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工作调研报告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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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工作调研报告篇1
按照xx市城管理局《转发省住建厅的通知》要求,xx市城乡管理局对照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20xx年,xx市政府印发《xx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xx政文〔20xx〕37号),将全市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编制了全市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年成立xx市城乡管理局,负责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1988年成立xx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城管局二级机构,负责城区26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管理机构健全,人员编制到位,工作经费市(县)财政纳入预算给予了保障;每年有计划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今年已印发《xx市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xx政办〔20xx〕25号)和《xx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xx政文〔20xx〕77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初步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开始,先在城区及部分乡镇开展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逐年向其他乡镇推进;城区及周边的xx镇、xx办事处、xx办事处、xx镇、xx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村扫、乡运、市处理”环卫长效机制;20xx年,xx市政府印发《xx市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监督考核暂行办法》(xx政文〔20xx〕74号),将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列为责任单位,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由市城管指挥中心牵头,实施监督检查和排名考核,建立了机制完善,行之有效的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奖罚体系。
二、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均成立了专门的环卫管理机构,行使环卫管理和运行职能,机构领导和人员已全部到位,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经费得到了基本保障,其中城区百泉镇、城关办事处、胡桥办事处、孟庄镇四个乡镇(办事处)及薄壁镇、峪河镇由城管局直接派驻,城区四乡镇清扫保洁经费纳入了乡财政预算,清运处理费用已纳入市(县)财政给予了保障。各乡镇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成立了清扫保洁队伍,结合本地实际,不同程度开展了道路清扫保洁及乡镇过境道路、主要沿街道路的“门前三包”和乡镇容貌卫生的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了垃圾乱堆乱倒、摊点乱摆放日常管理制度,各乡镇道路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点(池),特别是城区四乡镇背街小巷垃圾点设置较为完善,管理较为规范;20xx年,利用省配套资金为全市11个建制镇配建了垃圾中转站和垃圾收集运输车辆,20xx年又为9个建制乡配发了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专人负责环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了设施整洁,为及时清运垃圾发挥了作用。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全市533个行政村都建立了清扫保洁制度,其中,334个村庄成了环卫队伍,特别是新建入住的新型农村社区、新农村示范村建立了固定的环卫队伍,运作完善;从事乡镇环卫工作的工人工资得到了足额发放,部分乡镇为环卫队伍配发了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全市农村共设立了2913个垃圾临时堆放点或垃圾池,达到了凡是有环卫工人的村庄就有垃圾池的要求,初步实行了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其中,孟庄镇全镇生活垃圾实现了日产日清;孟庄镇曾获全国生态文明村、省生态乡镇、省文明乡镇等荣誉,孟庄镇南李庄、高村曾获得省文明村称号。
四、存在的问题
1、环卫投入有待提高。各乡镇因经济条件、重视程度、区域位置不同,对环卫工作的人力、物力等投入大小不一,部分乡镇环卫工作进展缓慢,管理效果参差不齐,整体上与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2、环卫队伍建设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村庄虽有环卫队伍和建立了垃圾收集设施,但有些设施设置不合理,还远没有达行业标准要求,还有相当一部分村庄没有成立环卫保洁队伍,垃圾收集设施没有建设到位,环境卫生质量亟待改善。
3、垃圾中转站运作遇到经费制约。北方农村生活垃圾多由垃圾袋、树叶、煤灰组成,成分不一,运到中转站难以压制成形成块,增加了机械运输量,部分乡镇离垃圾处理场较远,最远达50多公里,运输成本费用较高,加上部分设备维护维修费用,乡镇财政难以落实到位,目前,11座建制镇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3座,8座因上述原因不能正常运转。
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较低。大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还没有开征,需加大推进力度。
5、长效机制有待完善。部分乡镇环卫工作运作不规范,垃圾清理不及时,多数靠突击整治,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村工作调研报告篇2
