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7篇

时间:2024-03-02 18:30:32 分类:报告大全

只有善于写自查报告的人,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正因为社会的进步,大家慢慢知道自查报告的必要性,以下是合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7篇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1

根据《中共xxx纪委xxx监察局关于xxx农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7月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为组长,副书记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要求,于xx年7月1日至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2

根据县纪委〔20xx〕53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开展自查自纠的要求,县文广新局党委对本系统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安排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据自查,至目前为止,我系统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现将贯彻学习《解释》和《规定》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县文广新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得到落实,确保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并于9月2日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解释》和《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了干部职工守纪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县委“二十条规定”,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认真开财经管理专项治理等,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1.完善制度。

对照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及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全本系统行业特性,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规范化。

2.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本单位与发放津贴有关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制度,遵循“热情、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禁酒”令。避免公务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四是实行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车辆维修报批、登记,车辆定点停放,公车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情况;

四、加强监督,切实履职。

下一步要以加强监督,切实履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委、局纪检组要加强督察,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解释》和《规定》,廉洁从政。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营造干净干事、规范干事的良好氛围。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3

县人社局:

根据xxx市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x人社密电〔20××〕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2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x委办发电〔20××〕15号)文件精神,我镇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机关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镇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财政所、财政中心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经查,我镇始终严格规范,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其它情况。

经过自查我镇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保险金三项。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镇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4

我中心按照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峄人社发〔xx〕54号)文件规定精神和区卫计局的相关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单位实际开展防治“吃空饷”问题工作情况和相关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自文件下发后,我中心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关于“吃空饷”问题相关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及时开展自查工作。

二、基本情况

1、“吃空饷”问题

经过认真核实,我中心不存在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虚报人数套取拨款等“吃空饷”情形的情况发生。

2、带薪年休假及相关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结合本中心实际,20xx年根据各科室具体工作情况休假情况,对全中心干部职工(抽调在外人员除外)带薪休假时间做了具体安排,严格履行休假手续,确保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截止20xx年12月底,我单位正式职工25人,应休假天数为325天,已休满假人数24人。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情况。

三、下一步打算

1、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针对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办法。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

2、巩固现有带薪年休假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年休假和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5

20xx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对20xx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作出具体安排。此次督导主要围绕20xx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说如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近三年来推进总体目标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我市教师工资待遇,以及各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结合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教师工资及津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玉财办〔20xx〕17号)要求,澄江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三家联合抽调相关人员,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详细排查了20xx年至20xx年8月底教职工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教职工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澄江市共有职业中学1所,高中1所,初中5所,中心小学6所,村完小34所,公办幼儿园6所,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7所,截止20xx年8月,共有教职工1685名。20xx年1-8月,发放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5219.68万元,2019年1-12月,发放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3930.73万元,20xx年1-12月,发放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3808.87万元,无未发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二)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

澄江市20xx年1-8月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共计6996.74万元,每月均按时缴纳,无拖欠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1.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缴交住房公积金3195.70万元。其中单位部分:1597.85万元,个人部分1597.85万元。

2.缴交养老保险情况:单位缴交养老保险金1135.46万元,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854.08万元。个人缴交职业年金427.04万元。

3.医疗保险费缴交情况:单位缴交医疗保险金548.59,单位缴交公务员医疗保险金481.24万元,个人缴交医疗保险金205.71万元。

4.失业保险金缴交情况:单位缴交失业保险47.33万元,个人缴交30.85万元。

5.单位缴交工伤保险24.39万元。

6.单位缴交大病保险46.34万元。

澄江市2019年1-12月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共计10753.3万元,每月均按时缴纳,无拖欠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澄江市20xx年1-12月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共计11520万元,每月均按时缴纳,无拖欠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按时每月缴纳,无任何拖欠缴纳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三)各项学生补助发放情况

截止20xx年8月31日,共计发放人数32308人(累计),发放金额765.03万元,无未发放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

