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所工作计划推荐6篇

时间:2023-09-17 09:10:14 分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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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政所工作计划推荐6篇

在财政所工作计划篇1

xxxx年上半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开展财政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了xxxx年决算、xxxx年预算说明编制、指标细化等工作。

(二)完成了寿安镇资产统计上报工作。

(三)做好了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xxxx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xxxx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撰写工作,并报镇人代会通过。

(四)做好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县审计局。

(五)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协调各项目资金,并及时兑付,为新村建设、海升项目及蒲江产业新城拆迁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六)做好村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村组代理核算工作,并加强多村社财务的管理。通过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各村(社区)村社财务及公共服务资金进行审计,并请审计老师对村(社区)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为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保障。

(七)做好了村级公共服务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村及涉农社区村级公共服务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完成了全镇xx个村(社区)xxxx年度村公各项目的票据审核和资金兑付及账务处理工作。并配合审计公司做好了城南、城北社区xxxx年度村级公共服务资金专项审计工作。xxxx年寿安镇各村(涉农社区)公共服务资金共到账xxxx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报费xxx.xx万元。

(八)抓好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

1、做好了单位职工工资数据上报、个税申报、社保缴纳、公积金办理等相关工作。

2、做好了上半年机关、代管中心及村级公共服务及惠农资金、退耕还林专户的账务处理工作,做到了月结月清;并做到每月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3、积极参加县财政局、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种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日常的工资及各账户财务处理等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监督工作

1、强化便民服务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2、继续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存折卡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农民补贴存折及补贴资金,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财政补贴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对于村社集体公田等涉及的补贴资金,要督促村社相关人员及时转存集体账户,入账公示,杜绝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现象。

(三)加强财经管理工作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通过内部审计不断完善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2、加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力度。尽量压缩一般消费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做到“收有凭、支有据”。

3、规范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借款备用全审核制度,对于无计划、无明确内容的借款,拒绝付款;继续加强对支出原据的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的凭证,一律拒付。

在财政所工作计划篇2

今年下半年,区财政局将紧扣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继续狠抓收入组织,强化财税部门征管协调,全面兑现落实经济扶持政策,确保实现年度财政收入“全年红”。

(一)持之以恒做好收入组织协调,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把收入组织协调作为科室中心工作。一是加强形势预测分析。紧盯财政经济走势、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变化,认真研究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营改增”对__区财政收入和可用财力影响。加大财政收入分析研判,围绕重点区块、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深层次分析研究,动态掌握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收变化,加大楼宇、市场、重点区块税收监控分析,力促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平稳增长。二是加强重点财源建设。主动服务全区招商引税,动态掌握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入驻进展,加快引进行业龙头、税源企业和成长性企业。积极服务特色楼宇区块建设,努力拓宽财源建设渠道。关注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进展,不断挖掘国际金融中心、宁波航运广场、东部新城门户区等大项目、大平台纳税贡献潜力,着力培植壮大“可持续型”优质财源。三是强化收入征收管理。落实新一轮区街财政体制,实行全区楼宇招商资源全面共享机制,进一步激发各街道招商引税,促进增收积极性。完善部门、街道联动机制,落实财政收入增收责任,定期交流税收变化,科学研判财税形势。加大收入组织考核,合理分解落实收入组织任务,充分利用收入考核倒逼机制,凝聚提升全区上下齐心合力抓收入的强大合力。

(二)积极落实各项经济扶持政策,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使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及时拨付各项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二是及时拨付20__年度“营改增”扶持资金,做好新修订的工业、金融、服务业、外经贸、文化产业、服务外包、建筑业、人力资源以及相关区块等的宣传工作,确保相关扶持政策及时传达到企业。三是认真执行落实各类财政扶持政策,加快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着力引进培育大企业,全力服务东部新城、服务业集聚区,城市综合体等大平台、大项目建设,促进大平台、大项目早投用、早产出,不断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

(三)积极稳妥做好财政体制结算工作。跟踪新一轮区街体制运行情况,确保新体制平稳运行。及时向上了解新出口退税机制__区每年定额上解基数,确保__区利益不受损失。做好市区财政体制结算工作,促使全区可用财力在收入增长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健增长。