**乡位于**县中东部,乡域面积222平方公里,辖22个行政村61个自然村,总人口3069户8919人,有26个党支部党员551名。全乡共有25个团支部,其中村级团支部22个,乡机关支部1个,小学支部1个,两新组织1个。团员共有308人,其中女团员133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3.4%。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二)加强团的组织、队伍和阵地建设。一是乡团委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由年轻实干的副乡长兼任团委书记,下设副书记2名和委员3名;二是对各基层团组织的团支部书记进行调整,让各村大学生村官担任团支部书记,并选拔年轻优秀的青年人充实到团干部的队伍中来,目前,村团支部书记22人,平均年龄为31岁。三是坚持贯彻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在团员中发展,把思想素质好,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作党的发展对象,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四是创建非公企业和两新组织团支部1个,为大学生村官创办的力惠农专业种植合作社,其余因团员青年较少,全部就近挂靠村团支部。五是在大团委建设中,我乡团委积极探索建团新方式,成立了力惠农养殖协会、香花槐种植协会、篮球协会、舞蹈协议等20个直属团组织,各协会由大学生村官或青年致富带头人负责,能定期开展活动,辐射和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六是合理整合资源,将农村文化阵地和团组织阵地建设巧妙结合,务求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功效。乡文化活动中心拥有适合青年阅读的书刊和活动器材、场地等,村文化室和图书室也向青少年开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丰富活动项目,最大限度发挥活动中心的综合作用,进一步提升团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我们站在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高度,以特色活动为重点、以服务经济为主题,积极开展各类有益于全乡青年成长的活动。一是服务青年创业致富活动。乡团委将服务青年创业致富作为团工作的重点,大力实施青年创业支援计划,组织引导青年团员积极争取到科技、农业、扶贫、信用社等部门政策支持,同时拓展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并按照引进—示范—推广的方式,辐射、带动和培育一批青年创业带头人,帮助青年增收成才。近年来,建成青年创业基地4个,分别是大学生村官领办的菌种种植基地、香花槐种植基地、襄子老粗布纺织基地和回乡青年李清创办的鱼类养殖及垂钓基地。二是青年志愿者活动。作为革命老区,我乡团委一直把继承革命遗志,展现青年新风的志愿者品牌作为组织青年工作的重点。志愿者活动做到主题活动系列化,常规活动制度化,特色活动科学化。常规活动有:去敬老院义务劳动、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活动;主题活动有:以学习雷锋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组织小学生前往围困战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接受爱国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特色活动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及森林防火工作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和我是后备军,党在我心中的党性教育日活动。三是大学生村官服务队活动。 我乡共有大学生村官14名,他们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开展的村官青年服务队活动如火如荼。村官关慧慧、杨瑜等5人组织的服务队立足关爱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广大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等活动;村官等4人组织的服务队多次下乡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村官等5人组织村官青年服务队积极参与各项文化活动,丰富青年的农村文化生活。
(四)关爱留守儿童。我乡现共有留守儿童14名,因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外出打工人数不断增加,留守儿童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所以我们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方面不断探索,多以下几方面对留守儿童加以关爱。一是根据对本乡的留守儿童数量、状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建立留守儿童台帐,依托每个村的农村书屋和乡村文化站的建设,组建留守儿童之家,现各村农家书屋都购置有符合少年儿童阅读的书报、学习辅导资料和课外读物。二是实施代理家长制度。发动党员干部和退休老师一起加入到关爱行动中来,积极开展心手相牵一对一结对子活动,推进代理家长关爱行动,代理家长采用爱心妈妈、爱心爸爸的形式,进行牵手结对帮扶。三是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利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假日家长回乡之机对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访,开展对监护人专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明确教育子女的职责,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向家长宣传国家最新惠农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家长就近就业、创业,把浓浓亲情留在了孩子身边。四是丰富工作载体,为留守儿童成长营造环境。组织开展符合留守儿童心理特点的诸如今日我当家、我给爸妈写封信等主题实践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培养留守儿童自立、自强、自信、活泼的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基层团组织整体素质不高,对团的各项政策理解不清晰,每逢农忙时节团的日常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无法积极有效的配合乡团委的工作。
二是流动团员多不能按时上交团费,在需要解决问题时不能上下及时沟通,很难有效地按团委的组织要求顺利开展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是团委经费来源困难,影响了团委一些重要活动的正常开展,团委是广大团员青年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而这种关系需要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来实现,这些都离不开资金支持,由于我乡乡村经济薄弱,对团委的投入相应受到制约,在基层开展团务工作也因此受到影响。
总之,我乡共青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顽强的拼搏精神,努力开拓新时期基层团建工作的新局面。
村工作调研报告篇3
(一)、认可和肯定的方面:
3、班子结构较为科学。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建设党委班子和党支部班子,注重提拔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的年轻党员进入班子。党委成员思想素质高,政治过硬,在班子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团结协作、作风民主、为政清廉、开拓创新的坚强集体;支部委员均由思想作风好,工作踏实肯干,改革意识强的同志组成,形成了充满朝气和活力的战斗集体。
(二)有待完善与加强的方面:
3、少数党员教师缺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理念,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宗旨意识上认识有些模糊,不能有效发挥其先进性。