20xx年学前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到位资金:中央31.27万元,省级5.47万元,市级0.94万元,县级配套1.41万元,到位资金合计39.09万元。此项目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到位资金:中央185.2万元,省级125.8万元,市级20.58万元,县级31.7071万元,到位资金合计363.2871万元。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困难学生)的小学生708人,每生500元,计35.4万元;初中生1431人,每生625元,计89.4375万元;享受非寄宿制生活补助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困难小学生329人,每生250元,计8.225万元;初中生5人,每生312.5元,计0.15625万元。春季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共计133.21875万元。

3.义务教育文具费补助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文具费到位资金:市级12.6384万元,县级配套18.9132万元,到位资金合计31.5516万元。20xx年春季学期文具费补助发放:小学10950人,初中4722人,每人每学期10元,共计15.672万元。

4.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到位资金:中央0万元,省级639.21万元,市级113.93万元,县级配套192.96万元,到位资金合计946.1万元。20xx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享受人数13181人,支出资金万529.32元。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20xx年到位资金74.21万元,20xx年春季学期共资助学生538人,其中一等助学金享受人数166人,每生1250元,发放金额20.75万元,二等助学金享受人数372人,每生750元,发放金额27.9万元;共发放金额48.65万元。

6.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免学杂费

20xx年到位资金13.66万元,学费减免享受人数183人,减免金额9.15万元。

7.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

20xx年到位资金42.79万元,发放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134人,发放金额16.75万元。

8.中职国助金

20xx年春季学期到位资金20.58万元,发放国助金补助122人,发放金额12.4万元。

9.中职免学费

20xx年春季学期到位资金100.404万元,发放国助金补助624人,发放金额62.4万元。

截止2019年1月-12月,共计发放人数79021人(累计),发放金额2103.3万元,无未发放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截止20xx年1月-12月,共计发放人数72793人(累计),发放金额1843.7万元,无未发放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四)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截止20xx年8月31日,共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文件3654.61万元,财政拨付了2877.64万元,还有776.97万元未到账。未到位资金正在做项目评审及项目挂接。2019年1-12月,共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文件5278.79万元,财政拨付了5278.79万元。20xx年1-12月,共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文件4985.39万元,财政拨付了4985.39万元。澄江市各种上级专项资金,均能及时拨款,不存在拖欠专款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学前经济困难儿童资助300元/年,标准过低,不符合社会实际且多年不变。

(二)随着过渡性政策取消,绩效分配方案还需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的考核评价机制关系到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问题,绩效考核制度,评价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部分资金上级下达资金线太长,一笔资金多次下达,增加工作量。

三、整改措施

(一)建议提高学前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让这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教师的思想教育。

对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每一个阶段,要密切注意老师思想动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市教师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三)建议减少一项资金多次下达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机制。澄江市将探索设立骨干教师津贴以及各个学校自行设定的教师教育教学类获奖津贴,真正体现“多劳多酬”、“优绩优酬”,引导广大教职工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履行岗位职责、实现工作目标上。以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取得教育教学工作新成绩,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积极稳妥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性补贴的发放工作。为了鼓励广大教师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从教,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还需要对发放生活补贴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全市地域、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真正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性补贴的发放工作,促进全市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积极组织收入,增加地方财力。一是依法加强税费征收,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严防跑冒滴漏、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千方百计盘活各项资产资源,努力增加非税收入。三是盘活用好各项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

(四)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公用经费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费用,积极落实“三保”责任,确保学校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

澄江市财政局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纳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政府主体,依法落实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义务教育学校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拨付到位,真正实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提高了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职业地位,缩少了城乡教师收入差距,调动了广大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学校发展活力,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创造条件。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6

按照市老龄委发[20××]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老龄办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包括高龄老人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以及高龄补贴工作经费的落实等,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现状

1、高龄津贴发放情况。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自20xx年开始实行以来,起初范围只包括全县90周岁以上老人,20xx年,范围扩大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标准在50元——200元之间,自20xx年5月1日起,范围又扩大到了70周岁以上老人。截止目前,全县7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达到了4507人(其中70-79岁2964人,80-89岁1395人,90-99岁145人,100岁以上3人)。

