈违法犯罪活动参与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态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县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联席办成员单位及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以下简称“反电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任务部署、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均要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统筹本部门相关工作,确保反电诈工作扎实有力推进。

三、职责分工

(一)县联席办。每季度牵头召开全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督导考评方案;会同县委督查室、县委平安办、县目标办开展督导、考评工作,进一步落实“一案双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协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反电诈宣传工作;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反电诈工作开展情况;汇集制作反电诈宣传素材,建立统一反电诈宣传素材库;定期制作警情通报、预警信息、案例解析等,向各单位和新闻媒体推送。

(二)县政府办。配合联席办召集会议,联合联席办开展督导、考评等。

(三)县法院、县检察院。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成功案例;利用本单位公众号,结合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反电诈知识;研究各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明确和规范法律适用标准。

(四)县公安局。负责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打击破案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全县反电诈专业队伍建设;研究分析犯罪形势,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打防工作对策和建议;组织推进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和防范宣传工作。

(五)县经信局。加强电信卡实名制监管力度,督促电信运营商发现异常开卡情况及时报告县联席办。

(六)县司法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反电诈宣传,定期向矫正对象推送反电诈宣传信息;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和载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开展反电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七)县城市管理局。督促城区商户在店面内外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在主管的路段、菜市场等场所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利用城管宣传车沿街播放防骗宣传音频。

(八)县交运局。在车站、公交站、高铁站设立反电诈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出租车led滚动显示宣传标语,车内显著位置张贴反电诈提示牌;推动运输、物流、快递企业加强反电诈宣传;协调部分线路长、客流量多的公交车外观喷绘反电诈宣传内容,车内座套、扶手等印制提示标语。

(九)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做好开展反电诈宣传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大对全县财务从业人员反电诈宣传工作,利用微信群发送防诈信息,特别是冒充企业老板诈骗;加强对银行开银行卡业务的监管,发现异常开卡情况及时报告县联席办。

(十)县市场监管局。对开办企业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开办贩卖银行对公账户;推动注册商户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主管的行业场所内统一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防骗提示贴。

(十一)县文旅体局。在主管的行业场所内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宣传标语;督促影院在影片放映前播放防骗微电影。

(十二)县卫健委。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反电诈宣传,滚动播放标语、视频,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及提示贴。

(十三)县教育局。把反电诈宣传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提升师生识骗拒骗的能力;校园内张贴反电诈海报、校园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骗知识、校园广播定时播放防骗音频;推动各教培机构在场所内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利用学校、班级和教培机构微信、公众号、校讯通、家校群发送“致在校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定期推送诈骗预警;通过学生家长微信群、qq群等,对学生家长开展反电诈宣传。

(十四)县商务局。督促商业综合体及大型超市,利用户外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骗知识,在店面内张贴防范宣传海报、散发宣传品,购物袋印制防骗标语,配合做好反电诈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群定期将防骗信息推送至超市、商场、数字电商等群体。

(十五)县融媒体中心。充分运用官方“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开展反电诈宣传工作。

(十六)其他县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主管的行业场所统一张贴反电诈宣传海报、宣传标语、提示贴,营造反电诈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宣传渠道,快速推送警情通报、紧急预警等反电诈宣传信息。

(十七)各驻当金融机构。督促窗口柜员严格落实大额转账汇款防骗提醒、异常开办账户情况报告等制度;各营业网点电子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摆放提示标语、播放反电诈宣传音视频;督促在各atm机等自助服务终端张贴防骗提示贴,并增加反诈提示音频;针对新开立账户人员开展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对公账户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签订承诺书;对开办对公账户的企业联系人要进行预警提示。

(十八)各驻当通讯运营商。督促各营业厅、网点、代理点电子屏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摆放提示卡、播放宣传音视频;在电视开机画面投放反电诈宣传片;针对易受骗群体高发类案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发送预警防范公益短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普发防骗短信;制作反电诈宣传视频彩铃,免费供用户使用;针对线上线下新开卡用户、宽带用户(包括网络电视)开展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等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签订承诺书。