4、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少数党员工作缺乏主动性,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和自觉性不够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与实践,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创新机制,向干部队伍管理要效益。健全制度,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干部管理融入于日常的工作监督、检查、考核;二是积极引导,着力提高在任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思想教育与自省教育结合,在提高在任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敬业精神、务实精神、是非观念、自律态度等下功夫;三是多措并举,提高领导和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机制,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团队建设能力、创新能力、驾驭能力、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四是严格标准,向干部队伍选拔工作要贤才。要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拓宽用人视野,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选贤任能,按照德才兼备干部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把那些优秀党员教师充实到管理岗位。
1、正确处理好党务和政务的关系。党务和政务要目标一致,做到职责上分,思想上合、管理上分,目标上合、工作上分,行动上合,发挥各自优势,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主动为行政工作排忧解难。对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行政领导上的,充分发挥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及时疏导调解,使行政领导集中精力抓好行政的整体工作。
(三)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村工作调研报告篇4
今年以来,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八个必须”要求深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1-7月份,我市共发生各类事故84起(不包括七煤公司煤矿事故),同比减少1起、同比降低1.2%;死亡人数20人,同比减少22人、同比降低52.4%;其中,地方煤矿方面发生事故7起,同比减少3起、同比降低30%;交通运输方面发生事故54起,同比减少2起、同比降低3.6%;城乡火灾方面发生事故23起,同比增加4起、同比上升21.1%。下面就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做以下汇报。
一、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部署、抓重大问题的解决。春节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均是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出安全生产工作批示9次,出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次,深入厂矿工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11次,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力度不断加大。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市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将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列为全市十二项重点领域改革之一,目前,改革方案已经市委扩大会议讨论两次,确定了十六项改革内容,基本涵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环节,从实际出发理顺了全市安全监管工作的脉络,对重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意见,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加大。目前已到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537万元(其中,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资金468万元、煤矿水患物探雷达800万元、煤矿透水事故抢排水设备269万元),拟继续投入资金630万用于采购煤化工企业燃泄爆事故抢险救援装备。四是市政府与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和指标,并要求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必须有力的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
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
一是按照重要安排部署传达贯彻不过夜的原则,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省政府安委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会等精神第一时间进行了传达贯彻和跟踪督办,实现了部署、传达和执行的零延迟。市政府共组织开展“两会”、“两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行动7次,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了持续的跟踪报道。神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全国推广后,我们召开全市神华经验宣讲会,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展开学习讨论。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省级煤矿和煤化工安全生产专家到七台河现场传授安全生产经验,并组织地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到中煤龙化公司参观,学习央企先进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帮助煤矿企业深刻领会神华精神,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44号)下发后,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广泛征求了意见,将于近期由市政府审议发布。三是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任务执行进行了全面督查督办,对督查中发现的2个安全生产工作滞后部门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用实际行动警示全市各部门必须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必须执行的要求,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
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