2、认真落实优待政策。根据安市民发(20xx)28号文件,全市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补贴,同时,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从20xx年5月1日起,我县已将70岁以上的老人全部纳入了补贴范围,并按陕西省规定,对于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保障补贴;100周岁(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保健补贴。我们全面宣传并认真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按月实行一卡通发放到老人手中。

3、加强对高龄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的督查管理。通过到户核查、电话抽查等各种措施及时掌握高龄老人的死亡、迁出等动态。督促和指导各镇、社区(村委会)按规定认真填写《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及时重新调查核实。每月对高龄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并定期撰写自查报告。县老龄办定期对行政村(社区)高龄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名度。县老龄办历年来高度重视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老龄补贴政策的知名度,同时规范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强对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专项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把这一惠及老年人的实事办好。

5、认真落实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地方配套资金。我县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经与县财政局多次协商,高老地方配套资金全部足额配套到位,使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资金按月发放,高龄老人都能按月领到补贴资金,我县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资金已发放到5月。

二、存在的问题

1、省市财政预算配套资金,是依据县级老龄办在年报期间所受理的申请资料计算人数,对年报时效外随时递增的漏报人员,没有追加配套资金份额,使这部分人不能全额享受当年度的高龄补贴。

2、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交通闭塞的边远山区形成信息传递盲区,群众对优惠政策的知晓率明显偏低;尤其是一些农村空巢老人家庭,由于子女长期在外务工,没人填报、呈送申请资料,很难及时获取高龄补贴。

3、对死亡人员的注销不及时。由于现在农村的行政区划变革,村民委员会管辖区域越并越大,部分高龄老人亡故后当事人不自觉申报注销户口,加之村组干部工作量大面广,头疼顾头,脚疼顾脚,根本无暇去做例行的跟踪调查,统计上报。

4、老龄工作队伍力量极其薄弱。xx县9个乡镇普遍没有老龄工作职务编制,民政干部本身工作量极大,有的还身兼多种业务,很难对老龄工作做到尽心尽力。及时收集新增和死亡减员信息、变更错误账号就成了一句空话。很多乡镇年报、季报不能按规定时效及时上传,自然减员就更难做到当月、当季及时注销,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动态管理,还有一段差距。

5、申报资料繁杂,审批程序不规范。绝大部分高龄老人生活难以自理,行动不便,又不会自己填报申请,加上农村地区普遍没有照相、复印条件,个人申请信息表份数过多,附件繁杂,给当事人加大了难度,增加了额外负担,群众意见很大。根据省上有关规定,申请表由社区、乡镇xx县老龄办三级留存即可。xx市又增加了市级审批存档的额外程序,无意间给基层业务工作造成人为负担。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xx县高龄补贴兑付工作运行情况分析,有如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1、建议省市老龄办积极协调两级财政部门,与xx县地方财政一样,实报实销予以追加缺口部分的配套资金,确保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在贯彻执行中不走样,不偏差。

2、简化审批程序,为基层老龄工作减轻负担。高龄补贴政策执行是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制,不是审批许可制。是一项社会福利政策系统中的服务项目,并非社会行政管理系统中的权利行为。建议由乡镇政府一级审核甄别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原件即可,不必再行复印各种附件。正式的申请信息表仅报县级老龄办审批留存一份即可。镇村两级建立电子档案更为合适,既可以降低业务成本,也为当事人减轻了申报中的成本负担。省市两级仅存电子版花名册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建立纸质档案库。

3、请求省市老龄办积极呼吁解决基层老龄干部编制问题。有人才能有依托,有依托才能干好事。如何避免老龄工作在政府各项工作中被边缘化问题,是老龄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老龄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老龄干部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才能达到老龄事业事事有人抓,事事有着落的良好局面,才能促进基层老龄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4、逐步提升高龄补贴资金标准。建议将社会养老补贴基数纳入高龄补贴资金捆绑发放,这样以来,7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可适时提高一定的补贴标准,为改善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津补贴发放自查报告篇7

根据《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48号)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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