在财政所工作计划篇3

一、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20xx年,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今年市财力趋于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年初做好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年中严格按照年初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年终做好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工作,务必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积极培植税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20xx年,市财政将重新实行“税收分层”财政体制,为增加财政收入,镇财税所将与国税二分局、富新税务所一道,对本镇辖区内的所有涉税事项和纳税人进行全面摸底,积极培植新的税源,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的乡镇纳税体系;加强税法宣传和对纳税人员教育,为顺利完成税收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狠抓零星税源的管理。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为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镇财政所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其他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镇级财力。20xx年,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寻求新的发展,为此,镇财政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在财政所工作计划篇4

为搞好20xx年的财政财务工作,强化资金管理,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地进行,各项任务措施都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及时、准确地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真正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规定,认真编制20xx年财政财务收支预算草案。

二、做好所内职工岗位人员分工安排和业务手续的监交。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资金支付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合同协议及竣工决算报告等的规定,根据合同进度付款;且支付的票证要符合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有经办人员、分管领导、镇长和所长签字方可核销。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并作好在岗人员登记。

五、强化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银行账务和统管单位会计核算。

六、搞好会计档案的归档立案工作。

七、加强学习,按照所内学习制度的规定,定时不定时地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知识。

八、实行值班值日制度,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当家理财水平,真正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

九、积极主动地配合党委政府努力争取外援,竭尽全力搞好节支增收工作。

十、加强职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和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十一、搞好内务和环境卫生建设。

十二、服从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安排业余时间,对各部门上的出纳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培训。

在财政所工作计划篇5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步规范我市教育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xx〕8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财综〔 〕37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计划如下:

一、清理整合全市教育财政票据

全面清理整合我市现有教育财政票据种类,依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原则。规范票据规格式样。

向学生或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一式三联,一是启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收取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按开具方式分为机打票据和手工票据(具体式样见附件1附件2

同时废止《 市幼儿园收费专用收据》 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专用收据》 市普通高中收费专用收据》 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收费专用收据》4种财政票据。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正式启用后。

决定继续保留并改版《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和《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二是保留并改版相关财政票据。按照《 市财政局关于启用〈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通知》渝财综〔〕136号)相关规定。

向接受学前教育或学历教育的学生开具的收款凭证(具体式样见附件3附件4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民办幼儿园和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学校按规定收取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及代收费时。

向学生开具的收款凭证(具体式样见附件5附件6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适用于我市各级公办技工学校在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时。

二、切实做好相关财政票据启用工作

全市范围启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和新版《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及《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为充分消化学校已领购的财政票据,一是从xx年1月1日起。避免浪费,同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市幼儿园收费专用收据》 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专用收据》 市普通高中收费专用收据》 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收费专用收据》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等5种财政票据延用至xx年12月31日,旧版《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延用至xx年6月30日。

分为已使用票据和尚未使用票据进行登记造册,二是市级有关单位应将上述废止和归并的教育财政票据。并按照原购领渠道办理核销和销毁手续。对已使用的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应按号段排列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并合计收费金额,填写《 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申请表》经市财政局票管中心检查合格后,予以核销;对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应按号段排列票据,出具书面公函,交市财政局票管中心审核后,统一组织销毁。

应及时督促辖区内学校和单位对原购领财政票据进行清理核销,三是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接此通知后。并做好相关财政票据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教育财政票据使用管理

各级公办学校和有关单位根据规定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一是从xx年1月1日起。应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教育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渝办发〔 〕37号)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收取教材费、体检费等代收费时,一律不得使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而应严格按规定使用《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教育代收费专用)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提供自愿有偿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继续按照《 市财政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票据使用问题的通知》渝财综〔xx〕25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学校向学生提供自愿有偿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应严格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接受社会捐赠款项,应按规定向捐赠方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民办幼儿园按规定向接受学前教育的学生收取的保育教育费及代收费使用《 市民办学校收费专用收据》本文发布之日起原《 市财政局关于民办幼儿园使用财政票据的复函》渝财综〔 〕139号)废止。

加强各类票据管理,二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票据。不得用《 市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市技工学校收费专用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取代收费或服务性收费,不得用《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教育代收费专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服务性收费,也不得用税务发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或代收费。

完整填写缴款单位、开票日期、项目名称、金额、收款单位等信息,三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按照票据号码顺次填开财政票据。并加盖收款单位印章及收款人名章(或签字)保持票面整洁。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不得涂改、挖补、撕毁票据。票据作废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完整保存各联次备查,不得自行销毁。