一是通过安全社区试点建设,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四级安全监管体制,以突出明确区县乡镇街道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和社区村屯负责人的包片责任为手段,促进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深入落实。二是对以龙煤集团七煤分子公司为代表的中省直驻市企业开展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其特点制定了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促进中省直驻市企业属地监管责任深入落实。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落实《七台河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并进行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促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四是严格执行《关于设立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条“高压线”的规定》和《七台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五是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和开展日常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促进职工岗位安全责任落实。通过五个方面的促进工作,不断践行责任必须落实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公安、安监、煤管、国土、工商、交通、住建、质监、工信、监察、司法、林业和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厉行问责的惩治措施,不断落实打击必须坚决的要求,严厉打击一批以盗采矿产资源为代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煤矿方面:各部门联动开展煤矿安全执法71次,检查煤矿企业589户(次),下达整改指令597份,责令停产整改xx户,收缴罚款xxx万元,炸毁填平矿井35处,查获非法案件15起,抓获盗采人员81人,其中刑事拘留8人(已移送起诉5人,劳动教养3人),行政拘留73人;非煤矿山方面:强制停产采石场1户,切断证照过期非煤矿山企业动力电22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查封非法柴油储罐2处,取缔无证经营化学助剂公司1家,打掉废机油提炼锅炉燃料油作坊和甲醇流动贩售摊点各1个。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62家,集中销毁非法渠道流入市场的劣质烟花爆竹567件;交通运输方面:持续开展打击“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和“洒驾”违法行为行动,共录入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5308例,其中,无证驾驶247例、饮酒驾车35例、醉酒驾车8例、超速行驶23534例、货运超载163例、客运超员51例,行政拘留92人;消防方面:共排查单位25522家,查出各类火灾隐患60583处,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183处;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工程—北岸新城近500栋楼盘在安全技措、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排查,整治隐患突出问题40余项;特种设备方面:对电梯、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实施打击,查封违法充装站点1个,发现各类隐患500余项,落实整改率100%;食品和药品方面:开展餐饮和医疗器械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立案435起,经济处罚56.78万元;教育方面:取缔非法办学机构153所,责令26所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停业整顿。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力开展。
针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断落实整治必须彻底的要求;道路交通方面:清查长途运输车辆、旅游包车、个体运输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质,全部纳入户籍化管理。对煤矿职工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争道抢行、超速、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六统一”:即统一校车标识、统一清除车膜、统一校车颜色、统一校车运输许可证、统一贴反光标志、统一纳入户籍化档案管理。对308省道茄子河大桥、大个岭与依七高速平交路口等交通隐患点段,进行了事故隐患排查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正在落实整改措施。对全市危桥继续实施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明确养护包保责任,确保危险桥梁时刻有人管、有人修。在强降雨天气在地势低洼路段安排专人测量积水水位,严防机动车辆熄火造成损失;消防方面:对商场、学校、高层建筑、建设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设施进行了专项排查,对挤占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接近尾声,全市243家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已全部达标。通过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划分消防安全“大网格”43个、“中网格”307个、“小网格”20xx个,全面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林区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大排查,加大巡护和了望频率,共入山清出闲散人员2540余人次;建筑施工方面:对市容市貌改造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整治高空作业防护设施不到位等违规施工行为。加强对建筑深基坑、模板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严防坠落事故。全面检查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足承揽工程行为;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开展一次性餐具、烧烤店、火锅底料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餐饮”、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社会福利机构食堂、托老所食堂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了医药和化妆品批发企业,对含有禁限用物质的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进行收缴;特种设备方面:开展燃气充装站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气瓶超期使用以及电梯不按时检查和带病运行行为;卫生方面:对幼儿园、看护站等儿童集中场所进行了全面的强制消毒,并对消毒效果进行了监控。