(十九)马鞍山学院。营造校园反电诈宣传氛围,张贴反诈海报、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滚动播放防骗提醒;对在校大学生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两卡”犯罪警示教育和反诈防骗宣传培训。

(二十)各乡镇、开发园区。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具体工作是:一是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对反电诈防范宣传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开展面上宣传,营造辖区反电诈宣传氛围。统一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张贴在每个小区和自然村出入口、楼道口、电梯内、学校门口、街道门面店、广场、交通主干道等人流密集场所;在户外可见度高、人流量大的区域,制作大型反电诈宣传广告牌;利用村居大喇叭、反电诈宣传车等载体每日播放防骗宣传音频。三是开展点对点宣传,对辖区20-45周岁易受骗重点人开展“四个一”宣传,即: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签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送达反诈宣传资料,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县易受骗重点人接受反电诈宣传覆盖率达100%,后续常态化开展。四是开展线上宣传,建立乡镇(园区)、村(社区)多级反电诈宣传微信群,对县联席办推送的警情通报、紧急预警、工作指令等,要秒级响应,一键转发,逐级落实宣传防范责任。五是开展无诈村(居)、无诈社区、无诈单位创建活动。

上述单位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从业人员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注册,并开启“来电预警”功能。

五、考核办法

将上述责任单位反电诈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具体内容详见《当涂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督导考核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站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来谋划此项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反电诈宣传投入,为开展反电诈宣传提供人财物保障,保证各项宣传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方案的任务分工,发挥各方优势资源力量,主动作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监管和督促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反电诈宣传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力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

(三)强化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任务清单、责任落实到人,通过采取汇报研商、明察暗访、通报约谈、调度督导、挂牌整治、考评评价等多种形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总结,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篇4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增强防范电信诈骗能力,有效遏制电信诈骗高发事态,切实保障学生的财产安全,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特举办本次活动。

二、活动主题

“和谐网络你我共享电信诈骗你我共防”

三、活动时间

20xx年9月中旬——20xx年11月中旬

四、活动组织

学生工作部(团委)、后勤保障部主办,各二级学院承办

五、活动对象

学生

六、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多手段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校园广播站、电子屏幕、宣传栏等新媒介,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普及防电信诈骗常识,提升学生防骗意识。

(二)举办各类防电信诈骗比赛

举办征文比赛、漫画大赛、演讲比赛、短视频拍摄大赛、“主题情景剧”大赛、电信诈骗理论知识考试赛等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通过学生视角加强防电信诈骗宣传。

(三)召开主题班团会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组织相关班级,召开“和谐网络你我共享电信诈骗你我共防”防电信诈骗主题班团会,采用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防范电信诈骗,加强法治教育,会上全员签署《拒绝电信诈骗承诺书》。

主题宣讲

1.校级层面

(1)后勤保障部邀请新区公安局干警为各学院学工教师、学生干部开展专题讲座,通过骨干培训以点带面,发挥榜样的力量。

(2)组织大学生理论宣讲团绕网络文明、防范网络诈骗等主题利用晚自习时间到新生班级开展宣讲,提升广大学生的防诈骗意识。

2.各二级学院层面

各二级学院要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同时以现场问答、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使同学们了解当前电信诈骗套路陷阱,分析上当原因,提高防骗能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

依托校院两级学生会、社团联等学生团体和组织组建“反诈骗”志愿宣传队,开展防诈骗社会实践等系列主题活动,营造全校反诈,人人是反诈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七、活动要求

(一)开展防电信诈骗专项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学院有关工作方案,于9月27日前上交本学院活动方案至滕裕薇处。

(三)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影音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宣传存档工作,活动结束上交活动总结、相关活动宣传报道截图及影音等材料,确保各项活动措施有效,确保抓出成效。

(四)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完善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制度,构建科学规范、时效性强的工作体系,全面开展防电信诈骗工作。构筑安全长城,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篇5

根据xx市教育局文件精神,xx市xx小学于xx年9月至12月期间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大队部、总务后勤等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阵地,全方位、全覆盖宣传,主动防范和阻止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一、活动举措