四、确保教育财政票据管理安全

设有专人管理财政票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和核销等日常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设置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台账,对领购的财政票据进行台账登记,实行规范化管理。其中,已实施电脑开票的单位,可以通过信息系统自动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台账,完整记录财政票据库存、领购、分发、使用、核销、销毁及票面金额等信息,并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做好票据存放库房(专柜)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财政票据。确保财政票据存放安全。已开具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财政票据,按照票据号段顺序登记造册,出具书面公函,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核准后收回并予以销毁。

五、不断强化教育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督促本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领购、使用和管理财政票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内部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使用财政票据行为;要自觉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要的财政票据存根、使用管理台账、会计账簿等相关资料。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出,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核发该单位的财政票据。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 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49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财政所工作计划篇6

20xx年全市农村财政管理工作围绕省厅农村局和全市财政目标任务,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以加强“两基”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新机制,稳妥完成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扎实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不断提升农村财政管理水平。

一、深入推进惠民直达工程,全面落实“一卡通”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

1、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将“一卡通”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要全部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和发放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坚决杜绝人为滞留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等现象。

2、深入推进惠民直达工程。按照“五个一”要求,深入推进惠民直达工程,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传递和发布信息,建立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信息汇总、动态监管为一体的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上下统一协调、整体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和完善补贴政策公开、补贴信息公示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采取措施,创新方法,及时将“明白卡”发放到户。

3、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中,严格执行“六到户、八不准”工作纪律,认真做好惠农补贴监督服务电话管理和接听工作,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规范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考核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到位,推进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再上新台阶。

4、完善政策宣传和培训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准确性、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和方法的实用性,广泛开展惠农政策宣传,注重对山区和边远乡村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对县区农村财政管理和基层财政所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一卡通”操作技能,提高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水平,更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

5、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社会大评议活动。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绩效,在全市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社会大评议活动。各县区农村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通过“走下去、请上来”,邀请农民群众、乡村干部、涉农相关部门、社会人士代表和新闻媒体等对惠农政策的落实、“一卡通”发放和服务工作进行大评议,认真总结评议结果。

二、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工作

6、组织规范化创建评比表彰。按照三年创建目标,组织开展20xx年度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考核评比申报工作。市局组织对申报市级先进单位的乡镇财政所(分局)进行考评验收,表彰奖励市级先进单位。同时,对申报省级先进单位的,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厅审定。

7、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今年省厅下达我市第三批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47个。各县区要按照“五统一”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9月份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0月份迎接省厅验收。

8、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各县区要重点围绕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五规范”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狠抓落实,积极创新,谋求突破,全面持久地开展规范化创建工作,强化乡镇财政“一线服务”和“一线监督”职能,争创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示范县2个以上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重点推进县2个以上。

9、支持申报乡镇财政分局。对20xx年度人口达到5万人且财政收入达千万元,或财政收入达到20xx万元”的乡镇财政所,在县区申报的基础上,会同市编办逐一核实,提请市编委研究成立乡镇财政财政分局。

三、制定监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

10、制定监管工作流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指导县区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等重点环节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县区财政部门内部、财政与项目主管部门、县乡之间支农项目和资金监管协调运转机制,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在一些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资金监管方面取得突破。

11、应用监管平台软件。选择部分县区、乡镇应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平台软件,将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在本乡镇实施的各类项目建设资金纳入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传输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反馈乡镇财政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项目档案和项目监督档案,做到事过留痕,着力解决县乡财政之间、县级项目主管部门与乡镇财政之间信息不对称、数据不共享、资金难监管等问题。

12、完善“乡镇联系点”制度。完善“乡镇联系点”工作制度,调整部分联系点,加强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考核奖励制度,推动联系点积极开展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创建,积极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着力发挥联系点先行先试、示范带动作用。

四、做好“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

13、做好职能平稳移交工作。配合市地税局、市编办落实划转方案,认真做好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移交地税部门的工作。

五、扎实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

14、扎实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制定实施细则,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弘扬沈浩精神,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注重实效,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探索拓展农村财政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进一步提高农村财政队伍的服务水平。

15、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重点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乡镇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惠民直达工程等方面的调研,提高对农村财政相关政策的研究能力,全面提升工作质量。

16、加强信息宣传和交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乡镇财政所(分局)的工作业绩和创新经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措施及效果、乡镇财政先进人物及典型事迹等工作亮点和特色,促进各地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进工作。

17、修订完善《市农村财政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调整评分标准,完善评比办法,加大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分值,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列入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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