对全市228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336家公共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排除安全隐患63处;教育方面: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饮食、饮水、交通、消防、用电、危房、治安全方位安全排查,排查出隐患50处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将学生自救自护纳入教学内容,结合“礼让班马线”和校园安全“四个一”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在校师生自救自护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以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程为依托,不断落实隐患排查必须全面和监管必须到位的要求。我市被省安委办确定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地市,并率先启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七台河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参与体系建设的25个单位的责任分工,以安全管理基础相对较好的危险化学品行业和水泥制造行业为试点率先推进,已形成比较科学、全面的直管行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标准》和《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目前,集隐患排查自查自报标准、行政执法检查标准于一体的移动终端正进行现场测试和改进更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系统已经投入试运行。截至目前,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2家水泥制造企业已经通过体系信息系统上报隐患自查信息9次,上报各类安全隐患756条。下月初,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将在我市召开,我市将作为典型向各兄弟地市汇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经验。
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
积极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更好地开展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工作责任的意见(试行)》,将巡查发现、牵头打击、善后处理、交叉职责划分等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煤矿“打非治违”责任体系。以打击通过“人背井”和“简单机械”方式盗采煤炭资源活动为重点,坚决治理纠正煤矿企业19类违规违章行为,对22处存在未经验收私自生产、证照过期、私开工作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井进行了处罚。
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组织开展了地方煤矿“一通三防”和“六大系统”专项检查和高瓦斯、高管矿井、瓦斯异常涌出矿井专家会诊工作;不断加大瓦斯治理示范区县和示范矿井建设工作力度,督促和指导74处矿井和2处示范区到20xx年底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开展了全市地方煤矿生产矿井年度瓦斯鉴定工作,目前已鉴定生产矿井135处;通过“一通三防”、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和瓦斯防控现场管理等手段严格落实了“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决执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建立健全了重大瓦斯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机制;今年1-8月份地方煤矿实际抽放瓦斯264.82万m3,完成年度计划的88.27%,全年预计可抽采瓦斯390万m3,超额完成省下达指标。
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按照煤矿水害防治“十个一律”的要求,积极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了全市地方煤矿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严格落实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措施;开展煤矿水患摸底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矿井井田范围内和周边老窑分布情况,为煤矿防治水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开展煤矿水患物探工作。今年市政府投资800万元购置了煤矿探水雷达设备,成立了煤矿水患专业物探队伍,拟对全市地方煤矿实施免费的水患探测,目前已经完成19处生产矿井的探测工作。
推进煤矿“六大系统”工作。
按照我市制定的煤矿“六大系统”建设三年规划,20xx年建设完成除紧急避险系统外的“五大系统”;20xx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地方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目前,除紧急避险系统外,我市生产矿井全部完成了其余“五大系统”的建设工作。
推进淘汰3万吨/年矿井工作。
开展淘汰矿井摸底分类工作,按照“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全力推进3万吨矿井通过机械化改造、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等合理途径提档升级。目前我市已有8处矿井基本完成了提档升级工作;召开3万吨矿井淘汰计划专题会议,与企业法人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宣传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解决矛盾,通过提早布局、妥善安排,确保解决3万吨矿井淘汰问题。
开展矿井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下发了《关于开展地方煤矿矿井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通知》,从市安全生产费用解决资金,聘请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对已通过复产验收的各类矿井进行逐一安全程度评估,分级分类打出分数,确定矿井安全程度等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据矿井安全程度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目前第一阶段煤矿企业自评已经结束,此项工作争取年末前完成。