1.积极利用校园宣传阵地向师生宣传。通过周三红领巾广播电台向全体教师学生、班主任宣传网络诈骗的犯罪的重要性。班主任再通过班会活动,向学生宣讲防范电信诈骗知识。通过黑板报、宣传板等形式进行广泛的传播。通过国旗下讲话进行重点宣讲。师生受众共计1200余人次。

2.加强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致学生家长书》,618份,覆盖率达到100%,并告知每位家长认真阅读。

3、通过家校通工作平台发送“xx防诈骗”微信公众号,要求全体教师、家长关注该公众号,共计发送668人次。全师教职员工54人已全部关注该公众号。

4、邀请法制副校长xx、xx来校为全体教师进行电信防诈骗宣讲,参与教师46人。

5、在学校主要出入口、电话机等部位张贴防诈骗宣传贴,共计张贴各类宣传贴20张,悬挂宣传横幅2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6、加强防范工作长效措施。发挥学校这块特殊阵地,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实行长期性规划和常态化管理,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职责,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切实加强对防范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有重点、有节奏、有力度地推进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活动成效

通过积极宣传防范电信诈骗和防范应对措施,切实提高了防电信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形成了校、家双方共同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防范合力,共同遏制电信诈骗的犯罪的蔓延态势,确保学生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师生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为提高幼儿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幼儿及家长对电信诈骗的识别和应对能力,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按照区综治委《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预防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区教育局的决定,我园及时开展了以“预防电信诈骗,确保家财平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1、通过宣传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召开晨会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在园教师、幼儿及其家长进行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2、通过典型案例让在园教师、幼儿及其家长充分认识到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了解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一是电话诈骗;二是网络诈骗;三是短信诈骗。)、特点和危害,并对每个种类的“警方防范提示”进行了讲解和分析,使大家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3、发放《防范电信诈骗致家长的一封信》,做到学生人手一份,发放率100%。这样通过要求幼儿向家长宣传防范知识,发挥了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大众的防范意识。

4、我园严格管理教职工和幼儿家长联系手册,绝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同时教育教师、幼儿及家长不向外界透露、买卖双方信息。

通过开展这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既引导在园教师、幼儿及其家长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防止上当受骗,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又通过幼儿将相关预防诈骗知识传递给家长,形成小手拉大手,家园共同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提升防范合力,确保家庭财产安全。

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篇6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犯罪分子利用手机、固定电话等电信设备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校园师生已成了诈骗.犯罪的主要侵害群体。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防范诈骗意识和能力,遏制诈骗案件在校园的发生,决定开展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活动汇总如下:

一、学校防诈骗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召开防电信诈骗动员大会

xx镇xx小学防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三、发布防电信诈骗信息

各班主任在钉钉、微信等平台向家长发布“防电信诈骗”告家长书、“防电信诈骗”知识。

四、开展主题班会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防范电信诈骗主题班会,班会上老师们利用一系列的视频,生动形象的图片,以及具体的案例开展此次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教育,同学们的视野开阔了,也学会了正确辨认的手段。

五、校园广播宣传

利用大课间、学生放学铃声播放防电信诈骗相关知识,使学生及家长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

通过一列宣传活动,提高了师生及家长防范电信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增强了识骗、防骗、拒骗的意识和能力,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我们周边的发生。

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宣传教育,加强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篇7

当前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形势复杂,任务艰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冀教安函[20xx]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防范意识、法治意识,严防学生受骗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防范为主,以宣促防”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师生提高防范意识,降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率,保护师生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定的育人环境。

二、任务目标

高度重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持之以恒深入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进一步筑牢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坚固屏障。具体任务目标:

1、全校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知晓率100%。

2、全体学生下载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做到“三个100%”,即:100%下载安装、100%实名注册、100%开启预警。

3、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较20xx年显著下降。

4、争创“无诈班级”“无诈学院”,全校实现“无诈校园”。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学院、班级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横幅、展板、显示屏、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教育,适时进行“无诈班级”“无诈学院”创建评选,明确重点,以宣促防,促进广大师生在思想认识达到以下三方面提升:一是充分认识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紧抓实;二是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出的新趋势、新特点、新手段,深刻揭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伎俩,提高广大学生防骗、识骗、拒骗意识;三是充分认识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管好“两卡”“三号”,远离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