“六项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当天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共设立安全咨询台31处、彩虹门49处、各类展版120余幅,并向群众发放了17种宣传材料和宣传品累计9500多份;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安全频道》,丰富了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安全社区试点建设以及“4·17”、“5·12”两次全市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培(复)训非煤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020名,培(复)训副矿长281人、矿长136人、四级培(复)训9000人。另外,我市组织了地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轮训班学习,采取聘请专家和市煤管局领导亲自授课方式,作为常态化工作,每星期日免费培训,每期培训160名,共计开设六期培训班,现已开班两期。同时组织煤矿班组长、瓦检员进行培训,已培训1500人。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煤矿方面: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矿区环境整治相结合,已有73处矿井达到3级以上标准化,124处矿井完成封闭式煤仓或防尘网建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28户生产、储存和批发企业已全部开展了自评,并有13家企业上报评审申请材料。预计年底前能够完成全部标准化任务;非煤矿山方面:10户企业正在与标准化评价机构进行沟通,预计年底前9家企业能够达到3级标准化(1户企业因采矿证过期已被责令停产办理延续手续);工商贸方面:今年按要求我市需完成12户规模以上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已经完成2户,其他10户企业正在进行自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度均超过70%。
加强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通过使用煤矿探水雷达对全市煤矿进行水患探测,依托便携式检测设备和仪器进行现场安全监管执法,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不断推动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强化专家和先进适用装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制定了《七台河市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行为做了进一步的约束和规范;市政府安委办和法制办牵头聘请知名律师对全市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在高危行业着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保障作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地市,经过对北京、大连等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的典型地市的多次考察,综合各地平台特点制定了我市平台建设方案。平台投资总额573万元(其中省专项资金105万元,市级匹配资金468)已全部到位。目前平台建设正进行现场装修和设备安装,预计九月底前投入使用;投入254万元购置的煤矿透水事故抢排水设备已经到位并验收合格,市矿山救护中队正在熟悉装备,争取尽快形成实战能力。1-8月份,市区县政府共组织开展7次应急联合演练,其中煤矿2家、油库1家、煤化工企业4家,基本涵盖了我市存在较大事故风险的主要企业类型。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重新组建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两队一办”,即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支队、安全执法稽查支队,考核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巡视稽查组,建立了企业、区县、市级煤炭安全监管、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稽查四级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并建立了区县安全监管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日常监管队伍建设,新启用19个编制充实市级煤矿隐患排查支队和执法稽查支队,目前,正在准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录。通过引进高端人才活动,聘用了两名煤矿专业博士研究生和两名煤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各区县煤管局增加科级职数21名,并将长期在监管一线的63人核入编制;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均增设了职业健康科,并完成了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由卫生部门向安监部门的划转。全行业职业健康情况摸底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各区县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启动,均已纳入各区县委、区县政府的议事日程。
全面部署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7月13日,我市召开各部门监管人员及重点企业法人代表共计400人参加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以“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务求以高压严打态势确保十八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召开煤矿打非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市打击煤炭资源盗采行为工作进行了安排,细分了各部门责任,对坚决遏制因盗采煤炭资源引发的事故进行了周密部署。三是市安委办会同安全生产巡视稽查组对全市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情况进行了督查,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将百日攻坚战行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还有待于加强,“三违”行为时有发生,具有共性的违规违章行为还比较突出;二是受经济大环境影响,煤矿、煤化工企业开工不足,安全管理人员及经验丰富的工人流失严重,将给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三是我市地方煤矿目前还存在77处三万吨淘汰矿井,在“十二五”期间80%将通过资源整合、机械化改造途径淘汰,由于资源整合矿井进度缓慢,造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后三年淘汰落实产能工作难度加大,社会矛盾和压力加大。
三、下一步综合监管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是贯彻落实好省安委会第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以“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定期组织全市范围内的联合执法,将多部门联动作为解决安全生产中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的重要手段,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持续高压态势。
二是突出抓好煤矿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私设工作面或隐蔽工程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五化一加强”、“六防”、“四个零”工作方针,继续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推进煤矿通风安全质量升级,加快推进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地方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继续落实“逢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加快水患探测进度,争取年末前完成对全市已开工矿井免费探测;继续开展矿井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推动煤矿差异化管理;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推动煤矿从业人员的轮训工作常态化。