(二)组织专项摸排

立即开展相关线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学生实施“一人一策”跟踪管理教育。对存在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苗头的,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及时进行规劝,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避免;对已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迅速摸清情况并向属地公安机关移交核查处置;对已遭受网络诈骗的,要加强心理疏导,做好精准帮扶,并协助学生向公安机关报案,力争将损失降至最低。

(责任单位:党委保卫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做好“国家反诈中心app”宣传推广

要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到“国家反诈中心app”在信息预警、快速举报、警示教育等方面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醒没有安装的学生尽快安装并开启预警功能,安装后不要卸载,从而有效避免各种网络诈骗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要加强指导做好各类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防止因个人信息外流导致安全隐患。不得向教育部门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学生及家长的个人信息,禁止第三方机构进行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采集。

(责任单位:信息技术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密部署,落实责任,一抓到底,把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作为当前校园治安整治、净化治安环境的重点工作来抓,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创新性、灵活性,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全面覆盖

各单位既要加强学生群体的教育,也要注重对教职员工的宣传;既要加强普法教育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又要加强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点手段和识别应对方法的宣传;既要防范师生上当受骗,维护其合法权益,又要防止其从事参与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斩断电信网络诈罪链。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要着眼于维护师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始终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作为系统工程、全局工程,加强分工协作,推动任务落实,共同将专项工作推向深入。

防范电信诈骗活动方案篇8

为贯彻落实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科学分类处置,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全面压降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我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开始,到20xx年10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行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5月中旬)。成立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制定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启动专项行动。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照问题清单进行综合研判,形成打击整治名单。攻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彻底铲除养老服务诈骗违法犯罪土壤。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整治和防范措施,推动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

三、主要任务

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职责主动开展排摸,对相关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一研究确定涉诈问题风险登记,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

(一)开展宣传教育

各镇(街道)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在明显位置以及公共场所张贴、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渠道,菅造“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浓厚氛围。5月18日前,要完成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和举报渠道上墙。二是开展涉老识骗防骗知识普及宣传活动,通过向养老服务机构内住养老年人及其亲属发放宣传册、开办“防欺诈老年课堂”等多种形式,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区民政局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电话号码:88501037。

(二)全面摸底排查

1、确定排查对象。本次专项行动摸排对象为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组织等)、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和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各镇(街道)要以日常掌握信息为基础,全面摸排未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形成整治名单。

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局负责排查;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地的镇(街道)负责排查。各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开展排查。

2、明确排查重点。各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菅主体、菅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欺骗(诱导)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或养老产品、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镇(街道)要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

(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

(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

(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菅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4)。

3、线上线下结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约谈负责人、查看收费记录、询问入住老年人或代理人、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有关情况。因疫情不能上门排查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此外,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登录信用中国(浙江)查询黑名单情况,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涉诉情况,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查询关联公司、企业经营异常及违法失信情况,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进行风险画像。

(三)建立管控名单

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緑”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地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5)。

(四)实施分类整治

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6),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

(1)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

(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

(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区民政局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

(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事件的底线。

(五)抓好建章立制

1、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个案管理、预付费管理、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进一步在“浙里康养”平台中把养老服务机构的点位、床位数、登记备案情况数据,按要求体现在养老地图上。

3、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52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4、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xx〕103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及时纳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清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打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把专项打击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有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工作组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加强会商研判,配合做好养老服务诈骗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同时,积极健全和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地要通过政府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及时梳理总结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诈骗手法,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镇(街道)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区民政局将对各地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对成效突出地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各镇(街道)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包括部署和调度情况、开展落实情况、检查督导情况、下步工作重点等),连同工作进度表(附件4、附件6)一并报送区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通过浙政钉报送pdf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稿)。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各地专项行动整体情况10月15日前(包括工作总结、附件2、附件3、附件5,通过浙政钉报送pdf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稿)报区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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