三是推进3万吨矿井淘汰工作。进行分类处理、一矿一策,通过机械化改造、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途径将3万吨矿井淘汰问题积极稳妥的解决。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步伐,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化水平。
四是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方面加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解决一批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为全省两个建设的推进摸索经验,全面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继续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将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和机制调整到状态,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村工作调研报告篇5
发展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基层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建立完善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xx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忧”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贡献,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xx市矛盾纠纷主要特点
(一)以三类基本案件为主体,多种类型并存。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为例(xx年1-7月份,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x件),因土地确权涉及到土地权属纠纷x件,占比x%;婚姻家庭类纠纷x件,占比x%;邻里纠纷x件,占比x%;其他纠纷案件共x件,占比x%。随着社
会的发展,农村辖区内纠纷由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发展为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土地权属、征地搬迁等,类型越来越多样性。
(二)婚姻纠纷呈现“三多”现象。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为例,主要表现为:一是离婚案件逐年增多。二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居多。近两年来,女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占婚姻案件的70%以上,占比较大,说明女性独立意识增强。三是年轻人离婚的趋多。
(三)不同类型纠纷出现的时段性不一致。人身损害赔偿、意外伤亡主要发生在5、6、7、8、9等月份,赡养、分家析产等家庭类纠纷主要案发在重大节日或老人生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等纠纷主要集中在枸杞采摘期间(每年7、8月)和年底,医患纠纷突发性比较强,交通事故赔偿以春节前后居多。
(四)各种纠纷处理的复杂性不相同。邻里、婚姻家庭、债务等方面的纠纷,虽然占比较大,有的达到80%,但此类纠纷诱因相对简单,只要花费20%精力及时调处,都能化解平息,对社会危害不大;而另外20%矛盾纠纷的调处则需花费80%的精力,主要表现为与政府重点工作有关,涉及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人身损害、土地权属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而且很多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要求相似,
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易造成群体性的事件,有的当事人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往往通过越级上访或故意将矛盾纠纷社会化、公开化,甚至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想法,试图通过“闹事”来引起政府的重视,以求问题的解决,矛盾对抗性加剧。
(五)部分纠纷发生的反复性区别较大。目前有些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按照当时政策已经解决,由于新出台的政策较以往政策对当事群众更为有利,某些当事人往往通过越级上访的形式要求重新解决,还有些群体性纠纷与少数人行为偏激纠缠在一起,在有关部门处理之后,由于个别有用心的人从中唆使,导致纷争再起,反复无常。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人民调解作为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全市的政治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xx市人民调解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但基础不牢,困难重重。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上不是经过专门选举产生的,多半由村居指定设立,随意性较强。二是调委会主任及其组成人员大多数由村干部和单位职工兼任,没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由于身兼多职加上没有专门的调解报酬,导致个别调委会形同虚设,一年不调解一起纠纷的情况时有出现。三是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调解员不履职,不干事。四是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普遍不足,大部分纠纷按照经验调解,对调解工作马虎了事,调解的纠纷基本没有卷宗材料反映,开展了工作但是没有材料体现的调委会占绝大多数。五是部分调委会和调解人员遇到矛盾纠纷就躲和推,根本就没有调解而以无法调解把矛盾上交了事,遇到矛盾就躲,遇到好处就上。
(二)司法所对调委会的管理指导难度大。从行政管理体制上看,司法所对农村“两委”没有任何隶属关系,部分村根本没有把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当一回事,认为司法所没有解决其人员待遇等问题,导致了村级调解工作陷入困局。
(三)案卷补贴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广大的农村调委会和调解员没有办公经费,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心就受到了影响,认为自己是在义务的为社会作贡献,能干多少就多少,甚至不想干也是应该的。虽然实行了“以案定补”的资金保障措施,但所补的钱与调解成本相比差距太大,只能是杯水车薪,加之调解卷宗文字资料要求较高,许多调委会就是调解了纠纷都不愿意做卷宗,不愿上报纠纷数据,怕麻烦,加上案件补贴非常少,调解积极性无法提高,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往上移交。
(四)大调解格局尚未形成。目前部分单位在接到纠纷反映后就推,不是推给领导就是推给司法所和村,导致一些纠纷如土地权属纠纷发生有确权职能的单位不积极进行确权而是打太极拳推来推去,另外,纠纷发生后,人民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不够,部分单位认为发生纠纷就是司法所的事情,能推则推,对属于自己调解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事情不管不问,导致群众多次往返跑路。
(五)人民调解指导经费和工作经费完全没有落实。调解组织和业务指导部门开展工作非常困难,经费没有任何保障。
(六)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普遍能力不足。调解工作简单粗放,稍复杂的纠纷就无法调解,另外对新型矛盾纠纷基本没有调解能力。
三、当前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对策
(一)深化认识,着力构建“大调解”体系。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中,要本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在工作实践中,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抓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优势,发挥司法调解的后盾作用。二是抓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发扬人民调解的亲和力优势,发挥行政力保障。
(二)夯实基础,全面加强调委会建设。在新形势下,特别要注重如下几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学习、例会、排查、回访、信息报告、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利用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调解员,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选聘一些威望高、懂法律、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士成为专职调解员。同时,定期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促使调解队伍素质普遍提高,增强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解决人民调解能力不足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建设。要建立健全辖区基本情况和调解业务的各种统计台帐和工作记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督促各调解组织完善卷宗,提高卷宗质量,充分反映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增加案件经费补贴力度。
(三)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长效运转。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调解组织的设立单位必须将调解人员的误工报酬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开支计划,按时拨付,真正解决人民调解“老大难”问题。二是乡镇财政可以按调委会调解案件数量和调解难易程度据实给予办案补贴,作为调委会工作经费的有效补充。通过形成保障体系,满足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经费需要,有效地激励和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运转。三是市级财政必须把调解工作经费和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避免以往出现的有预算确不落实的问题,保障各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正常开支。
(四)整合人民调解资源。由于新时期的矛盾纠纷牵涉面广、复杂性强,单靠镇、村调委会已远远不能适应现阶段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需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社会治理中心对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指挥作用,整合乡镇综治办、信访办、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及基层人民法庭等调解资源,形成高效、联动、便捷的综合调处机制,真正地实现“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
(五)落实奖惩,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各村居目标考核的内容加以考核好量化。在乡镇落实对各村居年终目标考核时,建议乡镇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的化解数量,调解卷宗数量和质量、报表信息报送、人员队伍建设等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每年组织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等单位进行考核,对因重点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引起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的村(居)落实问责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增加村(居)调解组织对干好调解工作责任心。
(六)实行逐级调解制度。凡是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一律实行逐级调解,凡事纠纷必须先由村(居)调解组织先调解处理,对于村(居)调解后调解不成功疑难纠纷由乡镇调解组织调解。
(七)建议乡镇一级聘请专门的人民调解员。充实乡镇调解组织力量,解决人员报酬和待遇问题,确保出现矛盾纠纷时乡镇一级有人调解,纠纷处理得了。
(八)分清人民调解受理纠纷的范畴。一是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纠纷不要与人民调解混为一谈,改变部分领导和人员片面认为只要是矛盾纠纷就是司法行政部门或人民调解的事情,如土地权属纠纷等就应该由政府的农业部门或国土部门进行确权,推到司法行政部门一是人员不够,二是没有确权的权利和责任,三是就是确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又如政府行为如政府拆除“两违”建筑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就不是人民调解的范畴。
(九)下大力气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二是利用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实现镇和村(居)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各级作出重点决策前必须咨询咨询法律意见,避免出现违法问题引起纠纷,三是在“三变”改革当中,做好风险管控,凡是政府和村(居)与投资商等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律顾问审查,避免出现因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四是规范政府人员尤其是领导的言行,杜绝出现对群众乱表态等引起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